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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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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募投项目自获得批复以来,公司紧密关注市场变化趋势和行业发展格局,审慎推进项目建设。根据国内外形势及市场发展情况,为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公司本着合理、谨慎、节约、高效的原则,现拟将募投项目“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周期延长,安装、调试工作也相应后移,预期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有所延迟。具体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1、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原定项目建设期为2.5年,项目内容为通过新建厂房、增加生产设备来扩大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的产能,解决现有核心产品的产能瓶颈。由于实际实施过程中,公司新建厂房周边的市政管道及道路未完全接通,公司的厂房装修、搬迁、生产及运输受到影响。公司拟通过新增生产场地及优化生产工艺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出于充分有效整合场地、人员、设备等各方资源的考虑,公司拟在原项目计划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相邻地块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辉路2号及子公司东莞凯德的生产经营场所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临港路3号。其中,东莞凯德目前主营业务为电芯的生产、研发与销售,公司计划未来在电芯生产的基础上增加PACK工序,有利于减少运输成本及提高公司整体生产效率。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定项目建设期为1.5年,该项目是在公司及子公司现有研发部门的基础上,通过配备先进的研发、检测、实验和试验设备,引进一批高端、专业的复合型研发人才,建成由锂离子电芯研发中心、PACK研发中心、专业检测中心等构成的研发机构,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和性能测试等多方面的能力。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厂房建设并部分投入使用,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系前期场地建设及装修工程延迟,导致研发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项目建设进度受到影响。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出于充分有效整合场地、人员、设备等各方资源的考虑,公司拟在原项目计划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相邻地块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辉路2号及子公司东莞凯德的生产经营场所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临港路3号。

  3、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信息化建设项目原定项目建设期为1.5年,项目内容为改进和完善公司的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升级公司现有信息化管理系统,增加信息化管理设备,提高公司信息化管理能力和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能力,整合公司业务体系。通过本项目建设,实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在各功能模块间的实时交换与共享,提高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增强企业市场反应速度,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建立科学决策体系,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信息化支撑,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信息化管理水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厂房建设并部分投入使用,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系前期场地建设及装修工程延迟,导致信息化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项目投入进度受到一定影响。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出于充分有效整合场地、人员、设备等各方资源的考虑,公司拟在原项目计划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相邻地块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辉路2号,同时,为有效整合公司业务体系,提高公司及子公司信息化管理能力和与子公司之间的信息共享能力,增加东莞凯德的生产经营场所作为该项目实施地点。

  综上,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地点是基于长远发展规划和市场发展前景,经充分研究论证后审慎提出的,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的,有利于扩大研发、生产场地面积,补充完善生产配套和产品供应保障能力,扩大公司整体产能,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符合项目建设的需要和公司中长期经营发展实际需要。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是根据公司发展及项目的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科创公司应当重新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等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由于募投项目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投入金额占计划投入金额比例为38.56%,公司对“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重新论证。该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满足现代企业信息化要求,提高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

  信息化管理是现代企业立足和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条件,其规范和支持了企业日常工作的开展,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了信息数据,是企业提升经营效益和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目前,公司已建立了OA基础平台、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基本的ERP管理平台等系统,但随着公司现有业务量的快速发展以及现代企业信息化应用进程的深入推进,公司在现有的信息管理系统基础上,还需进一步升级和拓展企业的信息化应用,建设更为完善、高效、安全的信息系统。

  公司将在本项目的建设中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升级信息化平台。通过更换或升级软件系统,提高信息集成度、丰富功能模块并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时本项目也将新建一套智能制造系统和智能化商务运营决策平台(BI),其中智能制造系统由仓库管理系统、生产管理系统、运输管理系统及物联网IoT系统等多个子系统构成,能够实现产品原材料获取及管理、产品生产制造、产品交付等流程的智能化管理;而智能化商务决策平台由经营报表管理系统实现智能化数据分析,能实现公司经营数据和销售运营数据及趋势的更加智能化管理。通过本项目对信息化管理系统的优化与升级,使得公司在订单获取、订单交付、商务决策方面的效率将得到全面提升,进一步提高公司智能化运营与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

  基于上述信息化系统的开发升级及新增系统的拓展,公司将满足各部门的信息化管理需求和企业整体协同合作需求,借助更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辅助企业的实现精细化管理和高效运转,契合现代企业信息化发展要求,增强企业竞争力。

