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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4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优化红利混合
基金主代码070032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6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嘉实优化红利混合A嘉实优化红利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70032012616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元)

1.7321.722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95,958,486.23194,614.89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86,362,637.61


175,153.40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67000.58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23年的第一次分红

注:(1)根据《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可供分配收益的90%,如本基金当季度末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5元时,本基金管理人应在下季度第一个月进行收益分配。(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嘉实优化红利混合A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6660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6660元;嘉实优化红利混合C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5706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5706元(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嘉实优化红利混合A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6700元;嘉实优化红利混合C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580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23年4月19日
除息日2023年4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3年4月20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准日为2023年4月19日,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2023年4月20日,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2023年4月21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3年4月17日、4月18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代销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嘉实致融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4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致融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致融一年定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008661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12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致融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致融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元)

1.012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14,995,830.37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2,999,166.07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018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23年的第一次分红

注:(1)根据《嘉实致融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最少分配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176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176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18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23年4月19日
除息日2023年4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3年4月20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准日为2023年4月19日,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2023年4月20日,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本基金的下一个开放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3年4月17日、4月18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代销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4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致享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006841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1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元)

1.0113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90,591,825.97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18,118,365.19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023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23年的第一次分红

注:(1)根据《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1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224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224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23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23年4月19日
除息日2023年4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3年4月20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准日为2023年4月19日,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2023年4月20日,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2023年4月21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3年4月17日、4月18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代销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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