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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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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3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526,533,3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集铜采选、冶炼、加工、贸易为一体的大型全产业链铜生产企业,主要产品涵盖阴极铜、硫酸、黄金、白银、铜箔及铜板带等。公司在铜矿采选、铜冶炼及铜箔加工等领域有着深厚的技术积累、领先的行业地位和显著的竞争优势。

  公司主要的生产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铜原料采购包括国内和国外采购铜精矿。原材料的采购定价方式上,进口铜精矿的基准定价方式为LME铜价扣减加工费之后金额计价结算。国内铜精矿(以含铜品位18%或20%为基准)、粗铜及冰铜等原材料的基准定价方式均以上海期交所当月阴极铜结算价加权平均价乘以系数,或上海期交所当月阴极铜结算价加权平均扣减一定金额(大致相当于市场平均水平)计价结算。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阴极铜、铜加工材,以及冶炼过程中产生的黄金、白银、硫酸等产品。阴极铜的生产销售是公司目前的主导业务,其经营方式有以下两种:

  (1)自产矿采矿、冶炼方式

  该经营方式即公司自产铜矿经洗选、冶炼加工成阴极铜后对外销售。该类业务涉及铜矿开采(铜矿石)——洗选(铜精矿)——粗炼(粗铜)——精炼(阴极铜)整个采炼流程。该类业务生产成本相对固定,盈利能力直接受阴极铜销售价格波动的影响。

  (2)外购铜原料冶炼方式

  该经营方式下,公司通过外购铜精矿经粗炼、精炼成阴极铜后对外销售,或通过外购粗铜经精炼成阴极铜后对外销售。公司外购铜精矿和粗铜(即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是根据阴极铜市场价格扣除议定加工费的方式确定。在该经营方式下,公司一般只获取议定的加工费,为公司主要的生产模式。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模式如下: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

  为积极响应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打造国家级先进结构材料产业,推动公司产业链优化与延伸,公司与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国贸、铜陵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共同出资成立招商铜冠(铜陵)先进结构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规模为100,4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8,5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国贸作为普通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2021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1-049),以及2021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1-05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出资4,250万元,上海国贸实际出资1,000万元;招商铜冠(铜陵)先进结构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累计投资项目5个,投资金额合计32,200万元。

  (二)对参股公司金通铜业担保

  前期,因金通铜业搬迁改造项目资金需要,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控股)为金通铜业提供了关联担保,金额共计10亿元。其中,2019年11月22日,有色控股对金通铜业项目贷款提供3亿元担保,期限为10年,贷款行为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担保事项 1);2020年3月18日,有色控股对金通铜业项目贷款提供3亿元担保,期限为10年,贷款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担保事项2);2021年1月20日,有色控股对金通铜业项目贷款提供4亿元担保,期限为10年,贷款行为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担保事项3)。

  鉴于金通铜业目前由公司、大地远通、承德希贵共同经营,上述有色控股担保事项担保人拟变更为金通铜业当前股东,其中,公司拟为担保事项1按 50%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通铜业其他股东按 50%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拟为担保事项2按50%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通铜业其他股东按50%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拟为担保事项3按 100%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通铜业其他股东为公司提供50%反担保。

  2022年1月10日,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担保事项1实际发生项下贷款余额为195,000,000.00元;担保事项3实际发生项下贷款余额为372,000,000.00元。

  (三)金通铜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赤峰金通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铜业)原名为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4月,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希贵商贸有限公司投资入股后,正式更名为金通铜业。金通铜业注册资本130,000万元,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比例为50%,主营业务为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等。

  为充分整合发挥股东方在资源、资金、技术、人才、市场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打造绿色、智能化、机械化的铜冶炼样板工厂,金通铜业修订了《赤峰金通铜业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公司与承德希贵商贸有限公司修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相关条款,以充分利用公司丰富的铜冶炼管理经验,将金通铜业铜冶炼项目交由公司主导运营,修订完成后金通铜业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四)为子公司TG Griset开具保函

  TG Griset(以下简称:TGG)系公司下属三级全资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 TGG 向其指定供应商及客户开具履约保函,就 TGG 与该供应商及客户所涉及的所有订单/协议产生的到期应付款项提供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限额为不超过 650 万欧元(以 2022 年11 月第一个工作日中间汇率折合人民币约 4,636.71 万元),担保期间为担保函生效之日起 2 年。

  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开具保函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开具保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保函项下应付款项余额629.7万欧元,以报表截止日即期汇率折算约人民币4,674.20万元。

