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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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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三) 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值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值

  (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本总额

  (7)每股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股本总额

  (四)发行人财务数据分析

  目前公司拥有大量的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财务数据能较全面地反映出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因此公司管理层以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为基础,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分析和讨论。

  1.资产状况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2020年-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005.68亿元、1,072.31亿元和1,048.83亿元。近三年公司资产规模较为平稳,2022年略有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处置新西兰业务所致。

  从资产构成来看,公司的资产主要为非流动资产, 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末,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分别为79.77%、80.00%和76.89%,公司资产总额中非流动资产占比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的供水业务、污水处理业务和固体废物处理业务的特点和性质导致;供水、污水处理和固体废物处理业务,具有前期投资金额大,后期经营回款稳定的行业特征。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等构成。

  2.负债状况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最近三年,公司负债规模与资产规模保持相同变化趋势。从公司负债结构看, 2020年末、 2021年末及2022年末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47.77%、43.50%和43.59%,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3.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

  2020年-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4.54亿元、31.45亿元和30.24亿元。其中,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2019年增加11.21亿元,增加33.62%,主要是因为:①公司在建项目逐步转入运营,运营规模增加;②公司持续推进精益运营工作,不断开源节流;③公司加大款项回收力度,有效控制回款时间。202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2020年减少13.09亿元,减少29.38%,主要是依据解释14号金融资产模式项目建设支出列示科目调整所致。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30.24亿元,较上年略有减少,主要受处置新西兰业务及京通路收费政策变更等综合影响。

  (2)投资活动现金流

  2020年-2022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0.59亿元、-64.41亿元和22.74亿元。其中,2021年度较2020年度增加了56.18亿元,主要是依据解释14号金融资产模式项目建设支出列示科目调整所致。2022年较2021年增加87.15亿元,主要为处置新西兰公司收到股权转让资金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

  2020年-2022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8.58亿元、26.61亿元和-75.48亿元。2020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8.58亿元,较2019年增长了72.70亿元,增幅130.09%,主要是因为公司根据项目订单情况,开展了配股及其他融资活动所致。2021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61亿元,较2020年减少了101.97亿元,降幅79.30%,主要是因为公司2020年度融资额较高,2021年度发行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清算合营企业,2021年度融资需求相对降低所致。2022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是归还债务所致。

  4.偿债能力分析

  ■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当期到期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最近三年,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较为稳定,公司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较低。

  5.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收入及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及自来水生产和销售等构成。2020年、2021年和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92.25亿元、222.33亿元和221.57亿元, 2020年到2021年增长速度较快,一方面是由于新增水务及固废项目使得运营收入稳定增长;另一方面由于公司加强工程管理,建立工程统管直营平台,在建项目数量增多带来的环保建设收入的上升。2022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减少0.76亿,主要为城镇水务建造业务的开工数量和结算进度、处置新西兰等公司以及京通路收费政策调整等因素综合影响。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47,031.86万元、228,746.95万元、315,377.44万元。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较大增幅,主要是受新西兰、益阳公司、惠州公司股权处置影响。

  6.未来业务目标及经营能力

  首创环保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下属上市企业,目前在国内环保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拥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广泛的市场网络、丰富的运营经验、领先的技术研发能力、多元的融资渠道。公司致力于成为美丽中国的建设者和守护者,面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公司积极探索碳减排路径,提升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共建清洁、美丽、繁荣的幸福家园。

  公司提出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的总体战略。以“共建清洁、美丽、繁荣的幸福家园”为使命,更关注公司对经济社会的贡献,秉持“成就客户、持续创新、至诚至信、共担共享”的价值观,围绕“城市深耕、价值多元、三元驱动”三个核心策略,在客户市场维度,对外深挖锚点城市市场空间,打造首创优势战略根据地,对内围绕客户需求提供多元化的产品组合,打造综合解决方案;在运营维度,聚焦环保资产高效运营,打造技术、运营、资本等战略核心能力;在组织成长维度,匹配业务发展,构建组织、人才、数字化三个维度的基础保障。确保公司“高质量、稳增长、可持续、新发展和高价值”五位一体指标的持续向好,实现“有质量增长,可持续发展”,推动公司朝着“值得信赖的环境可持续发展引领者”的愿景不断迈进。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置换存量有息负债。通过上述安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为合营、联营公司提供借款担保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70.40亿元,公司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25.77%。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二)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3-021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江西省南昌市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预留工程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西省南昌市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预留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投资金额:本项目以BOT模式实施,投资总额为人民币46,954万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

