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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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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002                                                  公司简称:晋亿实业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864,141.9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44,398,589.01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4,439,858.9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9,958,730.1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928,051,180.11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58,009,910.22元。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9,273,120股,以此计算合并拟派发现金红利95,927,312.00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差异化分红情形。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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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紧固件行业:

  公司所属的紧固件制造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属于348的通用零部件制造业,在《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属于C34的通用设备制造业。

  紧固件是应用最广泛的机械基础件,被誉为“工业之米”,广泛应用于汽车、能源、电子、电器、机械等行业,品种规格繁多,紧固件下游应用行业日益广泛,呈现出由低强度、通用型转为高强度、专用型的发展趋势。2022年受国际环境复杂演变、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行业需求缩小,但随着世界各国在经济与工业上的恢复,将进一步带动紧固件需求的增长。此外,家用电器、汽车工业、航空航天制造业、建筑工业、电子工业、机械装备制造业以及制造业售后市场等行业的增长,亦将刺激紧固件市场需求的上扬。

  我国紧固件产业产量居世界第一,是紧固件的生产大国和出口大国,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影响,国外订单持续外流至中国,给中国的紧固件行业带来了机遇和挑战。2022年中国紧固件出口数量为4,978,849吨,相比2021年同期增长了61,769吨,同比增长1.4%,出口金额为1,364,779.8万美元,相比2021年同期增长了202,069.4万美元,同比增长17.8%(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但国内紧固件产品结构不合理的状况依然存在,低端产品过剩,高端产品产能不足,紧固件产品正从低端转向中高端发展。目前国内紧固件市场参与生产企业众多,小规模企业较多,竞争比较激烈,由于研发投入、环保投入不足,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核心竞争力较弱,缺少专业技术人才,升级改造难度大,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缺少资金和技术支持,无法生产高端、高附加值的产品,只能靠低质、低价销售,导致市场无序竞争。少量头部企业通过长期积累核心技术、积极建设品牌影响力,逐步扩大生产规模,发挥规模优势,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了高附加值产品比例,加大研发投入,产能扩张,转型升级,积极推动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铁路扣件行业: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关键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和主要交通方式之一,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公司的铁路扣件产品主要供应国内高速铁路等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是轨道交通建设所需的关键零部件,为适应不同类型的使用要求及使用环境进行定制生产,对原材料、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等多项指标都有很高的要求,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及技术性,相关产品需要遵循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该行业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研发体系,行业技术要求和进入门槛相对较高,专业生产企业较少。我国铁路总通车里程较长,新增铁路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加,随着新增线路及运能提升带来的机车需求和铁路铺轨需求的增加,为铁路扣件市场注入持续增长的动力,铁路扣件市场逐步发展给公司带来了稳定的发展空间。2022年,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109亿元,投产新线4100公里,其中高铁2082公里,为稳住经济大盘发挥了重要的支撑拉动作用。截至2022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5.5万公里,其中高铁4.2万公里。10年间,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7万亿元,是上一个十年的1.9倍;全国铁路营业里程由9.8万公里增加到15.5万公里、增长58.6%,高铁由0.9万公里增加到4.2万公里、增长351.4%,复线率由44.8%增长到59.6%,电气化率由52.3%增长到73.8%。2023年,中国铁路将继续加快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大工程中的铁路项目,加强区域间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高质量推进川藏铁路等国家重点工程,投产新线3000公里以上,其中高铁2500公里。(数据来源: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紧固件行业龙头企业,是全球最大的紧固件制造厂商之一,生产国标(GB)、美标(ANSI)、德标(DIN)、意标(UNI)、日标(JIS)、国际标准(ISO)等各类高品质螺栓、螺母、螺钉、精线及非标准特殊紧固件,产品覆盖众多领域,拥有行业内领先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得到了市场广泛认可,同时公司是铁路扣件系统的集成供应商,扣件系统产品种类齐全,是国内唯一一家能够自主生产制造全套时速250公里和350公里高铁扣配件及整件产品的企业,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竞争力及知名度。

  (1)主要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各类紧固件的研究和开发,生产销售各类紧固件、铁道扣件、五金制品、精线、自动化仓储设备、钢轨等产品。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生产的智能化水平,优化产品结构,大力研发中高端紧固件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积极开拓线上销售模式,为全球客户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一站式供货及售后服务。

  (2)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经使用部门申请后由采购部统一进行采购,公司根据质量控制体系要求,在原材料采购、外购外协和委托服务等方面制定了供应商选择方式、评价标准和控制方法,确保采购物品满足公司要求。采购部对选出的供应商进行评价验证合格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录。采购部会同品保部、制造部和物料管制中心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对供应商进行日常管理和质量考核,促使其推动质量改进,确保提供产品的质量以及交期,对于有重大异常情况发生的供应商则及时进行调整采购计划。公司启用ERP供应商协同平台,采用数据分析,采购部根据实际需求预测制定采购需求计划并不断优化。根据生产现场使用量设定采购的库存控制量,根据生产计划,每种原辅材料在保证一定的安全库存。

  生产模式:采用按计划生产和按订单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对于内销标准件,根据对市场需求的预测以及客户的需求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对部分标准件提前生产、备货。对于内销非标准件,在与客户签订购货合同后,根据交货期,安排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对于外销产品,以订单生产为主,根据交货期以及规模生产的考虑,安排生产计划。铁路扣件产品按客户合同,在驻场监造监管下生产,同时保持合理的安全库存,以备铁路客户要求的紧急发货,再根据客户需求状况调整生产进度。