  (五)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宜,将中铁建铜冠注入上市公司,以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提高上市公司铜精矿的自给率,从而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性和业务完整性。具体内容内容详见2022年12月24日及2023年2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九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签署:______________

  龚华东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27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在安徽省铜陵市五松山宾馆三楼B会议室召开。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8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独立董事朱明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姚禄仕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龚华东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务预算安排的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2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该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认定进行了评价,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1517号)。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有色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5名关联董事龚华东先生、丁士启先生、蒋培进先生、胡新付先生和周俊先生实施了回避表决,与会的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有色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有色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5名关联董事龚华东先生、丁士启先生、蒋培进先生、胡新付先生和周俊先生实施了回避表决,与会的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龚华东先生、丁士启先生、蒋培进先生、胡新付先生、周俊先生、姚兵先生等6人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将分开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姚禄仕先生、汤书昆先生、尤佳女士、朱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将分开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铁建铜冠有限公司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均已更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次交易其他相关最新事项,对前期编制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摘要进行了修订。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龚华东、丁士启、蒋培进、胡新付、周俊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因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的财务数据有效期届满,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拟购买的标的资产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加期审计,并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公司聘请的备考审阅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的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补充审阅,并出具了相关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公司董事会批准上述审计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龚华东、丁士启、蒋培进、胡新付、周俊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查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3月2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7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予以受理

  2023年3月3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中止审核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方开展加期审计等相关工作。

  鉴于目前加期审计及申请文件更新补充工作已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公司本次交易事宜。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龚华东、丁士启、蒋培进、胡新付、周俊回避表决。

  (二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时在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西楼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中介机构报告。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附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龚华东先生:196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2010年10月至2015年2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2015年2月至2022年6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有色控股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4年12月至2022年8月任铜陵有色副董事长; 2022年8月至今任铜陵有色董事长。

  龚华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丁士启先生:196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2009年2月至2012年8月任合肥铜冠国轩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4年6月任安徽铜冠铜箔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合肥铜冠国轩公司董事长;2014年6月至2016年1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副总工程师、专家委成员,安徽铜冠铜箔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16年1月至2016年11月任铜陵有色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专家委成员,安徽铜箔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16年11月至2018年7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党委委员、铜陵有色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专家委成员,安徽铜箔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7月至2022年6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9年6月至今任铜冠矿建董事长;2020年6月至今任铜冠铜箔董事长;2022年6月至今任有色控股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2017年3月至2022年8月任铜陵有色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铜陵有色副董事长。

  丁士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蒋培进先生:1970年3月出生, 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电气高级工程师。2010年5月至2012年5月任国贸分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铜陵有色上海国贸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2年5月至2015年9月任金威铜业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5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有色控股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2017年3月至2020年1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党委委员、铜陵有色党委书记、总经理;2020年1月至2023年2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铜陵有色党委书记、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有色控股党委副书记、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铜陵有色董事、总经理。

  蒋培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600 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新付先生:196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2010年2月至2014年6月任铜陵有色冬瓜山铜矿矿长兼党委副书记。2014年6月至2014年10月任铜陵有色副总经理兼冬瓜山铜矿矿长、党委委员;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任铜陵有色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有色控股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铜陵有色董事。

  胡新付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俊先生:196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工学博士,冶炼正高级工程师。2010年5月至2012年1月,铜冶炼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2年8月任铜冶炼分公司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4年6月任金冠铜业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5年3月任铜陵有色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5年10月任铜陵有色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20年5月任有色控股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5月至2021年12月任有色控股公司总工程师;2021年12月至今任有色控股党委委员、总工程师;2019年5月至今任铜陵有色董事。

  周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姚兵先生: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2012年8月至2016年1月,历任有色控股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16年1月至2020年9月,历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财务部部长;2020年9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铜冠冶化分公司党委书记、副经理;2013年5月至今,担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会计师。2023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主任、财务部部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23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姚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姚禄仕先生:1962年11月出生,教授,管理学博士,中共党员。1985年7月至今任职于合肥工业大学。目前担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秘书长、安徽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铜陵有色独立董事。

  姚禄仕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汤书昆先生:196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讲席教授。南开大学语言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2005年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011年获科技部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2021年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五届中国政府出版奖,2022年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杰出研究校长奖。1982年7月至今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任教,2019年11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研究中心主任,现兼任安徽博约信息科技股份公司董事、合肥安达创展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江淮汽车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合肥冬纸工坊文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科普作家协会副理事长。2022年1月至今任铜陵有色独立董事。

  汤书昆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尤佳女士: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博士研究生,法学博士。2004年7月至今任职于安徽大学。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民商法与经济法学系副主任,现兼任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铜陵有色独立董事。

