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9月26-28日实施并完成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总股本由64,000,000股变更为89,600,000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964,069.11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55,881,650.24元,公司预计未来短期内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2022年度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4,8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69%。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9,600,000股,合计转增43,904,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3,504,000股。
上述2022年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金额暂按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9,600,00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计算基础,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继续致力于模拟芯片的研发及销售,主要通过高性能、高可靠性的电源管理芯片为客户提供高效的电源管理方案,并积极研发和推广智能组网延时管理单元、信号链芯片等其他类别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耕于消费电子,同时积极拓展工控、医疗电子、汽车电子、网络通讯等市场领域。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集成电路行业典型的Fabless经营模式,专注于芯片研发及销售,晶圆制造及封装测试等生产制造环节则主要通过外部供应商进行,具备技术驱动、灵活高效等特点。
研发方面,在Fabless模式下,公司始终将研发作为企业运营活动的核心,并建立了严谨、高效的研发流程,具体分为项目评估及规划阶段、设计与审查阶段、工程样品制作及考核阶段,最后进入产品量产评估及批准阶段。其中设计与审查阶段为研发的核心部分,包括系统与线路设计、可测性设计、仿真及版图设计等环节。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导入先进的项目管理理念,进一步加强研发阶段管理的数字化建设。
销售方面,公司结合下游市场特点继续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与客户技术部门保持实时沟通,可以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并引导客户需求,有利于提升技术、产品开发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新的市场领域,并取得预期成效。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代码:6520)。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源管理芯片,在电源管理领域形成了品种齐全、品质可靠的产品系列,此外也积极研发和推广智能组网延时管理单元、信号链产品等其他高性能模拟芯片。
中国集成电路行业起始于上世纪末,自2000年颁布《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来,国家相继颁布多项政策大力扶持和推动集成电路行业发展。此外,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信息产业对传统经济的持续深入改造以及发达国家集成电路产业逐渐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等因素进一步促进了国内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
经历2021年的高速增长之后,集成电路行业进入“总量下行,结构优化”的发展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22 年我国集成电路产量3241.9亿块,比上年下降9.8%;集成电路出口2734亿个,比上年下降 12%;集成电路进口5384亿个,比上年下降15.3%。与此同时,随着工业、汽车市场逐步向国产芯片开放大门,工规级、车规级芯片国产化渗透率呈上升趋势。
集成电路行业是一个快速发展的高科技行业,各种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更新,一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市场机遇,另一方面也导致市场变化较快。根据摩尔定律,当价格不变时,集成电路上可容纳的元器件的数目,约每隔18-24个月便会增加一倍,性能也将提升一倍,需要公司不断开发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以求跟上市场的需求。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技术不断革新,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是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聚焦消费电子领域的电源管理类产品,多年来坚持大客户战略,形成了包括三星、小米、海尔等在内的优质终端客户群并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在电源管理芯片细分领域竞争力较强,在消费电子市场,特别是手机终端市场上已具备一定的品牌知名度,是主要的国产电源管理芯片供应商。公司主要的电源转换芯片及电源防护芯片产品的性能指标已经达到或超过国际、国内竞标产品。
公司在电源芯片方面致力于产品系列持续进一步完善,贴近客户需求,研发和提供市场急需的产品。基于前几年的研发IP积累,公司在报告期对DCDC方面进一步投入较多研发力量,快速推出多款低功耗DCDC及高压高效率DCDC。这些产品分别采用最新低功耗低噪声模拟工艺和高压高可靠性BCD工艺。性能指标达到较高水平,并获得大客户认可。公司还会继续以国外同类产品最高性能水平为超越目标,继续耕耘这条产品线并形成较强的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聚焦信号链产品线,在报告期已经推出多款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产品,并加快系列化产品推广,开始逐渐形成销售。公司也将持续在信号链产品上投入研发和技术力量,完善产品结构,逐步落实为客户提供完整解决方案,这也是公司未来阶段扩大市场领域的重点产品线。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集成电路产业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在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重要且广泛的作用。公司作为集成电路产业中的芯片设计环节,注重技术创新和自主研发。
报告期内,集成电路行业从2021年的全球芯片紧缺转为结构性和阶段性紧缺。虽然报告期内汽车芯片部分品类仍然持续紧缺,但是半导体行业在报告期内总体处于下行周期,对企业的经营挑战增大。特别是消费电子芯片价格和需求下行明显,部分细分领域芯片库存量堆积。在这种态势下,十分考验集成电路行业公司的应变及应急管理能力。公司未作过多观望,及时与上游制造及封装厂商沟通联络取得共识,调整生产计划及库存水位。同时与下游客户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尽力减少库存。目前全球经济及行业仍然属于趋势不完全明朗的格局,但仍然有许多细分空间值得深入挖掘。公司从研发开始加速产品转型,贴近新的应用领域的客户需求。市场方面,公司聚焦优势领域、紧抓重点市场,在工控、医疗、汽车电子等高可靠应用场景积极开拓市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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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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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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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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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7,517,180.06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5,964,069.1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252,951,003.7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1,100,756,771.78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3-021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3.0648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6.52(调整前)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400.00(调整前)万股的0.83%。其中,首次授予53.22(调整前)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400.00(调整前)万股的0.83%,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1%;预留13.30(调整前)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400.00(调整前)万股的0.21%,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9.99%。
(3)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90.98元(调整前),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90.98元(调整前)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29人。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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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1-2023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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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净利润”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2、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优秀)、B(合格)、C(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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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1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2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9)。
(4)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12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
(6)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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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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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4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0648万股。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9日,因此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28日。
2、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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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除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得归属外,其余10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归属资格合法有效,且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其考核结果均真实、有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均已达标,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归属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可归属人员合计104名,可归属数量合计13.0648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激励计划》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均已达标,除2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外,其余10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归属资格合法有效,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归属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可归属人员合计104名,可归属数量合计13.0648万股。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12月29日。
(二)归属数量:13.0648万股(调整后)
(三)归属人数:104人
