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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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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9,363,932,7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业务概述

  2022年,海康威视全面践行智能物联战略,致力于将物联感知、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服务于千行百业,引领智能物联新未来:以全面的感知技术,帮助人、物更好地链接,构筑智能世界的基础;以丰富的智能产品,洞察和满足多样化需求,让智能触手可及;以创新的智能物联应用,建设便捷、高效、安心的智能世界,助力人人享有美好未来。

  智能物联是一种基础能力,为人与物、物与物提供相连接、相交互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首先需要感知技术的支持。由于物本身不具备主动或被动感知的能力,感知技术的全面发展,赋予万物“知”与“被知”的可能性。当前,感知技术正在从人类熟悉的感知方式向人类不熟悉的、无法直接感知的领域发展,从单一感知方式向多维感知融合发展,从非智能感知向智能感知发展,实现物到“智物”的转变。海康威视在感知技术领域的积累,覆盖从可见光到近红外、中红外、远红外和毫米波等长波方向,以及紫外光、X光等短波方向的电磁波;覆盖从声波到超声波的机械波;并进一步拓展温度、湿度、压力、磁力等物理传感技术,构建了全面感知的技术基础。在感知技术不断研发和积累的基础上,将感知、多维感知、智能感知通过产品赋能给各个行业各个领域,使得人与物、物与物可以感知、交互,使得更多应用可以在此基础上得以实现和发展。

  智能物联的发展,得益于感知技术的发展,也依托于AI技术、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和物联是一对好伙伴,两者相辅相成,紧密联系。因为得到了AI技术的加持,智能感知技术快速发展,同时物的大数据因此生成,铺平了物联应用的道路。智能物联最基础的应用,可能是物联设备产生的数据被用来触发简单的报警,比如热成像相机感知到设备温度过热后发出警报,并由人工检查处理;而更复杂的物联系统中,大量的传感设备监测到生产操作中多维度的信息,人工智能算法在大量物联数据中“学习”,围绕用户的需求,对信号和噪音进行区分,不断优化迭代,进而设备和系统可以做出决定,进而采取行动,人工智能是物联的灵魂。海康威视在基础算力和大模型建设上进行了大量的投入和积累,相关能力不仅在硬件产品、软件产品中得到应用,也落地到包括海康威视AI开放平台等面向用户的算法训练中。预训练大模型及其他智能技术领域的突破,必然会促进AI更广泛的价值落地。

  智能物联的发展,是一个巨大技术集的全面发展。从图像技术(AI-ISP、图像增强、多摄拼接、多光谱融合技术)、光学技术(镜头、补光、聚焦和变倍、防抖技术、菲涅尔光学等)、环境适应技术(高低温、雨雪尘、防护、防爆、散热等)、被动探测技术(被动红外、振动感知,玻璃破碎探测、倾斜/位移探测技术等),到网络连接、数据汇聚和存算,到显示、控制、交互等应用技术,从单一技术到产品工程化,是相关技术集体演进的过程。海康威视经历20多年的产品研发制造,已初步构建了从硬件技术、工艺材料、嵌入式软件到系统级软件开发、大数据技术、网络安全等通用技术的研发基础,通过通用技术与场景化应用技术的组合、融合和集合,实现从探测器、模组、设备到系统的产品研发创新。

  智能物联的发展,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由用户的个性化需求驱动。智能物联应用是场景需求驱动的应用,场景定义产品、场景定义解决方案仍然是业务落地的主要方式。各行各业,其行业特点、业务运作模式各异,智能物联应用落地的方式不尽相同。即使相同的行业,不同用户也会存在自己独特的需求。海康威视现有30,000多种硬件产品是过去业务场景拓展的成果,也是海康威视未来开拓更多应用的基础,“基线”+“定制”的模式将继续推进,产品矩阵还将继续丰富,不断寻找产品与应用需求之间的平衡。多维感知为核心,融合AI、大数据的全方位技术积累是海康的业务宽度;从探测器到系统解决方案的数万种产品,是海康的业务厚度;10大行业、70多个子行业的300多个细分场景覆盖是海康的业务长度,在持续不断的变化、更新和迭代中,技术、产品和需求相互促进、相互成就,形成海康威视技术创新驱动的主要竞争力所在。

