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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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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210                          公司简称:统联精密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详情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四、“风险因素”部分的相关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为: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2,000,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2,912.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86%,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2,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44,800,000股,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56,800,000股。

  3.公司2022年度不送股。

  4.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和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深耕精密制造领域,专业从事高精度、高密度、形状复杂、外观精美的精密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公司致力于成为世界领先的MIM精密零部件制造商和多样化精密零部件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优质的产品和综合性的技术服务能力,积极拓展MIM精密零部件业务,不断提升产品应用的渗透率,形成了稳定的发展动力。与此同时,公司在能力边界内,持续丰富和发展新型制造工艺。随着激光加工、CNC、精密注塑等工艺的精密制造实力得到客户的认可,公司非MIM精密零部件逐步形成规模化营业收入。此外,公司积极布局3D打印、新型功能性材料等技术方向,有利于公司打开产业边界,实现多元化、跨领域发展。

  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智能触控电容笔、智能穿戴设备、航拍无人机、运动相机等新型消费电子领域,具体产品类型包括应用于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上的电源支撑件、音量支撑件、摄像头支架、Lightening和Type C电源接口件等精密零部件,应用于智能触控电容笔上的套筒、插头、穿线长管等精密零部件,应用在智能穿戴设备上的手表表壳、戒指内外壳、TWS耳机配件、智能眼镜配件、头戴式耳机配件等精密零部件,应用在无人机上的转轴支架、云台配重块等精密零部件。服务的客户包括苹果、亚马逊、大疆、安克创新等国内外知名消费电子品牌及其EMS厂商。此外,公司持续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已量产产品包含应用在新能源汽车上的换挡旋钮产品,应用在电子烟上的外壳和配件产品等。

  ■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 研发模式

  公司建立了自主驱动和客户需求驱动相结合的研发机制。自主驱动研发是公司基于对行业发展趋势、前沿技术以及市场需求变化的理解而进行的研发和创新。该类研发一般以新材料用核心,沿着产业链关键节点展开,以满足市场深层次需求,从而维持公司技术水平的先进性。客户需求驱动研发,即研发团队根据客户不断迭代的产品需求,结合材料选型、模具设计、工艺角度、公差配合、组装效果等方面而进行的研发。通过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技术解决方案,实现对客户需求快速响应、产品高质量稳定交付。

  2. 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的精密零部件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不同客户、不同应用终端、不同的产品型号对产品的需求各不相同。因此,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定制化生产模式。业务部将客户的需求,转化为内部订单,计划部门结合产品需求、生产周期、产能情况等因素排配生产计划并交由生产部门进行实施,由品质保证部对产品进行全流程检验,确保产品品质满足客户需求。整个生产过程中,业务部、计划部、生产部、品质保证部等部门良好的跨部门协作,确保了品质稳定、交期可靠的生产达成及客户需求达成。

  3. 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接销售模式。根据终端客户的创新需求进行产品研发,公司在通过终端客户的产品验证、认可后进行量产。公司直接客户则主要为终端品牌商指定的产业链的组装制造服务商。根据直接客户的订单或需求计划,公司交付定制化产品,再由直接客户集成后销售给终端品牌商。

  4. 盈利模式

  结合产品定制化的属性,公司在客户设计初期即开始参与和配合客户进行产品整体的方案及设计评审,协同客户进行模具、产品开发并完成各阶段的产品验证,推进产品进入量产。量产阶段,公司按照客户需求,批量提供性能可靠、品质稳定的精密零部件,从而实现销售收入并产生盈利。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处行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公司产品属于“四、新材料”之“(一)金属材料”之“4、纳米及粉末冶金新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中的“高精密度金属注射成形(MIM)技术”领域。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按产品性质分类,公司所处行业为“金属制品业(C33)”;按产品用途分类,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2)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的产品主要为定制化的精密零部件。精密零部件通常是整机产品的核心部件,是实现整机产品功能的保障,因而精密零部件在质量、一致性、耐用性等方面的要求非常高。随着终端产品日益呈现轻量化、集成化、智能化、高效化等的发展趋势,使得终端产品对精密零部件的体积、质量、精密度等要求越来越高。精密零部件对终端产品功能稳定性和产品安全性的作用因此也不断提升,产业链内精密零部件厂商的重要性也不断加强。

