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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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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03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3年4月11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加快推进实施公司的战略布局工作,进一步顺应市场扩大生产产能和仓储容量的需求,经过前期充分、慎重的市场调研及项目可行性研究,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主要从事高血压和糖尿病类药品的生产,项目建设投资26,421.2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093.3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自筹资金。公司将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项目相关用地,以保障前述投资项目的用地需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投资项目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的具体协议,制定和实施具体方案,办理本次投资项目所需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审批、备案等相关事项等。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人民政府签订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扩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3月14日在北京市签订《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扩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公司预计投资约2.6亿元人民币,计划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新建固体制剂车间、原料药车间、仓库等建筑及配套设施,主要从事高血压和糖尿病类药品的生产。资金来源主要为自筹资金。公司将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项目相关用地,以保障前述投资项目的用地需求。

  经与羊亭镇人民政府协商,羊亭镇人民政府同意对公司将在羊亭镇投资建设的项目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为明确规划建设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双方一致同意签署《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人民政府签订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扩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本次审议《关于与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人民政府签订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扩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需以《关于投资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的议案》审议通过为前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7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4日。

  (五)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会议室1号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投资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的议案;

  2、关于与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人民政府签订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扩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033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加快推进实施公司的战略布局工作,进一步顺应市场扩大生产产能和仓储容量的需求,经过前期充分、慎重的市场调研及项目可行性研究,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关村)投资建设“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主要从事高血压和糖尿病类药品的生产,项目建设投资26,421.2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093.3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自筹资金。公司将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项目相关用地,以保障前述投资项目的用地需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投资项目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的具体协议,制定和实施具体方案,办理本次投资项目所需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审批、备案等相关事项等。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5月13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侯占军

  注册地址: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个体私营经济工业园

  经营范围:医药技术开发;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进行投资;科技园区开发及建设;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符合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甲级资信评价标准的工程咨询单位山东省医药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出具的《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

  (二)项目实施主体: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个体私营经济工业园区内,项目用地东临丽山路,南侧是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西侧是山东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北临信河路

  (四)主要建设内容:自动化高架库、固体制剂车间2、总变配电室、控制室、原料药车间2、原料药车间3、污水处理、乙类危险品库、甲类危险品库、消防泵房、消防水池。

  (五)项目建设期:36个月

  (六)产能:项目原料药及中间体存在部分自用的情况,项目计划拟于2030年达产,预计达产后每年的产能详见下表:

  ■

  (七)项目经济效益: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均营业收入113,777.72万元,税后利润35,643.47万元,所得税6,290.02万元,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49.37%。税后投资回收期5.07年(含建设期)。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系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根据威海市工程咨询院出具的《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募投项目达产时,销售收入为21,500万元,净利润为3,605.51万元。根据公司公告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募投项目2021年度确认收入33,836.24万元和实现利润6,018.16万元,2022年半年度确认收入20,887.72万元和实现净利润5,348.11万元。综上,截至目前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完毕,在投产后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且超出预计效益。本次投资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系对上述募投项目的扩建,旨在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保障公司原材料供应,提高市场份额,提升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夯实和提升公司在治疗高血压领域的市场地位,为公司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由于项目的建设尚需一定的时间周期,同时考虑到项目建成后的达产、市场开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短期内本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构成实质的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投资存在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投资金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自筹资金取得资金受经营情况、信贷政策、利率水平、融资渠道等因素影响,如前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将使得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4、本次投资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5、本次投资项目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环评审批、安全生产许可、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6、本次投资项目是公司长期发展的投入,考虑到本次投资采取购地新建厂房的方式实施,存在较长的施工等建设周期,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业绩带来重大收益。

  六、备查文件

  1、山东省医药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034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7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2023年4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公告:《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投资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32、033)。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别提示:

  本次审议《关于与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人民政府签订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扩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需以《关于投资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的议案》审议通过为前提。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25日、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董事会秘书处。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二)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 8018;传真:(010)5776 8100;

  2、联系邮箱:investor@centek.com.cn;

  3、联系人:相皓冉、胡秀梅;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日 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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