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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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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835,619,082股,预计分红金额17.84亿元,占母公司本期可供分配利润比例为49.68%,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64.92%。该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在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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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目前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代

  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2年,受多种因素影响,电力消费增速有所回落,全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紧平衡,7、8月我国出现了近几十年来持续时间最长、影响范围最广的极端高温少雨天气,叠加经济恢复增长,拉动用电负荷快速增长,部分地区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3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22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8.6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其中,一至四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5.0%、0.8%、6.0%和2.5%。

  截至2022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5.6亿千瓦,同比增长7.8%,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容量比重接近50%,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2022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2.0亿千瓦,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6亿千瓦;电力投资同比增长13.3%,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电源投资比重达到87.7%;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8.7%。

  2022年,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5.2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0%,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0.8%,同比提高15.4个百分点,其中,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电量首次超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近50%;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4.1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2%,市场在促进电力资源更大范围优化配置的作用不断增强。全国燃煤发电机组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达449元/兆瓦时,较全国平均基准电价上浮约18.3%,有力缓解了煤电企业亏损局面。

  2022年疫情、高温、水电乏力和俄乌冲突等不确定性因素加剧动力煤市场波动,煤炭价格整体较2021年同比上涨,但国家层面频繁发布保供政策,以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和《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为主旨,对煤炭价格进行严格的限制,动力煤现货市场呈现淡季不淡、旺季不旺,煤价上涨得到抑制,2022年北方港5500大卡动力煤市场均价为1296元/吨,同比上涨24.2%。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新时代能源电力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践行“双碳”战略,能源是主战场,电力是主力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势在必行,2023年1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明确:新型电力系统是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载体,新型电力系统具备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四大重要特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方向和路径更加明确。

  2022年光伏新增装机87.41吉瓦,同比增长60.3%,集中式光伏电站新增36.3吉瓦,分布式光伏新增51.11吉瓦,其中户用分布式光伏新增25.25吉瓦。集中式、工商业和户用光伏三足鼎立,光伏产业呈现快速发展趋势,工商业和户用光伏已成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力量。光伏行业技术前景广阔,头部企业陆续向N型产能进发。据统计,2023年N型年产出将有望达到118吉瓦,较2022年增长436%。其中N型TOPCon约108吉瓦,占比92%,最高理论效率将达到28.7%;2023年钙钛矿总产能有望突破1吉瓦,钙钛矿单结电池最高理论效率将达到31%,组件效率的不断提高将进一步降低项目开发成本,促进光伏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公司是国家能源集团控股的全国性上市发电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电力、热力生产及销售,产业涉及火电、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及煤炭等领域,业务分布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公司业绩主要受发电量(供热量)、电价(热价)及燃料价格直接影响,技术创新、发展战略等对公司业绩产生长期驱动作用。2022年面对能源供需紧张、资源竞争激烈、疫情持续影响等困难挑战,公司牢牢把握“常规电力能源转型排头兵、新能源发展主力军、世界一流企业建设引领者”的战略定位,高质高效推进各项工作。

  2022年,受疫情影响,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同比下降,但夏季部分地区出现极端高温少雨天气,叠加经济恢复增长,用电负荷阶段性快速增长。公司严格落实保供责任,精细调整机组工况,2022年累计完成发电量4633.55亿千瓦时,上网电量4405.45亿千瓦时,较去年基本持平;供热量完成1.83亿吉焦,同比增长0.34%。

  2022年国家完善煤价、电价形成机制,在市场政策、供求关系等因素共同作用下,市场电价有所上涨,煤价上涨趋势得到抑制。公司加强电力营销,平均上网电价438.88元/兆瓦时,较上年增长77.54元/兆瓦时,增幅21.46%;深挖燃料控价潜力,保证长协煤炭比例及兑现率,入炉标煤单价978.78元/吨,较上年增加78.36元/吨。

  2022年公司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开发并购同步推进,全年获取资源1947万千瓦,核准备案1620万千瓦,开工793.1万千瓦,新增装机315.29万千瓦;截至2022年末,在建项目672.92万千瓦,新能源发展“主力军”作用充分彰显。

  2022年公司加快传统能源转型升级,存量改造、增量开发、综合能源转型全线推进,加快火电扩能升级。2022年火电项目开工485万千瓦,投产200万千瓦,为上海庙两台百万千瓦机组;截至2022年末在建火电项目635.40万千瓦,主要分布在内蒙古、山东、浙江等省份,在建水电项目394.65万千瓦,主要分布在四川、新疆。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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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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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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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926.8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40%;营业成本为1,666.9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47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54元/股。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3-10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重新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新《金融服务协议》调整公司与财务公司部分金融业务交易限额。将财务公司提供的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金融担保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400亿元,调整为财务公司提供的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500亿元。将公司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300亿元,调整为不高于400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持有财务公司6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公司拟与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调整公司与财务公司部分金融业务交易限额。

