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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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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3-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943,851,8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60元(含税)现金红利合计116,631,112.08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 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公司已成为集医疗服务、医药流通和医药制造的医疗健康全产业链集团,形成了以医疗服务为核心、辅以医药流通及特色中医药制造的主要业务架构,构建了“医疗服务+”平台运营模式。

  ■

  ① 医疗服务

  公司致力于为居民提供基本以及多元化的优质医疗服务,坚持医疗、教学和科研协同发展的办医理念,坚持“一体化管理、同质化发展”的管理模式,在临床及医技学科实行首席专家制,在信息化、医保、后勤等保障体系实行集团中心化管理,实现了专家、医患及设备等资源共享。公司拥有肿瘤医院、白云医院、乌当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拥有床位数5,000余张,在各医疗机构开设中医诊疗科室发挥中医诊疗优势,拥有贵州医科大学白云临床教学中心,具备肿瘤专业的GCP机构资格证书,并开展了分子病理中心等新的治疗项目和技术。

  ■

  ②医药流通

  公司为贵州省医药流通龙头企业,已具有区域性集团化企业的地缘优势,拥有众多国内外知名上游供应商的省级独家代理权,建立了覆盖省内主要等级医院的销售网络,形成了包含药品和器械的全品类配送体系,拥有覆盖公司既有医院和主要合作医院的医药零售网络,建有现代医药配送物流中心并开展第三方物流服务。医药流通聚集了众多上下游客户与品种资源,基于公司长期积累的品种、渠道、技术和服务等优势,并依托公司医疗服务终端,通过建立商业资源对接平台,为上游供应商提供全渠道销售服务和多维度增值服务,为下游医疗机构提供一站式的供应链服务解决方案,改善其诊疗服务能力,凸显自身供应链价值。

  ③医药制造

  在中成药业务板块,公司拥有11个国家基药目录品种,24个国家医保目录品种,产品主要覆盖心脑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等治疗领域,主要品种有益心舒胶囊、脉血康胶囊、银杏叶片、六味安消胶囊、贞芪扶正胶囊、关节克痹丸(独家品种)。

  在中药饮片业务板块,制定了“以中药饮片为主体、大健康产品和中药材贸易为两翼”的战略发展规划。在中药饮片方面,品种137个、品规204个,加工产能达6,000吨/年;在大健康产品方面,已开发出中药香囊、沐足汤、药枕、药食同源保健产品等系列产品;在中药材贸易方面,在保障自身中药饮片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以贵州为中心辐射西南、以甘肃为中心辐射西北、以安徽为中心辐射中原的道地药材基地公司也开展道地中药材贸易业务。

  (2)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①行业因素

  i.在人口持续增长、人口老龄化加快、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医保体系日益完善等多重因素作用下,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健康需求逐步得到释放,我国已成为全球药品消费增速最快的地区之一,我国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的整体趋势持续提升,医疗健康市场消费将会持续增长,行业发展保持高景气度。

  ii.在国家和各地方政府的持续推动与支持下,社会办医的行业环境进一步改善,作为公立医疗机构重要补充的历史任务,社会办医在满足多样化医疗需求方面越来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iii.近年来国家推行“两票制”、“营改增”、“带量采购”、“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等政策,客观上推动了行业结构调整,提升了医药流通行业的集中度,市场并购重组加速,龙头企业的规模和市场份额稳步提升。

  ②公司因素

  i.在医疗服务方面,继续落实“同质化发展、一体化管理”的管理思路,优化完善临床及医技学科首席专家负责制的管理体系,在信息化、医保、后勤等实行集团中心化管理,进行全方位成本管控增效措施,将增加医疗服务的经营质量;利用肿瘤医院和白云医院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医学技术等方面的领头作用,带动集团内其他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同时,借社会办医的政策红利及逐步改善的行业环境,持续推进医疗服务网络的布局。

  ii.在医药流通方面,在行业集中度提高的大背景下,将进一步放大在贵州省内的地缘优势;公司将持续推进供应链建设,完善商业资源对接平台的建设,为上下游客户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优质服务,进一步稳固与客户关系,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提升供应链增值服务。

  iii.在医药制造方面,公司中成药业务已趋于稳定,将为公司提供持续稳定的贡献;中药饮片业务将继续落实“以中药饮片为主体、大健康产品和中药材贸易为两翼”的战略发展规划,加快道地药材基地的建设,加深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稳步推进市场开发,同时积极探索并推进大健康产品和中药材贸易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注: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后,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498,423.99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45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8,336万份。2022年11月1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8,336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详情可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事项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放在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全部股份83,376,743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事宜已于2022年12月9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27,228,611股变为1,943,851,868股。详情可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

  (1)杭州镜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报告期内,杭州镜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或资产收购事项,也不存在可能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变更事项或投资运作出现重大风险事件。

  (2)常州平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报告期内,常州平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或资产收购事项,也不存在可能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变更事项或投资运作出现重大风险事件。

