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谊众”)股东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凯宝”)持有公司股份13,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9月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上海凯宝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174,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收到上海凯宝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减持时间过半告知函》,截至2023年1月10日,上海凯宝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47,6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公司已于2023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截至2023年4月11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公司于同日收到上海凯宝出具的《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告知函》,公司股东上海凯宝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47,6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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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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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