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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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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六、 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安泰三路979号

  邮编:214000

  联系电话:0510-82201088

  邮箱:investor_relationships@wayzim.com联系人:奚玉湘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3-009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51号) 同意注册,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科微至”)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股票3,3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2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76,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8,557,661.34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09,128,589.34元。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2,758,704,28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0月22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1048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41,834,962.96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转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40,000,000.00元,实际累计已支付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983,785.9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修订了《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及具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

  注:1.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651001040011017及10651001040011009已于2022年1月完成注销。

  2.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经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名称变更为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3.2022年度,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322000633013001002853、322000633013001003101、322000633013001003274、0412200000001094及8110701012902431403,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关于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4.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监管协议的约定切实履行。

  (三) 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134,834,962.96元 (其中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的人民币47,191,890.08元) 。该金额不包含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 。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通知存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通知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21年11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8,605,055.28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5,151,702.21元。上述投入情况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101351号)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

  2021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1,000.00万元 (包含本数) 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2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包含本数) 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2年度,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向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交通银行及中信证券累计滚动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及收益凭证理财产品人民币11,619,950,000.00 元,取得到期收益人民币38,608,839.7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除二、(三) 中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及收益凭证外,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本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12月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422,738,600.00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公司。

  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11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422,738,6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45,477,200.00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11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广东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微至自动化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和WAYZIMTECHNOLOGYPTE.LTD.为“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成都、马来西亚吉隆坡、美国佐治亚州、德国埃施波恩、匈牙利布达佩斯、墨西哥合众国墨西哥城为“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2022年11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发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3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80,000股,占公司股本131,608,698股的比例为2.188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4.21 元/股,最低价为40.70 元/股,累计已支付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983,785.93元(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及活期利息)。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科微至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15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科微至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中科微至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由于公司未承诺截至期末投入金额,此处填写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注2: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受到公司发展战略、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多方面因素以及新生产车间的产能利用率放缓的影响,致使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因此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10月26日。

  注3:截至2022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转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4,000.00万元,实际累计已支付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98.38万元。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3-010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3年4月26日延长至2023年10月26日。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51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76,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8,557,661.34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09,128,589.34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0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1048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注: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虽然公司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仍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的建设受到公司发展战略、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新生产车间的产能利用率放缓,致使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

  四、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更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文件

  (一)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3-015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非关联董事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商立伟、姚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专项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的事项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关联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遵循公允、互利、合理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相关关联交易将以公允定价和符合市场规则的方式执行,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确认及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审议相关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预计的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了回避原则。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监事会意见: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手续。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照与关联方交易类型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开展,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预计具备合法性与公允性。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确认以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江苏嘉年华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江苏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北京中科微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4,254.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

  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2、以上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3、上表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4、关联租赁中2022年度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分母为2022年度融资租赁实际付款额(已扣除租金减免部分);2023年度预计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分母为2023年度融资租赁预计付款额(存在新增租赁合同)。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江苏嘉年华科技有限公司

  ■

  2、昆山美邦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无锡市联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注:无锡市联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022年10月之后不再属于关联方

  4、北京中科微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

  ■

  6、江苏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及相关零部件;向关联方提供或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以及关联方代垫费用等,相关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谨慎选择与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关联方合作,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及经济效益。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上述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上述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商业必要性和合理性,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3-017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已于2023年3月25日任期届满。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功燕先生、商立伟先生、姚益先生、奚玉湘先生、杜萍女士、邹希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徐岩先生、陈鸣飞先生、刘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陈鸣飞先生已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徐岩先生、刘佳女士未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徐岩先生、刘佳女士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刘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杜薇女士、吕美亚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李功燕先生

  李功燕先生,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任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助理研究员,2010年8月至2016年5月历任中科院微电子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2016年6月至今历任中科院微电子所智能制造电子研发中心主任、智能物流装备系统工程实验室主任;2012年10月至2019年9月历任江苏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智能交通研究中心技术总监、信息识别与系统控制研究中心实验室副主任;2016年5月至2020年3月任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以下简称“微至有限”)董事长,2016年5月至2019年5月任微至有限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8年4月至今任无锡微至源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微至源创”)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1月至今任无锡群创众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群创众达”)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功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800,000股股份,通过群创众达和微至源创间接持有公司27,360,000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7,1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83%。李功燕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李功燕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功燕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 商立伟先生