(四)授予价格:64.1643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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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在加总后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占比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2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104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0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3.0648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首次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即不存在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其归属数量、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失效情况,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公司应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和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3-014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在无锡市新吴区新辉环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勇杰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一致同意并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为: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结果确定。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截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1票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夏勇杰因近亲属参与本激励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除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得归属外,其余10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归属资格合法有效,且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其考核结果均真实、有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均已达标,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归属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可归属人员合计104名,可归属数量合计13.0648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1票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夏勇杰因近亲属参与本激励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3-016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通知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钟俊,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天奇股份等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姚海士,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佰奥智能(300836)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张先发,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韶能股份、德方纳米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钟俊、签字注册会计师桂迎、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晓芸、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含税)。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和资产规模、审计机构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工作量及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考虑,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进行适当调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做到了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4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公司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3-017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8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1,236,470.1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443,529.8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102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4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2021年6月2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签订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67,650,158.27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604,191.6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65,565.96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269,757.59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前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230Z2267号”《关于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0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518Z0106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力芯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力芯微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3-018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2年度公司需对出现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50,902,265.00元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1,686,771.61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考虑存货的持有目的,同时结合存货的库龄、保管状态、历史消耗数据以及未来使用或销售情况作为估计的基础。2022年消费电子需求疲软,本公司部分芯片产品需求减少、去库存周期拉长,导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大幅增加,2022年全年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39,193,559.71 元。
2、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2018年12月31日,力芯微收购矽瑞微45.3917%股权形成了非同一控制下的并购商誉。该并购为控股型并购,力芯微在合并口径报表中形成归属收购方的商誉366.08万元人民币,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440.41万元人民币。力芯微在之后年度的会计报告日对该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对商誉计提减值128.26万元,其中归属收购方的商誉减值58.22万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减值70.04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合并口径报表中归属力芯微的商誉账面价值余额为307.86万元。
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无锡矽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260.00万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060.85 万元,因此存在商誉减值迹象,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00.85元,其中归属于本公司商誉减值363.52 万元,由于其归属于母公司减值金额大于其账面确认的商誉金额,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公司本期确认商誉减值损失307.86元。本次计提完成后,该商誉账面价值0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43,958,951.42元。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3-020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年11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2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9)。
(四)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1年12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
(六)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因丧失劳动能力离职等情形,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2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184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其归属数量、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失效情况,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公司应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和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3-022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5日
至2023年5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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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4、5、6、7、9、10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议案1、3、5、6、8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已经于2023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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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 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4月27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 —16:30)。
(五) 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辉环路8号公司证券部。
(六) 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辉环路8号
邮政编码:214028
联系人:潘璠
联系电话:0510—85217779
传真:0510—80297981
邮箱:lxwzqb@etek.com.cn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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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3-013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袁敏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为: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税前),每季度支付一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结果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结果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2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184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3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袁敏民、毛成烈、周宝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4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0648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3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袁敏民、毛成烈、周宝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5日14:00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3-015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以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964,069.1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355,881,650.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不送红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9,6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8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69%。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9,600,00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转增43,904,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3,504,000股。
如在本次董事会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以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是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目前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作出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3-019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明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原股东珠海横琴海捷卓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的董事李明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李明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明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李明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股东无锡亿晶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汪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李明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谨向李明女士担任董事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汪东先生个人简历:
男,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96年7月至2000年1月,任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设计经理;2000年1月至2002年5月,任无锡华晶矽科微电子有限公司设计经理。2002年5月就职于公司,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设计所所长,并在控股股东亿晶投资、控股子公司钱江集成电路任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汪东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770,765股,占公司总股本3.09%;并与袁敏民、毛成烈、佴东辉、张亮、汤大勇、周宝明、汪芳作为一致行动人即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无锡亿晶投资有限公司84.30%股权,并通过亿晶投资间接持有公司36.53%的股权。汪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公司代码:688601 公司简称:力芯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