  (3)苏州夏启宝寿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报告期内,苏州夏启宝寿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存在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或资产收购事项,也不存在可能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变更事项或投资运作出现重大风险事件。

  (4)杭州泽悦子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报告期内,杭州泽悦子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已募集完毕,详情可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报告期内,杭州泽悦子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不存在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或资产收购事项,也不存在可能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变更事项或投资运作出现重大风险事件。

  (5)上海泽悦宜洲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报告期内,上海泽悦宜洲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或资产收购事项,也不存在可能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变更事项或投资运作出现重大风险事件。上海泽悦宜洲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3年1月募集完毕,详情可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3-010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83号科开1号苑15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4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董事安吉、胡晋、王然、常国栋、邱刚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安吉主持,公司的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2022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3)和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7275号)。

  (六)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0321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必要且将持续发生的交易事项,交易价格公允、合理,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胡晋、王然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含正在履行的余额)的银行综合授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0,000万元(含正在履行的余额)。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同时这也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要求,该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可参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了增强整体盈利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正在履行的余额)的财务资助。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要为其提供财务资助,并全面评估该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同时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财务资助资金的安全。本次接受财务资助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同等条件、未按出资比例相应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司要求该子公司其他股东或相关方为财务资助提供股权及个人连带担保,降低财务资助的风险。本次财务资助的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可参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根据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变更经营范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民法典》、《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董事会同意重新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董事会同意重新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审计法》、《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董事会同意重新制定《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部审计制度》。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3-011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83号科开1号苑15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4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其中监事王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3)和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7275号)。

  (五)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都是有效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0321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计划和业务开展情况,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及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同时这也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要求,该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可参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3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能够保证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可参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根据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变更经营范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3-012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268,416,499.5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4,479,086.87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1,441,819.75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144,181.98元后,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373,211,963.87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202,529,954.63元。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利润分派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943,851,8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60元(含税)现金红利合计116,631,112.08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在符合《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总额未超过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范围,该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2022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3-014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王晓明,2002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3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余永春,2019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胡彬,2009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 9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2023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在召开董事会前就《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具体情况向我们进行了说明,并向我们提交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人的相关文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3-015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的经营计划和业务需要,需向关联方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誉衡药业”)采购药品。

  因誉衡药业为公司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胡晋、王然已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股东哈尔滨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本公告中的相关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注:光正制药是指贵州光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董事长安吉女士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控制的企业,2021年12月22日,安吉女士出售了其持有的光正制药全部股权并不再担任董事长职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29号

  法定代表人:胡晋

  注册资本: 219,812.295万元

  成立日期: 2000年03月27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粉针剂(均为头孢菌素类)、粉针剂(激素类)、干混悬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头孢菌素类)、栓剂、原料药(秦龙苦素、炎琥宁、依托咪酯、氟比洛芬酯)、进口药品分包装(注射剂(玻璃酸钠注射液);技术咨询、工艺技术转让、技术开发。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关系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关系如下: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与其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形成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等查询结果显示,上述关联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参考贵州省医药招标平台上的价格协商定价,遵守公允定价原则,不偏离市场无关联关系第三方同类业务或同类产品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协议签署情况

  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未签署框架协议。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相应的协议或者交易单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及业务,交易价格及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侵害有关各方利益或相互转移经济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同类交易相比占比较少,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必要且将持续发生的交易事项,交易价格公允、合理,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在召开董事会前就《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具体情况向我们进行了说明,并向我们提交了与此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文件,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业务需要,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及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日常业务。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价格及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与誉衡药业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基于子公司实际需求和业务开展进行上限金额预计,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不确定性。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计划和业务开展情况,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及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3-016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

  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保障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含正在履行的余额)的银行综合授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0,000万元(含正在履行的余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70,000万元。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进出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

  二、担保对象及其他安排

  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信情况良好;同时,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降低担保风险。

  本次审议通过的授信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在总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实际金额为准。在各家银行批准的统一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以资产作抵押、质押,提供担保,信用等方式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在本次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各子公司之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视子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将按相关规定要求担保对象向保证方提供反担保。

  本次授信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将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相关法规,在实际发生担保责任时,在公司法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时进行披露。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为保障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含正在履行的余额)的银行综合授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0,000万元(含正在履行的余额)。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同时这也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要求,该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发展需要,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要求。公司为申请授信的子公司向有关银行提供担保,利于其正常经营,提高其融资能力,上述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指标稳健,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其提交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同时这也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要求,该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四、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止2023年4月17日,公司审议的担保额度为2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23%;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39,9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56%。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3-017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财务资助方式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提供借款,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正在履行的余额),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到期可展期,实际利率及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了增强整体盈利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正在履行的余额)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财务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财务资助方式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提供借款,本次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在总额度内。关于财务资助的发生金额、实际借款期限、利息及担保措施等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贵州科开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开医药”)

  名称:贵州科开医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镇医药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谷雪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04月28日

  营业期限:1995年04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化妆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户外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制药专用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电器辅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系说明:科开医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99.99%。