  尤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明先生: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产业经济学博士,正高级经济师,杭州市市级领军人才。曾在中粮集团、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任职并从事资金管理、产融结合实务工作, 2018年4月至 2020年9月任复旦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与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博士后工作站理论经济学博士后,2021年3月至今任杭州星辰大海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员。2022年6月至今任铜陵有色独立董事。

  朱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28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次监事会于2023年4月13日在安徽省铜陵市五松山宾馆三楼B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农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务预算安排的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认定进行了评价,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1517号)。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有色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有色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有色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提名汪农生先生、李新先生、解硕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张忠义先生、魏安祥先生、姚道春先生、文燕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铁建铜冠有限公司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均已更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次交易其他相关最新事项,对前期编制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摘要进行了修订。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因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的财务数据有效期届满,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拟购买的标的资产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加期审计,并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公司聘请的备考审阅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的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补充审阅,并出具了相关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查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3月2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7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予以受理

  2023年3月3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中止审核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方开展加期审计等相关工作。

  鉴于目前加期审计及申请文件更新补充工作已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公司本次交易事宜。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九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附件: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汪农生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2011年4月至2016年11月任铜冠房地产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总支书记;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党委委员、铜冠房地产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总支书记;2016年12月至2019年5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党委委员、副总会计师;2019年5月至今有色控股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17年3月至2022年8月任铜陵有色监事会监事;2022年8月至今任铜陵有色监事会主席。

  汪农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新先生:196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2014年10月至2017年2月任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层正职)、党委委员,2017年2月至2022年3月任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任有色控股总经理助理,安徽铜冠有色金属 (池州)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2023年2月至今任有色控股总经理助理、董秘、审计部部长。2022年6月至今任铜陵有色监事会监事。

  李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解硕荣先生: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级会计师。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任铜陵有色财务部部长;2012年2月至2013年2月任铜陵有色财务部部长,铜陵有色铜冠冶化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3年2月至2016年1月任铜陵有色财务部部长;2016年1月起至2021年1月任有色控股公司财务部部长;2021年1月至今任有色控股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2019年6月至今任铜冠矿建监事会主席。2017年3月至今任铜陵有色监事会监事。

  解硕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9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48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5月8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8日(星期一)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划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西楼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九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上述第9项议案为关联事项,故关联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对该议案需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议案中的审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第11、12、13项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4名、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持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4日(星期四)至2023年5月5日(星期五),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6: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内西楼二楼),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逍,张宁

  联系电话:0562-5860148;0562-5860149

  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内西楼铜陵有色公司董事会秘书室,邮政编码:244001

  电子邮箱:wangx@tlys.cn;tlyszhangn@126.com

  (五)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0”,投票简称为“铜陵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5月8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8日(星期一)(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8日(星期一)(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召开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日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

  ■

  ■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35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3年度外汇资金交易业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业务实际需求,公司2023年继续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余额不超过25亿美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批程序

  2023年4月13日,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公司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原料进口比例较高,部分产品出口,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规避汇率风险,保持稳健经营,公司有必要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

  三、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概述及主要条款

  (一)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在符合国家外汇政策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在银行办理的旨在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内保外贷、预付款融资、存款质押+外汇贷款+远期购汇+到期即期购汇组合、货币期权、货币期权组合等。公司将根据2023年度经营预算、进出口业务及资金市场情况,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择机开展上述业务。

  (二)拟开展外汇资金交易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公司所有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的期限基本上在一年以内。

  2、交易对手:银行

  3、流动性安排:基于对公司未来进出口业务的合理估计,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进出口业务与融资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四、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规模及准备情况

  公司拟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余额不超过25亿美元,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核定的额度内开展业务。具体操作方案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层实施。若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增加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额度,需重新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五、外汇资金交易的风险提示

  (一)市场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公司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以锁定结汇或售汇价格、降低因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目的。公司将密切跟踪汇率变化情况,以业务确定的目标汇率为基础,通过对外汇汇率走势的研究和判断,结合公司对收付汇情况的预测以及因汇率波动而产生价格变化的承受能力,确定签订远期外汇交易合约的计划,并对业务实行动态管理,以保证公司合理的利润水平。

  (二)银行违约风险

  对于存款质押+外汇贷款+远期购汇+到期即期购汇组合业务,如果在合约期限内存款质押银行倒闭,则公司有质押存款不能全额正常收回的风险。但是目前与公司有外汇资金交易的银行是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大型国有银行及大型外资银行,基本不予考虑其倒闭所带来的违约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公司所有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均基于对公司未来进出口业务的合理估计,满足贸易真实性的需求。另外,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进出口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内部审批流程,所有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操作由财务部根据情况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同时建立外汇资金交易台帐,建立内部报告及内部监督制度。并且将从法律上加强相关合同的审查,并且选择资信好的银行开展该类业务,控制风险。

