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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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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目前正在推进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事宜。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如果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完成利润分配前,公司不能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暂不进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计划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工作。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主要从事航空难变形金属材料环形锻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航空发动机环形锻件。此外,公司产品亦应用于航天火箭发动机、导弹、舰载燃机、工业燃气轮机、能源等高端装备领域。

  公司航空锻件以航空发动机锻件为主,也为APU、飞机短舱等飞机部件提供航空锻件。公司航空发动机锻件应用于我国预研、在研、现役的多款国产航空发动机,包括长江系列国产商用航空发动机;也用于GE航空、普惠(P&W)、赛峰(SAFRAN)、罗罗(RR)等国际航空发动机制造商研制生产的多款新一代商用航空发动机。

  公司航天锻件主要运用于运载火箭发动机及导弹系统,包括用于连接航天装备各部段的各类筒形壳体。

  公司燃气轮机锻件产品主要应用于驱逐舰、护卫舰等舰载燃气轮机及工业燃气轮机,包括国产先进舰载燃机、国产重型燃气轮机、国际先进的工业燃气轮机。

  公司能源装备锻件主要为生产锂离子电池的基本材料电解铜箔装备的钛环/阴极辊、风电装备的各类轴承锻件。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创新工作以市场需求和国家战略为导向,坚持“预研一代、研制一代、批产一代”的技术创新机制,坚持研发与生产紧密结合,重视研发技术的产业化应用。

  公司依托国家、省、市级课题,配合国家新一代航空发动机需求,把握全球航空锻造行业技术发展方向,研发新产品、新工艺;与科研院校及上下游企业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充分发挥相关高校、研究所科研力量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的研发实力;公司研发人员长期从事产品生产工艺设计,针对研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共性问题或行业难题提出自主课题,通过针对性研发解决共性问题或行业难题。

  公司研发工作紧紧围绕市场需求,研发成果可直接应用于公司产品或指导公司生产,有效缩短了研发成果产业化周期,形成了市场引领研发,研发保障销售的局面,持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

  2、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和《供应商管理程序》,对供应商的选择、采购的依据、采购订单的确定、采购订单的更改、采购物料的接收与检验等作出了详细规定。采供部根据使用部门编制的物资需求计划,将物资信息发给供应商询价,根据反馈的信息最终确定供应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

  公司采用合格供应商目录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管理,由采供部牵头每年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资格评审,并更新合格供应商目录。客户指定的原材料供应商,经公司进行基本审核后进入合格供应商目录;公司自主开发的原材料供应商,通过公司的工艺、质量、设备、现场审核等审核程序后进入合格供应商目录。

  由于航空领域对产品质量的要求较高,客户对公司原材料供应管控较为严格,公司的采购主要为客户指定供应商范围及终端客户指定具体供应商两种。

  境内业务,客户一般在技术协议中向公司指定其多家原材料合格供应商,一种产品对应多家供应商,由公司自主在该范围内选择一家或多家进行采购,不指定原材料采购价格。

  公司境外业务主要由GE 航空、普惠(P&W)、赛峰(SAFRAN)等终端客户直接指定供应商,一种产品一般指定一家供应商。公司与国际商用航空制造商等终端客户签订的长期协议中,对原材料的采购量、价格、标准、交付术语、原材料供应商等有具体规定,公司需遵守长协约定。涉及直接指定供应商的终端客户主要包括:GE航空、柯林斯航空(Collins)、霍尼韦尔(Honeywell)、普惠(P&W)、赛峰(SAFRAN)、罗罗(RR)。

  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以向原材料制造商采购为主,也根据需要适度向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经销商、贸易商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主要原因为下游客户对产品的材料、尺寸、理化性能、加工精度等要求迥异,个性化需求较强,公司产品主要为非标准产品,具有多批次、多品种、多规格、定制化的特征。

  4、销售模式

  公司境内业务主要系在取得境内客户的供应商相关资质后,进行产品试制,产品试制分为预研和在研阶段。客户对某型号的产品进行预研或在研时,公司参与该型号的预研和在研,对订单进行生产。经试验件试制、工艺优化等,产品符合客户要求后,待客户整机定型,进入产品定型批产阶段,客户对定型的产品进行批量下单,部分客户也会通过向公司下达生产计划的方式,公司进行批量生产。公司境内业务的销售模式均为直销。

