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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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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拟调出仿制药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拟调整原因1)公司结合子公司的生产线优势,后续拟将研发项目中的外用制剂、激素制剂、软胶囊制剂等项目由福元药业有限公司、浙江爱生药业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进行研发与转产,后续由子公司继续进行研发投入。而募投项目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母公司,故公司计划将原募投项目中的外用制剂、激素制剂、软胶囊制剂等类型的项目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调出。

  2)达比加群酯胶囊和盐酸坦索罗辛缓释胶囊均有5家以上通过一致性评价,非临床急需品种且均已纳入国家集采,中标药企取得大部分市场份额。公司后续再进行研发投入预计较难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故终止上述两个项目的开展,将其调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艾地骨化醇和左甲状腺素钠原料药用量较小,且市场上已有原料药供应商,上述原料药是否研发对于公司相应制剂产品研发生产的影响较小,故终止上述原料药研发项目,将其调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经过综合评估,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调整为其他市场容量较大,研发进展情况较好,且具有竞争优势和市场前景的仿制药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

  本次调整后,公司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的风险分析

  1、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内容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需求、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等综合因素做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如研发风险、技术迭代风险等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市场拓展无法在预定时间内达到预期效果、市场开发投入超出预算的风险。

  2、新药研发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临床试验结果、监管审批、投资成本等客观条件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项目能否按时实施、产品能否顺利上市、项目实施效果能否符合预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内容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是基于公司产业规划布局和经营发展实际做出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项目执行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调整后的项目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公司对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事宜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89         证券简称:福元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3-010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万生人和科技有限公司、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公司拟为北京万生人和科技有限公司、福元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6,224.76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北京万生人和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北京万生人和科技有限公司、福元药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在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万生人和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8017914984

  注册地:北京市通州区广源东街8号4幢

  法定代表人:黄河

  注册资本:1,538.5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广告发布;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制品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2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7,468.44万元,负债总额14,733.5元,资产净额2,734.94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9,997.81万元,净利润411.56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6,275.25万元,负债总额12,646.21万元,资产净额3,629.04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361.1万元,净利润894.1万元。

  与公司关系: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股权结构:

  ■

  (二)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7316537262

  注册地: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黄河

  注册资本:7,5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保健食品生产;化妆品生产;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日期:2001年9月3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57,377.3万元,负债总额21,403.22万元,资产净额35,974.08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9,315.53万元,净利润6,152.94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0,049.19万元,负债总额21,403.33万元,资产净额38,645.87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0,306.54万元,净利润2,671.79万元。

  与公司关系: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股权结构: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预计金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该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及资金周转的需要,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经营效率、促进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核心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管理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形,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本次预计年度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724.76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724.76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89    证券简称:福元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3-011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安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上述授信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授信期限为该事项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89    证券简称:福元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3-012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履行的审议程序: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效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89    证券简称:福元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3-013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

  ●履行的审议程序: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54,4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635,919,811.32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7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6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5号)。

  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履行。

  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二、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10,000.00万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决议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际余额为7,000.00万元。

  2022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及赎回理财(含结构性存款、七天通知存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额度金额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7.81%。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实施方式

  为提高效率,对审批额度内的理财产品投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受托方与公司及分子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过12个月。

  四、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现金管理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十二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中介机构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89    证券简称:福元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3-014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相关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董事和监事薪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拟安排如下:

  一、2023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说明

  单位:万元(税前)

  ■

  1、内部董事

  黄河董事长/总经理在公司领取岗位年度薪酬130万元,崔欣荣董事/副总经理在公司领取岗位年度薪酬105万元,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胡柏藩、石观群、胡少羿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领取董事年度薪酬为8万元。

  二、2023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及说明

  单位:万元(税前)

  ■

  杨剑涛在公司领取岗位年度薪酬为52万元,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赵嘉、吕锦梅不领取监事薪酬。

  三、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税前)

  ■

  四、其他

  1、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参加公司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交通、住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89        证券简称:福元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3-015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1〕35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89    证券简称:福元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3-016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0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北京市通州区通州工业开发区广源东街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0日

  至2023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于2023年0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3年5月4日(9:00-11:00,13:30-17:00)

  (二) 登记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通州工业开发区广源东街8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联系人:李永 郑凯微

  联系电话:010-59603941

  邮箱:ir@foyou.com.cn

  传真:010-59603942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89        证券简称:福元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3-017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25日(星期二) 上午 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18日(星期二) 至04月24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foyou.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18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4月25日 上午 10:00-11: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25日 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及总经理:黄河先生

  董事会秘书:李永先生

  财务总监:杨徐燕女士

  独立董事: 王秀萍女士

  如遇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4月25日 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18日(星期二) 至04月24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foyou.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郑凯微

  电话:010-59603941

  邮箱:ir@foyou.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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