  七、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确定,公司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公司对该业务的最终会计处理以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为准。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公司对该业务的最终会计处理以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为准。

  九、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为锁定公司收入与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持稳健经营,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该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已建立了《公司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风险可控。该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交易余额不超过25亿美元,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锁定收入与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持稳健经营为目的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制定的《公司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主要种类、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等,有利于规范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运作,合理控制和规避风险,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龚华东

  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董事会作2022年度工作报告,请各位董事审议,各位监事提出意见。本报告还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情况

  2022年,地产链条低迷、美联储开启激进加息、地缘政治冲突等因素对经济造成重大拖累, 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大。大宗商品价格呈区间震荡态势,铜价在3月创造历史新高后于年中快速回落,但在下半年企稳回升,全年铜现货均价为67,470元/吨,同比下降1.5%。副产品硫酸价格先扬后抑,4月份达到顶峰,每吨均价1,100元以上,下半年降幅较大。铜加工材下游消费市场受限,整体不及预期。在错综复杂的市场环境中,公司深入开展“提质扩量增效”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精心组织生产经营,克服夏季全面压电限产、硫酸胀库、安全环保要求高企、生产成本刚性上涨等困难,加大调度管控,坚持稳健经营,全力保持生产经营大局稳定,全年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自产铜精矿含铜5.16万吨;阴极铜162.87万吨;铜加工材39.09万吨;硫酸495.38万吨;黄金18,838千克;白银512.50吨;铁精矿35.68万吨;硫精矿52.38万吨,产量完成情况好于预期。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8.45亿元,同比下降7.01%;利润总额40.03亿元,同比下降11.2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30亿元,同比下降11.96%;期末公司总资产614.36亿元;净资产299.85亿元;经营现金流净额63.44亿元;资产负债率51.19%,较年初下降了2.78个百分点。

  二、2022年董事会运行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深入贯彻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安排,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作用,确保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议事及咨询的辅助决策作用,保障各类重大决策研深议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公司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61项议案,包括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投资设立铜陵康路环保科技公司、新材料研究院等;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提案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广大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二)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信息,并保障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信息披露平台对外发布年报、半年报等定期报告5份,披露各类临时公告146份,保障股东、投资者、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及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三)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4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8项议案。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方案,共派发现金红利105,265.33万元(含税)。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维护,报告期内,开展了年报业绩说明会,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98条,接听投资者电话咨询179次。同时公司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参与、组织投资者策略会、电话会等,以更多的方式和途径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理解,树立公司规范良好的市场形象。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发展趋势

  2023年国家将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发展领域的支持,持续落实“双碳”战略和“双控”政策,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等产销量将继续保持强势,对有色金属特别是铜的需求将保持一定增长。随着国家高质量发展进程推进,工业能效和效率要求不断提升,有色金属行业将围绕供应安全、结构优化、绿色低碳、智能制造等推动产业升级。

  同时,铜矿品位下降、资源限制、地缘政治冲突等都使得铜矿稀缺性逐渐凸显,再生铜供应难形成闭环,全球加速向绿色能源转型,新能源需求持续高景气度,预计未来铜价仍将处于高位运行,公司发展仍处于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二)机遇与挑战

  1.机遇

  (1)“扩大内需战略”发力。二十大报告提出“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是应对外部冲击、稳定经济运行的有效途径。本轮扩大内需战略大概率会托基建、稳地产,并把制造业当作扩大固定资产投资弹性的主抓手之一。2022年,地产建筑、家电行业、传统汽车、机械电子等传统用铜需求均不同程度下滑。2023年,随着国内消费转暖,传统消费领域将会企稳回升。基建投资大幅增长、地产需求边际改善、新能源领域维持景气度将有力改善铜行业下游需求消费。同时,持续实施的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以及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等措施将有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效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2)“双碳”战略支撑。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双碳”政策的引导下,市场主体绿色低碳投资有望保持活跃增长,以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为代表的交通运输体系革命,以新能源发电(光伏、风电)、新型储能、特高压和智能电网为代表的能源体系革命,不仅有助于铜边际消费大幅增加,更有利于制造业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

  (3)铜精矿加工费大幅上涨。全球铜矿山处于产能释放阶段,海外铜精矿供应较预期宽松,推动冶炼加工费持续回升。2023年,铜精矿长单加工费(TC/RC)为88美元/吨、8.8美分/磅,同比增长35%,创6年新高。