  公司境外业务主要系在取得NADCAP等航空航天工业系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后,通过GE航空、普惠(P&W)、赛峰(SAFRAN)等终端客户对公司锻造、热处理等特种生产工艺、供货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的持续考察,取得境外航空发动机制造商等终端客户的供应商资质,之后,下游客户还会通过单件首件包审核等方式逐步考察供应商的持续供货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满足要求后才会与供应商就部分航空发动机型号签订长期协议。公司通过首件包审核,与终端客户的指定机加商(含上述终端客户从事机加业务的子公司)进行直接交易。公司境外业务的销售模式为直销,同时还存在非直接使用公司产品的客户(贸易商)受机加商委托向公司直接购买产品的情形。

  公司存在客户指定供应商并锁定采购价格的情形,主要涉及的终端客户有GE航空、柯林斯航空(Collins)、铁姆肯(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普惠(P&W)、赛峰(SAFRAN)等,一种产品一般指定一家供应商。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处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航空难变形金属材料环形锻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先进军用航空发动机、国内外新一代商用航空发动机。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代码为C37);根据中国证监会网站公示的《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制造业”门类,“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代码为C37)。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公司主营业务属于“2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之“2.2 航空产业”之“2.2.2 航空发动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公司产品属于“第一类鼓励类”。

  (2)发展阶段

  环形锻件是航空发动机的关键锻件,采用辗轧技术成形的环件具有组织致密、强度高、韧性好等优点,是铸造或其他制造技术所不能替代的。环形锻件的性能和质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着航空关键构件的使用性能和服役行为,环形锻件的组织性能往往直接关系到飞机的使用寿命和可靠性。近似于零件外廓的异形环件的生产质量和制造技术对于降低发动机研制成本和提高发动机研制生产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我国航空航天领域的部分关键锻件与国外发达国家尚存在较大差距,比如我国部分关键锻件材料利用率低、环件的组织性能均匀性和稳定性不高、环件尺寸精度低、研制周期长。造成上述状况的根本原因是我国高端装备发展过程中长期“重型号、轻工艺”、“重产品、轻工艺”,即重型号设计、轻工艺研究,在工艺领域又“重冷(加工制造工艺)轻热(成形制造工艺)”,没有从锻造技术对飞机发动机更新换代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的认识高度进行统筹安排,对于先进辗轧技术方面的研究未能得到足够重视,工艺水平落后,缺乏先进的工艺控制手段和系统理论架构的支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国防科学技术的发展,各行业对辗轧环件的应用需求都呈现大幅度增长。在我国目前批产和在研的各种型号航空发动机中,高温合金、钛合金等难变形材料大型环件的应用十分广泛。提高我国环件辗轧技术水平已经成为提高我国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能力和性能水平的一个共性问题。各种新型难变形材料的应用日益广泛,迫切需要科学的工艺设计手段以确保工艺质量;同时,对环件的尺寸精度、冶金质量、生产成本和生产周期的要求更加严格。

  (3)基本特点

  1)行业进入壁垒高

  由于锻件的性能和质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着航空关键构件的使用性能和服役行为,因此航空发动机对于锻件的材料、质量、性能的要求都非常高,目前国内仅有少数企业能够进行高性能、高精度环形锻件产品的研制生产。一般企业进入该行业存在相当大的壁垒,主要体现在技术工艺、资质、人才、质量管理等方面。

  2)技术密集型特征强

  由于航空锻件需满足高性能、长寿命、高可靠性的要求,且要求各批次产品之间有较高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因此要求企业在材料成形与性能控制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领域有较深的认识,能够掌握先进航空材料的材料变形规律与组织性能之间的关系,产品设计和生产制造水平要求高,因此行业技术水平要求较高,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

  3)产品研发周期长,具有定制化特征

  航空发动机零部件性能直接影响航空发动机的性能和服役周期,航空发动机制造商为保证航空发动机性能,通常在整机研发的同时要求航空发动机零部件生产企业配合其进行同步研发,航空发动机零部件从研发设计、首件试制到产品定型批量生产的周期较长。