  ●特别风险提示:垃圾处理量不足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创环保集团”)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江西省南昌市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预留工程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江西省南昌市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预留工程项目,项目规模600吨/日,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46,954万元,特许经营期27年,其中建设期2年。

  同意项目公司南昌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62,600万元,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4,20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公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2,621万元,持股比例为88.88%,公司控股公司扬州首创投资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579万元,持股比例为11.12%。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2011年3月,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以下简称“一期项目”)由江西省发改委批准建设,总投5.6亿元,设计处理规模1200吨/日,特许经营期27年,其中建设期2年。由公司控股公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所属南昌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首创公司”)与南昌市市容环境管理局(现更名为南昌市城市管理局)签署BOT项目特许权协议,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一期项目自2016年10月正式转入商业运行,经营状况良好。2020年4月,南昌首创与南昌市城市管理局就扩建项目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扩建项目设计远期规模1800吨/日,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扩建项目(以下简称“二期项目”)实施规模1200吨/日,扩建预留工程规模600吨/日,特许经营期30年(含建设期2年),二期项目已于2022年6月进入试运营。

  本项目为二期项目预留工程(以下简称“三期项目”),设计处理规模600吨/日,拟配置1台6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规模按125%负荷设计),采用中温次高压锅炉,搭配1台额定功率20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项目总投资约为46,954万元,项目资本金为14,200万元。2022年6月13日,南昌首创公司取得南昌市城管局同意启动扩建项目预留工程建设的批复;11月22日,取得南昌市发改委《关于南昌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预留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三、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南昌市城市管理局

  注册地址: 南昌市碟子湖大道299号

  负责人: 杨保根

  该局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项目在《江西省南昌市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特许权协议扩建项目补充协议》中已有约定,此次无新增协议。

  协议签署:由南昌市城管局(甲方)与南昌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乙方)签署《江西省南昌市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特许权协议扩建项目补充协议》。

  1. 特许经营期:至2050年12月16日止。

  2.特许经营范围:南昌市域。

  3.项目用地:该项目实际占地约44.4亩,征地已完成。

  4.垃圾量:该项目设计垃圾处理量为600吨/日,年基本垃圾进厂量不低于20万吨(600吨/日)。

  5.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贴(政府支付的垃圾处理服务费)+使用者付费(发电收入),垃圾处理补贴费由政府按月结算并支付。

  6.调价机制:上网电价变化调整,差额发电收入调整处理服务费,首次调整以0.622元/kWh为基础;居民消费指数变化调整,3年调整一次;污水处理变化调整,根据处理单价、运费、运距变化相应调整;飞灰处理变化调整,根据处理单价、运费、运距变化相应调整。

  7.协议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实施本项目将提升南昌泉岭生活垃圾发电厂垃圾处理规模,使之成为南昌市最大生活垃圾发电厂。垃圾处理业务规模的增加可为公司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更有利于发挥泉岭垃圾分类产业园的协同效应,提升协同项目经济效益。南昌市泉岭垃圾分类产业园,是公司打造的第一个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本项目的实施使园区在现有土地资源条件下,实现各类项目最优化的布局,为之后南昌城市公司践行公司城市深耕策略,拓展其它项目打下坚实的基础。

  公司投资本项目,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垃圾处理量不足的风险:南昌市后续垃圾量如无法实现预期增长,项目可能存在垃圾处理量不足风险。

  解决措施:公司根据实际垃圾处理情况,提前做好垃圾筹划工作及应对方案。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3-022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经过对2022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69,868.13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各类应收款项、长期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应收款项减值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2022年度相应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20,648.39万元。

  2、其他资产减值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项目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的无形资产等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49,219.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4,667.40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9,283.63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合并报表共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69,868.13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69,868.13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2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鉴于公司董事长刘永政、副董事长曹国宪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伏京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总结暨2023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同意《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总结暨2023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预算报告》

  同意《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薪酬具体情况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2.同意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96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5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3-014号公告。