  ■

  智能物联的未来,是智能物联技术、设备、系统和用户需求的大融合,易用性的不断提升和成本的持续下降,将使得万物被感知、被链接。未来,物联不需再被提及,因为这只是事物的基本状态,就像我们已经不需要再去提及“万维网”或“互联网”一样,智能物联将创造一个新的时代。

  2、业务构成

  ■

  海康威视的业务可概括为3类支撑技术、5类软硬产品、4项系统能力、2类业务组织和2个营销体系。其中,3类支撑技术包括物联感知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和大数据技术;5类软硬产品包括物联感知产品、IT基础产品、平台服务产品、数据服务产品和应用服务产品;4项系统能力包括系统设计开发、系统工程实施、系统运维管理和系统运营服务;2类业务组织包括3个事业群(公共服务事业群、企事业事业群和中小企业事业群)和8个创新业务(智能家居、移动机器人与机器视觉、红外热成像、汽车电子、智慧存储、智慧消防、智慧安检、智慧医疗);2大营销体系包括国内业务营销体系和国际业务营销体系。

  公司报告期内从事的主要业务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

  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2022年9月15日、2022年10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2022年10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9号)、《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案的公告》(2022-050号)、《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6号)、《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报告书》(2022-057号)。2022年10月1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820,96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723%,最高成交价为29.6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7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81,024.67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2-059号)。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2022年12月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2022-063号、2022-066号)。截至2022年12月30日,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区间为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2月30日,符合回购方案中关于回购实施期间的要求。截至2022年12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6,987,83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9,430,920,624股)的0.7103%,最高成交价为35.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8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43,476,488.5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40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及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001号)。2023年1月13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注销手续,注销股份为66,987,835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9,430,920,624股)的0.7103%,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与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一致。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430,920,624股变更为9,363,932,78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002号)。

  (二)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1、完成分拆萤石网络至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事宜

  2021年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杭州萤石网络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2021年6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1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杭州萤石网络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2021年6月24日,萤石网络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7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受理萤石网络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辅导备案的申请。2021年8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2021年9月27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分拆萤石网络至科创板上市的相关提案。2021年12月13日,萤石网络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材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于2022年1月11日出具了《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22〕11号),萤石网络已于2022年3月15日提交《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2022年6月6日,根据上交所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委2022年第46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审议结果为: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萤石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2022-038号)。2022年11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同意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萤石网络在上交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的公告》(2022-065号)。2022年12月28日,萤石网络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2、稳步推进分拆海康机器人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事宜

  2021年12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至境内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2021-074号)。2022年6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子公司海康机器人在完成股份制改制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预案》。2022年7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2022年7月21日,海康机器人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2022年12月26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分拆海康机器人至创业板上市的相关提案。2023年3月7日,海康机器人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52号),交易所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2023-008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宗年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3-010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以现场会议与远程视频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宗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吴晓波先生、胡瑞敏先生、李树华先生、管清友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总经理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2年度主要工作。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597,855,108.1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2,954,964.00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37,958,561,319.89元,减去2021年度现金分红8,489,887,847.10元,加回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未支付的分红6,864,285.0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9,030,437,901.96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460,240,986.49元(合并)。综上,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030,437,901.96元。

  同意以公司目前总股本9,363,932,7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554,752,952.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2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国际会计准则报告》;

  十、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关联董事胡扬忠、邬伟琪回避表决;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宗年、屈力扬、吴晓波、胡扬忠、邬伟琪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2023年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租入房屋或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754,000万元(不含税)。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等值9.2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批准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交易额度的10%,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9.2亿美元。

  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自上述额度生效之日起,公司董事会此前审议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额度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