  2.挑战

  (1)出口面临回落压力。为了应对全球通胀高企,海外主要经济体央行收紧流动性,高通胀及加息抑制海外消费,欧美房地产及家电电子等传统行业铜消费下滑,经济下行压力大,中国出口面临严峻局面。

  (2)环保监管趋严加大企业运维成本。针对有色金属的开采冶炼,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环保政策,以限制和管理矿石采选以及铜冶炼过程中的废气、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公司已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和控制系统,形成较完备的污染防治体系,环境治理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但是,随着国家日益重视环境保护,环保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也趋于严格,仍可能导致公司未来环保投入增加,生产成本增加。2022年,公司环境治理和保护投入1.46亿元,缴纳环境保护税158.61万元。

  (三)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计划安排:阴极铜170万吨,自产铜精矿含铜5万吨,铜加工材43.2万吨,黄金16,425千克,白银500吨,硫酸496万吨,铁精矿(60%)32.93万吨,硫精矿(35%)37.76万吨。具体重点工作包括:

  1.创新驱动,增强发展动能。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我们将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树牢创新核心地位,坚持高水平自立自强,加快打造科技创新高地。一是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优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整合优化创新资源,提高创新水平。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培育创新文化,营造创新氛围,提升创新能力。二是强化科技创新促发展。坚持目标导向,瞄准企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发展新动能。三是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聚焦各类人才的培育、引进,加强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围绕产业高端发展,强化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培育,努力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2.产融结合,助力产业提升。上市公司合理运用再融资手段,扩大直接融资、加强重点项目投资。我们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进一步延链强链补链,提升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打造世界级铜产业集群。一是推动主业升级。大力实施提质扩量增效行动,快速发展壮大优势产业,高起点实施绿色智能铜基新材料、金通铜业搬迁改造二期工程、池州铜箔1.5万吨和铜陵铜箔1万吨锂电铜箔等重点项目。持续做大矿产资源,加快厄瓜多尔米拉多铜矿并购重组进程,同时积极谋划新的海外资源,提高产业链保障能力。抢抓5G、新能源、新基建等产业蓬勃发展机遇,推进电子铜箔、IGBT封装材等新材料产品升级产能提升,巩固拓展在高端铜基新材料领域的先发优势。二是拓展转型空间。落实“双碳”行动,持续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绿色材料等战新产业,大幅提升产业规模,打造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新名片。三是强化数字赋能。加快有色智联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打造智能矿山和智慧工厂,努力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3.安全生产,践行绿色发展。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严格按照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最新要求,压紧压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做精做细安全环保常态化管理。持续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管控机制,继续深化岗位风险辨识,制定防范措施,增强员工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强化环保基础工程建设,提升环境检测预警能力。抓好各类安全环保问题整改,杜绝同类问题反弹。积极推行清洁低碳、绿色生产和节能减排,助力公司绿色发展。

  4.强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优化组织结构,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披露信息质量。建立并完善高效的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桥梁,充分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注重股东长期回报。

  5.防范风险,保障稳健经营。压紧压实防控责任,持续健全主动防范、及时化解、常态防控的有效机制,特别是增强应对系统性、突发性风险的能力。完善铜金银保值方案,精细维护保值头寸,严防跌价损失。全力降低市场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加快货款回笼,严防坏账损失和毁约风险。精心做好各类去库存工作,减少资金占用。持续优化预警和化解机制,保障公司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各位董事,2023年,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拉高标杆、奋勇争先,共同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29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铜陵有色”)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集团”)持有的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首次披露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摘要。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72号),鉴于《报告书》中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依据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最新财务情况、本次交易最新进展情况对《报告书》、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备考合并审阅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将财务数据由2022年9月30日更新至2022年12月31日。

  现将《报告书》中更新、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报告书》中的“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

  ■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3 日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31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3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30,365,502.5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74,249,578.99元。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67,424,957.90元后,本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506,824,621.09元。母公司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964,357,564.79元。

  为回报全体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526,533,308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526,326,665.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照股权登记日最新股本进行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相关审议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分红政策的规定,既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对该预案无异议。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九届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九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30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7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2023年3月2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7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023年3月3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通知,因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重组中止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截至目前,审计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的加期审计及申请文件更新工作已完成,申请中止审核的情形已经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已向深交所提交恢复审核的申请。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深交所批准,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披露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3 日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34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开拓多种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目前在各家金融机构取得约49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的票据结算、进口开证、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外汇交易等日常业务。

