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4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29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3年4月12日、4月13日、4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3年4月12日、4月13日、4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上市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日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后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发生重大影响的、需要公司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晶圆加工及光伏电池片生产的薄膜沉积工艺环节,经营业绩受下游行业发展、公司产品竞争力、客户认可程度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若出现下游厂商投资和扩产节奏放缓、产品验证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等情形,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当前毛利率水平的可持续性也将受到影响。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