  十、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490,877.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人民币315,377.44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76,295.01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即人民币17,629.50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02,942.22万元(含处置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法调减人民币2,454.20万元),扣除2022年度已分配的2021年度利润人民币73,405.91万元,扣除2022年度已支付的权益性工具分红款人民币41,510.00万元,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46,691.82万元。

  同意以总股本7,340,590,67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1.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95,427.68万元,股利分配后公司尚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51,264.14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3-015号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3-016号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非融资性保函额度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公司控股公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根据公司业务进展需求,在12个月内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公司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额度;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本次对外担保额度及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有效,该额度在以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2.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各类别预计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3-017号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置换存量有息负债。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后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就上述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作出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主承销商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承销。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公司债券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3-018号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1.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2.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为本次公开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务。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5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周期不超过基础期限。如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如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在到期时全额兑付。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 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 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 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递延利息支付选择权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附设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次发行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上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公司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发行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置换存量有息负债。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上市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可续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后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就上述可续期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作出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可续期债券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3-019号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1.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2.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为本次公开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务。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该等授权的基础上,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据本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中期票据的金额、期限,以及制作、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3-020号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江西省南昌市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预留工程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江西省南昌市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预留工程项目,项目规模600吨/日,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46,954万元,特许经营期27年,其中建设期2年;

  2.同意南昌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62,600万元,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4,200万元,其中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2,621万元,持股比例为88.88%,扬州首创投资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579万元,持股比例为11.12%;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3-021号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3-024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3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钟北辰主持。公司监事会经过表决,通过如下监事会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预算报告》

  同意《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薪酬具体情况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490,877.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人民币315,377.44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76,295.01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即人民币17,629.50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02,942.22万元(含处置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法调减人民币2,454.20万元),扣除2022年度已分配的2021年度利润人民币73,405.91万元,扣除2022年度已支付的权益性工具分红款人民币41,510.00万元,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46,691.82万元。

  同意以总股本7,340,590,67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1.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95,427.68万元,股利分配后公司尚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51,264.14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3-015号公告。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合规性、安全性进行了核查和判断。公司在2022年度严格遵守相关募集资金使用规定,履行了相关披露义务,未出现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3-016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5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新大都饭店2号楼2212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5日

  至2023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一、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3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二、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2号楼三层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五、 其他事项

  1.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

  3. 邮政编码:100044。

  4. 联系电话:010-68356169。

  5. 联系传真:010-68356197。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6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30号)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改名“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0,307,062股,每股价格人民币9.77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54,699,995.7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2,839,995.7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01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05,470万元;累计取得理财利息收入和委托贷款收益等15,301万元;累计取得的理财利息收入和委托贷款收益实际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4,92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77万元。

  (二)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4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10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9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4,834,083股,每股价格人民币3.1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89,633,998.13元,扣除发行费用及直接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57,761,540.7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8)第110ZC026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68,963万元;累计取得理财利息收入和委托贷款收益等5,115万元;累计取得的理财利息收入和委托贷款收益实际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68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2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4年8月25日召开的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北京安定支行、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世纪坛支行、工商银行娄底分行营业部开立了4个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同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己按规定使用完毕,其中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世纪坛支行账户已完成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工商银行安定门支行、工商银行娄底分行营业部账户因尚需收取委贷利息,暂不能注销。

  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二)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民生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农业银行北京朝阳东区支行、工商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和杭州银行北京东城支行共开立了8个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己按规定使用完毕,其中农业银行北京朝阳东区支行账户已完成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其他募集资金账户因尚需收取委贷利息,暂不能注销。

  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3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2019年3月26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浙江省嵊州市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1,312万元使用用途变更为投入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2021年5月1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将人民币28,544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计划变更的募投项目: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自来水厂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159万元;募投结项项目:湖南省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工程、安徽省阜阳市泉北污水处理厂工程、安徽省淮南市淮南首创水务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山东省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结余资金人民币5,647万元;以前年度累计取得的理财利息收入和委托贷款收益等人民币12,738万元。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会议、2022年11月24日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5年、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将人民币33,029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涉及2015年募集资金永久补流金额人民币2,401万元和2018年募集资金永久补流金额人民币30,62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核查意见》。报告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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