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76,293,08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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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聚焦汽车智能化、轻量化,致力于成为国内外领先的汽车电子产品及其零部件的系统供应商,主要业务为汽车电子、精密压铸,其他业务包括LED照明、精密电子部件等,各业务研发、生产、销售由各控股子公司开展。
(1)汽车电子
汽车电子板块主要面向整车厂提供配套服务,包括与客户同步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业务涵盖“智能座舱、智能驾驶、智能网联”三大领域,市场和技术双轮驱动,为客户提供丰富的汽车电子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与汽车厂商、行业伙伴共创共建生态链,让用户享受更有魅力的智能汽车生活。
以用户体验和使用价值为导向,围绕汽车驾驶、汽车生活,从视觉、触觉、听觉、嗅觉多维度出发,运用软件、硬件系统及生态资源,融合触控、智能语音、视觉识别、手势识别、智能显示等实现多模态交互,满足不同应用场景,为用户提供集出行、生活、娱乐为一体的沉浸式座舱体验。
依托高性能计算平台、多传感器融合、驾驶辅助控制算法以及智能网联技术,提供人车路云协同的智能驾驶解决方案,打造安全便捷的用户驾乘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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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汽车电子智能驾驶及网联产品应用场景示意图
(2)精密压铸
精密压铸业务主要从事铝合金、镁合金、锌合金精密压铸件、精密加工件及精密注塑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并建立了模具加工及表面处理能力,打造一站式服务模式,提升产品配套及交付能力。目前拥有汽车关键零部件、精密3C电子部件及工业控制部件等产品类别,公司专注“高精尖”领域,汽车关键零部件产品为核心业务,产品应用在动力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新能源三电系统、热管理系统和汽车电子零部件(HUD、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等,为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安心的产品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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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精密压铸产品在汽车的应用领域示意图
(3)LED照明
LED照明板块拥有LED照明灯具、LED封装等业务,主要产品包括智能照明、工程照明、工业和商业照明灯具,封装产品等,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
(4)精密电子部件
精密电子部件板块主要生产与光盘应用相关的产品,拥有机芯、激光头、零部件等产品线,相关产品产销量位居行业前列。激光头及零部件等产品主要为国际知名企业代工,机芯类产品为公司自主研发,并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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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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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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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报告期末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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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面临经济环境复杂多变、汇率大幅波动、生产节奏受冲击、供应链不畅等挑战,中国汽车市场全年实现正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数据显示,2022全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02.1万辆和2,686.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2.1%。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383.6万辆和2,3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2%和9.5%。中国品牌乘用车销量1,176.6万辆,同比增长22.8%;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市场占有率达到25.6%。
2022年公司保持战略定力,实现了稳健增长。订单开拓、客户结构优化、产品迭代、产品线扩展、经营体质等多方面取得较大进步,增强了发展后劲。报告期内,公司入选“2022广东企业500强”、“广东省电子信息制造业综合实力百强企业”榜单、“中国汽车零部件百强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3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40%,实现扣非后的净利润3.5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27%。公司主要业务汽车电子及精密压铸营业收入均实现增长,其中汽车电子实现营业收入37.4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14%,精密压铸实现营业收入13.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10%。其他业务LED照明实现营业收入1.2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62%,精密电子部件实现营业收入3.3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88%。
1、订单开拓增长显著 客户结构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订单开拓增长显著,新能源车订单大幅增加,客户群持续扩大,客户结构持续优化。
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大客户数量和产品项目增多;持续突破合资、新势力和国际车企客户;新能源车项目大幅增加。报告期内,公司获得Stellantis集团、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北京现代、悦达起亚、VinFast、长城、长安、吉利、广汽、北汽、比亚迪、奇瑞、东风乘用车、一汽红旗、赛力斯、蔚来、理想、小鹏、小桔智能等客户的新定点项目,一批潜在的优质客户正在推进中。
公司精密压铸业务产品应用领域拓展,新能源和汽车电子订单占比大幅增加。报告期内成功导入比亚迪、博世、博格华纳、宁德时代、泰科、法雷奥、蒂森克虏伯、捷普、大疆、大陆、纬湃、海拉、莫仕、伟世通、舍弗勒、采埃孚、电装、爱信、亿纬锂能、日本精机等客户的新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优秀的产品力、响应服务和保交付能力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集团下属公司获得长城汽车“协同贡献奖”、长城汽车哈弗“优秀供应商-卓越质量奖”、广汽传祺“科技创新奖”、奇瑞汽车“卓越质量表现奖”及“最佳开发奖”、江汽集团“优秀供应商”称号、东风柳汽“先进供应商奖”、郑州日产“优秀开发奖”、岚图汽车“优秀供应商·技术创新奖”、捷普“2022年质量表现金奖”等多项荣誉。
2、产品线扩展 增量空间扩大
公司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和丰富产品线,报告期内多类新产品相继量产,形成公司业务新增长点。
汽车电子方面,智能座舱域控、数字声学系统、自动泊车、数字钥匙等多类新产品量产并承接较多的新定点项目;屏显示类、液晶仪表、HUD、车载无线充电等出货量同比大幅增长。随着产品线不断拓展,公司将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整体解决方案,持续提升单车价值量。
精密压铸方面,新能源三电系统、热管理系统和汽车电子零部件(HUD、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等新应用领域的项目不断增加,多个高难度、高精度产品相继量产,产品类别从小件逐步向中大件延伸。随着应用领域的扩展,业务增量空间扩大。
3、产品和技术迭代升级 增强竞争力
报告期内,汽车电子业务产品及技术迭代升级取得进展:AR-HUD技术路线不断丰富,光学创新方面,双焦面AR-HUD产品获得定点项目,斜投影AR-HUD产品参与外资全球化项目竞标中,与华为合作的LCoS AR-HUD项目已投入开发,实现TFT、DLP、LCoS成像技术的全面布局,同时开启光波导技术预研;大功率车载无线充电产品实现量产,可集成NFC功能;国产化高端仪表平台方案实现量产;屏显示类产品全面导入平台化设计,可依照车厂技术要求,实现一体黑、薄型化、长条贯穿屏等技术;精密运动机构采用独特噪音处理技术实现产品升级;电子外后视镜第二代产品集成ADAS功能,获得定点项目;V2X产品通过2022 C-V2X“四跨”(柳州)应用示范活动测试;高精度定位产品获得定点项目;针对市场需求规划了多个驾驶域控平台并投入开发。
