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3-016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0日,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该议案关联董事郑念辉、郑连平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2023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制订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向关联方支付的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确定,且低于公司通过基金、信托等方式融资的平均水平;接受林忠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反担保,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业务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是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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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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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157932752XY
成立日期:2011年07月20日
注册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路422号
法定代表人:郑连平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投资咨询服务,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郑连松、郑念辉、郑连平分别持股35%、32.5%、32.5%
2、林忠琴先生
姓名:林忠琴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无
3、林松梅女士
姓名:林松梅
性别:女
国籍:中国国籍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无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1、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4.27%的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郑念辉先生持有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32.5%的股份;公司董事郑连平先生为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持有其32.5%的股份。
2、林忠琴先生
林忠琴先生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荣基密封系统有限公司49%股份、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安博帝特工业有限公司49%股份。
3、林松梅女士
林松梅女士为林忠琴先生之配偶。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1)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前期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
(2)履约能力分析:前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林忠琴先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荣基密封系统有限公司及芜湖安博帝特工业有限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等各类财务资助,帮助公司调整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
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根据市场情况,关联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确定,且低于公司通过基金、信托等方式融资的平均水平。相关协议的签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预计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林忠琴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及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帮助公司调整资本结构,平衡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推动公司经营发展。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严格依照相关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3-017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08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了2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正裕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亿元,期限6年。“正裕转债”自2020年7月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自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共有12,000元(120张)“正裕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1,201股。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因可转债上述期间转股由222,499,802股增加至222,501,003股,注册资本需相应由222,499,802.00元变更至222,501,003.00元。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鉴于2023年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制度规则,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同时公司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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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草案)》。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3-006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3年4月7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郑念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是对2022年董事会工作情况进行的总结,经审议,全体董事对本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郑念辉先生报告2022年度经营与管理工作情况,并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规划与展望。经审议,全体董事对《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建立的内控管理体系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等信息真实完整,运营合法合规,有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根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了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是对公司2022年度整体经营状况的总结,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5,308,794.91元(母公司报表口径)。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以截至2023年3月31日股本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250,100.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控制原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2023年度审计及相关服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结合董事的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胜任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了董事2023年度的薪酬方案:公司内部董事薪酬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趋势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综合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岗位履职情况制定;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并按年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因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将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趋势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综合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岗位履职情况制定。
郑念辉先生、陈灵辉先生、王筠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3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对公司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可能发生的担保,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相关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同等价值外汇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2亿元。除预计情况外,若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郑念辉先生、郑连平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2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3-007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3年4月7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元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年度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公司监事会就2022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后认为:
(1)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采取了有效措施保证内控制度得以严格执行。
(2)公司内控制度对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堵塞漏洞发挥了重要作用,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地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完整,维护了客户、公司及全体股东相关利益各方的权益,不存在重大缺陷。
(3)《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监事会已经检查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5,308,794.91元(母公司报表口径)。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趋势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综合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岗位履职情况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3票。
因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一致同意将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融资和经营,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2023年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工具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交易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同等价值外汇金额)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3-009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5,308,794.91元(母公司报表口径)。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2,501,00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250,100.3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合计占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5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和后续发展中的资金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3-013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信额度: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并购贷款等)、中长期贷款、银行票据(含票据池)、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事宜项下的全部法律文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协议,不再单独履行决策程序。上述授信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3-018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限售期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3)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九)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意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司融资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5日13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长顺路55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5日
至2023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次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0、11、12、13、14、15、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9: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郑念辉、郑连松、郑连平、陈灵辉;14: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郑念辉、郑连松、郑连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不能现场办理登记的,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四)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7:00。
(五)登记地点:浙江省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长顺路55号正裕工业证券投资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幼萍
电话:0576-87278883
传真:0576-87278889
邮箱:add@addchina.com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二)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