  公司现有部分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期限将在本年度到期,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扩大产业规模及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计划向合作金融机构继续申请总额不超过38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

  以上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授信额度主要用于进口开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融资业务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为了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和完善公司授权审批制度,建立良好的融资秩序和商业规范,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49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4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张忠义先生、魏安祥先生、姚道春先生、文燕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附件: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忠义先生: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2010年5月至2011年4月任铜陵有色企业管理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兼政策研究室主任;2011年4月至2013年1月任黄狮涝金矿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3年1月至2021年1月任铜陵有色企业管理部(质量计量部)部长;2021年1月至今任铜陵有色副总经济师、企业管理部部长。2016年11月至今任铜陵有色职工监事。

  张忠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魏安祥先生:196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学硕士,电气高级工程师。2010年11月至2014年2月任铜杆项目筹备组组长;2014年3月至2015年7月任铜冠铜材分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2015年7月至2022年8月任铜冠电工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有色控股副总工程师,铜冠电工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铜陵有色职工监事。

  魏安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姚道春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采矿高级工程师。2014年10月至2016年8月任冬瓜山铜矿党委委员、副矿长;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任冬瓜山铜矿党委副书记、副矿长;2017年8月至2022年8月任有色控股副总工程师,冬瓜山铜矿党委副书记、矿长。2020年5月起任铜陵有色职工监事。

  姚道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文燕先生: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中南工业大学化学系冶金物理化学学士,冶炼工程师。2016年12月至2017年8月任金隆铜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任金隆铜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8年4月至2023年2月任金隆铜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铜陵有色职工监事;2023年2月至今任金冠铜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

  文燕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公告编号:2023-036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3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拟聘任该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2023年报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其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预计2023年度审计费用与2022年度不会产生重大差异。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盛锂电、金禾实业、兴业股份、金春股份、富士莱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毛邦威,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铜陵有色、铜冠铜箔、合锻智能等4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卢金海,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铜陵有色、晶方科技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国杰,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铜陵有色、恒立液压、嘉乐威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签字注册会计师毛邦威、签字注册会计师卢金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国杰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2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2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合计人民币28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2022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水平,且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公司在事务上的独立性。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认真履行了《审计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能力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其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其审计团队多年来为公司提供了优质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经验和优质的专业服务能力,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职业准则,认真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会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37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有色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暨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续关联交易概述

  (一)2022年,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经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财务公司”或“乙方”)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由有色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资金结算、融资租赁、担保等金融服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与有色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等业务。《金融服务协议》签订后,双方履约情况良好。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色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810,713.58万元,本公司在有色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438,310.13万元,本公司在有色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310,344.90万元,其中票据贴现余额为192,166.14万元。其间,未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和财务公司挪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2023年,公司将持续在有色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和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2023年4月13日,公司与有色财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终止。在有效期满前30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展期一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2023年度,预计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在有色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48亿元,存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类型存款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基准利率,及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预计公司在有色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不超过48亿元,贷款利率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不高于其他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预计有色财务公司对公司的授信不超过60亿元。

  (三)有色财务公司属本公司控股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控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有色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2023年4月13日,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有色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安徽省铜陵市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汪农生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5日

  营业日期:长期

  实际控制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公司持股比例为30%。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除股票投资以外类有价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有色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0]478号《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批准,于2010年10月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由有色控股公司、本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其中有色控股公司出资21,000万元(其中美元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70%;本公司出资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30%。2012年12月,本公司与有色控股公司同意按照原持股比例对有色财务公司增资20,000万元,其中:有色控股公司以现金出资14,000万元人民币,占总股本70%;本公司以现金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占总股本30%;增资后有色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30,000万元增加至50,000万元。2018年8月,本公司与有色控股公司同意按照原持股比例对有色财务公司增资30,000万元,其中有色控股以货币出资2.1亿元,公司以货币出资0.9亿元;增资后有色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50,000万元增加至80,000万元。2021年8月,本公司与有色控股公司同意按照原持股比例对有色财务公司增资30,000万元,其中有色控股以货币出资2.1亿元,公司以货币出资0.9亿元;增资后有色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80,000万元增加至110,000万元。

  (三)财务状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色财务公司出具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1293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色财务公司总资产991,003.09万元,净资产152,708.07万元;2022年度,有色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692.17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5,410.97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11,885.33万元。(四)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有色控股公司是有色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有色财务公司7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二)条的规定,本公司与有色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有色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有色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各类优质金融服务和支持。公司通过有色财务公司资金业务平台,办理公司系统的存款、贷款、票据等结算业务和融资业务。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预计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在有色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48亿元,存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类型存款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基准利率,及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预计公司在有色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不超过48亿元,贷款利率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不高于其他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预计有色财务公司对公司的授信不超过60亿元。

