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维图新”)分别于2022年8月26日、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2023年4月13日,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四维”)书面通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国四维按照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方案有关规则对意向受让方开展了评审工作。经评审,意向受让方北京屹唐新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屹唐新程”)符合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基本条件。
一、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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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后续工作安排
中国四维将尽快与屹唐新程就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事项进行磋商和沟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在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完成前,中国四维能否与屹唐新程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如中国四维与屹唐新程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所签《股份转让协议》仍须获得有权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是否能够获得有权部门的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获得批准并得以实施,将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