  此外,由于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等产品型号众多、产品需求各异,每种型号的产品在材料、规格、性能方面均具有特殊性要求,客户的定制化需求较多,因此产品具有定制化特征。

  4)保密性要求高

  由于行业下游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属于先进高端装备,特别是预研、在研及生产阶段中,均可能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机密,因此航空锻造企业具备较高的保密性要求。

  5)下游客户的供应商选择具有稳定性、排他性

  航空锻件主要应用在航空航天等高温、高压或耐腐蚀等极端恶劣条件下,产品的性能稳定性和质量可靠性是客户最先考虑的因素,因此客户选定供应商后,就不会轻易更换;在既定的产品质量标准下,客户更换零部件供应商的转换成本较高且周期较长,若锻件研制企业提供的产品能持续符合客户的质量要求标准,下游客户将与其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一旦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因此客户与锻件研制企业的合作关系能够保持长期稳定,且具有一定的排他性。

  (4)主要技术门槛

  高性能、长寿命、高可靠性,是航空航天等领域高端装备锻件制造追求的永恒目标,以满足高温、高压、高转速、交变负载等极端服役条件。采用轻质、高强度、耐高温等航空难变形金属材料,比如高温合金、钛合金、铝合金、高强度钢等,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然而,这些材料合金化程度高、成分复杂,从而给锻造过程带来诸多难点:①塑性差,锻造过程容易开裂(如高温合金GH4141、钛合金TA7等),需要严格控制变形程度;②变形抗力高、流动性差(如高温合金Waspaloy等),需大载荷设备,且金属难以填充型槽而获得精确形状尺寸;③锻造温度范围窄,易产生混晶、组织不均匀问题,增加锻造火次和操作难度;④对变形程度、变形速率和应力应变状态等较为敏感,锻造过程难以控制;⑤微观组织状态复杂多样,且对工艺条件较为敏感,组织性能难以控制。

  上述难变形材料锻造难度大,对锻造工艺和热处理工艺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控制各项工艺参数,形成配套完整的控制体系和控制规范,才能使产品的性能指标达到使用要求。因此锻造企业取得这些工艺参数和形成有效的控制体系,不但需要具备深厚的材料和锻造理论知识,而且需要进行大量的反复计算分析、工程试验验证和长期的工程实践。经过验证的成熟生产工艺是该行业的主要技术壁垒之一。

  航空难变形金属材料环形锻件大部分为定制化生产的非标产品,具有批量小、形状尺寸多样等特点。企业只有通过研制经验的长期积累,才能形成针对各类产品的研制经验数据库(如:材料的热处理参数、锻压参数、机加工余量参数等),只有在这些个性化数据库的支撑下,借助CAPP、MES等先进信息化手段,用以提升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并为新产品的研发提供经验参考和数据支撑,企业才能更好地满足定制化产品的市场需求。基于经验积累的工艺数据库是该行业又一个关键技术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从国际航空锻造领域的竞争格局来看,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走在世界前列,依托高端的生产设备及先进的加工工艺,能够生产出大尺寸、高精度、高性能的高品质环形锻件。上述国家的先进锻造企业不仅占据着航空航天、燃气轮机、能源装备等主要高端应用市场,其产品也具备更高的附加值。

  国内普通锻造企业较多,没有接触航空难变形材料,技术水平一般,市场竞争较为激烈。而在航空难变形金属材料环形锻件领域,由于航空发动机对锻件质量要求极高,在技术、工艺、设备、资金、人员、认证资质方面均有很高的进入壁垒,只有少数企业能进入该行业,市场竞争程度相对较低。

  从境外市场看,CARLTON、DONCASTERS、HWM等知名锻造企业及所属产业集团,企业发展历史悠久,资本实力雄厚,工艺水平和技术实力处于国际领先水平。通过多年的产业整合,这些企业目前基本已形成原材料、熔炼合金、锻造成形、机加、装配等完整的航空零部件产业链条。与之相比,公司等国内航空锻造企业不具备这种全产业链优势。公司多年来聚焦于航空发动机等高端装备用高品质环形锻件领域,已成为世界主流航空发动机制造商在亚太地区的主要环形锻件供应商之一。