  此次关联交易涉及的资金往来业务价格,由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与有色财务公司签订有关协议确定,公司在其存款利率按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执行,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双方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办理存、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等业务,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类型

  根据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需求,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代理保险存贷款、资金结算、融资租赁、担保等金融服务。

  (二)预计金额

  预计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在有色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48亿元,存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类型存款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基准利率,及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预计公司在有色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不超过48亿元,贷款利率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不高于其他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预计有色财务公司对公司的授信不超过60亿元。

  (三)协议期限

  《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终止。在有效期满前30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展期一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四)定价原则

  1、财务、融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乙方向甲方及其下属公司办理上述业务时,收费不得高于同期同类型金融服务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公布的收费标准(如适用),及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同期同类型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

  2、结算服务。

  甲方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并签订开户协议,乙方为甲方提供收款、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乙方向甲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时,收费不得高于同期同类型结算服务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收费标准(如适用), 及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

  3、代理保险业务。

  代理费不得高于同期同类型代理服务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收费标准(如适用),及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甲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同期同类型代理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

  4、存款业务。

  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技术方案须满足存款总量控制要求,甲方存款业务由其自主办理,或由甲方授权其开户的商业银行办理,或由甲方授权乙方办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制度,甲方募集资金不存放于乙方。

  乙方为甲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时,存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类型存款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基准利率,及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

  5、信贷业务。

  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提供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资金融通业务。甲方存放于乙方的存款不得用于向有色控股公司及甲方其他关联单位提供资金用于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等业务。

  乙方向甲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贷款服务时,贷款利率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市场化原则,不高于其它在中国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向甲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型贷款的贷款利率。乙方向甲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服务时,收取的委托贷款费用不高于其它在中国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向甲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费用。

  

  6、票据承兑、贴现等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由甲、乙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费率或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向甲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贴现服务时,贴现利率不得高于同期同类型市场贴现利率范围。

  本公司2022年度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交易明细金额如下:

  单位(元)

  ■

  其他转入是指本公司子公司赤峰金通并表时点的各项数据余额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修订了《公司重大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增加了“关于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发生资金往来的特别规定”章节的内容,对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有色财务公司发生资金往来的履行法定程序、业务范围、应急措施、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

  2、公司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不得存放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作了明确规定。

  3、为保证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在有色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公司修订了《公司与有色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防范及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财务公司月度报告和经审计年度报告,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方案;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变现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还可以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检查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有色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同时,公司作为有色财务公司的股东,享有其30%的经营利润,从而间接降低了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公司认为,与有色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年初到2023年3月31日,公司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关联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票据等业务的余额274,859.98   万元;公司在关联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为400,008.99万元。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认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国家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贷款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将此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向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四)公司修订的《公司在有色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有色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五)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会计师事务所意见结论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委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色财务公司进行了风险评估,并出具《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1324号),认为:“有色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有色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有色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九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金融服务协议》。

  (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1293号)。

  (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1324号)。

  (七)有色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八)有色财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金融服务协议

  甲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有色)

  地址: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公司大院

  乙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财务公司)

  地址:铜陵市长江西路171号

  甲方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为企业集团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甲、乙双方同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有色控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甲方依法持有乙方30%的股权。为降低资金运营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2023年4月13日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现达成以下服务协议。

  第一条  在乙方依法核准的业务范围内,甲方愿意选择由乙方依法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甲、乙双方的金融业务合作为非排他性合作,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决定金融业务的开展。

  第二条  甲、乙双方开展金融业务合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风险可控、互利互惠的原则。

  第三条  在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乙方依法开展的业务范围内,甲、乙双方开展的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务:

  1、财务、融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乙方向甲方及其下属公司办理上述业务时,收费不得高于同期同类型金融服务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公布的收费标准(如适用),及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同期同类型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

  2、结算服务。

  甲方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并签订开户协议,乙方为甲方提供收款、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乙方向甲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时,收费不得高于同期同类型结算服务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收费标准(如适用),及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

  3、代理保险业务。

  代理费不得高于同期同类型代理服务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收费标准(如适用),及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甲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同期同类型代理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

  4、存款业务。

  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技术方案须满足存款总量控制要求,甲方存款业务由其自主办理,或由甲方授权其开户的商业银行办理,或由甲方授权乙方办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制度,甲方募集资金不存放于乙方。

  乙方为甲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时,存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类型存款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基准利率,及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甲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