精密压铸业务抓住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机遇,在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工艺开发、高精密数控加工、半总成装配关联技术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其中高强韧铝合金产品生产、高精密阀体加工、摩擦焊接等技术取得应用性突破,助推汽车零部件轻量化、智能化等产品线加速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外后视镜产品获得“2022中国汽车供应链优秀创新成果”荣誉及“2021年度汽车电子科学技术奖优秀创新产品奖”,基于DLP技术的汽车增强现实抬头显示器产品获得“2021年度汽车电子科学技术奖卓越创新产品奖”;华阳开放平台(AAOP)入围“2022第四届汽车电子大会优秀创新技术与产品应用成果展示”,基于图像视觉的高级驾驶辅助系统荣获“2022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公司及下属公司荣获“优秀智能汽车方案提供商”、“智能座舱域控制器优质供应商”、“2022年度中国智能网联汽车行业软硬件百强供应商”、“智能座舱抬头显示HUD优质供应商”、高工智能“2022年度高工金球奖——年度HUD领军供应商”等荣誉。
4、内外赋能 加快新产品新技术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智能驾驶领域布局,下属公司华阳通用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华阳驭驾(广州)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发展智能驾驶业务,致力于相关的软硬件研发、测试服务和技术咨询等;自建多功能自动泊车测试场地并投入使用。
公司重视开放赋能、合作共赢,报告期内,下属公司华阳多媒体与华为签署了智能车载光业务合作意向书,双方将在智能汽车尤其是AR-HUD领域进行深入合作;与深圳珑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专注光波导技术应用的开发;加入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并成为理事单位,与华为等行业伙伴共同牵头成立“智能车载光显示任务组”。
5、经营体质提升、定向增发 助推战略加速落地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管理创新、组织变革、精准激励等措施,有效提升企业运行效率和质量。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培养、选拔及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报告期内,为满足后续发展的需求,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汽车轻量化零部件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及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相关项目的实施将为主要业务的持续增长提供资金支持,有效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2022年底,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3-018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1,947,632.7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7,194,763.28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675,044,927.73元,减去2022年度已实施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股利94,945,200.0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4,852,597.23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76,313,680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20,600股后,以股本476,293,08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金额为119,073,270.00元(含税)。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又有效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额度审批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522,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61%,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华阳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确保生产经营持续发展,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控股子公司(含授信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控股子公司(含授信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517,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额度内担保合同的签署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亦可对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期限和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与债权人银行办理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为控股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精机”)拟为其控股子公司江苏中翼汽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翼”)向供应商巢湖云海镁业有限公司采购原料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合同的签署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阳精机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相关合同。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担保额度在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分配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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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09月30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2号
法定代表人:徐惠强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壹佰万港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运输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导航终端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83.5%,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旋有限公司持股16.5%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01,615.88万元,总负债143,722.55万元,净资产157,893.3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9,826.26万元,利润总额9,437.33万元,净利润12,396.76万元。
(二)公司名称: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2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B区4#厂房
法定代表人:韩继军
注册资本:港币壹亿陆仟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音响、各类CD/VCD/DVD录放机芯及其配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器件及其零部件和组件)、镭射头(激光头)及配件、机械设备、自动化和半自动化设备、工控配件及工模具、投影机及其部件、光电类节能减排产品、LED系列产品、汽车电装类产品、微型特异电机、微型线圈类产品及其配件、通讯产品部件、手机零配件、软件产品及相关服务、卫星导航定位接收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的开发、生产、加工、销售。电工和照明系列产品以及照明工程、节能工程的设计、安装和维护。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75%,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旋有限公司持股25%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5,674.70万元,总负债49,504.77万元,净资产36,169.92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368.91万元,利润总额5,025.45万元,净利润5,038.45万元。
(三)公司名称:惠州市华阳数码特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07月29日
注册地址: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1#厂房
法定代表人:吴卫
