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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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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泉州银行”)变更至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西路支行。同时注销公司在泉州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西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存放用于“智能轮胎应用技术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变更至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注销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轮胎智慧工厂研发中心”项目及“智能轮胎应用技术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新增的“碳五低碳综合利用绿色新材料项目”,同时将存放用于“轮胎智慧工厂研发中心”及“智能轮胎应用技术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商丘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中路支行变更至公司全资子公司盘锦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锦伊科思”)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盘锦伊科思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初始存放金额1,250,943,695.10元与募集资金净额1,245,820,496.68元差额5,123,198.42元,其中5,000,000.00元为初始存放日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123,198.42元为初始存放日尚未转出的已支付证券登记费用。截止日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03,217,890.98元,已扣除项目资金支出76,278,745.03元、发行费用5,123,198.42 元及银行手续费 20,813.94元、兑付“16公司债”640,413,101.63元、偿还银行贷款270,486,903.04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5,200.76万元,实际已累计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7,627.8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0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4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向“轮胎智慧工厂研发中心”项目及“智能轮胎应用技术中心”项目。上述两个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38,622.79万元,截至2022年4月22日,已投入募集资金2,427.1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40,888.77万元(含利息)。现计划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40,888.77万元,用于新增的“碳五低碳综合利用绿色新材料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32.82%。上述事项已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为募集资金投入5,200.76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本公司已按《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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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1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账款、存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为2022年末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665.74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注:以上数据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科目名称:应收票据

  账面余额:26,185.79万元

  账面价值:25,456.96万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票据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算出损失率对照表,对应收票据进行减值测试。

  计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本期计提金额:755.24万元

  计提原因:基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计提减值损失。

  2、科目名称: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135,712.07万元

  账面价值:99,474.04万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算出损失率对照表,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

  计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本期计提金额:-1,293.16万元

  计提原因:基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计提减值损失。

  3、科目名称:其他应收款

  账面余额:44,848.64万元

  账面价值:9,754.43万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算出损失率对照表,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

  计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本期计提金额:4,917.80万元

  计提原因:基于整个存续期或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损失。

  4、科目名称:存货

  账面余额:485,562.79万元

  账面价值:466,122.65万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对于正常存货按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其可变现净值。对于呆滞的存货按废料价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

  计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本期计提金额:6,182.54万元

  计提原因: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5、科目名称:固定资产

  账面余额:324,972.05万元

  账面价值:220,545.13万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本公司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两者之间的较高者作为可收回价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计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本期计提金额:295.56万元

  计提原因: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6、科目名称:无形资产

  账面余额:61,664.85 万元

  账面价值:37,251.55万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本公司每年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两者之间的较高者作为可收回价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计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本期计提金额:807.76万元

  计提原因: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665.74万元,其中计入信用减值损失           4,379.88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7,285.86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79.71万元,相应既减少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079.71万元。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过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详细查阅和了解有关资料后,就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以下说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决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1-12月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基于2023年1月份至12月份市场预测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拟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轮胎”)及其子公司产生日常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12,400万元。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与赛轮轮胎产生的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78,221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仲雪先生担任赛轮轮胎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由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故赛轮轮胎及其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3、交易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0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袁仲雪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预计2023年1月份至12月份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赛轮轮胎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43966332L

  所属行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法定代表人:刘燕华

  注册资本:306,258.4772万元

  企业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茂山路588号

  经营范围:轮胎、橡胶制品、机械设备、模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相关服务;轮胎生产技术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及相关服务;废旧轮胎收购与销售;轮胎循环利用装备、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轮胎循环利用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服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2,617,293.60万元、净资产1,073,046.5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71,779.11万元、净利润106,477.14万元。

  2. 涉及关联交易的赛轮轮胎主要控股子公司明细

  ■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之前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履约情况良好,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其未来也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橡胶机械产品及合成橡胶类产品的销售和胶料、试剂助剂等的采购。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合规,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系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事项系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交易各方相关权利义务的约定公正、合法,并遵循了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对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存在利益侵占或利益输送行为。

  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实施仅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活动的一个构成部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能够切实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公司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和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正常经营行为,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序号因增加第十二条向后顺延。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特制定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5、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能严格按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薪酬的考核与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综上,我们同意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25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的权益,促进其更好地履行职责,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良性发展。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新三板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新三板挂牌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软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控科技”)按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并授权软控科技董事长会同其经营层具体办理软控科技新三板挂牌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软控科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浙江软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2JQFJA3B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学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20年10月14日

  住所: 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昌盛路22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截至目前,软控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财务状况

