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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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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
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
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86         证券简称:华业香料        公告编号:2023-023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

  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

  完毕的公告

  股东范一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香料”或“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董事范一义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200,000股公司股份,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1%。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23年4月14日,公司收到范一义先生出具的《关于华业香料股份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一义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8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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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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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说明

  1、范一义先生本次减持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范一义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一义先生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范一义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根据范一义先生通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后续若实施减持,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预减持计划。

  三、备查文件

  1、范一义先生出具的《关于华业香料股份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300886         证券简称:华业香料        公告编号:2023-024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比例变动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一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香料”或“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范一义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200,000股公司股份,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1%。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近日,公司收到范一义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股东范一义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8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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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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