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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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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
秘书、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发放。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六、独立董事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查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查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更好地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作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相关奖励及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状况和同行业高管薪酬水平。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

  秘书、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相关聘任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奚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奚勰先生出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奚勰先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鉴于奚勰先生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郑瑞俊先生继续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奚勰先生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奚勰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后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对奚勰先生出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聘任郝斐女士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郝斐女士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郝斐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内审负责人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

  三、聘任王赞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赞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赞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具备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51-67139968-7099

  传真:0551-67139968-7099

  邮箱:zhengquan@unionsemicon.com.cn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项王路8号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董事会秘书奚勰先生简历

  奚勰,男,199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2013年7月至2017年6月,任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6月至2020年6月,先后任职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管理总部、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6月至2023年2月,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副总裁;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目前,奚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奚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等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内审负责人郝斐女士简历

  郝斐,女,197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江苏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2005年至2011年,先后任职于扬州东方医院及东风日产东峻专营店;2012年2月至今,担任江苏汇成光电有限公司总经办高级专员。

  截至目前,郝斐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合肥芯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郝斐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等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3:证券事务代表王赞先生简历

  王赞,男,199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具备会计师职称和法律职业资格,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秘任前培训证明。2023年1月起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此之前主要从事财务咨询、行业分析、证券与法律事务相关工作。

  截至目前,王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赞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等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改原因说明

  2022年以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发布、修订了一系列上市公司监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04月修订)》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现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二、本次修改的制度清单

  ■

  三、其他说明

  上述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治理制度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欢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要求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批准报出《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持续扩产现状、资金需求、盈利情况以及可供分配利润情况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各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勤勉尽责、审慎决策。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监事会报告期内实际运作情况如实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结合了当前的国家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现有的经营能力,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状况进行了合理预测。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解释文件变更会计政策。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相关解释文件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审计机构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意见。

  与会监事在听取前述报告后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汇成光电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且公司拟为子公司江苏汇成光电有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股东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或监事津贴,该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和人力资源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近年来相关监管机构发布、修订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一系列上市公司监管制度,为适应监管规则和公司治理要求,公司有必要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本次修改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赵志清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提名陈殊凡先生作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有利于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陈殊凡先生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监事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曾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健”)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20万元。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

  公司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计机构及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1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项王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1日

  至2023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需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登载《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0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3年5月10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项王路 8 号汇成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邮件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0日17:00前送达,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项王路8号汇成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30012

  电话:0551-67139968-7099

  电子邮箱:zhengquan@unionsemicon.com.cn

  联系人:奚勰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监事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赵志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志清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仍然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赵志清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赵志清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志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宝信国际投资有限公司4.80%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宝信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50%的股份)。赵志清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赵志清先生确认,其与公司监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辞职有关的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公司监事会对赵志清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控股股东推荐,监事会拟提名陈殊凡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陈殊凡先生为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陈殊凡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陈殊凡先生简历

  陈殊凡,男,1981年8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本科学历。2007年5月至今,任瑞成建筑工程(安徽)有限公司稽核部长兼总经理秘书。

  截至目前,陈殊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殊凡先生系公司董事沈建纬女儿的配偶,除前述情形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陈殊凡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等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的促进规范运作,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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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为具体拟修订内容前后对照表,其中下划线用于标识修改的具体内容,省略号“……”代表略去与修订无关的文字,修订前条款一列当中“新增”代表相应修订后条款属于新增条款,修订后条款一列当中“删除”代表相应修订前条款被删除。

  此外,因《公司章程》删减和新增了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的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亦作相应调整。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形成的《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04月修订)》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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