注册资本:人民币8,4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81%,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旋有限公司持股19%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0,533.99万元,总负债5,991.76万元,净资产14,542.2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727.51万元,利润总额-194.65万元,净利润14.46万元。
(四)公司名称:惠州市华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6日
注册地址: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B区
法定代表人:陈世银
注册资本:人民币21,506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充电桩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5,334万元,总负债3,805.86万元,净资产21,528.1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055.41万元,利润总额571.85万元,净利润676.23万元。
(五)公司名称: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02月25日
注册地址: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B区5#厂房
法定代表人:刘斌
注册资本:港币贰亿伍仟肆佰捌拾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关键零部件、通讯及消费电子精密零部件、工业控制及安全控制精密零部件、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配件、镭射头(激光头)及配件的开发、生产、加工、销售。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86.29%,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旋有限公司持股13.71%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63,433.59万元,总负债83,004.53万元,净资产80,429.0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2,927.93万元,利润总额14,234.49万元,净利润14,126.58万元。
(六)公司名称:惠州市华阳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3月28日
注册地址: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4号厂房1楼
法定代表人:韩继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半自动化设备、工装夹具、设备零配件的生产、开发、加工、销售、服务;软件的开发、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513.06万元,总负债6,642.91万元,净资产870.15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66.32万元,利润总额-253.92万元,净利润-253.92万元。
(七)公司名称:华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6日
注册地址:FLAT/RM 1718 17/F TOPSAIL PLAZA 11 ON SUM STREET SHATIN
注册资本:港币伍佰万元
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物流经营。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4,536.35万元,总负债10,272.06万元,净资产14,264.29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057.44万元,利润总额3,931.83万元,净利润3,931.83万元。
(八)公司名称:江苏中翼汽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4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熟市常昆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刘小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9500万元整
经营范围:汽车安全气囊、方向盘总成制造、销售;铝、镁、锌等合金材料的设计、制造、机加工、销售;光伏组件的附件(光伏接线盒)设计、制造、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持股90%,许晋程持股10%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持有其90%股权,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7,042.2万元,总负债20,106.69万元,净资产16,935.5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466.4万元,利润总额3,874万元,净利润3,872.89万元。
上述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与有关债权人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担保合同来确定。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阳精机拟为其控股子公司江苏中翼采购原料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展控股子公司融资渠道,增加其信贷额度储备,保证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为控股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担保系因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控股子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的良好合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中除江苏中翼汽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外(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其他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翼汽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未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公司能够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实现有效控制,能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审批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622,500万元人民币(含票据池业务的10亿元额度,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135,806.15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2.3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原料采购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和保证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3-021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为加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商业汇票的管理,充分利用商业汇票资源,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开展票据池业务,该票据池业务额度内合同的签署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票据池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形式、金额等。本次票据池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代理查询、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实施额度及业务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该票据池业务额度内合同的签署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票据池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4、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5、质押融资款项使用限制
用票据池质押所融资的款项只能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不能用于股票基金投资及国家法律和人民银行明令禁止的其他用途。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通过将票据存入合作银行,由银行进行集中管理,代为保管、托收,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的管理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