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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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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89                                                  公司简称:正裕工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22,501,00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250,100.30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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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汽车零部件行业概况与发展前景

  公司产品归属于汽车制造业(C36)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C3670)。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工业的基础,即位于汽车制造业的上游,为整车提供配套(整车配套市场),同时又位于汽车制造业的下游,是汽车售后维修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售后市场),因此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与汽车工业息息相关。从规模来看,汽车零部件约占整个汽车产业链50%的价值,在欧美等成熟汽车市场,汽车整车行业与零部件行业的规模比例为1:1.7。

  汽车零部件市场可分为售后市场(AM市场)和整车配套市场(OEM市场)。售后市场是指汽车在使用过程中由于零部件损耗而形成的零部件维修、更换市场;整车配套市场是指汽车零部件厂商为整车厂商生产的新车提供零部件配套。

  (2)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经营模式(整车配套市场和汽车售后市场)

  ①汽车售后市场(AM市场)。所面对的主要客户是汽配厂商、汽车零部件采购商,其主要产品诸如汽车减震器、前后保险杠、刹车盘等汽车易损件。市场需求则是与汽车保有量及车龄密切相关,同时也受到车辆的行驶路况、载荷情况、驾驶习惯、保养方式等因素的影响。汽车后市场,在经济扩展期,新车销量增长,导致汽车保有量增加;经济衰退期,新车销量增速放缓,导致在使用车辆的平均年龄增加,需求量反而也增加。所以相比整车配套市场,后市场规模、增速受经济波动周期的影响更小。

  近年来,全球汽车市场新车型推出速度快,存量车型众多。而且,不同车型、不同排气量或不同年份参数的同一车型都可能要求适配不同型号的减震器及发动机密封件,此外,同一辆车的前后减震器之间通常也存在差异。因此,在汽车售后市场,汽车减震器及发动机密封件种类繁多、产品更新迅速,减震器及发动机密封件厂商的客户订单也具有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的特点,这对制造厂商的产品开发、制造及“一站式”供货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国际售后市场目前是我国汽车零部件重要的出口市场。国际庞大的汽车保有量构成了售后市场坚实的市场基础,并将推动售后市场的持续发展。国际能源署IEA推测,全球整车工业未来几年将呈现发达国家增速平稳、新兴市场国家较快增长的态势;随着时间的推移,新车转化为存量,将进一步扩大汽车保有量的规模,2022年底,全球汽车保有量已超15亿辆。伴随售后市场的整体发展,汽车零部件亦有望在售后市场保持快速发展。

  国内售后市场将迎来高速成长发展期。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超3亿辆,车辆平均车龄较低。随着国内保有量及车龄的不断增长、汽车消费者不断成熟,以及连锁维修企业和线上电商模式等多元化多渠道后市场流通体系的加快形成,未来我国售后市场巨大的发展潜力将加速释放。

  ②整车配套市场(OEM市场)。所面对的客户是整车制造商,需求主要取决于汽车产量,与整车市场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全球汽车市场进入成熟期,总体上看,汽车零部件整车配套市场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将伴随整车市场呈现平稳发展的态势。在整车配套市场,整车厂商对减震器、密封件的质量、性能要求较高,对配套企业的认证环节多、周期长,要求减震器、密封件企业能够与整车厂商进行同步甚至是超前的产品开发,并能提供充足的产能以配套整车厂商的生产,这对配套企业的研发、资金实力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减震器、密封件企业一旦通过认证进入整车厂商的配套体系将获得较为稳定、大批次的订单,可以整个车间甚至是整个工厂为整车厂商的既定车型提供配套,同时面对的产品型号、原材料/配件规格较少,生产的标准化程度高,较易于形成规模效益,亦可迅速扩大品牌影响力。

  (3)公司现阶段产品市场定位

  海外售后市场是本公司目前产品的主要市场。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际知名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厂商或集团采购商,销售方式是直销。欧美等国家汽车售后市场的汽配流通渠道较为成熟,拥有美国ADVANCE、天纳克(TENNECO)、采埃孚(ZF)集团、美国AutoZone等国际知名的汽配进口商或生产商等,以及网点众多的社区汽车配件超市等。其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对产品质量要求较高。国内减震器、密封件生产企业要进入这些客户的全球采购体系,必须具备产品市场化同步研发、柔性化精益生产、规模化集约供应能力,才能在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要求的同时,确保自身的生产效率和规模效益。并且在发达国家成熟市场,零部件分销商处于汽车后市场的核心地位,能够不断整合上游生产商,减少中间环节,促进供应链扁平化,使消费者享受最大优惠。此外,国外发达国家还建立起了严格的非原厂配件认证和质量监督体系,以保障非原厂件的质量品质,从而使国外发达汽车后市场非原厂配件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