  从境内市场来看,在航空难变形金属材料环形锻件领域,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安大锻造、派克新材、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安大锻造、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航空工业体系内的企业,从事航空锻造业务达50多年,在境内军品市场具备更强的先发优势,其中安大锻造是目前国内最大的航空环形锻件生产企业。在境内航空发动机市场中,公司积极参与批产在役型号环形锻件市场竞争,取得良好成效,但由于安大锻造进入行业时间较早,在批产型号的环形锻件市场安大锻造目前具有一定优势;在在研、预研型号环形锻件市场,公司积极参与相关型号的配套研制工作。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行业面临的发展机遇

  1)强军强国,十四五期间空军装备有望放量建设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确保2027年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我国持续加强武器装备现代化和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2023年,我国国防预算为15,537亿元,同比增长7.2%,呈持续稳定增长的发展态势,反映了国防需求的稳定增长与国家战略有序实施。面对日益复杂国际形势,我国未来主战机型有望加速列装并更新换代,武器装备将作为提高备战能力的关键一环,进入“放量建设”新阶段。

  2)民用航空市场复苏,航空配套装备产业前景广阔

  根据《中国商飞公司市场预测年报(2021-2040)》,未来20年全球旅客周转量(RPKs)将以每年3.9%的速度增长,在2040年达到19.1万亿客公里,民航市场复苏预期明确。

  基于全球经济到2040年保持年均约2.6%的增长速度,预计未来二十年全球将有超过41,429架新机交付,价值约6.1万亿美元(以2020年目录价格为基础),用于替代和支持机队的发展。到2040年,预计全球客机机队规模将达到45,397架,全球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3)大型飞机等高端装备重点工程实施,我国航空工业有望实现跨越式发展

  “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明确重点推动C919大型客机示范运营和ARJ21支线客机系列化发展。其中,C919已经于2022年正式进入取证交付阶段,标志着我国成为全球第四个拥有自主制造大型干线客机能力的国家,大飞机制造的规模化和标准化也推动航空制造产业链上下游的发展,催生产业集群效应。公司作为国产商用大飞机自主发动机的环锻件核心研制单位,随着长江系列发动机研制的进一步推进,市场需求也逐渐提升。

  (2)行业面临的挑战

  1)新一代航空新材料应用节奏加快,复合材料未来将得到更多应用

  随着新一代航空发动机的研制步伐加快,更多的航空新材料得以应用。新材料应用研究工作需要进行大量的验证试验,前期研发投入大,验证周期长,产业化难度大。从国内以往经验来看,一种新材料从研制到成熟应用基本上需要经历10年以上的研制周期。这需要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

  另外,未来航空发动机等高端装备对航空材料提出了高综合性能、结构功能一体化、结构整体化、低成本控制等要求。随着复合材料、铝锂合金等轻质材料的发展,现有难变形材料存在未来被上述材料替代的风险。这需要企业加大研发力度,针对新材料研究更先进的成型技术,迎接未来新的变革。

  2)新技术、新工艺带来的挑战

  随着科技日新月异的快速发展,新的成型技术也不断涌现。例如3D打印、喷射成型等新技术逐渐被引入航空发动机零部件的制造领域。单一的成型工艺也在向多学科交叉发展,比如辗轧+胀形、辗轧+旋压、辗轧+旋压+3D打印等等。这要求企业积极把握新的技术发展方向,持续开展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快速掌握新的制造技术,引领和培养新的市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年度,公司国内外航空、国内能源装备领域等下游行业市场需求旺盛,公司抢抓市场机遇,深入与主要客户合作,挖掘国内外客户的需求,开拓培育新客户,销售订单增加,经营规模扩大;同时,加强内部精益管理,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技术水平,提高产出,实现了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稳步增长:营业收入145,400.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49%;营业利润20,654.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94%;利润总额20,426.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38.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9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854.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9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之规定,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先生主持,本次与会董事共9名,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该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报出本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在2022年年度的主要工作,同意公司总经理关于2022年度经营管理工作的分析、总结以及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计划,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面地回顾2022年公司经营成果和管理工作情况,对2023年度工作计划进行了部署,同意通过本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龚辉女士、贾倞先生、梁益龙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履职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2年年度的主要工作。年度内,各位委员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运用自身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公司的多项重大事项提出了专业的建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2022年公司实现收入145,400.16万元,较上年度增长51.49%,增长势头良好。营业成本98,742.66万元,比去年增加了34,056.97万元,增幅为52.65%。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分别增长了5,000.09万元、4,835.33万元和4,444.66万元。董事会同意通过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目标计划较上年保持35%以上增长,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该预算方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正在推进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事宜。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如果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完成利润分配前,公司不能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暂不进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计划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工作。承诺如无特殊情况,将根据2022年度和2023年一季度或上半年的盈利情况制定2023年度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向董事长发放薪酬,其余非独立董事不因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司全职工作的其他董事,若任高级管理人员则按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与绩效考核方案执行,任其他职务则根据其劳动岗位按公司薪酬体系执行,并按实际贡献参与公司管理层超额业绩奖励和专项奖励的范围(若有)。