  1.将财务公司提供的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金融担保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400亿元,调整为财务公司提供的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500亿元。

  2.将公司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300亿元,调整为不高于400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持有财务公司6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刘国跃、栾宝兴、张世山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春峰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

  注册资本:1,7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7476R

  金融许可证编号:L0022H211000001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7单元201、202,3层7单元301、302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的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股权结构:国家能源集团持股60.0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2.57%;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86%;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86%;国能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7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2,218.86亿元,净资产251.53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0.36亿元,利润总额25.46亿元,净利润20.10亿元。(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新《金融服务协议》与原《金融服务协议》的变化主要为:

  1.将财务公司提供的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金融担保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400亿元,调整为财务公司提供的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500亿元。

  2.将公司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300亿元,调整为不高于400亿元。

  四、新《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一)金融服务内容

  1.给予甲方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包括项目贷款、项目前期贷款、项目营运期贷款、技术改造贷款)、并购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非融资性保函等金融产品及服务,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使用该授信额度。

  2.通过资金结算系统为甲方及其成员单位搭建资金结算网络,协助甲方实现对其直属单位的资金管理。

  3.办理甲方内部转账结算,提供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4.协助甲方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5.办理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委托贷款;

  6.为甲方办理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电票集中管理服务及“国能票e融”产品;

  7.吸收甲方的存款;

  8.对甲方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9.承销或分销甲方的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金融工具;

  10.金融咨询服务:根据甲方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为甲方提供不同主题的金融信息咨询服务;

  11.其他服务: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网上银行、委托贷款等)并收取代理费、手续费、咨询费和(或)其他服务费用;乙方将与甲方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甲方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

  12.双方同意,在乙方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外汇存款、贷款、结算及结售汇等相关服务。

  (二)交易限额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500亿元,委托贷款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200亿元。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吸收甲方的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400亿元。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咨询、代理、结算、转账、投资、信用证、网上银行、委托贷款、票据承兑等服务)收取的代理费、手续费、咨询费或其他服务费用总额度每年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定价原则

  1.甲方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下同)向甲方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2.乙方对甲方的贷款利率应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的规定,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甲方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3.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其他各项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四)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协议任何条款的变更和解除须经签署协议的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如涉及对本协议实质性、重大的修改,则双方就协议变更签署的书面协议,经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

  (六)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反协议之任何条款(以下简称“违约方”),另一方(以下简称“守约方”)可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构成违约行为,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作出补救,如违约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此等违约行为作出补救,则守约方可以不少于一个月提前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协议。守约方保留向违约方追索补偿和其他任何法律允许主张的权利。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国家能源集团金融服务平台,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与其开展业务能够充分利用平台优势,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按照公平、合理的商业条款厘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国电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并在《金融服务协议》中约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并将予以严格执行,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公司将及时取得财务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和财务风险,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从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

  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国跃、栾宝兴、张世山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吴革、吕跃刚、刘朝安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调高部分金融业务额度,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金融服务协议》的签署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3.财务公司作为国家能源集团资金结算、归集、监控、服务平台,公司与其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资金规模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编制《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公司制定《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降低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三)审计委员会发表的意见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

  1.本次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调高部分金融业务额度,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财务公司作为国家能源集团资金结算、归集、监控、服务平台,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与其开展业务,能充分利用平台优势,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各项交易按照公平、合理的商业条款厘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关联委员栾宝兴、张世山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本项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3-17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八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并于2023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监事王冬因公请假,委托监事刘学海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关于公司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项会计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3,589,989,646.69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预计分红金额17.84亿元,占母公司本期可供分配利润比例为49.68%。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经过充分讨论制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九、同意《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同意《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4)。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3-1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国电电力大同湖东电厂

  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国电电力大同湖东电厂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项目(以下简称“湖东项目”)。

  ●项目内容:新建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一次再热间接空冷燃煤机组。湖东项目于2020年8月取得山西省发改委核准,2022年7月取得延期一年开工建设批复,已取得环评、水保等支持性文件。

  ●项目投资:湖东项目由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电力大同湖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东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及运营。项目动态总投资792,851万元,资本金比例3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按照动态投资计算,公司将向湖东公司拨付资本金237,855.30万元用于湖东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

  一、投资概述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国电电力大同湖东电厂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实施无重大法律风险。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国电电力大同湖东电厂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项目。

  2.项目内容:新建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一次再热间接空冷燃煤机组。湖东项目于2020年8月取得山西省发改委核准,2022年7月取得延期一年开工建设批复,已取得环评、水保等支持性文件。

