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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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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制定了《氢能产业链发展战略规划纲要》,明确了公司今后转型的另一重点方向是加速发展氢能产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氢能产业链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0年)》

  公司遵循从试点示范到规模推广再到大规模商用的规律,按照“一年起步、三年打基础、五年初具规模”的发展思路,推动氢能产业落地发展,在2022年—2023年期间为氢能产业作试点示范、布局,搭建新能源发电+电解水制氢+储氢+加氢站+氢能燃料重卡应用示范工程,且同步开展绿氢成本控制及氢能交通应用的示范研究。未来,将根据氢能规划及市场发展需求在淖毛湖地区逐步开展氢能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替代,通过交通运输场景应用实现氢能产业的综合利用。

  公司计划通过引入国内领先的电解水制氢及加氢站技术,先在伊吾工业园区内投资建设首期“绿电制氢及氢能一体化示范项目”。该氢能示范项目已申报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区域综合能源系统的绿能协同技术及应用研究”项目,且已在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取得了《伊吾县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伊发改产业备【2022】5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082及090号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已完成可研编制及立项审批,各项手续稳步推进,EPC招投标工作已完成,即将进入项目建设实施阶段。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注: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实施自主换股,致广汇集团持有股数发生变动。截止2022年12月31日,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330,830,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998%。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61,575,437,169.22元,同比增长3.13%;实现营业收入59,408,725,478.43元,同比增长138.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37,656,385.39元,同比增长126.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072,820,416.20元,同比增长117.5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46,342,999.33元,同比增长67.74%。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3年3月31日以短信等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4月12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其中:董事梁逍、刘常进、倪娟、谭柏、及独立董事谭学、蔡镇疆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主持,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021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3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022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023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024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025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026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37,656,385.39元,减提取盈余公积金380,465,553.5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2,599,967,201.38元后,2022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0,932,660,977.58元。

  公司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且遵守公司关于提高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相关承诺:“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90%,且每年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不低于0.70元/股(含税)”,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积极做好利润分配工作。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水平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实现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的目的,公司拟制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将实施差异化分红方案,即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滚存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2022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止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持有股份数量为74,219,800股,按公司总股本6,565,755,139股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数6,491,535,33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5,193,228,271.20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2022年内公司实施回购股份所支付的资金800,952,891.91元也视同为现金分红,经合并计算后,2022年度利润分配资金总额5,994,181,163.11元,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2.87%。

  2020年-2022年,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9,214,129,221.03元(含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占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37%,已满足并超过相关制度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及公司的承诺约定。

  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具体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若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实,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体现了对公司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监事会第八届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资金需求,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及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目前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作出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秦睿,200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施昌臻,200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2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19年1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建初,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0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结合公司目前资产规模,并按有关审计收费规定综合报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标准为人民币400万元(不含税、不包括差旅费),其中: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60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标准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时基于双方良好合作,我们一致同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3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公司聘其为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决策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不影响财务审计的独立性、真实性和充分性,一致认可并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3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倪娟女士提交的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辞请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倪娟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倪娟女士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上述辞请将会致公司董事总人数未达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书面提名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选举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阳贤先生(后附简历)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在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前,原任董事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董事的职责。

  阳贤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职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阳贤先生个人简历

  阳贤,男,1985年4月出生,化工工程师、中级经济师,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新疆广汇碳科技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总经理;运营投资部部长、副部长;投资发展部部长、副部长;运营管理部部长助理。新疆蓝山屯河节水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PE工艺工程师;四川创越炭材料有限公司炭纤维分厂副厂长。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合计76,551,110.91元,该部分应收账款在以前年度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分别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对部分因债务人已注销、破产、失联等原因,并经公司多方催收,账龄较长、确认已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

  一、应收款项核销概况

  本次予以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75,998,234.49元,其他应收款金额552,876.42元,合计核销应收款项76,551,110.91元,该部分应收账款在以前年度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核销情况见下表:

  ■

  二、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并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不影响债权清收工作。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核销公司部分应收账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不影响当期损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事项。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0日15点3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43楼9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0日

  至2023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2、4、5、6、7、8、10、11、12、13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3、4、5、6、7、9、10、11、12、13项议案已经监事会第八届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0-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3年5月4日、5日北京时间10:00-19: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23年5月5日(19: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阳贤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八届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3年3月31日以短信等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4月12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王国林、陈瑞忠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光勇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资金需求,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021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状态和财务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2022年年度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公司经营各环节,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了内外部风险,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3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022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状态和财务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023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028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监事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025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王国林先生提交的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辞请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王国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王国林先生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上述辞请将会致公司监事总人数未达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监事会提名推荐,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监事会第八届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选举王毅先生(后附简历)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在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前,原任监事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监事的职责。