  销售模式:紧固件产品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一方面充分利用公司资源开发、直接将产品销售给各行业大型企业;另一方面通过子公司和经销商服务各个区域,服务零散客户,推广晋亿品牌。铁道扣件销售主要通过各商务平台竞价投标出售。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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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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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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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 受经济下行影响,公司顶住压力,实现营业收入2,717,241,436.67元,同比减少5.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864,141.93元,同比减少46.6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03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864,141.9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44,398,589.01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4,439,858.9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9,958,730.1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928,051,180.11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58,009,910.2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9,273,120股,以此计算合并拟派发现金红利95,927,312.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83.5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差异化分红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目前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资金现状以及未来实际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相关内容及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态及实际情况,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使投资者能够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08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及格,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70%,公司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8,8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12月22日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5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3.40万股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2022年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需由公司回购注销72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9.92万股,上述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53.32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59,273,120股减少至956,739,92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959,273,120元减少至956,739,920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就上述变更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改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05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853.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00元,共计募集资金79,269.00万元,其中资产认购部分为30,857.11万元,募集现金48,411.8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45.7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7,566.1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8.5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377.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8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6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来将以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入,为加强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为补充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因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对其进行单独的项目收益核算。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2.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06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248.036万份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48.036万份予以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1年1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2021年1月22日至2月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意见或异议。2021年2月20日,公司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2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孙玲玲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2月26日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年4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事宜,2021年4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事宜。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345.20万份,行权价格为5.40元/份,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05.40万股,授予价格为2.70元/股。

  7、2022年4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2022年6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0.624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10、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2年8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11、2022年12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8,88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12月22日注销。

  12、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因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尚未行权而注销

  根据《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40%。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行权期为2022年2月28日至2023年2月24日),所有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董事会决定对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合计137.456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而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行权的股票不做处理,已满足行权条件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其余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5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4.04万份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

  (三)因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而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3)上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且公司未发生第八章一(一)情形),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鉴于公司2022年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将对68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对应不得行权的96.54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248.036万份。本次注销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73人调整为68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44.5760万份调整为96.54万份。本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亦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48.036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而激励对象未行权,监事会同意由公司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合计137.456万份股票期权;鉴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5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由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4.04万份股票期权;鉴于公司2022年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监事会同意由公司注销68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对应不得行权的96.54万份股票期权,上述合计注销股票期权248.036万份。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07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253.32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70元/股调整为2.65元/股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70元/股调整为2.65元/股,并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3.32万股予以回购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三、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1年1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2021年1月22日至2月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意见或异议。2021年2月20日,公司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2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孙玲玲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2月26日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年4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事宜,2021年4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事宜。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345.20万份,行权价格为5.40元/份,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05.40万股,授予价格为2.70元/股。

  7、2022年4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2022年6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0.624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10、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2年8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11、2022年12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8,88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12月22日注销。

  12、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而回购注销

  根据《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做处理,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保留,其余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5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3.4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3)上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且公司未发生第八章一(一)情形),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2年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将对72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229.92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53.32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77人调整为72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83.24万股调整为229.92万股。

  2、调整回购价格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59,282,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7,964,100元。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30日。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4月28日登记完成,授予价格为2.70元/股。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6月30日实施完毕,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回购价格由2.70元/股调整为2.65元/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于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2.65元/股;对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的情形,回购价格为2.65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实施时,如遇需要对回购价格做出相应调整事项,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692.39万元。

  五、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53.32万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六、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相关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回购价格准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5人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3.4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65元/股;鉴于公司2022年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72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9.92万股,回购价格为2.6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53.32万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2023-010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2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 8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2日

  至2023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于2023年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书面回复地址: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14100

  联系电话:0573-84185042、84185001-105

  传 真:0573-84098111

  联系人:郎先生  朱先生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编号:临2023-012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锡缓女士主持,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23-003号”。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态及实际情况,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使投资者能够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则要求,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23-005号”。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履行了相关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23-006号”。

  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23-007号”。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23-008号”。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02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永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23-003号”。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23-004号”。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23-005号”。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23-006号”。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23-007号”。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23-008号”。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23-009号”。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23-010号”。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04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 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8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合计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含税)。公司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对公司的年报、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前,已对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和历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过往的审计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时间充足,审计人员配备合理,执业能力胜任;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状况;审计意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财务、内控审计工作的人员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上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1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 下午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 至5月2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ond@gem-year.net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1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25日下午 14:00-15:00举行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5日 下午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蔡永龙

  总经理:蔡晋彰

  董事会秘书:郎福权

  财务总监:薛玲

  独立董事:张惠忠、范黎明、陈喜昌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25日 下午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 至5月2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ond@gem-year.net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郎先生 朱先生

  电话:0573-84185042、0573-84185652

  邮箱: bond@gem-year.net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2-009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CHIN CHAMP ENTERPRISE CO., LTD.(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增补张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

  张勇先生简历:张勇,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热处理科组长、科长,铁道扣件部科长、经理,浙江晋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制造部经理、研发中心负责人、管理者代表,现任浙江晋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运营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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