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71 公司简称:物产环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84,890,329.20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7,954,442股,以此计算预计供派发现金红利446,363,553.6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02%。公司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
■
二、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煤炭流通行业
1.1行业基本情况
煤炭流通是处于煤炭开采与煤炭消费之间的服务业务。煤炭流通企业采购上游煤炭生产企业或贸易商的煤炭,经过配煤、仓储、运输等多个环节将煤炭销售给下游电厂、建材、造纸、冶金、化工等终端企业或其他煤炭贸易商等客户。公司专业从事煤炭经营业务70余年,国内煤炭流通市场也经历了从计划经济时代的“统购统销”向市场化运作的变革和洗礼。在市场起伏变化中,公司在行业发展、格局变化、政策导向、市场信息的获取以及煤炭市场研判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以各种形式沉淀在企业内部,助力公司发展成为现代化大型煤炭流通企业。
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为新时代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除此之外,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与“煤”相关的政策文件,不断健全完善煤炭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体系,引导行业提高煤炭供给质量、推动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深化安全生产管理、推动资源型地区转型。
1.2报告期内行业政策及影响
国家发改委一系列密集政策的出台对做好煤炭保供稳价工作意义重大,构建了煤炭价格预期引导和调控监管的闭环机制,为相关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提供了明确指引,是煤炭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的重要政策保障。
■
2、热电联产行业
2.1 行业基本情况
热电联产是使用煤、天然气和生物质等一次能源产生热量和电力的高效能源利用方式。同时,热电联产设施还可提供污泥处置、工业固废处置等资源综合利用服务,是全球公认的节约能源、改善环境、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功能的重要措施,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实现循环经济的重要技术手段。
根据国家规定,蒸汽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0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其他热源点。公司热电联产业务区域涵盖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秀洲区、桐乡市、海盐县)和金华市(金义新区、浦江县)等地区,上述地区均出台了集中供热规划,确定公司下属热电企业为该区域的集中供热热源点,业务布局形成了有效的区域壁垒,使得公司具有较强的区位优势。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坚定不移推进,但是“双碳”目标的实现要坚持先立后破,传统能源的逐步退出需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在此背景下,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就成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燃煤电厂能效和超低排放水平全球领先,以传统能源为主要原料的热电联产项目可通过热电协同、多能互补的业务模式构建多元综合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充分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周边工业用户提供清洁稳定的能源。随着“双碳”政策的不断推进以及热电联产技术的持续研发,热电联产行业将得到进一步发展。
2.2 报告期内行业政策及影响
构建绿色环保高效的能源体系是能源行业的主旋律,热电联产业务深度契合国家能源政策要求,具有较强的节能环保属性,对区域环境的改善具有显著作用,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随着国内经济稳定增长,我国工业和居民采暖的热力需求不断上升,国家也出台相关政策稳步推进热电联产的发展。
■
3、新能源行业
3.1 行业基本情况
新能源一般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可系统地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含了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一般地说,常规能源是指技术上比较成熟且已被大规模利用的能源,而新能源则通常是指尚未大规模利用、正在积极研究开发的能源。新能源主要包括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
大力发展新能源不仅可以有效替代化石能源,减少我国能源对外依存度,逐步实现能源自足,同时也是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技术进步的重要途径,对于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拉动有效投资、稳经济增长、扩就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新一轮能源革命和科技产业革命的主战场,是减排不减生产力的一个重要支柱。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2年1-12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25.6亿千瓦,同比增长7.8%。其中,风电装机容量约3.7亿千瓦,同比增长11.2%;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3.9亿千瓦,同比增长28.1%。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已突破11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3.6亿千瓦、抽水蓄能0.4亿千瓦,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装机突破7亿千瓦。
3.2 报告期内行业政策及影响
新能源行业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对新能源行业的支持政策经历了从“加快技术进步和机制创新”到“因地制宜,多元发展”再到“加快壮大新能源产业成为新的发展方向”的变化。2022年,国家新能源行业主要政策如下:
■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为煤炭流通业务、热电联产业务和新能源业务。
1、煤炭流通业务
公司煤炭流通业务上游是煤炭生产企业或其他煤炭贸易企业,下游是电力、建材、造纸、冶金、化工等煤炭消费企业,公司经营的煤炭流通业务处于煤炭产业链中端,通过运用规模化采购优势、专业化流通经验及信息化技术为供应商和客户提供一体化的煤炭流通服务。公司煤炭流通业务流程如下:
■
公司主要销售的煤炭产品情况如下:
■
2、热电联产业务
热电企业生产模式主要是通过燃烧煤炭、生物质和污泥焚烧生产出蒸汽,蒸汽推动汽轮机做功并带动发电机发电、推动汽轮空压机组做功产出压缩空气,蒸汽和压缩空气通过管网输送给用户使用。公司热电联产企业采用高效能的背压机组,实现能量梯级利用,对外销售电力、蒸汽和压缩空气,同时提供污泥、生物质等一般固废处置服务。
公司热电联产业务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
3、新能源业务
新能源行业涵盖范围广、业态模式丰富,公司根据自身资源优势以及行业特征,积极开拓布局分布式光伏和储能相关业务。
分布式光伏发电指在用户场地附近建设,运行方式为用户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且以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遵循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当地太阳能资源,替代和减少化石能源消费。
储能是指通过介质或设备把能量存储起来,在需要时再释放的过程。全球储能技术主要有物理储能、化学储能、电磁储能和相变储能等类别。储能技术是未来能源体系转型的重要支撑,能有效规避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的间歇性和不稳定性,解决能源供应和需求不匹配的问题,对高质量支撑国家如期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公司在新能源行业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
三、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股东情况
(一)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
(二)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三)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四)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552.0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2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4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钟国栋先生主持召开,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对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对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廖建新、黄铁飞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廖建新、黄铁飞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三) 审议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六) 审议通过《商品衍生品业务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14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8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拟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合计120万元(含税)。
此次收费定价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拟聘任其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25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且无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含税),发放方式为每半年发放一次。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其他重要职务的监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监事薪酬;未在公司任职担任其他重要职务的监事(含职工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且无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