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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8日 星期二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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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5011                公司简称:杭州热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D4412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热电联产”。

  1、行业基本情况

  热电联产具有高效节能特性,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依然是国家鼓励类机组。随着国家经济的稳步增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公司下游企业用热需求呈现持续向好趋势。

  2、“双碳”政策给热电行业带来挑战更带来了机遇。

  二十大报告指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确保能源安全。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

  “双碳”政策给热电行业带来压力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投资机会。例如生物质热电、光热热电项目等,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3、碳排放权交易促进热电行业绿色发展。

  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碳交易市场的实行,大力推动了低碳产业的发展,促进其对高碳产业的替代。碳交易的出现会让高碳产业的碳排放成本显著提升,低碳产业会因其成本优势逐步替代一部分份额,这样也会逼迫高碳产业开展节能减排转型,从而在整体上削减碳排放。更重要的是,碳交易市场给绿色发展时代条件下实现区域平衡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目前公司碳排放权有结余。

  1、经营范围

  批发:煤炭;服务:供热,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限分支机构经营),发电及清洁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热电管网工程建设(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粉煤灰综合利用;货物进出口;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

  2、经营模式

  2.1 采购模式

  (1)煤炭采购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是煤炭,为保证煤炭的稳定供应、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经决策后,与煤炭生产企业签订了中长期煤炭购销合同。

  (2)天然气采购

  天然气是燃气热电联产的主要原材料,公司下属燃气热电企业上海金联与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年度供应合同,确保用气供应的稳定,每月按实际用量结算。

  (3)蒸汽采购

  公司子公司宁海热力、舟山热力采购蒸汽纳入自建供热管网后向园区工业用户供应。宁海热力、舟山热力分别与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供热合同》,按照园区用户的计划需求量提交采购需求。

  2.2 生产模式

  公司按照热电联产方式进行生产。公司下属热电企业与用热客户签订《供用热合同》,根据各用热客户申报的用热计划组织生产供应。热电企业主要通过燃烧煤炭、天然气生产出蒸汽,蒸汽推动汽轮机做功并带动发电机发电,发电后的蒸汽(自用除外)通过供热管网输送给用户使用。

  2.3、销售模式

  (1)电力销售模式

  公司电力产品直接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公司下属热电企业与当地国网供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根据合同将热电项目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与销售。根据《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网企业要优先为背压热电联产机组提供电网接入服务,热电联产机组所发电量按“以热定电”原则全额优先上网并按政府定价结算。

  分布式光伏发电,根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所发电量除了销售给光伏所在企业使用外,余电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

  (2)蒸汽销售模式

  公司蒸汽产品的主要用户为园区的工业用户。公司与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通过蒸汽管网向用户输送生产的蒸汽以实现销售。蒸汽价格由公司和热用户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并按照煤(气)热价格联动机制调整。

  (3)煤炭贸易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煤炭贸易销售模式主要有两种:

  ①公司与参股公司签署《供煤协议》,由公司负责采购煤炭并运输到厂,经参股公司验收入库后实现销售。

  ② 公司与客户签署《煤炭购销合同》,按合同约定进行销售。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售电量5.8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0.63%,实现售汽量 613.08万吨,同比下降2.14%。实现营业收入362,911.57 万元,同比增长14.03%,其中:热电销售实现收入 203,524.86 万元,同比增长10.41%;煤炭贸易实现收入151,612.34 万元,同比增长 18.87%。公司实现净利润 26,280.90 万元,同比下降13.4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3-004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5日(星期六)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许阳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许阳、许钦宝、陆舞鹄、吴芬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前次募投项目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以股东大会通知的形式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审查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3-005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5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4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利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3-006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4 月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一、对象: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期限: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表

  单位:万元

  ■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包含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其他事项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3-007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6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6,530,567.63 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016,000.0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所作出的。预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既考虑了公司的当期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又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长期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3-008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8.3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公司于2023 年4月1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授信金额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一、 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经营 效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8.34亿元(或等值人民币)的授信额度。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 其他说明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授信金额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3-009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热电”)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协联”)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100.00万元。公司于 2023 年 4 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上述总额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具体财务资助金额,并签署相关文件。

  一、提供财务资助概况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收益,缓解有资金需求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压力,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拟申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协联在2023年度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100.00万元,该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临时周转。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事项如下:

  1、财务资助的对象:公司控股子公司

  2、 财务资助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6,100.00万元,在此额度以内资助资金可循环使用。

  3、财务资助期限:每笔财务资助不超过12个月。

  4、财务资助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财务资助资金的用途:主要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周转。

  6、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当年市场利率水平及实际情况确定。

  单位:万元

  ■

  二、被资助方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1)

  三、本次财务资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协联2023年度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是给予控股子公司资金方面的必要支持,保证其正常经营的资金所需。对公司的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在控股子公司和第三担保方经营情况稳定,具有实际的偿债和担保能力,且资助时间较短,公司及杭州协联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方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或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连带责任保证。

  因此公司认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四、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6,100.00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五、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在上述财务资助计划及总额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具体财务资助金额,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公司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介绍表

  ■

  附件2:担保方基本情况介绍表

  ■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3-010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0,1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7,417,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5,151,1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22,265,9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6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205,000.00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4,060,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204,060,900.00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0,000,000.00 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协定存款利息合计 5,194,526.25 元。截至 2022 年12月31日,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70,685,462.53 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的二级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分(支)行账户办理了协定存款,根据存款余额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具体情况如下:

  ■

  [注]杭州银行湖墅支行为募集资金专户杭州银行汽车城支行的辖区支行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并于2022年12月28日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公司拟暂缓实施“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689.13万元及截至2022年11月30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224.40万元,合计6,913.53万元投入到全资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专项用于“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实施。截至本报告报出日,上述增资事项尚在办理中,因此相关项目暂未以募集资金投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211号)。经审验,认为:杭州热电集团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杭州热电集团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杭州热电执行了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度,杭州热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不含截至2022年11月30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224.40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3-011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在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的基础上, 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此项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杭协”)因采购原材料需要向热电集团采购煤炭商品、因项目建设需要向子公司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劳务、因人员委托管理需要向子公司杭州热电集团能源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采购劳务;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丰”)因采购原材料需要向公司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天子湖”)采购蒸汽产品;因实际经营需求,预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能源集团控股企业”)发生销售劳务、采购商品和劳务等关联业务;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公司预计与能源集团控股股东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城投集团”)的控股企业(简称“城投集团控股企业”)发生

  销售商品、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等关联业务。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许阳先生、许钦宝先生、吴芬玲女士、陆舞鹄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能源集团和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实集团”)回避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计,交易价格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均属日常经营所需,将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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