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4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4                证券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71,215,933股(扣除股权激励已回购尚未注销股份1,35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行业总体情况

  1、农药行业:近年来,世界人口的增加、病虫害持续发生,特别是2022 年在俄乌冲突与极端天气影响下,国际粮食价格高涨,全球对粮食安全供给的关注度提高,使得包含农药产品在内的全球作物保护品市场规模不断增加,2022年将达到700亿美元。同时,随着转基因作物的推广和种植面积的扩大,促使农药行业中产品结构发生变化,适应转基因作物的农药将会成为主流产品。国际农药巨头兼并重组完成后,形成了美国、欧盟、中国“三足鼎立”的格局,能够与国际农药巨头长期合作的优秀供应商数量将进一步减少,必将带动原药龙头企业获得更多农药巨头订单,市场份额也将获得进一步提升。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农药出口国,技术力量日益提升,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了完善的研、产、销体系。国内百强收入逐年提高,行业整合日渐加剧,行业资源向有实力的企业聚集,原料制剂一体化企业话语权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具有研发创制能力的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日益显现。国内持续加码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安全环保治理,高毒农药淘汰提速,绿色农药需求旺盛,促使我国农药行业进入了变革调整期,农药行业向更加绿色、安全的方向发展,竞争将更加规范、更加充分,具有核心竞争力、研发创新能力、符合安全环保标准的企业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

  2022年,中美博弈、地缘政治、国际经济下行影响农药行业产业链效能发挥,成本压力增大,原材料不能正常供应,产品销售渠道受阻、物流渠道不畅通,迫使行业内企业筹划短期业务应对措施的同时,积极在战略层面思考新的经营环境和竞争态势下,应如何制定企业中长期目标、业务布局以及能力建设规划,部分头部企业已加速提升生产运营体系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此举不但顺应了当今中国人力成本逐年增长的大趋势,也有利于提升企业在经济新常态下的企业运营能力。未来,行业市场份额与利润将向上述企业转移。

  《“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已发布,提出了“生产集约化、经营规范化、使用专业化、管理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将推进农药生产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大中型生产企业。到2025年,农药产业体系更趋完善,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对农业生产的支撑作用持续增强,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生物制造作为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制高点之一,正在改变物质生产方式,实现生产原料、制造工程、产品性质的重大革新,是制造领域一次新的“工业革命”。农药生物制造是农药工业的发展方向,通过生物制造技术的介入,提高农药生产过程的安全性与原子经济性,降低“三废”排放,提升产品质量,实现生产过程的升级。

  2、兽药行业:随着全球畜牧业养殖规模化的提升和加速,畜群密度不断加大,流动频繁,为动物疾病的流行创造了条件,造成动物发病率、死亡率提高以及生产性能下降。兽药行业是促进畜牧业和养殖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在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预计,全球兽药行业规模将不断扩大,至2025年将超过450亿美元。

  中国兽药市场规模已超过600亿元,但行业内企业众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产品结构不合理,同质化竞争严重。近年来,在非洲猪瘟、畜牧产品价格的波动的影响下,兽药的下游行业畜牧业整体出现了较大的波动。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来规范和引导兽药行业发展,在加强行业引导的同时加大监管和产品抽检力度。2022年6月,新版兽药GMP的全面实施,提高了行业准入标准,全面自动化、数字化带来了行业的转型升级,未来我国兽药行业将稳步发展,行业内企业生产设施更好、管理体系更严、人才素质更高、生产管理更细,最终实现行业整体提质增效。

  (二)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是集农兽药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集团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充分利用自己的核心技术,并通过持续技术工艺改进,不断扩大在农兽药行业的领先优势,相关产品在规模和质量方面稳步提升。2022年,公司被中国农药工业协会评定为AAA级信用企业,旗下五家生产型子公司均为高新技术企业与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产品覆盖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国际领先的绿色生物及化学合成农兽药原药及制剂生产制造商。