  公司董事长薪酬结构为“年薪+超额业绩奖励”,税后年薪标准160万元并根据实际贡献参与管理层超额业绩奖励的范围(若有)。年薪计发按公司规定考核计发,实际发放总额可超过或低于规定的年薪标准;若公司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奖励,且政府文件中明文规定全部或部分属于发给董事长个人的奖金,则该等事项不属于年薪和超额业绩奖励额度范围;若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决定对管理层进行专项奖励,董事长根据实际贡献参与该等奖励范围。

  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等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关于2023年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后 8 万元/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关于2023年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独立董事龚辉女士、贾倞先生、梁益龙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2年,在总经理的组织和带领下,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的义务和职责,市场和客户开发均取得显著成果,基础管理工作也得以加强,同时,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业绩也取得了高速发展,圆满完成2022年度经营目标,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发放符合董事会通过的相关薪酬计划与绩效考核办法。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继续采用“年薪+超额业绩奖励”方式。各职位对应的具体标准、考核与发放原则和方式按《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与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关于2023年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董事卢漫宇先生、刘朝辉先生、吴永安先生回避表决。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能够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对保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发展,防范经营风险发挥了有效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产能扩充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德兰航宇2023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已有授信展期),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承兑汇票及贴现、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票据池、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品种。公司及德兰航宇共享以上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并下发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德兰航宇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将视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求与各家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协议为准。

  授信申请工作中,融资机构如需要提供相关征信措施,公司及德兰航宇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互相提供保证、质押、抵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同时接受公司及德兰航宇的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及德兰航宇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5月8日在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3年4月28日。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宇科技”)编制了《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3号文)核准,公司采用网上、网下定价及战略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1.48 元。截止2021年6月29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401,8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53,159,351.7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640,648.2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32-00001号的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航宇科技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05,124,523.44元,其中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9.13元,差异29.13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观山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信银行成都紫荆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产生的经济效益,说明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包含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相应下降,财务结构得到优化,抗风险能力得以增强,同时公司营运资金得到充实,生产经营的资金保障有所增强,有效缓解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主营业务产能扩张之后带来的资金缺口,满足公司市场开拓、日常经营以及研发等环节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改善公司盈利能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6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19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22,810,030.77元,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3,387,439.48 元。

  由于公司目前正在推进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事宜。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如果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完成利润分配前,公司不能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暂不进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计划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工作。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目前公司正处于再融资的关键阶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实施利润分配的必要条件。故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完成再融资发行后,承诺如无特殊情况,将根据2022年度和2023年一季度或上半年的盈利情况制定2023年度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决定先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事宜,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了公司再融资事项尽快落地,为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同时,也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与再融资事项的推进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

  各位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正处于再融资的关键阶段,不具备实施利润分配的必要条件。因此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公司完成再融资发行后,承诺如无特殊情况,将根据2022年度和2023年一季度或上半年的盈利情况制定2023年度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期限

  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薪酬确定依据

  1、非独立董事:

  (1)公司向董事长发放薪酬;其余非独立董事不因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司全职工作的其他董事,若任高级管理人员则按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与绩效考核方案执行,任其他职务则根据其劳动岗位按公司薪酬体系执行,并按实际贡献参与公司管理层超额业绩奖励和专项奖励的范围(若有)。