  《关于2023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等(不含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及中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33.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票据池、信用证、保理、保函等(境外债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发行债券融资专项授信不计入该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在不超过533.00亿元人民币的余额控制额度内循环使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合作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与各个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各金融机构的具体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及其他条款要求以最终公司与各个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上述额度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期间内有效。自本额度生效之日起,公司股东大会此前审议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商定的融资方式以及向供应商采购付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17.42亿元人民币。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上述担保事项。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杭州海康慧影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睿影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海康消防技术有限公司、芜湖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共计提供23.00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具体资助金额根据各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供。财务资助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分批循环使用。财务资助年借款利率由协议双方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按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具体以合同为准。本次财务资助用于各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补充经营资金需求,使公司获得更好的收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认为提供上述额度的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公司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宗年、屈力扬、胡扬忠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就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开展业务合作,约定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每日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20%(含),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不高于等值人民币50.00亿元(含),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可循环使用的其他金融服务额度为不高于等值人民币60.00亿元(含),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协议有效期三年。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关联董事陈宗年、屈力扬、胡扬忠回避表决;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关联董事陈宗年、屈力扬、胡扬忠回避表决;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陈宗年、屈力扬、胡扬忠回避表决;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当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3,331,858股,占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总数的27.5026%,占目前公司总股本(9,363,932,789股)的0.3560%。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关于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实施已于2022年12月30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已于2023年1月13日完成了本次社会公众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股份为66,987,835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9,430,920,624股)的0.7103%,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与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一致。公司总股本由9,430,920,624股减少66,987,835股至9,363,932,789股,注册资本将由9,430,920,624元相应减少66,987,835元至9,363,932,789元。

  鉴于本次董事会同时审议《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和授权, 公司拟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涉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3,331,85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9,363,932,789股)的0.3560%(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363,932,789股减少33,331,858股至9,330,600,931股,注册资本将由9,363,932,789元相应减少33,331,858元至9,330,600,931元。

  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作以下修改(仅考虑目前上述情况下的变动情况,最终以实际办理工商注册时为准):

  ■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3年5月9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3-011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天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597,855,108.1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2,954,964.00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37,958,561,319.89元,减去2021年度现金分红8,489,887,847.10元,加回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未支付的分红6,864,285.0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9,030,437,901.96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460,240,986.49元(合并)。综上,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030,437,901.96元。

  同意以公司目前总股本9,363,932,7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554,752,952.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国际会计准则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年度国际会计准则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国际会计准则。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执行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为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被担保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被担保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相应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缓解子公司经营资金的压力,提升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发展。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的借款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无法解除限售;同时,监事会已对拟回购注销事项的人员名单和数量进行了审核,依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锁定期对应当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3,331,858股。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3-014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2023年4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德勤华永是全球最大的专业服务机构之一,作为国内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办事处分布于北京、上海、重庆、大连、广州、济南、南京、深圳、苏州、天津、武汉和厦门等城市,多年来在行业内综合排名始终保持前列。2022年德勤华永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2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5人,从业人员共6,667人,注册会计师共1,14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50人。

  德勤华永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1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8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彦先生,自2006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陈彦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17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陈彦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9份。陈彦先生自2022年开始为海康威视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祝小兰女士自2008年加入德勤华永,自1996年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4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祝小兰女士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届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7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祝小兰女士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祝小兰女士自2019年开始为海康威视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彦先生执业信息同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颖女士自2009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3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刘颖女士从事审计专业服务逾14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刘颖女士近三年签署过2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刘颖女士自2022年开始为海康威视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按照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就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向德勤华永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公司就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项目拟定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根据行业标准及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德勤华永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了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和制度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德勤华永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尽职尽责,具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合规,满足独立性要求。作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华永在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良好的专业服务。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5、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及联系人信息。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3-015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宗年、屈力扬、吴晓波、胡扬忠、邬伟琪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租入房屋或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预计2023年将与如下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的下属研究所及子公司、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瀚微”)及其子公司、芜湖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思泰克”)及其子公司、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芸科技”)及其子公司、智广海联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广海联”)及其子公司、嘉兴海视嘉安智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海视嘉安”)、三门峡崤云视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峡崤云视联”)、浙江海视华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视华跃”)、徐州康泊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康泊”)、广西海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海视”)及其子公司、浙江城市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城市数字技术”)、深圳海视城市服务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视城市服务”)及其子公司、云南迎海停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迎海”)、成都国盛天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天丰”)及其子公司、杭州康奋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奋威”)及其子公司、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仪电”)及其子公司、浙江非线数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非线”)及其子公司、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工业互联网”)及其子公司、深圳市中图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图”)及其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银行”)及其子公司。公司与上述关联方2023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将不超过754,000万元(不含税)。202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金额为487,986万元(不含税)。

  2、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关联交易

  2020年5月22日,海康威视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双方就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开展业务合作,预计2023年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约定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每日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20%(含),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不高于等值人民币50亿元(含),可循环使用的其他金融服务额度为不高于等值人民币60亿元(含)。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杭州璞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龚虹嘉、胡扬忠、邬伟琪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1、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租入房屋或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注1:森思泰克及其子公司自2023年2月28日起纳入合并范围,2023年1-2月的交易仍属于关联交易。