  2、满足业务扩张的管理需求,实现高效管理和区域协同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长,公司管理的复杂程度大幅提高,对信息化管理平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现有主要业务分布欧洲、印度、东南亚、美国及国内等多个区域,随着公司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这也增加了公司经营管理的难度,需借助信息化系统提升管理效能,达到各个区域协同的目的。

  通过本项目的信息化建设,公司将实现高效管理和区域协同,满足业务扩张的信息化管理需求。一方面,公司通过升级和开发信息化系统,使信息化系统更为完善、先进、安全,满足业务规模扩大的高效管理需求;另一方面,通过构建对各个区域内客户需求的管理,通过公司新增的智能制造系统和智能化商务决策平台(BI),达到决策智能化、生产柔性化来协调不同区域客户对产品需求紧急度。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将匹配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需求,确保公司扩张后的高效管理与经营。

  3、企业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益发重要,提高信息化有利于保障公司信息安全

  现代企业中,信息安全事故频发,对涉及的企业带来了众多的负面影响。特别在以研发为主的企业中,信息安全事故对企业构成的负面影响更加严重,很可能导致公司的一些核心技术泄露给竞争对手,对公司带来不利影响,甚至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因此,本项目通过新增数据存贮系统、桌面云系统、网络交换机、网络防火墙、加密软件等硬件和软件,一方面可以存储管理各部门的数据,保护公司核心科研成果,另一方面新建厂房机房网络标配,设置公司网络数据通信权限配置,对数据进行加密处理,可以有效防止公司研发数据外泄。其次,通过网络防火墙的建设,可以降低公司网络被外部攻击而导致数据外泄的风险。因此,本项目具备实施必要性。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良好的信息系统基础与系统开发应用能力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本次项目是在与公司过往主营业务、业务模式、业务流程以及客户群体等均相同的情况下建设实施,主要是基于公司现有业务需求进行信息化系统的升级和开发。一方面是根据公司目前的信息化管理水平进行功能与范围上的升级与拓展,鉴于现有系统已建立起基础的系统架构并满足了部分业务需求,公司仅需根据新的业务需求进行升级和完善;另一方面,项目拟开发的“智能制造系统(IMS)和智能化商务决策平台(BI)”主要依靠公司多年的开发技术和系统应用经验完成。此外,公司现有的信息化团队核心成员均有较为丰富的系统开发经验,在系统应用方面,经过公司信息部的应用和长期维护,各系统在公司以往的经营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目前系统运行情况正常,公司的技术团队也积累了丰富的系统应用经验。

  同时,本项目是在公司业务模式和运营流程保持一致的情况下实施,公司现有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多年积累的开发技术与应用经验具有高度的可借鉴性,将为本次项目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2、完善的信息化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一系列信息化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有序地管理信息部门的日常运作。其中,《软件项目开发管理规定》、《计算机软件管理规定》涉及信息系统升级或新开发的规范流程,信息部按流程根据分析后,进行自主开发或外协升级开发,并经过管理部门及采购部门审批,最终完成需求部门的要求;《信息安全应急响应预案》、《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规定》是信息部对公司信息化系统和IT设备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工作进行规范和记录。

  本项目将依据现有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流程实施完成,信息部负责人也将做好项目背景调研和系统规划工作,制定明确的项目实施周期、制定明确的项目计划并落实到项目责任人,积极与公司其他部门沟通配合,确保项目规范有序开展和按时按质完成。

  3、成熟的供应资源助推项目实施

  受益于我国信息化市场的快速发展,技术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外部众多优秀的信息设备提供商和信息技术服务商能提供企业各种信息化硬件和软件。这些信息化服务商可以为企业定制高效实用的信息化系统方案、提供性能优越的软硬件系统设备、指导企业进行信息化管理、助力企业培养信息化人才团队。

  在此背景下,公司可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借力成熟的信息化系统供应资源助推项目实施。一方面,公司可从设备提供商购置基础应用模块进行二次开发,在保证系统专业性和灵活性的同时,减少了基础开发工作,降低了系统开发成本和实施风险。另一方面,公司部分信息化系统可与信息技术服务商提供前期运营管理,公司团队在服务商的指导培训的基础上也可以快速掌握系统的应用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通过设备供应商采购外部基础系统,以及与技术服务商合作开发,将进一步提高本项目的实施效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因此,本项目亦具备实施可行性。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结合市场的需求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博力威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3-016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授权有效期同上。