  3.项目投资:湖东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东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及运营。项目动态总投资792,851万元,资本金比例3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按照动态投资计算,公司将向湖东公司拨付资本金237,855.30万元用于湖东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项目收益:项目厂址、煤源及运输、水源、灰场、环保、接入等外部条件均已落实。按照年发电利用小时4463小时、上网电价360.87元/兆瓦时(含税)、年采暖量805.48万吉焦、供热价格20元/吉焦(含税)等条件进行测算,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10.22%。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湖东项目位于山西省,根据可研报告预测,“十四五”期间,京津及冀北电网将一直处于电力紧缺状态,湖东项目具备消纳空间。湖东项目建成可以促进山西省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优化电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符合公司产业发展要求,符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项目建设条件基本落实,具有较好的投资收益及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四、可能存在的风险

  1.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新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如未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收入、利润水平的实现造成不确定影响。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3-1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3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八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各项制度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落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关要求,拟在《公司章程》第116条董事会职权中增加ESG相关内容,由董事会负责ESG管理和监督职责。其他条款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在董事会职权中增加收购本公司股份情形、增加ESG管理事项,修改完成后与《公司章程》董事会职权保持一致。

  2.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涉及的公司部门名称进行修改,总经理工作部修改为“综合管理部”、证券融资部修改为“董事会办公室”。其他条款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1.委员会名称变更为“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名称变更为“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2.委员会职责增加ESG相关内容,新增“审议公司年度ESG报告,并监督检查公司ESG治理活动相关事宜”、“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与公司ESG相关的职权”条款。

  (二)其他修订内容

  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中涉及的公司部门名称进行修改,人力资源部修改为“组织人事部”、证券融资部修改为“董事会办公室”,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五、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中涉及的公司部门名称进行修改,总经理工作部修改为“综合管理部”、证券融资部修改为“董事会办公室”。其他条款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15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9日

  至2023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公司将不迟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会前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异地股东可用邮寄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如以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请于2023年4月28日或该日前送达。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A座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A座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晓霞 张培

  电话:010-58682100

  传真:010-64829902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16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GDpower@chnenergy.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15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4月21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1日上午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独立董事。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4月21日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GDpower@chnenergy.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咨询方式

  投资者热线:010-586821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3-08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发出,并于2023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参会5人,通讯方式参会4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同意《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关于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综合计划的议案》

  五、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同意《关于公司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项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核查,严格规范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年末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余额198.31亿元,本期净增加25.59亿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董事会认为: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项会计政策,依据充分,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2年,公司现任高管及职工监事薪酬合计872.02万元;离卸任高管薪酬合计203.50万元;独立董事津贴合计42.8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九、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同意《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0)。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同意《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1)。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同意《关于公司本部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公司本部2023年需向金融机构融资750.86亿元。公司将根据市场利率情况,采用多种方式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收费权质押贷款、并购贷款、信托贷款、TDFI项下的债券融资类业务、票据融资、保理业务、资产收益权融资、资产支持证券类业务、资产支持票据类业务、保险债权、债转股、融资租赁等方式,以保障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

  2023年,公司本部为所属单位提供内部资金支持存量置换金额为183亿元,新增提供内部资金支持150亿元,2023年末提供内部资金支持余额不超过333亿元。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同意《关于公司所属单位融资的议案》

  2022年末,公司带息负债余额2504亿元,考虑到资本性支出和对外分红,为保障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各单位仍需向银行及其他机构融资,预计2023年末公司带息负债余额不超过2800亿元,具体融资额度按照公司年度预算执行。各单位将根据市场利率情况,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新增融资工作,其中,收费权质押贷款32.50亿元,融资租赁109.21亿元,承兑汇票161.75亿元,保理业务208.61亿元,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类业务5亿元,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类业务6亿元,发行DFI项下债务融资工具80亿元,内部资金支持99.98亿元,其他品种1970.97亿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同意《关于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2022年末,公司担保余额为8.26亿元,2023年公司无新增担保,预计2023年度担保总额控制在6.04亿元以内。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董事会认为:存续担保是公司作为股东按照项目公司章程规定应履行的义务,属于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公司担保行为均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未损害公司利益。

  十五、同意《关于投资建设国电电力大同湖东电厂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国电电力大同湖东电厂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2)。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同意《关于投资建设国能神皖能源池州电厂二期2×66万千瓦扩建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国能神皖能源池州电厂二期2×66万千瓦扩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3)。

  十七、同意《关于向国家能源集团公益基金会捐赠资金的议案》

  同意向国家能源集团公益基金会捐赠10000万元公益资金。其中,国电电力本部捐赠8000万元,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捐赠2000万元。