  以MIM精密零部件为例,由于其均为定制化、非标准化产品,且生产工艺制程较长,任一环节控制不当均会对最终产品的尺寸精度和外观产生较大影响。随着行业技术的发展,各类生产设备也不断进步,推动行业自动化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但在整体生产过程中,技术因素仍旧对产品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一方面,原材料中金属粉末与粘结剂的配比、模具的设计、注塑工艺的参数设定直接关系到产品的密度、精度、强度;另一方面,烧结工艺为产品生产的核心环节,需要根据不同的结构设计进行差异化工艺处理,减少形变同时确保致密度和金属各项性能。此外,后工艺开发能力,也将决定是否能找到更优化的工艺路径实现产品的定制化效果。由此可见,如果企业缺乏技术积累,较难在短时间内生产出具备高复杂度、高精度、高强度、外观精美的MIM产品,从而对其进入本行业形成一定的障碍。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行业内相关领域仍处于领先地位,未发生重大变化。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MIM用材料多元化。MIM用材料已经从传统的不锈钢及铁基合金粉末扩大到了软磁材料、硬质合金材料、钛合金材料、高强度合金材料等。受客户需求驱动,主要用于磁力导引与电磁屏蔽的磁性功能材料,特别是软磁材料以及导磁性材料,在MIM领域的应用大幅提升。改良后的硬质合金的材料,配合批次式石墨真空炉烧结,可以使烧结过程中摆脱氢气的危险与困扰,大大的增加生产的效率和安全性。此外,钛与钛合金的推进也有一定的成效,国产的钛与钛合金喂料的蓬勃发展,加速了MIM工艺使用钛与钛合金材料。近年受折叠手机的兴起,高强度合金材料也成为了MIM选用的热门材料。

  MIM产品尺寸大件化。目前,MIM产品重量由10g以下开始往上达到500g,主要逐渐取代脱蜡铸造(Investment casting)、压铸(Die casting)工艺的零件。具体来说是受以下两个因素驱动:一是中国环境保护政策对于污染较大的脱蜡铸造与锻造的工厂严格监督,限制了相关行业的发展。二是中国制粉行业投入加大金属粉末产出量。因为中国不锈钢材产能大应用广,回收不锈钢边角料喷制粉末促使粉末价格下跌。MIM粉末的价格不再使大件产品望而却步。

  应用领域多样化。随着材料应用的多元化及工艺技术的提升,MIM工艺应用的下游领域日益增加,市场空间稳步上升。具体情况如下:

  1. 折叠屏手机。在智能手机全球出货量持续下跌的情形下,折叠屏手机销量逆势上涨,2022年全球出货量大涨77.5%至1,420万台。IDC预测折叠屏手机2023年仍能保持50.5%的增长。MIM工艺因其能满足折叠屏手机核心精密组件转轴铰链对于复杂结构和加工精度的要求,成为了转轴铰链的主要零部件工艺,其市场规模有望跟随折叠屏手机的增量迎来显著增长。

  2. AR/VR。作为元宇宙的关键入口,AR/VR市场前景广阔。IDC预测到2024年,AR/VR市场规模有望增至728亿元。随着新型智能穿戴产品的需求增长,也将为MIM产品提供增量动能。

  3. 汽车制造领域。IDC发布的最新报告《2022-2026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趋势预测》显示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将在2026年达到1,598万辆的水平,年复合增长率35.1%。MIM工艺因符合汽车零部件“微型化、集成化、轻量化”的发展趋势,而被应用于汽车产业中一些形状复杂、双金属零件及成组的微小型零件,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销售规模的上升,汽车用MIM零件产品市场存在增长预期。

  4. 医疗器械领域。根据国际知名咨询机构罗兰贝格对中国医疗器械行业的追踪,2022年我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预计达9,582亿元人民币,近7年复合增速约17.5%。基于整体医疗器械市场保持增长的良好态势,支持复杂结构设计,制造成本低、产量大的MIM技术在医疗器械领域存在一定的发展潜力。

