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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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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48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和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0.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46.94%,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5.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81.74%,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向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农商行”)申请融资4,998万元,期限6个月。该业务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9,996万元,泰达能源以不少于票面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并以所存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4,998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

  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的全资子公司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泰达环保”)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融资5,000万元,期限12个月,由泰达环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事项已经泰达环保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23,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93,908.5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198,906.50万元,泰达能源可用担保额度为24,093.50万元;泰达环保2023年度为扬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泰达环保为扬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5,000万元,扬州泰达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25,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2日

  (2)注册地点:杨庙镇赵庄村

  (3)法定代表人:崔青

  (4)注册资本:38,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销售所产生的电力、汽、热及灰渣、灰渣制品。对环保类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环保项目的设计及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扬州泰达环保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 扬州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9年5月31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2010-3号

  (3)法定代表人:孙国强

  (4)注册资本:25,196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图

  ■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泰达能源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不存在诉讼与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4. 泰达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扬州泰达环保向交通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泰达环保与交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 担保金额:5,000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间: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二)泰达能源向滨海农商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 公司与滨海农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融资金额、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处置费、过户费等)以及其他所有债务人应付费用。

  (2)担保金额:5,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 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三)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2023年12月31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子公司之间互保有利于满足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3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152.786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0.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46.94%。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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