  1、农药方面,公司是国内重点农药生产企业之一,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会长单位、阿维菌素产品协作组组长单位、公司代森锰锌、三乙膦酸铝、嘧菌酯3个原药产品标准获FAO标准等同认定,主持或参加了阿维菌素、甲维盐、草铵膦、百菌清、嘧霉胺等18个原药与制剂产品国家标准制定,以及苯醚甲环唑、霜脲氰、噻虫啉等26个原药与制剂产品行业标准制定。拥有国内最大的代森锰锌、霜脲氰、三乙膦酸铝、嘧霉胺和威百亩产能。除草剂产品草铵膦、硝磺草酮等,布局已初具规模。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草铵膦、除虫脲、噻虫胺工业化开发的企业之一,销量居国内、国际前列。参股公司新河公司具有全球最大的百菌清产能。在保护性杀菌剂、生物农药和除草剂等品类上具有独特优势,能够为客户提供整套作物解决方案。2022年,公司荣登全国农药行业销售TOP100第十五名,中国农药出口额TOP50第十五名。子公司新威远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子公司利民化学“苯醚甲环唑绿色清洁生产新技术的研发及应用”项目荣获“第十五届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农药创新贡献奖——技术创新奖”三等奖;子公司威远生化“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工艺产业化项目”荣获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子公司双吉化工获评2022年度省级节水型企业;子公司双吉化工被认定为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兽药方面,子公司威远药业是国内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原料药、制剂和饲用添加剂大型兽药GMP企业,是中国兽用原料药十强企业、中国兽药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兽医寄生虫学分会副理事长单位、河北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河北省科技小巨人。4 月25 日,威远药业 11 条制剂生产线、13 个原料药产品、8 个中药提取产品顺利通过新版兽药 GMP 验收,标志着公司各项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威远药业坚持“原药-制剂”一体化发展战略,主导产品已通过美国FDA、欧盟CEP、澳大利亚APVMA、GMP等认证,公司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渠道和面向终端用户的技术服务网络,并依托伊维菌素、乙酰氨基阿维菌素、泰妙菌素等兽用原料药及相关产品优势,与众多国际知名动保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逐步确立了国内及全球知名兽用驱虫、肠道健康、呼吸道保健药品制造商的市场领导地位。

  (三)公司基本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农药、兽药原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农用杀菌剂、杀虫剂、除草剂以及兽药原料药、粉剂、预混剂和水针剂等系列制剂。

  2、产品种类

  杀菌剂产品主要包括代森类、百菌清、霜脲氰、三乙膦酸铝、嘧霉胺、威百亩、嘧菌酯等原药及制剂;杀虫剂产品包括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啉、吡蚜酮、噻虫胺、噻唑膦、呋虫胺、除虫脲、多杀霉素及其他复配制剂;除草剂产品主要包括草铵膦、硝磺草酮等原药及制剂;兽药产品主要包括伊维菌素、乙酰氨基阿维菌素、泰妙菌素、沃尼妙林等。

  3、主要产品及用途

  ■

  (四)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究开发、原材料采购、生产、检测、销售体系,根据客户的需求,结合自身情况独立进行经营活动。

  1、采购模式

  公司原辅料采购由集中采购中心与各子公司采购部门负责,由集中采购中心统一协调管理。主要原料有乙二胺、二硫化碳、硫酸锰、三氯化磷、 N,O二甲基-N‵硝基异脲、玉米淀粉、邻硝基对甲砜基苯甲酸、4,6-二氯嘧啶、四氢呋喃-3-甲胺等。大宗及核心原材料采购由集采中心统一集中采购,每年与供应商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每月根据市场情况和生产计划确定采购价格和采购数量。集中采购数量大,更具议价能力。其他类别的原材料采购由各子公司采购部门负责,每月根据生产需要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由生产管理部组织实施。公司主要根据客户需求及对未来市场的预测组织生产。市场营销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向生产管理部填发《生产通知单》,或者通过SAP系统创建销售订单;生产管理部根据库存情况,向车间下达生产计划;车间根据生产计划领取原料、进行生产;产品经品质管理部检验合格后入库。

  3、销售及定价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分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国内销售部门负责境内市场销售,国外销售部门负责境外市场销售。公司原药和大包装制剂产品主要销售到国内制剂工厂、跨国公司,通过外贸公司及自营出口。公司小包装制剂产品主要通过经销商实现销售,对于大农场和种植基地采用直销模式。

  公司产品定价机制大多为根据市场情况定价,部分大客户采用合同议价模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利民转债”信用等级为AA,未发生变化。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 月 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78,195,392.7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56,901,799.34元,减现金分红110,461,594.20元,减提取盈余公积17,819,539.27元,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06,816,058.58元。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278,664,807.91元。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的提议,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以截至2023年4月18日的公司总股本371,215,933(扣除股权激励已回购尚未注销股份1,352,000股)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将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2,803,983.25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权激励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董事会意见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2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状况和发展战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投票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 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2年 1月1日起施行;对“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和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巩固市场地位、给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扩大市场份额,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民化学”)预计2023年度从江苏新河农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河公司”)采购百菌清原药不超过7,000万元(202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 1,899.44万元),并将代森类等产品与百菌清搭配销售。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新生、李媛媛回避表决。公司预计的与新河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新河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凯多;注册资本为6,527.21万元;主营业务为生产百菌清及有关的各种杀菌剂及间苯二甲腈等相关的化工产品、销售自产产品;住所在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55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新河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李媛媛为新河公司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河公司资产总额104,592.97万元,净资产81,336.32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8,233.55万元,净利润2,540.47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新河公司主要生产百菌清原药,财务状况良好,主要装置的产能和实际生产能力能够按利民化学所需及时生产产品并保证供应。新河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依据: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上述关联交易由于分多次进行,并且每次交易的商品数量均根据利民化学的需要及采购商品市场价格情况,签订具体的采购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的目的:利民化学从新河公司购进百菌清、并将代森类等产品与百菌清搭配销售,是为巩固市场地位、给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扩大其市场份额的战略举措;同时,新河公司也可利用利民化学的销售渠道扩大百菌清产品的销售规模。