  1、软控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2、净利润和净资产占上市公司总体比例

  2022年度,公司按权益享有软控科技的净利润为1,729.05万元,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为20,265.16万元,占比8.53%;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按权益享有软控科技的净资产为2,541.69万元,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为481,109.07万元,占比 0.53%。

  (三)主要业务介绍

  软控科技主要从事电池领域物料自动化处理产线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二、股份制改制及申请新三板挂牌情况

  截至目前,软控科技未完成股改。软控科技已启动筹划新三板挂牌的相关工作,后续将在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助下逐步开展股份制改制、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工作,并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向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股份并申请进入创新层。软控科技在新三板挂牌后,股东所持股份将按《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以及软控科技《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进行转让。

  三、申请新三板挂牌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软控科技融资方式、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为充分发挥人员和资质优势,促进人才培养建设,畅通融资渠道,软控科技拟在新三板挂牌,纳入中国证监会监管体系,挂牌公司接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自律监管、主办券商的持续督导。新三板挂牌后,可借助定向发行/公开发行等直接融资方式,助力软控科技做大做强,提升综合竞争力。有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同时公司企业形象及信誉度都将得到提升。

  软控科技挂牌后,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对其控制权,不会影响公司独立上市地位。软控科技挂牌不会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流失,不影响公司继续使用核心技术,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持续经营不会构成重大影响。软控科技在新三板挂牌,有利于公司整体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四、同业竞争、独立性、完整性及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情况

  软控科技主要从事电池领域物料自动化处理产线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与软控股份主营业务不同,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软控科技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资产独立。软控科技建立了适合自身经营所需的独立完整的内部管理机构,机构独立;有独立的业务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业务独立。

  软控科技和公司均设立了财务部门,建立了会计核算体系,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软控科技和公司均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存在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软控科技和公司均独立纳税,不存在混合纳税的情况,软控科技与公司财务独立。

  软控科技与公司不存在交叉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软控科技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申请在新三板挂牌,有利于软控科技进一步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拓宽融资渠道,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促进规范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上市公司总体经营战略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独立上市地位,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运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关于软控科技拟按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软控科技在新三板挂牌有助于充分发挥人员和资质优势,促进人才培养建设,畅通融资渠道,助力控股子公司做大做强,提升综合竞争力。有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同时公司企业形象及信誉度都将得到提升。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软控科技挂牌新三板事项尚需履行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查程序,能否完成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0,000份予以注销。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简介

  1、2022年8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5日,公司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披露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

  3、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次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授予日为2022年8月22日,向符合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总计3,980.00万份权益,其中向符合条件的251名激励对象授予2,388.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17元/股;向符合条件的245名激励对象授予1,59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注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因激励对象张颖朝、曲云飞、尹玉雷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其中,张颖朝获授限制性股票10,000股,股票期权40,000份;曲云飞获授股票期权60,000份;尹玉雷获授股票期权100,000份。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0,000份。

  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3.86元/股,回购总金额为38,600元。上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不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000股及注销尚未行权的200,000份股票期权。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000股及注销尚未行权的200,000份股票期权。

  七、法律意见

  经审议,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合法;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的确定符合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尚需得到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公司需就前述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股份限制性股票事宜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办理减资工商变更登记及股份注销登记程序。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益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凯新材料”)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财务资助。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与财务资助对象结算资金占用费。上述财务资助额度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2.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虽然公司会通过加强对益凯新材料经营管理的监督、跟踪其运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方式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但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为了统筹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保障控股子公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积极协调,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向益凯新材料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财务资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述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益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上述拟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滚动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在归还后额度即自行恢复。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财务资助的方式:借款方式(根据益凯新材料的实际经营需要给付)。

  5、资金使用期限: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6、资金用途:主要作为益凯新材料业务拓展需要及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7、资金使用费: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与财务资助对象结算资金占用费。

  8、偿还方式:全部借款在合同期限内分次按期限归还。

  9、财务资助额度的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10、财务资助协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益凯新材料签订借款协议,协议中约定的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等内容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范围。

  11、审议程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相关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益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394241295R

  法定代表人:闫志港

  注册资本:27,62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

  经营范围:橡胶新材料、机械设备的技术研究、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橡胶新材料、机械设备的生产、制造;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理理财等经融业务);批发,零售:橡胶新材料、机械设备、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蒸汽热的生产、供应;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

  益凯新材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仲雪先生持有怡维怡橡胶研究院有限公司88%的股份,因此怡维怡橡胶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其他股东不具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条件,本次将不与公司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3、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63,914,488.37元,负债1,657,637,994.19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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