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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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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3-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作为区域性品牌啤酒生产企业,产品主要在甘、青等西北市场销售。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仍为啤酒、麦芽、饮料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黄河”、“青海湖”系列啤酒和“黄河”系列麦芽等,啤酒和麦芽的产销占全部主营业务的近90%。公司经营模式为产品研发——原辅材料采购——啤酒酿造和麦芽制造——产成品销售。

  2022年,公司生产经营承受了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消费场景锐减、竞争加剧、流通受阻等多重压力,啤酒动销缓慢,与啤酒相关联,麦芽产品也受到严重冲击,订单减少,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因销量下降、固定成本占比相应上升而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公司主营业务业绩较去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啤酒主业继续坚决贯彻落实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中高档产品占比,理顺产品价格体系,提升产品质量和盈利能力的发展战略,继续由啤酒集团按照“产销分离、统一调配、垂直管理、职责明确、分工负责”的原则,对各啤酒生产工厂实行统一管理和协调,制定并全面落实 “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引入价值管理理念,对供应链核心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和重构,优化各生产工厂要素配置,加大旧瓶和户外销售物料回收力度,全力压缩运营成本和各项费用;严控大宗物资采购成本和非生产性支出,严控各工厂的资本性投资和低效市场投入;通过劳务派遣用工、劳务外包、一岗多能、灵活用工等方式优化劳动用工,最大限度缓解经营压力。在生产管理方面,落实重要岗位和检修人员轮岗保供工作制度的同时,通过多种线上渠道,开展员工培训与客情维护工作,加大跨区域调货比重,全力保障市场供应。在产品建设和价格策略上,继续推行差异化的产品策略,在已有产品线的基础上,持续调整、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增强各档次产品间的层次性、互补性和差异性;在充分调研和综合研判的基础上,适度提高部分产品价格,严格落实即定的价格策略,确保调价政策执行到位,缓解原辅材料、包装物成本上升造成的经营压力。在新品研发方面,于2022年8月15日成功推出清爽型新品黄河超干,该产品以低糖低热为卖点,上市后逐步获得年轻消费群体,特别是女性消费者的认可。在品牌建设与市场营销方面,继续通过线上+线下+异业合作等方式,着力宣导“活得够真才够劲”这一品牌精神,虽然传统线下品牌推广与促销活动的力度与频次不及往年,但还是通过官网、品牌公众号、朋友圈广告、抖音、快手短视频等新型媒体加强线上广告投放与宣传,2022年10月以来,线上平台的直播带货陆续开播,目前已有10种以上的产品上架开售,虽然销量仍待提高,但在提升品牌曝光率与传播多样性、品牌形象年轻化以及强化与消费者,特别是年轻消费群体的联接与沟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受进口大麦价格上涨、甘肃产区大麦种植成本上升产量下降等因素影响,国内地产大麦价格上涨,导致麦芽主业原料成本上升,公司麦芽客户为消化前期麦芽库存,纷纷要求延迟发货或降低售价,甚至有些客户直接减少或取消订单,造成公司麦芽产销量同比大幅下滑,出现亏损。

  报告期内,特别是2022年下半年以来,受国内外多重不利因素和超预期因素叠加影响,我国A股市场持续震荡下行,导致公司证券投资处置及持有收益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

  此外,2022年度在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公司享受了农产品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制造企业税款缓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减半征收、获得有关部门发放的扩岗稳岗补贴及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缓缴等纾困惠企相关政策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的经营压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摘要披露日,公司及相关方所涉重大诉讼与仲裁情况如下:

  ■

  (二)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仅为子公司兰州黄河(金昌)麦芽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了担保,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证券投资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科贸公司和农业公司分别以自有资金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开展了证券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净收益为-1417.55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所持证券的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3(临)—07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登记设立。大华所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大华所获得的业务资质有: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大华所已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并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职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截止2022年末,大华所拥有合伙人272名,注册会计师1603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名。

  大华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09,837.8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75,105.65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公司数量为449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务,房地产,建筑业等,具备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与公司同行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秦宝,中国注册会计师,大华所合伙人,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2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鱼海波,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1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王凯利,2006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秦宝、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凯利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鱼海波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续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大华所收取的审计费用是按照审计工作量、行业收费标准以及公允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2022年,公司向大华所支付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4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核,认为大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和独立性,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职责,较好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提议继续聘请大华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拟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知了独立董事,向独立董事提供相关的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大华所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同意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大华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华所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司继续聘请大华所担任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续聘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审计费用合理;同意继续聘请大华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按照审计工作量、行业收费标准以及公允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预计为人民币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4万元。

  (四)生效日期

  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二次会议决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3(临)—05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3日以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上午九时在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独立董事李培根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周一虹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由董事长杨世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议案一、《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三、《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四、《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五、《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 2020—2022三年累计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1.6万元,截止2022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027.83万元,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六、《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和独立性,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职责,较好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拟继续聘请大华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按照审计工作量、行业收费标准以及公允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预计为人民币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4万元。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认可,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七、《关于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八、《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九、《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李培根、贾洪文、周一虹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十、《关于子公司天水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签署〈甘肃庆河嘉源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天水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签署〈甘肃庆河嘉源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02)及相关审计、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会意见:2023年1月17日,公司子公司天水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水公司”)与兰州易兴通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兴通达”)签署《甘肃庆河嘉源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拟以人民币肆仟万元(¥40,000,000.00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甘肃庆河嘉源置业有限公司4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3年1月18日,天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本次交易。考虑到国内房地产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天水公司啤酒主业的未来发展以及与易兴通达及其母公司甘肃天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良好合作关系,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盘活闲置资产、提升经济效益的战略规划,本次交易产生的收益将为促进公司主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天水公司与易兴通达签署的《甘肃庆河嘉源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交易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选聘审计和评估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选聘的审计和评估机构均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和独立性,评估的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评估报告结论合理。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天水公司与易兴通达签署的《甘肃庆河嘉源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十一、《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2:3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子公司天水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签署〈甘肃庆河嘉源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共7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十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其他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第一、二、四、五、六和十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十一届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3(临)—08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8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已于2023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已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股东应于登记时间将上述登记资料复印件传真至登记地点。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前递交上述登记资料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传真:0931-8449005       邮编:730030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呼星刘迎枝              联系电话:0931-8449039         联系传真:0931-8449005

  地址: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十一届十二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十一届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9

  2.投票简称:黄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以及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的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

  说明: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及公司盖章(适用于法人股东):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签署日期: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3(临)-06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3日以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上午9时在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梅花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三、《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四、《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五、《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 2020—2022三年累计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1.6万元,截止2022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027.83万元,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六、《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有效控制经营活动中的重大风险、维护公司资产的独立与安全,保证了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能够保证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有效充分监督;公司不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要求的情形发生;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监事会同意该报告的结论,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运行上是有效的,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七、《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其他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二、四、五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十一届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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