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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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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第一期金融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3-021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第一期金融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金融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0亿元,品种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2.83%。

  本期债券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用于优化中长期负债来源并支持新增中长期资产业务的开展。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3-022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宁波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周建华任职资格的批复》(甬银保监复〔2023〕90号),宁波银保监局已核准周建华先生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周建华先生自董事任职资格获核准之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周建华先生的简历请参见公司2023年1月1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3-023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陆华裕先生,副董事长、行长庄灵君先生,独立董事王维安先生,董事、副行长、财务负责人、首席信息官罗维开先生,董事会秘书俞罡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3日(星期日)12: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3-020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关联公司签订统一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公司”)签订《统一交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规范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长期持续的业务合作,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与各关联公司签订《统一交易协议》。各方将通过多领域的业务合作,以增强共同服务实体经济、重点项目、重点产业的水平和能力。协议所涉及到的交易包括:资产转移、业务推荐;现券交易、分销业务、回购交易、债券借贷、专户合作、债券承销、三方存管、托管业务等。

  二、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月19日在宁波新址开业,注册资本9亿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76.67%股份。其主要从事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收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为公司主要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总部位于浙江宁波,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其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下设全资子公司上海甬兴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定价原则

  公司与各关联公司业务合作的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坚持商业原则,未优于其他客户,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的控制要求。

  四、协议的相关情况

  根据统一交易协议,公司与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非授信类交易(包括资产转移、业务推荐等)限额为50亿元;公司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之间的非授信类交易(包括现券交易、分销业务、回购交易、债券借贷、专户合作、债券承销、三方存管、托管业务等)限额为840亿元。

  公司与各关联公司确认并同意,协议项下具体交易的时间、方式、支付、结算等事项,将由双方或其附属公司按照一般商业惯例及协议的规定,另行具体约定,并须符合协议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协议由各方加盖公章成立且生效,履行期限为 2023 年全年。

  五、本年度已发生的协议项下金额

  截至2023年3月末,在统一交易协议项下,公司与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非授信类交易金额为0亿元;公司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发生的非授信类交易金额为123.09亿元。

  六、签订协议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充分发挥了各方优势,优化了资源配置,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不存在不利影响。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3-024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7日。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23年5月17日15:30召开,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宁波泛太平洋大酒店(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99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监事会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报告的意见》、《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

  上述第六、七项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QFII、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上述回避表决股东不得接受除自身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第四项至第七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和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办法: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邮编:315042)

  联系人:童卓超

  电话:0574-87050028

  传真:0574-87050027

  5.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42”;投票简称为“宁行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投票的议案。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不涉及累积投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 备查文件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5月17日在宁波召开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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