  随着国内汽车保有量及车龄的逐年提高,国内汽车售后市场需求也将快速增长,公司积极切入国内售后市场,国内市场销售额增长较快。同时,中国新能源车爆发式增长,关键零部件国产化进度加快,新能源汽车对于智能化要求较高,厂商普遍采用高端电控智能悬架系统。对于公司来说,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可以依靠多年高端悬架系统减震器的技术积累,未来进入新能源车整车配套体系,从而实现汽车关键零部件的进口替代。

  (4)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器、汽车橡胶减震产品以及发动机密封件等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始终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适配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和相关服务,各系列产品可适配全球大多数车型,能够满足客户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一站式”采购需求。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天纳克全球(TENNECO)、采埃孚全球(ZF)集团、墨西哥GOVI、美国AutoZone等国际知名的汽配生产商或采购商,在品牌、产品技术、品质、制造规模等方面已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市场地位。

  ① 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器

  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器(又称避震器或阻尼减震器)主要应用于汽车悬架系统。悬架系统汽车减震器按照结构可分为单筒减震器和双筒减震器,按阻尼介质可分为油压式减震器、油气混合式减震器、油气分离式减震器和气压减震器,按阻尼是否可调分为被动减震器和主动减震器。

  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器系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专业从事的主要业务,已具备悬架支柱总成整体解决方案的制造和综合服务能力,以及整车配套能力。悬架系统减震器是汽车悬架系统的核心部件,由于涉及到车辆的综合性能,特别是安全性和舒适性,包括新能源汽车在内的绝大多数汽车的悬架系统内都需装配有减震器。

  ② 汽车橡胶减震产品

  橡胶减震产品属于汽车NVH(Noise,Vibration and Harshness,即噪声、震动和不平顺性)零部件。橡胶减震产品广泛分布于汽车的各个部位,品种丰富,规格繁杂,涉及上万个不同规格的产品。从产品类别来看,橡胶减震产品通常包括动力总成悬置、变速箱悬置、动力吸震器、排气吊耳、后置衬套、液压衬套、悬架衬套和支撑、控制臂衬套、拉杆衬套、缓冲块等,其中动力总成悬置为最典型的橡胶减震产品。

  ③ 发动机密封件

  发动机密封件属于汽车发动机系统中重要的零部件。发动机是油气混合、加压并燃烧的场所,在短时间内可产生较高的温度、压力和爆发力,结构复杂,工作环境较为恶劣。发动机密封件是发动机在运行过程中,对维持发动机正常工作的油品、冷却液、气体等物质进行密封,防止发动机内高温高压介质泄露的关键零部件。发动机密封件主要包括汽缸垫、排气管垫、油底壳垫、气门室盖垫、进气岐管垫、增压器垫、油封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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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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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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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001.14万元,同比增加5.55%;营业利润为7,965.45万元,同比减少0.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55.29万元,同比增加12.6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3-008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0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了2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000.0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29,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1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8,682.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到位资金28,700.00万元(汇入金额加上保荐承销费中不属于发行费用的税款部分18.00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1.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558.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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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芜湖安博帝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安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湾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芜湖安博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4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9,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4月、8月自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资金5,500.00万元、2,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4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根据公司2022年4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3,7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2年4月自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资金3,7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1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700.00万元,扣减直接支付的发行费用141.0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558.96万元

  [注2]汽车悬置减震产品生产项目于2022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期实现净利润-1,525.08万元,主要系募投项目延期以及项目初步投产汽车悬置减震产品销售订单较少,产能利用率较低,固定成本较高所致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3-010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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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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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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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2022 年度,签署万向钱潮、健盛集团、恒威电池、正裕工业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泰尔股份、广大特材、联赢激光 2021 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签署万向钱潮、华星创业、正裕工业、健盛集团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东山精密、泰尔股份、广大特材、中潜股份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万向钱潮、华星创业、正裕工业、健盛集团、和仁科技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东山精密、泰尔重工、广大特材2019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2年度,签署正裕工业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签署正裕工业2020年度审计报告