  商立伟先生,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大学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9年7月至今历任中科院微电子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所长秘书、科技处项目主管、产业化处项目主管、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2016年5月至 2020 年3月任微至有限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今历任北京中科微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董事长;2018 年7月至今历任北京中科微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微投”)经理、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江苏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商立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商立伟先生担任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科微投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商立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 姚益先生

  姚益先生,198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伯明翰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4月至2014年5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顾问;2014年6月至今任中科贯微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19年5月任微至有限董事、经理助理;2019年5月至2020年3月任微至有限董事、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益先生通过群创众达间接持有公司810,000股股份,姚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姚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 奚玉湘先生,

  奚玉湘先生,1980 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江商学院毕业,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1年7月至2002年9月任上海世贸通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程序员;2003年3月至2004年1月任万域系统软件(上海)有限公司架构师;2004年2月至2005年12月任上海美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8月任上海天合圣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7 年10月至2008年11月于长江商学院学习并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9年7月至2010年2月任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0年2月至2012年6月任IDG资本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投资经理,2012年6月至2017年7月任爱奇投资顾问(上海)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12月至2020 年3月任鼎晖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合伙人;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奚玉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奚玉湘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奚玉湘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五) 杜萍女士

  杜萍女士,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邮电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在读博士。2008年7月至 2009年11月任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师;2010年9月至2013年3月于北京邮电大学学习并获得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硕士学位;2013年4月至 2019年6月任江苏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信息识别与系统控制研究中心总监;2019 5月至2020年3月任微至有限董事,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任微至有限硬件工程师,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萍女士通过群创众达间接持有公司1,215,000股股份,杜萍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杜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六) 邹希女士

  邹希女士,198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科技大学毕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0年8月至2015年3月任常州市康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15年5月至2017年4月任江苏中电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7年5月至2018年8月任江苏特丽亮镀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8月至2020年3月任微至有限财务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邹希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邹希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徐岩先生

  徐岩先生,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南大学(原无锡轻工大学)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年9月至今,先后担任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职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 陈鸣飞先生

  陈鸣飞先生,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至2008年5月任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5月至2015年2月任上海章宏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2月至2018年10月任上海瑾之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年10月至今任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鸣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鸣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 刘佳女士

  刘佳女士,198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6月获得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12月获得华盛顿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8月至2013年7月任安永咨询公司高级顾问;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Airbiquity Inc.财务会计;2017年6月至2018年9月任Microsoft Corporation财务分析;2019年3月至今任CPA firms(会计师事务所)高级财税顾问。

  截至目前,刘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 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一) 杜薇女士

  杜薇女士,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南大学毕业,大专学历。2010年11月至2016年7月任江苏中微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主管;2016年5月至2020年3月任微至有限监事,2016年8月至2020年3月任微至有限管理部主管,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管理部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薇女士通过群创众达间接持有公司180,000股股份。杜薇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杜薇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 吕美亚女士

  吕美亚女士,198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1月至2014年2月任无锡三盈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务;2014年5月至2014年9月任丰汇通财富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法务;2014年11月至2019年8月任北京恒昌惠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法务;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任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务;2020年6月至今任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美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吕美亚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吕美亚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3-018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 号》、《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 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内容。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3-020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9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依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合规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利益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监事会同意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 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中科微至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建立在 2022年经营情况与 2023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进行编制。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及2022年度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制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工作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内部控制评价结论真实、有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 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 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 信额度为准),同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 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在 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 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专业审计 服务机构,持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财务及内控审计经验,能够满 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的工作需求。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开展2023年度审计工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 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 审批手续。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照与关联方交易类型的具体情况 确定定价方法,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 业务程序开展,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与公允性。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确认以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 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济效益和行业薪 酬水平,合理可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审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 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监事会提名杜薇女士、吕美亚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内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 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更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 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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