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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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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3-033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3年3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选举喻召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查后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在本次股东大会经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情况,公司已于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3日、2023年4月7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驰先生

  7、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683,786,0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8974%(总股份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以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660,984,9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9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2,801,0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97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38,062,8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3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5,261,8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3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2,801,0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973%。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加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公司聘请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孙伟博律师、罗之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738,6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15,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55%;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89%;弃权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56%。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738,6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15,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55%;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89%;弃权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56%。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738,6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15,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55%;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89%;弃权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56%。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738,6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15,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55%;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89%;弃权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56%。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771,2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48,0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11%;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738,6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15,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55%;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89%;弃权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56%。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施驰、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45,423,131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48,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4%;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48,0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11%;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与深圳小湃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鉴于公司股东施驰、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41,183,783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87,4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3%;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48,0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11%;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关联租赁交易预计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施驰、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45,423,131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48,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4%;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48,0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11%;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与深圳小湃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关联租赁交易预计

  鉴于公司股东施驰、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41,183,783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87,4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3%;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48,0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11%;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施驰、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45,423,131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96,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948%;反对1,766,6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96,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3585%;反对1,766,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64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施驰、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45,423,131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48,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4%;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48,0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11%;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771,2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48,0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11%;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771,2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48,0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11%;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292,4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91%;反对3,493,5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69,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8216%;反对3,493,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7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771,2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48,0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11%;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771,2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48,0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11%;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724,4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反对2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弃权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01,2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382%;反对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2%;弃权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56%。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喻召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757,0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2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33,8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38%;反对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伟博、罗之妍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3-03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创维数字”)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各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喻召福先生主持,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选举喻召福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喻召福,男,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西南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高级工程师,深圳市青年科技人才协会副会长,南山区科协第五届委员,深圳市高层人才后备级人才。2002年加入创维集团,历任创维集团董事长办公室副经理、经理,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项目中心副总监,集团科技与规划部副总监、总监。现任创维集团有限公司规划与科技部总监,兼任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安时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曾获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深圳市科技进步奖6项,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及运营经验。

  截至目前,喻召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喻召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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