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装备研发、成果转化及工程应用上树立行业标杆,主要与公司环保节能相关,并不产生直接的新增收入和利润,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改善公司的节能环保,能够间接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帮助,为长期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智慧水务项目,用于建立水务智慧运行管理平台,加强生产运行监控、精细化管理、辅助生产决策、降低运行成本,并不产生直接的新增收入和利润,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能够帮助公司提高管理效率,使工作流程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防范运行风险。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22年11月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的实施主体由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985号)。认为:菲达环保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菲达环保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菲达环保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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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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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3-016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安排合理,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各方专业协作、优势互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控制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4月14日,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度计划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关联董事吴东明、吴黎明、罗水源、胡运进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2、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该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根据原已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及相关方实际情况拟定,依据充分,安排合理;该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各方专业协作、优势互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符合公司与股东的整体利益;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我们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的审核意见:该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安排合理,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各方专业协作、优势互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控制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各方本着公平公允原则及参照市场价协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制度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须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审核意见:本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定价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利于各方专业协作、优势互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控制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表1.1:
(单位:万元)
■
说明:
(1)公司预计2022年度购销商品及提供劳务关联交易总额为9.48亿元。鉴于年度生产、服务、市场价格等变化客观存在,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象、项目(品种)不排除增加或减少,关联交易总金额允许在±20%幅度内变动。详见于2022年4月1日披露的临2022-022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该项议案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子公司诸暨辰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于原材料价格高位时期,向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菲达供应链有限公司出售钢材累计16,393.64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调度实际情况,参照当前市场价,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如下:
表2.1
(单位:万元)
■
说明:
除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外其他关联交易计划依据公司与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编制,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53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签订〈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暨关联交易公告》。鉴于年度生产、服务、市场价格等变化客观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对象、项目(品种)不排除增加或减少,关联交易总金额允许在±20%幅度内变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燕强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36298145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1幢701-709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木材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未经审计合并报表2022年末资产总额59.99亿元,净资产8.32亿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54.16亿元,净利润0.32亿元。
2、浙江菲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俊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2D8J3FXQ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牌头镇新升村植树王自然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软木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菲达供应链有限公司未经审计2022年末资产总额2.21亿元,净资产0.79亿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20亿元,净利润0.06亿元。
3、浙江杭钢紫鼎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董良
注册资本:4,314.5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757221067E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287-2号原杭钢生产区再就业205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钢压延加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紧固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杭钢紫鼎工贸有限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2022年末资产总额3.50亿元,净资产0.87亿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28亿元,净利润-0.01亿元。
4、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罕江
注册资本:14,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20013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杭海路438号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基础处理,勘探,给排水工程、港口工程施工,道路施工,隧道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矿山采掘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港口和航道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水利水电工程物业管理服务(范围详见《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物业管理服务能力评价证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经审计合并报表2022年末资产总额7.23亿元,净资产1.61亿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00亿元,净利润0.17亿元。
5、杭州杭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董良
注册资本:2,4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682900013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6-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杭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经审计2022年末资产总额0.58亿元,净资产0.57亿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33亿元,净利润0.00亿元。
6、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永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AY2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沈家桥132号4幢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技术服务,数据库技术服务,计算机、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的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训),经营电信业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2022年末资产总额2.32亿元,净资产1.59亿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61亿元,净利润-0.10亿元。
7、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文湘
注册资本:1,026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470054759C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省府路21号
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冶金、有色金属、非金属矿山、轻工、丝绸印染等建设工程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和工程总承包,轻工产品、电子产品、医疗器具的设计,冶金矿山设备、工业炉、市政与环保设备、轻纺设备、机电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合并报表2022年末资产总额2.04亿元,净资产0.42亿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67亿元,净利润0.28亿元。
8、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瞿涛
注册资本:1,034,544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44976137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宁波市北仑区临港二路168号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及其副产品和压延加工产品、焦炭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矿产品、建材的批发、零售;货物装卸;道路货物运输;冶金、焦化的技术开发 、咨询。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煤焦油、硫酸、硫磺、粗苯、氨溶液[含氨>10%]带储存经营(凭甬市L安经(2018)0070许可证经营)。(分支机构地址:北仑区柴桥临港一路58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2022年末资产总额189.82亿元,净资产116.46亿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45.29亿元,净利润5.26亿元。
9、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志良
注册资本:22,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042032443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半山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气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陆地管道运输;水资源管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未经审计合并报表2022年末资产总额6.25亿元,净资产6.10亿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18亿元,净利润-0.06亿元。
10、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刚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7K9X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浙江省半山街道半山路178号17幢209、210室
经营范围:环保工程、市政工程项目的投资、规划、咨询、评估,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工程勘察与设计、施工、监理,水利工程、环境工程、公共设施工程的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生物质能发电(凭许可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五金、家用电器、金属材料的销售,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环境监测技术服务,供水管道工程施工、维修,节能技术、环保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城市垃圾清运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设备租赁,实业投资,清洁能源的开发,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合并报表2022年末资产总额20.79亿元,净资产12.37亿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7.46亿元,净利润0.23亿元。
11、浙江紫臻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利权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0082382K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杭州市文三路1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棋牌室服务;停车场服务;洗车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洗烫服务;健身休闲活动;酒店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歌舞娱乐活动;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紫臻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未经审计2022年末资产总额0.98亿元,净资产0.60亿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21亿元,净利润-0.07亿元。