  2、贵州信邦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药业”)

  名称:贵州信邦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马倩娴

  注册资本:人民币10,10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02月14日

  营业期限:1997年02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化学原料药、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第一、二类)、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方制剂、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Ⅱ、Ⅲ类医疗器械(以有效的许可证核准内容为准)、消毒用品、化妆品、保健食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仪器仪表、二、三类机电的销售;市场推广服务;企业管理服务;财务管理咨询;仓储(危险品除外);物流和采购管理咨询;药事服务咨询;药品运输配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系说明:信邦药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贵州中康泽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康泽爱”)

  名称:贵州中康泽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与航天大道交汇处科开1号苑19层

  法定代表人: 杨培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11日

  经营期限:2015年12月11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医疗器械、日用百货、办公用品、文体用品、工艺品、化妆品、电脑软件、硬件及耗材、办公家具、通迅器材、装饰材料、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五金交电及配套设备的销售和安装、调试;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安装及售后服务;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及发布;室内装饰、装修;汽车、房屋的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融资理财服务)、市场调研。(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系说明:中康泽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贵州同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药业”)

  名称:贵州同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住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仁德大道260号

  法定代表人: 孔令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9,750万元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11日

  经营期限:2013年12月11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食用农产品;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加工及销售;中药材收购及销售;食品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医疗保健;休闲度假旅游;生态农业产品开发;房屋中介服务。)

  关系说明:同德药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为51.00%。

  5、贵州海墨斯医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墨斯”)

  名称:贵州海墨斯医疗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观溪路街道办事处航天大道北段23号科开一号苑18层4号

  法定代表人: 毛修远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0年11月17日

  经营期限:2020年11月17日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销售代理;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家居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电子办公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系说明:海墨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为51%。

  6、贵州医资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资源”)

  名称:贵州医资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观溪路街道航天大道北段23号科开1号苑6楼10号

  法定代表人: 杨昌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20日

  经营期限:2021年12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光学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软件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电池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对外承包工程;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药物检测仪器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招投标代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销售代理;标准化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消毒器械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系说明:医资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为51.00%。

  (二)接受财务资助的各子公司的主要生产及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医资源成立于2021年12月20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医资源尚未开展实际业务,故无2021年度财务数据。

  注2:以上公司的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均已经审计。

  上述子公司的资信情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经核查,上述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情况

  ■

  同德药业其他股东中,孔令忠女士为公司董事、总经理,陈船女士、卢亚芳女士、肖娅筠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人员为公司关联自然人。除上述情况外,上述接受财务资助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非全资的控股子公司时,该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按同等条件、未按出资比例相应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司要求其他股东或相关方为财务资助提供股权及个人连带担保,降低财务资助的风险。公司已充分了解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已建立行之有效的风控体系及风险防范措施,本次财务资助的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资助对象、资助金额及用途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在总额度内。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提供财务资助,各子公司的额度可调剂使用。

  子公司获得财务资助主要是用于补充运营资金,不得投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规定属于风险投资的产品。

  (二)财务资助方式

  财务资助方式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提供借款。

  (三)财务资助期限

  本次财务资助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到期可展期。

  (四)财务资助利率

  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进行提供财务资助并约定借款利率,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利息自公司划出资金之日起计息,按月结算。

  (五)担保措施

  视接受财务资助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要求该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或相关方为财务资助提供股权及个人连带担保;

  关于财务资助的发生金额、实际借款期限、利息及担保措施等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且均已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时将全面评估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同时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同等条件、未按出资比例相应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司要求其他股东或相关方为财务资助提供股权及个人连带担保,降低财务资助的风险。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为了增强整体盈利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正在履行的余额)的财务资助。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要为其提供财务资助,并全面评估该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同时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财务资助资金的安全。本次接受财务资助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同等条件、未按出资比例相应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司要求该子公司其他股东或相关方为财务资助提供股权及个人连带担保,降低财务资助的风险。本次财务资助的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部分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资金占用费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财务资助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对部分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能够保证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3年4月17日,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172,039.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27%;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亦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3-018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八届董事会。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2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下午15:00。 

  5、召开方式: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以书面形式委托的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83号科开1号苑1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

  2、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

  (1)提案1.00、3.00-12.00经公司于2023年 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00-10.00经公司于 2023年 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3.00经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等文件以及2023年3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提案8.00、10.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提案7.00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哈尔滨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4)提案13.00涉及独立董事选举事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本次股东大会仅补选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5)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上提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本次股东大会除审议上述提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0日   9:00—16:00

  (二)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83号科开1号苑6楼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参加本次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授权委托书请参见附件二。

  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邮件、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3年5月10日16: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以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船

  联系电话: 0851-88660261

  传真:0851-88660280

  邮箱:002390-ir@xinbang.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83号科开1号苑6楼证券部

  邮编: 550018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0,投票简称:“信邦投票”。

  2. 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不得撤单。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3、委托人股东账户:

  4、委托人持股数:

  5、受托人签名:

  6、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7、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8、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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