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3-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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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公司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对该交易因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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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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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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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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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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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季度,随着客流恢复,叠加元旦、春节等传统消费旺季因素,餐饮市场加快复苏。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开门红”,利润扭亏为盈,实现归母净利917万元,同比增长5,646万元。公司坚持传承与创新并重,持续提升创新与产品研发能力。餐饮板块通过主力门店焕新升级,打造“产品+服务+场景”新格局,提升消费体验,保证产品品质的同时优化、提升门店盈利能力。四川饭店和平门店、全聚德佳亿店等新开门店高效运转,稳中向好势头明显。食品板块,公司先后完成两个食品基地的改造,进一步释放食品生产产能,春节期间以手工片制烤鸭为主的多款家宴礼盒和预制菜单品广受好评。品牌预制菜分步骤上市,建立以全聚德品牌为主,集合川老大、丰泽园的老字号品牌矩阵。完善品牌体系,满足不同消费者的多样需求,围绕年轻一代消费者的数字化生活方式,全方位开启老字号品牌与90后、Z世代消费者的“同频共振”。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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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吴金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晨旭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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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吴金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晨旭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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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