  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有利于利民化学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利民化学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的研发生产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上述关联交易系利民化学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不存在侵害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已将交易预计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2023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利民化学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利民化学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利民化学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深证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同时长久保持与各银行间已建立起来的良好的互惠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期限为准,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业务的具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申请书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之日止。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向经营活动中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贷款、保理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等需要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业务提供担保,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额度议案之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利民化学”)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3、法定代表人:许宜伟。

  4、成立日期:2019年09月04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1MA201JQJ9R。

  6、住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

  7、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生物农药技术研究;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90,033.15万元,负债总额103,454.42万元,净资产86,578.72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0,232.86万元,利润总额5,633.78万元,净利润5,034.58万元。

  (二)河北双吉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双吉化工”)

  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6,663.5348万元整。

  3、法定代表人:许昭。

  4、成立日期:2000年09月08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16011117349。

  6、住所:辛集市东郊。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农药、微肥、水溶肥料、进出口产品(1997)外经贸政审函字第2901号文件执行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化工产品(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商品除外);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服装销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第二经营地址:河北辛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河大街西端,经营范围:农药、水溶肥料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79.5064%股权,许惠朝及其他42名自然人持有20.4926%股权。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3,578.24万元,负债总额42,250.12万元,净资产11,328.12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913.27万元,利润总额-935.02万元,净利润-619.39万元。

  (三)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威远生化”)

  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25,723万元整。

  3、法定代表人:张庆。

  4、成立时间:2013年7月23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93074851828L。

  6、住所: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化工中路6号。

  7、经营范围:生物化工产品销售(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除外);农药、化肥的生产及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除外)批发、零售;35%水胺硫磷乳油、40%水胺硫磷乳油、40%甲基异柳磷乳油、95%乙醇甲醇、甲苯、20%盐酸、90%甲乙醇混合物、98%乙酸甲酯、氯乙烷的生产 (有效期至2023年1月2日);水溶性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无机肥的生产、加工、销售;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全部范围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它部门许可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凭证方可经营)。

  8、股权结构:本公司直接持有96.71%股权、本公司通过苏州利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利民”)间接持有3.29%股权。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10,179.82万元,负债总额136,003.90万元,净资产74,175.92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7,862.38万元,利润总额14,587.65万元,净利润13,027.66万元。

  (四)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新威远”)

  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张庆;

  4、成立时间:2004年07月16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0761099009J;

  6、住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王爱召镇;

  7、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农兽药(含原料药、中间体、制剂、粉剂、散剂、预混合饲料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研发、生产、销售、贸易、经营及相关农兽药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不含需前置审批及政府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化工产品批发及零售(不含危化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本公司直接持有96.71%股权、本公司通过苏州利民间接持有3.29%股权。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2,465.95万元,负债总额101,242.02万元,净资产31,223.9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495.55万元,利润总额6,479.08万元,净利润5,946.2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是确定公司2023年度担保的总体安排。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与相关机构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公司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确保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为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相关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均为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所需,可统筹安排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双吉化工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但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在具体担保事项发生时,控股子公司将为公司的相应担保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也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22,784.39万元(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3.8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17,798.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2.09%;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4,986.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8%。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其营运项目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营效益。各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稳定,具备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控股子公司将为公司的相关担保提供反担保的风险管控措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可满足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八、其他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担保事项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二、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业务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2022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56.56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

  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能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2)审计业务承办分支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历史沿革: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会议决定,2014年5月在上海设立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丽正路1628号9幢3层336室

  业务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已取得上海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2、人员信息

  2022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84人,注册会计师407人(较2021年末注册会计师(378人)增加29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13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夏先锋先生,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超过10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梦佳女士,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1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4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业务收入59,235.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3,832.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911.85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87家上市公司提供2022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7,940.84万元,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客户主要集中于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执业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夏先锋从事证券服务超过20年,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梦佳从事证券服务超过1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委派傅磊担任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傅磊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超过1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 人次),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 1 次(涉及从业人员 2 人次)。

