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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6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和奔流先生(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7,268,3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247%。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3,263,9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82%;反对8,134,6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810%;弃权1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021,5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202%;反对8,134,6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918%;弃权1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1%。

  提案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选举了和奔流先生、许冉女士、吴彭森先生、申庆飞先生、陈建立先生、王旭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和奔流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40,264,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3%。

  2.02.候选人:选举许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40,214,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5%。

  2.03.候选人:选举吴彭森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40,214,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5%。

  2.04.候选人:选举申庆飞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22,787,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23%。

  2.05.候选人:选举陈建立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40,214,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5%。

  2.06.候选人:选举王旭东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40,531,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和奔流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6,022,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08%。

  2.02.候选人:选举许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5,972,0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4%。

  2.03.候选人:选举吴彭森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5,972,0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4%。

  2.04.候选人:选举申庆飞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8,545,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886%。

  2.05.候选人:选举陈建立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5,972,0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4%。

  2.06.候选人:选举王旭东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6,288,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04%。

  提案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选举了邱冠周先生、梁丽娟女士、李力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邱冠周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38,780,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79%。

  3.02.候选人:选举梁丽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41,235,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

  3.03.候选人:选举李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40,910,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邱冠周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4,538,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49%。

  3.02.候选人:选举梁丽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6,993,2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9%。

  3.03.候选人:选举李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6,668,1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84%。

  非独立董事和奔流先生、许冉女士、吴彭森先生、申庆飞先生、陈建立先生、王旭东先生与独立董事邱冠周先生、梁丽娟女士、李力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提案4.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选举了张海涛先生、杜伟立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张海涛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1,040,768,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7%。

  4.02.候选人:选举杜伟立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1,036,921,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张海涛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126,526,1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69%。

  4.02.候选人:选举杜伟立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122,678,7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38%。

  张海涛先生、杜伟立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林平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霍庭律师、潘沁圣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所作《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7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30名激励对象离职、2名激励对象职务变更,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28,7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19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共145,000股。根据《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2,973,7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89,266,956元减少至2,386,293,256元,公司总股本将由2,389,266,956股减至2,386,293,256股。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8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周一)以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3年4月17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经参会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和奔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举和奔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许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1.1选举和奔流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选举许冉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和奔流、许冉、吴彭森,其中和奔流为召集人;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梁丽娟、李力、申庆飞,其中梁丽娟为召集人;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邱冠周、梁丽娟、和奔流,其中邱冠周为召集人;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李力、邱冠周、和奔流,其中李力为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董事长和奔流提名,并报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吴彭森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总裁吴彭森先生提名,聘任申庆飞先生为财务总监;聘任陈建立先生为研发副总裁;聘任王旭东先生为副总裁。以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4.1聘任申庆飞先生为财务总监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聘任陈建立先生为研发副总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聘任王旭东先生为副总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董事、副总裁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张海涛先生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副总裁王旭东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待王旭东先生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正式聘任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王旭东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391-3126666

  传真电话:0391-3126111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龙佰集团办公楼

  电子邮箱:wxd@lomonbillions.com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靳新路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王海波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王海波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391-3126666

  传真电话:0391-3126111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龙佰集团办公楼

  电子邮箱:wanghaibo@lomonbillions.com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附件:

  和奔流,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读博士,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2005年至2015年1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22年1月曾任公司常务副总裁、人事行政总监,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任公司总裁,2023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长。和奔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9,767,4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和奔流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奔流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许冉,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10月至2017年3月任公司业务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佰利联(欧洲)公司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佰利联(美洲)公司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助理,2021年4月起任焦作市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2022年6月至今任Image Resources董事,2022年7月起任焦作市工商联副主席,2023年4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许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刚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许冉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吴彭森,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读博士,正高级工程师。2002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江西晶安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4年3月至2006年5月,任上海峥嵘化工厂生产厂长;2006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锆业分公司经理、钛三分公司经理;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技术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焦作基地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23年4月任公司下属子公司龙佰四川钛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3年4月起任龙佰四川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兼合规总监;2023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总裁。吴彭森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065,000股,占总股本的0.09%。吴彭森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彭森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申庆飞,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会计硕士,具有会计师、金融专业经济师、董事会秘书等资格证书。2003年7月至2006年1月,任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2006年1月至2008年6月,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2008年6月至2011年1月,任广州摩登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内审副总监;2011年1月至2012年10月,任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10月至2017年10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4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申庆飞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515,050股,占总股本的0.15%。申庆飞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申庆飞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陈建立,男,中国国籍,1976年9月出生,在读博士,高级工程师。2000年7月起于公司任职,负责研发、质量管理、销售技术、生产工艺等方面工作,曾任公司技术研发部部长、技术副经理、总裁助理等职位,2021年9月至今任云南国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4月起任公司研发副总裁。2023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陈建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377,000股,占总股本的0.10%。陈建立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建立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旭东,男,中国国籍,1977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2004年,在河南省平顶山市环保局工作;2007年-2019年,在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从事投行业务,保荐代表人,历任投行五部副总经理、郑州投行总部副总经理;2019年-2023年3月,在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投行业务,保荐代表人,历任企业融资部总经理、华金证券总裁助理。2023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裁。王旭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旭东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邱冠周,男,194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学术带头人,生物冶金领域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第19届国际生物冶金大会主席并被推选为国际生物冶金学会副会长。邱冠周先生经培训考核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曾任中南工业大学副校长、中南大学副校长,2010年4月至今任中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12月起任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起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邱冠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邱冠周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梁丽娟,女,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梁丽娟女士自1987年7月以来在河南理工大学从事会计教学和科研工作,曾任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和第四届独立董事、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六届独立董事,现任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河南理工大学会计学教授。2023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梁丽娟女士经培训考核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梁丽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梁丽娟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力,女,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5年3月至今任河南力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焦作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焦作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焦作市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政协委员,焦作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站长。李力女士经培训考核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2020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李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李力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靳新路,男,汉族,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博联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任公司审计部部长,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靳新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李力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海波,男,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在南京万得资讯科技有限公司任数据分析员,2016年5至2017年4月在河南振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在公司总裁办工作,2018年6月至今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担任信息披露员,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海波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16.45万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海波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9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周一)以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3年4月17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经参会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张海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举张海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结束止。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7日

  附件:张海涛先生简历

  张海涛,男,197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经济师。1998年7月至2001年12月,南方证券郑州营业部投行部经理;2001年12月至2017年8月,焦作市财政局预算编制局副局长,焦作财政局债权债务科科长;2017年10月至2023年4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人事行政总监;2023年4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海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024,000股。张海涛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海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0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指定董事、副总裁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并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董事、副总裁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张海涛先生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副总裁王旭东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待王旭东先生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正式聘任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王旭东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391-3126666

  传真电话:0391-3126111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龙佰集团办公楼

  电子邮箱:wxd@lomonbillions.com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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