12、温州杭钢水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文兴
注册资本:20,7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MA2850355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569号
经营范围:环境工程咨询、建设、技术研发和运营服务;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和处置;废气治理;环保设备研发、制造、销售;生态修复;中水回用;环境治理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温州杭钢水务有限公司未经审计2022年末资产总额6.83亿元,净资产1.81亿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97亿元,净利润-0.06亿元。
13、诸暨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琳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2D7C5F80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牌头镇新升村植树王自然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大气污染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诸暨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2022年末资产总额1.88亿元,净资产0.67亿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76亿元,净利润0.04亿元。
14、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升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2JT58R13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诸暨市东白湖镇电商园区一楼10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对外承包工程;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监测;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软件开发;园区管理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2022年末资产总额2.75亿元,净资产0.36亿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13亿元,净利润0.01亿元。
15、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建
注册资本:25,562.0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X09760145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浙江省衢州市高新技术园区纬五路38号
经营范围:本公司内发电,供热、供除盐水;集中供压缩空气;石灰石销售;煤炭(无储存)销售;脱硫石膏生产、销售;锅炉、起重机械维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未经审计2022年末资产总额18.67亿元,净资产6.79亿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5.60亿元,净利润0.08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由本公司副总经理丰宝铭担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巨化集团有限公司15.01%股权,本公司董事长担任巨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系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上述除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外的其他关联方均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之下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履约能力强,因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主要为本公司采购钢材,出售环保设备,提供日常运维服务等。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采购、销售、服务计划依据公平公允原则,参照市场价协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根据与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以及与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重大关联交易协议编制。详见于2022年6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53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签订〈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暨关联交易公告》;于2021年12月17日披露的临2021-067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发挥专业化协作、资源互补优势,实现资源合理配置,降低企业运作成本,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增强盈利能力,公司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经与各方协商,推出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受市场经济一般条件的约束,定价以市场为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收入预计占公司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左右,占比不大。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不会因此严重依赖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3-017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马惠娟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马惠娟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马惠娟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马惠娟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邢朝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邢朝霞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邢朝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5-87211326
传真:0575-87214308
邮箱:dsb@feidaep.com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邢朝霞女士简历
邢朝霞:1989 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2020年9月获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1年8月起,历任本公司下属诸暨辰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业务员,财务资产部专员、主管、总账会计。2020年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代表助理职务。
邢朝霞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3-018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度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1月5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包括: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通过向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定向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2,317,067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01元,由杭钢集团以其所持有的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62.95%股权作价认购。上述用于认购本次发行新股的股权价值以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评估值为准。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9,721,739.00元,每股面值1.00元,折股份总数699,721,739股。
此次交易前,本公司已持有紫光环保35.00% 的股份。此次交易完成后,紫光环保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紫光环保97.95%的股份。
(2) 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相关股份认购合同,公司确定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21个认购对象定向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4,221,40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98,116,008.86元。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3,943,140.00元,每股面值1元,折股份总数863,943,140股。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22年4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10号)核准。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已分别于2022年4月及2022年8月实施完毕。公司已向杭钢集团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2,317,067股,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21个认购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4,221,401股,并办理了证券登记手续。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紫光环保原控股股东杭钢集团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紫光环保母公司及各污水处理项目子公司(除桐庐富春江紫光水务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实现的净利润(以当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乘以紫光环保对各子公司持股比例后的合计数分别不低于12,032.72万元、12,078.33万元、12,423.73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986号),紫光环保母公司及各污水处理项目子公司(除桐庐富春江紫光水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实现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乘以紫光环保对各子公司持股比例后的合计数为12,764.00万元,超过承诺数731.28万元(承诺数:12,032.72万元),完成2022年度预测盈利的106.08%。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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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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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至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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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 法人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 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2023年5月10~12日8:30—11:30、13:30—16:30期间到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二) 公司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邮政编码:311800
联系人:郭滢、邢朝霞 联系电话:0575-87211326传真:0575-87214308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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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3-020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以现场加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从监事会各次会议、重大事项审核意见等方面对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进行了总结。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数据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23-011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数据的议案》。
审核意见: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期公告。
审核意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总体设计合理,执行有效,并对董事会做出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23-015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核意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度计划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23-016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审核意见:本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定价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利于各方专业协作、优势互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控制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23-018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3-021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下午 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至4月2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sb@feidae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4月24日下午 13:00-14: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下午 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吴东明先生
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郭滢先生
独立董事:杨莹先生
财务总监:汪艺威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公司参会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至4月2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sb@feidae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5-87211326
邮箱:dsb@feidae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