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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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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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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原料药项目一期于2023年上半年完工。

  附表2:

  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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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3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许可[2020]1582号”,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1,75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113.72元,截至2020年8月26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99,578.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175.0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4,403.59万元。该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36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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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为截至 2020年8月26日,公司已募集到资金人民币186,115.86万元(已扣除承销费13,462.74万元)。再扣除审计、律师等其他相关费用人民币1,712.2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84,403.59万元。

  注2:该账户为发行后新增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银行账户。

  注3:鉴于公司存放在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文丰西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3011580000111821)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超募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补充流动资金或已按照募投项目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且后续无其他用途。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22年8月26日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存放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沣惠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1701012700663079、账号:8111701013800663064)中用于“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仅结余少量利息,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后续无其他用途,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全部进行注销。专户结息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项目尾款及质保金的支付。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一)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

  1、建设规模的调整

  为更好地提升资产使用效率,以实现更大的效益,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公司拟将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中的313东车间用于开展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其中,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在313东车间已经投入的建设费用658万元,将由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募集资金到账后归还至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仍用于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上述313东车间的建设调整,不会对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产能等内容产生影响。

  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建设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将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中的313车间东半部分用于开展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及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2、投资总额和实施期限的调整

  为提高生产效率和自动化水平以应对公司客户不断提升的标准和要求,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对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车间和产线的设计进行了相应升级调整,增加了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的购置,致使设备购置费用增加;车间设计方案调整致工程量增加,加之施工过程中受疫情及整体经济政治环境影响,原材料、人工成本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导致安装工程费用相应上升。基于上述原因,为顺利推进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实现车间的尽早投产,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6,331.67万元增加该项目投资额(待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全额(含结余利息)使用后,再以自有资金投入),增加后项目投资总额增加至36,331.95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仍为28,697.00万元。

  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308、309、314、313西车间的工艺生产装置、辅助生产设施及配套公用工程。截至目前,该项目的辅助工程和服务设施已建设完成,308、313西、314车间已投入使用。309车间由于车间及产线设计专业化程度提高,导致项目设计和建设周期延长;由于疫情防控导致物资采购、物流运输和安装调试工作延缓,直接影响了该车间的工程施工进度,目前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工作,预计2023年3月份交付。根据实际建设进度,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拟将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3年一季度。

  公司已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期限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6,331.67万元增加该项目投资额,增加后项目投资总额增加至36,331.95万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3年一季度。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期限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二)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产项目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公司募投项目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产项目产品标准提高,同时为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加强生产车间的自动化程度,对应项目设计和建设周期延长,导致此项目建设完成时间较原计划有所延后。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审慎考量,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项目内容、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3年第三季度。

  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就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产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项目内容、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及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三)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

  1、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10,000万元投资建设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新能源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2、投资总额调整

  新能源项目的建设规模及设计方案系根据前期的项目建设成本、生产工艺做出的,由于项目建设期内大宗物资、核心设备价格大幅上涨,导致该项目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增加;同时为优化公司相关产品质量及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装置自动化水平,公司调整了部分设备的投资计划,增加购买自动化相关设备,致使设备购置费相应增加;受疫情影响,出现延迟复工、招工难等问题,导致人工成本费用增加,相应增加了建筑工程费用及安装工程费用。为满足新能源项目建设需求并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进度,实现新能源项目生产车间尽快投产,公司调整了新能源项目的投资总额。

  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504万元增加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的投资额。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与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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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一方面公司通过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分析论证、设计和优化方案,减少了投资支出。另一方面公司缩短了系统调试运行时间,减少了试运行期间的运行费用及其他费用。

  注2: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主要系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的收益所得。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置换先期投入资金

  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及先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09.9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311.5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2、置换一般账户支付资金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资金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116.58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的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本公司“科研检测中心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项目实施后可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公司“资源无害化处理项目”为承担单位自产高浓高盐废水、废溶剂的资源处理,该项目为公司内部资源焚烧处理的技改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未结项,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形。

  七、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1年8月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资产组合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8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临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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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14,000.00万元,转存通知存款余额为23,869.35万元。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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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57,263.07万元(包括募集资金期末余额43,263.07万元、尚未赎回的结构性存款本金14,000.0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184,403.59万元的31.05%,该等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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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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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产项目、原料药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截止日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处在建设期,尚未完全投产。该项目有四个主体车间,其中308车间、313车间西、314车间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14车间暂未产生效益。截止日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于2022年11月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未产生效益。

  注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参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五、(三)。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8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23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审慎履行职责,指导公司战略定位和业务发展,决策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根据2022年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管理层积极贯彻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策,面对2022年整体消费市场萎靡带来的显示面板行业的下滑及激烈的市场竞争等诸多不利因素,公司管理层及时调整经营思路与策略,承压奋进,公司总经理就2022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的整体经营情况及对2023年市场、行业等主要影响因素的预判,结合公司2023年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聘请的三位独立董事均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履行职责,充分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基于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拟定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切实有效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于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拟定了《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8,398,696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618,074股后的总股数为97,780,622股,以此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7,336,746.40元(含税),合计转增39,112,24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7,510,945股。本年度公司直接现金分红的金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7.5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基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

  (九)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基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展情况,公司相应修改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根据对公司2023年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的预判,预计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对关联方提供担保等关联交易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公司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本着全面性、重要性原则,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便于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付款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渭南高新区海泰新型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渭南海泰”)、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蒲城海泰”)、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瑞联制药”)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应当在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8个月内使用,该授信仅能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在授信期和授信额度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授信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对于上述综合授信,根据申请主体的不同,公司与渭南海泰、蒲城海泰、瑞联制药将互相提供担保,预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总经理(依据相关金融机构的签字规定)代表公司签署与综合授信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各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依据相关金融机构的签字规定)代表各子公司签署与综合授信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提请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助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具体落实上述综合授信和担保的相关手续。授权期限不超过综合授信期限和担保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8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8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自有资金账户。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2022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及时、准确、专业地完成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要求,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基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审计工作情况,经公司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70万元,包含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5月8日下午14:00时起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7)。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9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23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赫雪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指导和规范公司监事会运作,加强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等事项的监督核查,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监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真实反应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客观制定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披露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已对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情况、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及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要求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真实披露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基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展情况,公司相应修改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根据对公司2023年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的预判,预计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对关联方提供担保等关联交易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且各项制度均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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