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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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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无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V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V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V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02,078,3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始终秉承为人类生产更多清洁绿电的使命,提供覆盖风电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风电整体解决方案,同时围绕新能源和新型电力系统构建,致力于成为一家技术领先、受人尊敬、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服务企业。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电站的投资运营业务,同时积极培育智慧服务业务,拓展储能、新能源项目EPC总承包、并网侧的产品和服务、新能源数字化产品、综合能源服务等多元化业务。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现有产品主要为陆上及海上风电机组、新能源电站发电、智慧服务、储能及新能源项目总承包服务(EPC),围绕新能源、智能电网及综合能源开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提供全生命周期整体解决方案。

  (二)经营模式

  1、风力发电机组研制、销售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是整机总装、零部件专业化协作,即公司负责风电机组整机的研发、设计及总装,配套零部件采取专业化协作的方式,由供应商按公司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公司进行质量监控。

  近几年随着客户要求的提高,公司的经营模式已逐步转变为提供风电机组产品及风电技术服务、产品改造升级的“整体解决方案”,即公司从事风电场前期资源测评、风电场机组选型和经济性设计、风电机组的研制与生产以及风电场运行维护和技术改造升级等。

  2、新能源电站投资运营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新能源电站投资运营业务为风电机组研制与销售业务的自然延伸,包括了前期资源开发、新能源电站建设及运营等环节。公司积极布局该项业务,自建或与他人联营投资、开发、运营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待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持有运营以取得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发电收入,或通过择机对外转让以取得转让收益。

  3、智慧服务业务经营模式

  智慧服务业务为公司长期发展的重点业务板块,业务范围包括技术服务、智能化改造、备品备件销售、智慧服务平台等,可面向全行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智慧服务解决方案,在风电整机置换、退役设备处置、备件物资供应、场站智慧运维、增值技术改造及综合能源技术等领域拥有专业的方案研发实力与高效的实施能力,产品针对性强、服务专业性高,可快速解决客户痛点和难点问题。随着“双碳”目标对行业带来的发展机遇,以及平价时期风电后市场规模进入急剧增长的阶段,风电机组的提质增效需求的进一步增加,智慧服务业务将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4、储能业务经营模式

  储能作为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对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应对极端事件、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公司顺应行业发展需求培育推出储能业务板块,业务范围包括储能电站投资、储能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运维等服务,可以从项目前期咨询、技术方案设计、项目申报、工程总包、储能系统设备供应、验收调试和运营维护全生命周期储能系统解决方案。

  5、新能源EPC总承包业务经营模式

  新能源项目EPC总承包可规范项目管理和严格管控工程质量,从而保障风电场建设投资收益。公司具备电力行业设计、电力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及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提供风电场项目整体设计、基础施工及设备吊装、集电线路施工、升压站土建与安装施工等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V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万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V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V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V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情况

  2021年1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的相关事项,为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和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拟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上述事项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4月13日,深交所受理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申请;2022年5月3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并将财务数据更新至2022年第一季度,并披露相关公告;2022年7月13日,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申请;2022年9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注册申请。

  2022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配股发行结果公告,本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159,822,082 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162,676,881股的98.245110%,超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认配率下限,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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