  王毅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职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王毅先生个人简历

  王毅,男,1981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广汇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曾任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办公室主任;新疆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主管;新疆汇源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职工代表80人,实到职工代表80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获授人员将基于业绩表现与贡献程度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现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的同步增长;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紧密融合、相互促进,为公司发展注入内在活力和动力,实现企业整体价值的进一步提升。

  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8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

  一、运营数据

  ■

  注:1.LNG产品年度和四季度均有期初库存;天然气销量中包括贸易销售量。

  2.本期煤化工副产品销量包括贸易销售量。

  3.煤炭生产、销售量不含自用煤。白石湖露天煤矿列入国家发改委保供煤矿名单。

  二、简要说明

  2022年第四季度,受地缘政治冲突不确定性加剧,以及美国流动性收紧等多重事件影响,我国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减弱”三重压力,大宗商品价格震荡分化。公司紧紧围绕“严守底线,精益求精,创新提质,转型升级”的工作主线,紧跟能源产业发展新趋势,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实现量价齐增,续写了公司新的辉煌。

  公司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升装置运行质量;大力开展创新创效;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生产保供举措有力,公铁联运衔接高效有序;其中:矿业公司统筹稳产增产,积极响应国家煤炭保供需求,实现原煤销量630.46万吨,同比增长26.71%;国际贸易公司精准把握国际与国内市场动态,国际贸易“量、价、利”同增,实现LNG销量246,646.20万方,同比增长100.64%;化工销售公司精准研判市场走势,完成全产全销、优价销售,实现煤化工产品销售117.19万吨,同比增长110.09%等。公司2022年创造了上市22年以来历史最好经营业绩,亦实现了连续六年营业收入环比大幅增长,连续两年业绩环比倍增。

  三、风险提示

  上述主要运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运营数据在季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周期、季节性因素、恶劣天气、设备检修及安全检查等。运营数据可能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最终将以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公司保留根据审计结果及实际情况调整运营数据的权利。公司披露的季度运营数据仅作为初步及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

  一、运营数据

  ■

  注:1.天然气销量中包括贸易销售量。

  2.本期甲醇、煤基油品及煤化工副产品销量中均包括贸易销售量。

  3.煤炭生产、销售量不含自用煤。白石湖露天煤矿列入国家发改委保供煤矿名单。

  二、简要说明

  2023年一季度,公司坚持以经营业绩为导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科学统筹生产经营活动,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推动绿色产业转型升级。同时,公司紧密围绕现有产业发展格局,结合企业自身经营特性,科学调整销售策略,继续保持主营产品产销两旺的良好态势。一季度公司生产经营开局良好,顺利实现开门红。

  1.生产情况:一季度,新能源公司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强化生产运行过程管控,稳定装置高负荷运行,保持日均13台气化炉在线,运行率100%,实现甲醇及煤化工副产品产量40.96万吨,同比增长2.40%,实现自产LNG产量19,696.71万方,同比增长2.06%;清洁炼化公司推行内部市场化管理工作体系,牢固树立成本意识,以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为抓手,不断提升高品质产品产量产率,实现煤基油品产量17.06万吨,同比增长5.15%,提质煤产量105.92万吨,同比增长11.78%;矿业公司严守安环防控底线,积极响应国家煤炭保供需求,合理有序组织生产,确保优质先进产能稳定释放,有效保障了内需外供,实现原煤产量676.86万吨,同比增长76.70%。

  2.销售情况:一季度,国际贸易公司灵敏响应国际、国内市场变化,坚定效益优先原则,适时调整销售策略,多元布局持续放量,高效联动创造最大价值,实现LNG销量211,420.78万方,同比增长82.66%;化工销售公司始终以经营利润为导向,持续关注市场供需变化,提高市场研判能力及产品优势区域占比,灵活调整销售策略,不断拓展开发优质客户群,加大新领域业务开展力度,实现煤化工产品销售102.27万吨,同比增长75.42%;矿业公司根据煤炭指标多元化的特性,充分利用物流优势,不断扩大销售半径,广泛开拓战略客户,大力拓展自提业务,实现煤炭销售总量884.37万吨,同比增长50.57%。

  三、风险提示

  上述主要运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运营数据在季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周期、季节性因素、恶劣天气、设备检修和安全检查等。运营数据可能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最终将以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公司保留根据审计结果及实际情况调整运营数据的权利。公司披露的季度运营数据仅作为初步及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16:00时—17:00时

  ●会议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至4月24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600256@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14日披露《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请参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详细内容。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召开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16:00时—17:00时

  2.会议召开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出席说明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独立董事蔡镇疆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阳贤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马晓燕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至4月24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 (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600256@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991-3762327

  联系邮箱:zqb600256@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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