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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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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
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3-009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

  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及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股东昆明诚德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德业”)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653,242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6588%,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诚德业出具的《关于A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诚德业于2023年2月16日-2023年4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653,242股,截至本公告日,诚德业所持公司股份剩余可减持0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3-010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股份减持时间

  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的基本情况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发布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公司股东苏州和聚融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和聚融益”)、苏州和聚汇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和聚汇益”)、苏州和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和益”)为苏州和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同一控制下企业,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此三家企业的自愿承诺,其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261,326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2889%,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苏州和聚融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0,000股,剩余可减持1,136,5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62%;苏州和聚汇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0,000股,剩余可减持1,136,5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62%;苏州和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40,480股,剩余可减持367,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08%;上述三家股东合计减持620,480股,剩余可减持2,640,8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3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三位股东为苏州和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同一控制下企业,属于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已提醒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预披露及股票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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