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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7日 星期一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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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出台进口展品免税政策
支持办好广交会
● 本报记者 欧阳剑环

  ● 本报记者 欧阳剑环

  

  财政部网站4月15日消息,为支持办好2023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2023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对2023年举办的广交会在商务部确定的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每个展商在本年度展会展期内累计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类别、销售数量或金额上限按附件规定执行。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

  业内人士表示,上述政策的出台,将有利于扩大广交会国际影响力,吸引更多国际优秀企业参展,推动建设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展会平台,促进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

  《通知》提出,对每个展商展期内销售的超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清单类别范围或销售额度的展品,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复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展商名单及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清单,由承办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或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向广州海关统一报送。对享受政策的展期内销售进口展品,海关不再按特定减免税货物进行后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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