  随着技术的进步及下游市场的新应用需求的增加,MIM的市场空间逐步打开。Maximize Market Research预计,到2026年全球MIM市场规模将增长到69.2 亿美元。我国 MIM 行业亦呈现了快速发展的趋势,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根据中国钢协粉末冶金分会的数据统计和立鼎产业研究中心预测,2020年我国 MIM 市场规模约73亿元,未来几年我国 MIM 市场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2027年MIM市场规模将达到155.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11.44%。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关于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及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具体调整情况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4,354,081.7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9,518,313.59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1、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2,000,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29,12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86%,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来源于股票发行溢价形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2,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44,800,000股,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56,800,000股。2022年度公司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或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成果、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邓钊先生、喻立杰先生、胡鸿高先生、杨万丽女士、曹岷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依法运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董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报告期内,公司在稳定发展MIM精密零部件业务的同时,在能力边界范围内积极拓展以激光切割和CNC为代表的非MIM精密零部件业务,实现了营业收入的双驱动增长,推动了盈利能力的稳定提升。董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各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的提升。董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的作用,勤勉尽责地完成各项工作职责。董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报编制过程中,不存在参与年报编制的相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董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经营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成果、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该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了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和严格管理等原则,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公司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事项,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规范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助于全面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提供内部指导,促进了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因此,董事会同意《关于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了全面修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杨虎先生、郭新义先生、侯灿女士、邓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胡鸿高先生、杨万丽女士、曹岷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皆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曹岷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5月11日14:00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环观中路282号D栋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宏亮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郭斌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职能,全体监事列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并对公司的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财务核查、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重点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经营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成果、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了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和严格管理等原则,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公司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事项,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总体得到持续有效运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增加2023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喻立杰先生、侯春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上述 2名股东代表监事与经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统联精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杨虎先生、郭新义先生、侯灿女士、邓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胡鸿高先生、杨万丽女士、曹岷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皆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曹岷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近期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项,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侯春伟先生、喻立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职工大会选举陈宏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陈宏亮先生将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其任期与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第一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虎先生,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工业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富士康科技集团产品专案开发经理、阳立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工程部副理、英特尔亚太研发有限公司企业级服务器认证经理、戴尔(中国)有限公司测试工程部经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大客户经理、富智康企业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高级咨询顾问、董事、立德光电(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监事、总经理、董事长;2020年4月至今任统联精密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杨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4,226,4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3%,通过深圳浦特科技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648,276,占公司总股本的5.04%;通过深圳市泛海统联科技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75,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通过国金证券-杭州银行-国金证券统联精密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537,1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新义先生,196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雅达电子有限公司品质高级工程师、富士康科技集团品质副理、佛山市南海中宇渔具有限公司生产营运总监、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厂长、品质总监、广东本邦电器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市科利基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运营总监、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统联精密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郭新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通过深圳市泛海统联科技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86,3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通过国金证券-杭州银行-国金证券统联精密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45,6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侯灿女士,198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本科学历,中山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历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深圳市睿信豪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商务经理;曾任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高级商务经理、董事、财务负责人;2020年4月至今,任统联精密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侯灿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通过深圳市泛海统联科技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66,7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邓钊先生,198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航天发射技术研究所设计主管、战略规划主管;2016年2月至今,历任天津清研陆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兼任统联精密董事。

  截至目前,邓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万丽女士,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中航世亨电子有限公司经理、联想集团QDI事业部企划办经理、联想研究院副院长、上海分院院长、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总经理、联想集团全球副总裁、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CEO、董事;2015年4月至今,任深圳飞马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董事;2020年4月至今,兼任统联精密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杨万丽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曹岷女士,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会计专业、香港大学企业财务与投资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公司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财务高级主管、财务经理、财务高级经理、财务副总监、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捷荣模具工业)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15年5月至今,历任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总裁助理、总法律顾问(兼);2020年4月至今,兼任统联精密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曹岷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胡鸿高先生,195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法律学专业本科学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复旦大学法律学系讲师、经济法学教研室主任、法律学系副系主任、副教授、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法律学系系主任、博士生导师;2007年5月至今,任复旦大学法务委员会主任、民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4月至今,兼任统联精密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胡鸿高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侯春伟先生,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连理工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天津市中环高科技有限公司北美高级销售经理、捷耀精密五金(深圳)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历任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监事;2020年4月至今,任统联精密项目总监、监事。