  (七)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及其他相关工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3-017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965.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份,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经测试,2022年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0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8.24万元、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2.64万元、合同资产坏账准备0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26.58万元。

  (二) 存货跌价准备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837.61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准备共计1,965.06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965.06万元。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3-018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7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23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3-010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1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欢路6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1日

  至2023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 -4: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欢路6号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需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娟

  2、联系电话:0769-27282088-889

  3、联系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欢路6号

  4、邮箱:dms@greenway-battery.com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3-011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2023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公司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本次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3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目前存在较大金额的国际业务外汇收付业务,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稳定经营业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二)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并且不超过10,000万美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

  (五)交易期限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年度资金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履行日常审批程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3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拟用于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并且不超过10,000万美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

  公司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因此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时会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的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的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财务中心定期根据外币应收账款预期余额的一定比例,并结合销售部对客户订单每月滚动预测金额,提出远期外汇结汇交易的申请金额,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针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2、公司将依照相关资金、投资、业务等相关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管理、风险报告、风险处理及信息披露等业务流程,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3、公司将关注汇率市场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4、为防止远期外汇资金交易延期交割,公司将加强订单的追踪,提升回款预测准确率。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5、公司严格控制远期外汇交易规模,进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余额合计金额不得超过本次审批额度, 汇率变动风险可控。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所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并在定期财务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审慎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可以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针对远期外汇业务内部管理的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本次2023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3-012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凯德”)、香港博力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博力威),均为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5亿元,拟向相关子公司的应付账款履约提供担保不超过1亿元,总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综合授信额度;子公司东莞凯德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东莞凯德在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信用证、贴现、福费廷、供应链金融、国际贸易融资等业务。综合授信额度和具体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凭证等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此外,子公司东莞凯德和香港博力威因日常经营需要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公司拟在1亿元额度内为东莞凯德和香港博力威采购货款产生的应付账款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子公司可循环使用。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分别在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以上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6亿元,其中:公司2023年度拟向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5亿元,拟向相关子公司采购货款产生应付账款履约提供担保不超过1亿元。有效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实际担保金额将视公司和子公司经营需求确定。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9日

  2、注册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望牛墩临港路3号

  3、法定代表人:刘聪

  4、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动自行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蓄电池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二)香港博力威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1月26日

  2、注册地点:Suite 603, 6/F., Hang Pont Commercial Building, 31 Tonkin Street, Cheung Sha Wan, Kowloon, Hong Kong

  3、法定代表人:刘聪

  4、注册资本:10万港币

  5、经营范围:从事锂离子电池及其配件贸易业务

  6、股权结构:持有100%股权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的方式、期限、金额及反担保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金融机构或供应商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被担保人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信用状况良好,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和为相关子公司申请授信、部分应付账款履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正常经营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上述全资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的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将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效率、增强与供应商的业务合作。本次担保不存在向合并报表范围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行为,因此该担保事项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对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博力威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0%、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3-013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8号),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7,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8,210,141.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539,858.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6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5-0001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714.3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8,718.62万元(包含购买理财,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6月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凯德”)于2021年10月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0,399.9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8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7,953.99万元,拟募集资金43,991.29万元,超募资金13,962.69万元。2021年8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项目的核查意见》。2021年9月7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向东莞凯德增资1.39亿以实施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完毕。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3日、2021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国内外形势及市场发展情况,为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公司本着合理、谨慎、节约、高效的原则,现拟将募投项目“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周期延长,安装、调试工作也相应后移,预期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有所延迟。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出于充分有效整合场地、人员、设备等各方资源的考虑,公司拟在原项目计划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相邻地块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辉路2号及子公司东莞凯德的生产经营场所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临港路3号。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统一延长两年,同时计划增加公司租赁厂房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辉路2号和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临港路3号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以及“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继续投入项目所致。

  注4: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3-015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54,507,527.6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6.3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3-019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3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和为相关子公司申请授信、部分应付账款履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正常经营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上述全资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的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0)

  (以下无正文)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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