  十八、同意《关于内蒙古能源公司煤炭专项整治费用的议案》

  同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公司所属察哈素煤矿有关工作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于2022年度确认煤炭专项整治费20.21亿元。最终结果将以政府部门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十九、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十、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十一、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十二、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二十三、同意《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二十四、同意《关于修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议案》

  二十五、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4)。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同意《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4)。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同意《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4)。

  二十八、同意《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4)。

  二十九、同意《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十、同意《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决议中第二、三、五至七、十至十三、十五、二十五、二十六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15)。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吴革、吕跃刚、刘朝安对第十、十一、十七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对第六、七、八、十、十一、十四、十七、二十、二十三项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刘国跃、栾宝兴、张世山作为关联董事回避第十、十一、十七项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5日

  附件:1.2022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变动表

  2.2023年新增融资预算情况表

  3.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表

  附件1

  2022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变动表

  单位:万元

  ■

  ■

  ■

  

  附件2

  2023年新增融资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

  ■

  

  附件3

  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表

  单位:亿元

  ■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3-09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2023年4月13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3,589,989,646.6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7,835,619,082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预计分红金额17.84亿元,占公司母公司本期可供分配利润比例为49.68%。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策程序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可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经过充分讨论制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三、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3-1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单位为公司关联人。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刘国跃、栾宝兴、张世山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有关情况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过程及定价原则公平、公开、公正,未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独立董事意见》。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亿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法定代表人:刘国跃

  注册资本:13209466.11498万元

  经营范围: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煤制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业、金融、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产、高科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家能源集团总资产18975.98亿元,净资产7792.59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6892.86亿元,净利润618.02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家能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前期交易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2年,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关联交易总额未超出预计额度。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主要内容:存贷款、委托贷款、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业务。

  定价政策: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下同)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贷款利率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的规定,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融资租赁利率按照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基准利率水平和收费标准执行;保理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其他各项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主要内容:购买燃料及运输服务、购买设备及产品、租入土地、接受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等。

  定价政策:经双方协商,按不高于市场价格确定。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主要内容:提供电力、热力、供水服务,出租办公楼,提供管理、劳务服务,销售商品等。

  定价政策:经双方协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业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的金融业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筹资渠道,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从关联人购买燃料及运输服务,可以发挥煤电协同效应,保障公司燃煤供应;购买设备产品及配套运输服务,可以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和相关采购费用;租入土地,可通过较为优惠的价格满足公司生产运营所需;接受技术及其他服务,可有效利用集团专业优势,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三)向关联人出售商品及服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电力、热力及供水等服务,可以满足公司发电及其他设施运行管理需求;出租办公楼可有效利用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设施使用效率,降低管理及经营成本;提供经营、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可以充分发挥公司优势,提高收入水平。

  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3-1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国能神皖能源池州电厂

  二期2×66万千瓦扩建项目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国能神皖能源池州电厂二期2×66万千瓦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池州二期项目”)。

  ●项目内容:新建2×66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中间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池州二期项目于2022年5月取得安徽省发改委核准,已取得环评、水保等支持性文件。

  ●项目投资:池州二期项目由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国能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皖能源”)全资子公司国能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池州电厂”)负责开发建设及运营。项目动态总投资487,978万元,资本金比例3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池州二期项目资本金由神皖能源自有资金解决。

  一、投资概述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国能神皖能源池州电厂二期2×66万千瓦扩建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实施无重大法律风险。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国能神皖能源池州电厂二期2×66万千瓦扩建项目。

  2.项目内容:新建2×66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中间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池州二期项目于2022年5月取得安徽省发改委核准,已取得环评、水保等支持性文件。

  3.项目投资:池州二期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神皖能源全资子公司池州电厂负责开发建设及运营。项目动态总投资487,978万元,资本金比例3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池州二期项目资本金由神皖能源自有资金解决。

  4.资金来源:神皖能源自有资金。

  5.项目收益:项目厂址、煤源及运输、水源、灰场、环保、接入等外部条件均已落实。按照年发电利用小时4500小时、上网电价391.61元/兆瓦时(含税)、年工业供汽量36.66万吨/年、供汽价格139.68元/吨等条件进行测算,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10.80%。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池州二期项目位于安徽省,根据可研报告预测,“十四五”期间,安徽电网将一直处于电力紧缺状态,池州二期项目具备消纳空间。池州二期项目建成可提高安徽省电力保供能力,符合公司产业发展要求,符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项目建设条件基本落实,具有较好的投资收益及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四、可能存在的风险

  1.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新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如未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收入、利润水平的实现造成不确定影响。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5日

  公司代码:600795                           公司简称:国电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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