  截至目前,侯春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通过深圳市泛海统联科技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66,7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通过国金证券-杭州银行-国金证券统联精密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49,4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喻立杰先生,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3月至今,任浙商创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兼任统联精密董事。

  截至目前,喻立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宏亮先生,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英语及通信工程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广东本邦电器有限公司销售总监、东莞当纳利印刷有限公司客户经理。历任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监事;2020年4月至今,任统联精密业务总监、监事。

  截至目前,陈宏亮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通过深圳市泛海统联科技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66,7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通过国金证券-杭州银行-国金证券统联精密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18,2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环观中路282号D栋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1日

  至2023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议案1、3、4、5、6、7、8、9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5、10已经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0日(9:0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环观中路282号D栋证券部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或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箱地址:Stocks@pu-sz.com),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5月10日17:00,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公司证券部确认登记状态。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蓉芳

  联系电话:0755-23720932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环观中路282号D栋

  联系邮箱:Stocks@pu-sz.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现将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日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为42.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347,865.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2,852,134.13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22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46335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43,036,428.4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96,531,423.7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94.5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8.33万元(不含增值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由于本公司未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故本公司不再置换相关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了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2年1月21日,本公司、湖南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简称“湖南泛海统联”)、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1个理财专用结算账户,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表期末余额不含理财账户余额351,193,793.88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0,752.39万元,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3,551.25万元。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月21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4.5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8.33万元(不含增值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1247号)。但由于本公司未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完成上述置换,故本公司不再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月21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产品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022年1月21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并结合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情况,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对募投项目内部投资金额和顺序进行调整。

  2.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022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南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泛海统联”)进行增资及提供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使用人民币9,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湖南泛海统联进行增资,增资资金将全部用于增加注册资本,进而用于“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投项目。增资完成后,湖南泛海统联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00万元。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湖南泛海统联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3,091.31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投项目,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不超过三年,湖南泛海统联可以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仅限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认为:统联精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统联精密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故尚未实现效益。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情况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企业注册地址登记规范化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环观中路282号厂房一101”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环观中路282号A栋一楼、B栋一楼、D栋”。

  二、 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来源于股票发行溢价形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2,000,000股,以此计算拟合计转增44,800,000股。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56,8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三、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营业范围由“一般经营项目是:通信产品、电脑产品、电子产品、移动终端及其他产品的设计、技术开发和销售;各类传感器等电子元器件产品的设计、开发和销售;其他新型材料及其产品的研发、设计和销售;触摸屏及其保护玻璃、LED等光学、光电类产品及其精密零组件的研发、设计、销售;自动化设备、软件的研发、销售;医学检验技术开发;医学检验技术服务;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的研发;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通信产品、电脑产品、电子产品、移动终端及其他产品、各类传感器等电子元器件产品、其他新型材料及其产品、触摸屏及其保护玻璃、LED等光学、光电类产品及其精密零组件、自动化设备的生产;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及其零件的加工、制造;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变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通信产品、电脑产品、电子产品、移动终端及其他产品的设计、技术开发和销售;各类传感器等电子元器件产品的设计、开发和销售;其他新型材料及其产品的研发、设计和销售;触摸屏及其保护玻璃、LED等光学、光电类产品及其精密零组件的研发、设计、销售;自动化设备、软件的研发、销售;医学检验技术开发;医学检验技术服务;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的研发;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通信产品、电脑产品、电子产品、移动终端及其他产品、各类传感器等电子元器件产品、其他新型材料及其产品、触摸屏及其保护玻璃、LED等光学、光电类产品及其精密零组件、自动化设备的生产;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及其零件的加工、制造;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

  四、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88210证券简称:统联精密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1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作出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根据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2年度提前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15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的公告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拟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募集资金拟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资产收购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审议通过与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及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授权董事会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在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发行完成后,办理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及时对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9、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0、聘请参与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发行申报事宜。

  11、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议案所述本次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在原已审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风险等级为谨慎型、稳健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可能。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及时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增加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增加2023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六、上网公告附件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全面且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2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8,221,993.22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915,532.74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存货、合同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同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额合计14,306,460.48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8,221,993.22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18,221,993.22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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