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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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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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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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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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现金流量表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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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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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最终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500.00万元)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300万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文件为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为光伏储能和片式通信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项目、车载BMS变压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安全智能光储系统智能制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事项
1、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10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总计为534.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21,000.0000万股的2.54%。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2022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确定2022年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确定授予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12月12日。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2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00,000股。
2023年3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正在办理中。
2、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2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0,000股。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2月22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43元/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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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先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勋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清仕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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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杨先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勋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清仕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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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