  (2)公司董事长薪酬结构为“年薪+超额业绩奖励”,税后年薪标准160万元;董事长根据实际贡献参与管理层超额业绩奖励的范围(若有)。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后8万元/年。

  3、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体结构为“年薪+超额业绩奖励”。

  (2)总经理年薪标准为税后100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为税后75~90万元。

  4、监事:监事不因担任公司监事职务而额外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司全职工作的监事,根据其劳动岗位按公司薪酬体系执行。

  注:(1)上述人员在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不重复领取;

  (2)上述人员在分、子公司任职的,可在分、子公司领取基本年薪(合计基本年薪不得超过上述基本年薪范围)、津贴、绩效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拟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事项,符合公司所处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审议本次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各位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议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经营实际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能力及绩效,薪酬水平合理,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薪酬议案的制定、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各位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中的年薪部分又分为:“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基础年薪按月发放,其余部分年底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2、上述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年薪发放总额以按公司薪酬计划与绩效考核方案的计发结果为准,实际发放额可超过或低于规定的年薪标准。

  3、上述薪酬均为税后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津贴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宇科技”)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德兰航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兰航宇”)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资金需求相应增加。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产能扩充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航宇科技、德兰航宇2023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已有授信展期),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承兑汇票及贴现、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票据池、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品种。公司及德兰航宇共享以上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并下发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德兰航宇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将视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求与各家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协议为准。

  授信申请工作中,融资机构如需要提供相关征信措施,公司及德兰航宇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互相提供保证、质押、抵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同时接受公司及德兰航宇的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及德兰航宇提供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资金融通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向金融机构办理申请授信相关事宜,且董事会可以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授权相关工作人员办理具体事宜。

  该事项需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且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未通过新的议案前均有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授信是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安排提出的,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其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实际业务与战略发展需要。

  因此,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一)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议案尚待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7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朱伟光

  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大信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有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素旭

  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大信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必银

  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仁勇

  注册会计师,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近三年复核天风证券、人福医药等多家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和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 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 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和连续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各位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信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8日

  至2023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在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后,听取独立董事述职。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2、10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19次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均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网站(http://www.jjckb.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6、11、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13:30-13:50。

  (二)现场登记地点: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 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非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请于2023年5月7日下午16时以前将信函或传真送达至公司证券部,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上坝山路5号,航宇科技

  联系部门:证券部

  会务联系人:张跃

  联系电话:0851-84108968

  传真:0851-84117266(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2.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宇科技”)及四川德兰航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兰航宇”或“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为预计2023年度航宇科技及德兰航宇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2,500万元,其中航宇科技支出项为500万元,德兰航宇的支出项为2,000万元。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四川德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建中

  (3)注册资本: 贰仟万元整

  (4)成立日期:2023年03月17日

  (5)住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19-12号

  (6)主要办公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岷山路3段39号J栋和E1d栋

  (7)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上海航空材料结构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1 %)、四川德兰航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49 %)

  (9)实际控制人:刘建中

  (10)控股股东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末,总资产为17,288.72万元,净资产为16,337.79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为8,743.80万元,净利润为3,287.99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就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委托关联方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等,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检验检测服务是基于业务需求产生的,关联方具备满足相关业务的资质及能力,检测地点在德兰航宇园区内,能够极大的提升沟通效率,减少沟通成本,能够更好的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能够及时、高效的完成,有利于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及行业综合竞争力,因此前述经常性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参考,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采取市场化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未来,基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需求产生的委托关联方提供检验检测服务仍不可完全避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持续避免与关联方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往来,经常性关联交易占比将持续维持在较低水平。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之规定,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捷女士主持,本次与会监事共3名,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监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2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编制了《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全面反映了2022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以及2023年工作计划。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正处于再融资的关键阶段,不具备实施利润分配的必要条件。因此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公司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后,承诺如无特殊情况,将根据2022年度和2023年一季度或上半年的盈利情况制定2023年度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能够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对保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发展,防范经营风险发挥了有效作用。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其内容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不因担任公司监事职务而额外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根据其任职的具体岗位按公司的薪酬体系执行。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5日

  公司代码:688239                                                  公司简称:航宇科技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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