  2、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关联交易

  公司预计2023年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约定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每日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20%(含),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不高于等值人民币50亿元(含),可循环使用的其他金融服务额度为不高于等值人民币60亿元(含)。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租入房屋或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预计金额中,包含报告期内向合营企业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新增400万元人民币预计金额,根据相关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部分新增预计金额已经董事长审批。

  注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龚虹嘉原为上海富瀚微董事,龚虹嘉于2022年12月6日离任上海富瀚微董事,其离任后12个月内,上海富瀚微及其子公司仍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注3:原公司独立董事程天纵为和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以下简称“和椿科技”),程天纵于2021年3月5日任期届满离任公司独立董事,其离任后12个月内,和椿科技仍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自2022年4月起,和椿科技不再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注4:上述预计金额中,包含报告期内向董监高及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新增210万元人民币预计金额,根据相关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部分新增预计金额已经董事长审批。

  注5:公司监事会主席洪天峰原为苏州希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以下简称“苏州希盟”),洪天峰于2021年1月30日离任苏州希盟董事,其离任后12个月,苏州希盟仍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自2022年2月起,苏州希盟不再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注6:公司监事会主席洪天峰原为深圳市中图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图”)董事,洪天峰于2022年4月7日离任深圳中图董事,其离任后12个月,深圳中图仍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注7:上述预计金额中,包含报告期内从中国电科的下属研究所及子公司、合营企业租入房屋新增250万元人民币预计金额,根据相关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部分新增预计金额已经董事长审批。

  注8:小计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加总结果略有不同。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总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较难实现准确的预计,因此,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控制各项关联交易的总规模方面来考虑,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所以会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2、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关联交易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1.74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业务存入额41.41亿元人民币,票据贴现交易额3332.25万元人民币,未发生贷款)。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电科及其下属研究所、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研究所、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肇雄

  注册资本:2,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中国电科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拥有电子信息领域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在军工电子和网信领域占据技术主导地位,肩负着支撑科技自立自强、实现国防现代化、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民生的重要职责。200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运营。现有47家国家级研究院所、17家上市公司、4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和创新中心。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54,505,051.08万元,净资产19,344,834.01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6,199,243.92万元,净利润1,208,203.99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科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及其下属研究所、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电科及其下属研究所、子公司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小奇

  注册资本:22,843.905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芯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开发、设计,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自产产品销售;集成电路、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及配件耗材的批发及上述商品的进出口,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43,834.77万元,净资产220,788.82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72,179.52万元,净利润34,743.61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龚虹嘉原为上海富瀚微董事,龚虹嘉于2022年12月6日离任董事,其离任后12个月内,上海富瀚微及其子公司仍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芜湖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芜湖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屹

  注册资本:769.230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

  经营范围:智能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微波测量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其零配件的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末,该公司总资产64,631.87万元,净资产7,754.66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9,257.71万元,净利润1,973.45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邬伟琪于2023年2月27日离任该公司董事,该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森思泰克及其子公司自2023年2月28日起纳入合并范围,2023年1-2月的交易仍属于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国阳

  注册资本:36,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集成电路、计算机软件;生产:计算机软件产品;销售自产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集成电路应用产品、模块电子终端产品、机电设备、计算机软硬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67,674.04万元,净资产39,482.36万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0,905.92万元,净亏损8,233.52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鹏同时担任该公司董事,该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智广海联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智广海联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伟

  注册资本:10,638.297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数据采集和处理、市场研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电子产品、通讯产品、数字安防产品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自有软硬件产品销售;计算机及外围设备、交电的租赁、批发兼零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电子设备安装、电子工程及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商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6,469.39万元,净资产13,877.04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6,534.46万元,净利润222.44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嘉兴海视嘉安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海视嘉安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鸿涛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

  经营范围:从事云计算、大数据、智慧城市、物联网、信息、网络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网络工程施工;互联网信息服务;展览、展示、会务服务;实业投资;销售:电脑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除专控)、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停车场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0,255.71万元,净资产6,206.53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3,058.14万元,净利润673.49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三门峡崤云视联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三门峡崤云视联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临2023-012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1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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