  [注3]: 2022年度,签署莱宝高科、崇达技术、宏润建设、深城交和恒丰纸业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签署莱宝高科、崇达技术、宏润建设、恒丰纸业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莱宝高科、崇达技术、宏润建设、恒丰纸业、国信证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莱宝高科、崇达技术、歌力思、坚朗五金2018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天健所的财务审计报酬为6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较上年增加1.18%。审计定价以资产总额的百分比为依据,综合考虑审计风险,审计工作量及人力资源成本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天健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天健所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进行审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对天健所的审计资质进行了必要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天健所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职业经验,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在公司以往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天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天健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天健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控制原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与天健所协商2023年度审计及相关服务费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3-011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问题,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 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变更内容

  1、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2、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3、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2)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的原因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3-012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变化表

  经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报告期内各项减值计提及其他变化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说明

  1、计提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情况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022年合计计提坏账准备-314.74万元,转回20.19万元。

  2、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2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480.47万元,因库存商品对外销售及原材料生产领用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820.64万元。

  3、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及子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聘请资产评估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资产评估,根据评估报告结果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22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63.69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合并计提各项减值损失3,729.42万元,转回20.19万元, 转销1,820.64万元,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1,888.59万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后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恰当的、谨慎的,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3-014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鸿裕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鸿裕”)、芜湖荣基密封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荣基”)及芜湖安博帝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帝特”),前述被担保人均为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40,000.00万元(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2023年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预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预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5,0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000.00万元,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及各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逾期发生。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安博帝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额度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40,0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有效期及批准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期限自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在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本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在年度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各下属控股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下同)。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控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控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控股公司与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下属控股公司之间的各类担保额度不可互相调剂。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鸿裕

  1、名称:宁波鸿裕工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75628252XX

  3、成立时间:2003年12月28日

  4、注册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富春江路 668 号

  5、法定代表人:郑元豪

  6、注册资本:13,630.26万元

  7、经营范围:汽车减震器及其他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9、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单体报表):

  ■

  宁波鸿裕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芜湖荣基

  1、名称:芜湖荣基密封系统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1563411460X

  3、成立时间:2010年10月15日

  4、注册地点:芜湖县湾沚镇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南次一路1000号

  5、法定代表人:林忠琴

  6、注册资本:2,800.00万元

  7、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密封件、塑料制品、模具制造、加工、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汽车零部件、密封件、塑料制品、模具制造、加工、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林忠琴持有其49%的股权。

  9、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

  芜湖荣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安博帝特

  1、名称:芜湖安博帝特工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10557960186

  3、成立时间:2012年10月30日

  4、注册地点:芜湖县湾沚镇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

  5、法定代表人:林忠琴

  6、注册资本:5,580.00万元

  7、经营范围:密封件、减振件、汽车配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制造、加工、销售;模具制造、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林忠琴持有其49%的股权。

  9、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

  安博帝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批准额度内签订担保合同,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根据不同机构业务模式设置的不同,担保可能体现为不同责任类型。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拟开展的担保行为是基于双方业务发展、生产经营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而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良性发展,可以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虽然部分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但公司能对该等子公司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会因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对公司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可能发生的担保,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相关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被担保对象的日常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总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76%。其中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3-015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减少汇率波动对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拟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不以投机为目的,严守套期保值原则,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同等价值外汇金额),外汇衍生品合约确定的执行汇率以目标成本汇率或测算报价的成本汇率为基准。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同意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且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因此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为明显。为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严守套期保值原则,严格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有利于公司运用恰当的外汇衍生工具管理汇率波动导致的利润波动风险,以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汇率下跌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是套期工具,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在经济关系、套期比率、时间都满足套期有效性、且不被信用风险主导。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可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同等价值外汇金额),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衍生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手持外币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不以投机为目的,严守套期保值原则,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合约确定的执行汇率以目标成本汇率或测算报价的成本汇率为基准。

  (五)交易期限

  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代表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存在因操作人员专业水平不足造成的风险。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涉及的市场情况,定期向管理层报告进展情况;内部审计部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和审计,核实盈亏和资金使用情况,法务部门参与审核把关,确保与银行交易合约条款清晰,严格对照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操作,以防范法律风险和内控风险。

  4、为防止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5、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交易背景为依托,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6、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远期外汇交易将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出口业务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等外币,开展远期外汇交易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减少汇率或利率波动带来的不可预期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或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经营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意见:(1)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就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了相关风险和可行性分析,开展此项业务能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产生的影响。(2)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商业银行等高信用评级的外汇机构。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控制度,具备与所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3)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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