  拟签字合项目合伙人夏先锋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梦佳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聘请审计机构已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一致认可。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能够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独立审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续聘年度审计机构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4 月 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审议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外汇衍生品业务和选择合作银行。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国际贸易金额较大,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二、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与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欧元等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展期交易不重复计算。有效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欧元等外币)。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仅为满足生产经营出口业务之需要,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且资金来源均应为自有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投资。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外汇衍生品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属于内控风险较高的业务,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并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内部审批流程、信息保密、风险控制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监督检查。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累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2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欧元等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围绕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进行,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保值需要,而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全部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在保证正常进出口贸易对外汇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欧元等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锁定汇率风险,降低公司远期外汇的汇兑损失。业务头寸与公司年度实际外贸业务量相当,不存在投机交易行为,不存在重大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欧元等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证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网址https://eseb.cn/13V2tQFKDP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新生先生;副董事长张庆先生;总裁范朝辉先生;独立董事沈哲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沈书艳女士。

  为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17:00 前,将您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发展部邮箱(boardoffice@chinalimin.com),可也访问网址https://eseb.cn/13V2tQFKDPG或使用微信扫描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重点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8日(星期一)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3年5月8日下午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公司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4楼电教室。

  8、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上述议案5、7、10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沈哲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0日(9:00-11:3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截至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16:30。

  3、现场登记地点: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利民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利民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21400

  传真号码:0516-88984525

  邮箱地址:limin@chinalimin.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庆陶旭玮

  联系电话:0516-88984525

  传    真:0516-88984525

  联系邮箱:limin@chinalimin.com

  邮政编码:221400

  联系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公司投资发展部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34”,投票简称为“利民投票”。

  2、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本公司 /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委托人联系电话:

  附注: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债券代码:128144                债券简称:利民转债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9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向真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2023年4月20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三、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报表数据):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为705,612.38万元,比上年年末688,329.26万元增加了17,283.12万元,增长了2.51%;年末公司负债为421,599.21万元,比上年年末400,433.30万元增加了21,165.91万元,增长了5.29%;年末股东权益为284,013.17万元,比上年年末287,895.96万元减少了3,882.79万元,减少了1.35%。

  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501,635.99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73,756.60万元增加了27,879.3万元,增幅5.88%;营业总成本477,732.55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39,344.21万元增加了38,388.34万元,增幅8.74%;实现营业利润25,861.06万元,比上年同期37,859.26万元下降了11,998.20万元,降幅31.69%;利润总额25,531.63万元,比上年同期37,264.02万元下降了11,732.39万元,降幅31.48%;实现净利润22,738.14万元,比上年同期33,498.86万元下降了10,760.72万元,降幅32.1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04.17万元,比上年同期30,692.23万元下降了8,788.06万元,降幅28.63%。

  四、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状况和发展战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总结2022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3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着谨慎性原则,按合并报表的要求,计划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0,000万元,力争利润实现同步增长。

  特别提示:公司2023年度预算仅作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在总体上能够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达成。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可满足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四、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五、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累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欧元等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围绕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进行,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保值需要,而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全部事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4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债券代码:128144                债券简称:利民转债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9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09: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公司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新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赵伟建先生、蔡宁女士、刘亚萍女士、程丽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并批准2022年度财务报告对外报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2023年4月20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四、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报表数据):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为705,612.38万元,比上年年末688,329.26万元增加了17,283.12万元,增长了2.51%;年末公司负债为421,599.21万元,比上年年末400,433.30万元增加了21,165.91万元,增长了5.29%;年末股东权益为284,013.17万元,比上年年末287,895.96万元减少了3,882.79万元,下降了1.35%。

  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501,635.99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73,756.60万元增加了27,879.3万元,增幅5.88%;营业总成本477,732.55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39,344.21万元增加了38,388.34万元,增幅8.74%;实现营业利润25,861.06万元,比上年同期37,859.26万元下降了11,998.20万元,降幅31.69%;利润总额25,531.63万元,比上年同期37,264.02万元下降了11,732.39万元,降幅31.48%;实现净利润22,738.14万元,比上年同期33,498.86万元下降了10,760.72万元,降幅32.1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04.17万元,比上年同期30,692.23万元下降了8,788.06万元,降幅28.63%。

  五、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总结2022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3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着谨慎性原则,按合并报表的要求,计划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0,000万元,力争利润实现同步增长。

  特别提示:公司2023年度预算仅作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新生、李媛媛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二、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三、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五、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六、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七、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八、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九、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