  5、信贷业务。

  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提供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资金融通业务。甲方存放于乙方的存款不得用于向有色控股公司及甲方其他关联单位提供资金用于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等业务。

  乙方向甲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贷款服务时,贷款利率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市场化原则,不高于其它在中国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向甲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型贷款的贷款利率。乙方向甲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服务时,收取的委托贷款费用不高于其它在中国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向甲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费用。

  6、票据承兑、贴现等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由甲、乙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费率或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向甲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贴现服务时,贴现利率不得高于同期同类型市场贴现利率范围。

  第四条 预计金额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下属公司在乙方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48亿元,存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类型存款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基准利率,及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预计甲方及其下属公司在乙方的贷款余额不超过48亿元,贷款利率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市场化原则,不高于其它在中国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向甲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型贷款的贷款利率。预计有色财务公司对公司的授信不超过60亿元。

  第五条 协议期限

  《金融服务协议》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终止。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满前30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展期一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第六条  根据甲、乙方双方开展金融业务的实际,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查验乙方是否具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甲方有权自愿选择、自主决定与乙方开展金融业务。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建立保证甲方资金安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和制度、资金运行系统、提供或说明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经营数据、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以及其他需要了解或说明的情况。

  4、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

  5、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乙方的存款,以检查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6、甲方有权定期取得乙方的财务报告,并定期(半年或一年)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存放于乙方的资金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和监控。

  7、乙方出现本协议第八条规定的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控制、化解措施,或自行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控制、化解措施。

  第七条  根据甲、乙方双方开展金融业务的实际,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乙方有权自愿选择、自主决定与甲方开展金融业务。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业务要求。

  3、乙方向甲方提供金融服务,乙方有权按相关规定取得信息和收取费用。

  第八条  根据甲、乙方双方开展金融业务的实际,各自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甲、乙双方应当建立、完善各自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并设立适当的风险隔离措施,保证各自的经营风险不向对方扩散。

  2、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自身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保密责任。

  3、乙方应保证中国银保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合法存续性,保证其享受权利、承担责任的能力。

  4、乙方保证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保障甲方的支付需求。

  5、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采取或配合甲方采取相应的措施:

  1、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31条、第32条、或第33条规定的情形;

  2、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3、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超过48亿元;

  6、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7、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8、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9、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0、财务公司被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11、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十条  出现本协议第九条规定的事项之一,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工作:

  1、要求乙方说明事项的原因以及提出防范、控制、化解的相应措施。

  2、进行现场检查,开展风险评估。

  3、要求乙方采取暂缓或停止放贷,收回资金,转让或处置资产等措施。

  4、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颁布下发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5、中止、终止本协议。

  6、甲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一方应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  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页无正文,为金融服务协议签字盖章页)

  甲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时间: 2023年4月13日

  乙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时间: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46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2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

  二、资产减值准备转入情况及说明

  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将赤峰金通铜业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故本期转入信用减值损失990.9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641.57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主要项目说明及计提依据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期公司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131.20万元,转销58.18万元。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公司子公司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黄铜棒材有限公司因市场行情变化,订单不足,且产品单一,市场竞争力急剧下降,持续经营能力不足,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本期母公司报表层面对该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0,603.12万元。公司子公司句容市仙人桥矿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铜陵有色股份凤凰山矿业有限公司因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停产闭坑,本期母公司报表层面对其他应收款分别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62.05万元、4953.44万元。以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6,118.61万元,在合并报表中予以抵销,对2022年年度合并报表的当期利润总额、当期净利润和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二)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2,615.93万元,转销91,677.75万元。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已售存货,结转成本时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予以转销。

  公司各类存货2022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可变现净值以及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库存商品),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进一步加工的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以原材料铜精矿含铜为例,以其产成品阴极铜的估计售价减去至生产出库存商品估计所需的加工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估计的加工成本根据生产成本表的平均加工成本为基准确认,估计的相关税费根据年度的实际发生数为基准确认,估计的销售费用根据年度实际发生数为基准确定。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原因:存货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9,221.11万元,核销5,419.48万元。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其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符合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予以核销。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694.98万元。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予以计提。

  本期母公司报表层面对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黄铜棒材有限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8,885.18万元,并在合并报表中予以抵销。本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对2022年年度合并报表的当期利润总额、当期净利润和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五)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结转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380.00万元,公司在无形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时,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处置时,相应结转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本公司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2022年度,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减少报表利润总额23,985.47万元(不含信用减值损失转销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核销额、无形资产准备结转额)。

  五、董事会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合理且理由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信息更具合理性。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47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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