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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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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2022年预计总额内,且同一交易类别下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超出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超出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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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1、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海港集团”)

  省海港集团注册资本为50,000,000千元,注册地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619号舟山港航国际大厦A座34层3407室(自贸试验区内),主要办公地点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经营范围: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海洋产业投资,涉海涉港资源管理及资本运作,港口的投资、建设与运营,航运服务,大宗商品的储备、交易和加工(不含危险化学品),海洋工程建设,港口工程设计与监理。

  省海港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2、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舟山港集团”)

  宁波舟山港集团注册资本为8,500,000千元,注册地为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50层。经营范围:港口经营管理,引水领航,拖驳船,码头租赁,装卸搬运,船舶代理,仓储,船舶电讯服务,港口铁路施工,港口机械、集装箱维修,港口工程设计与监理,船舶垃圾清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舟山港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3、宁波求实检测有限公司、宁波环球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港蓝盾保安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兴港海铁物流有限公司、宁波宏通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宁波仑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东方工贸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港茂物流有限公司、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宁波港技工学校、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易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舟山市兴港置业有限公司、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宁波海港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大榭开发区朝阳石化有限公司、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海港中奥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义迪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浙江海港国际联运有限公司、浙江船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宁波航运订舱平台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铁矿石储运有限公司、舟山港海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为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和间接控股股东省海港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二)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1、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03年6月6日,注册资本为1,209,090千元,实收资本为1,209,090千元,注册地为宁波市大榭开发区D港区,经营范围为在宁波舟山港大榭港区招商国际集装箱码头从事: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集装箱装卸、堆放、仓储、拆装箱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集装箱维修服务;提供码头机械设施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批发、零售、技术开发、技术维护和咨询服务;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Cyber Chic Company Limited持有其45%的股权,中信港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由于公司董事张乙明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2、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1997年10月25日,注册资本为2,408,313千元,注册地为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天保大道188号开利大厦903室。主营业务:集装箱及其他货物的装卸、转运、堆存、保管、中转联运、港内货物路上运输及相关综合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电子数据交换技术服务;集装箱拆装箱、修箱、洗箱业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报检;港口公用码头、堆场设施的建设、经营;起重机械维修(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许可后经营);为企业提供劳务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不含国内船舶代理);物流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倒服务;提供物流和集装箱管理的综合服务;自有房屋、场地的出租;港口经营(包括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以港口经营许可证及其附证核定为准);质检技术服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由于公司董事张乙明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3、宁波三色港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为1,000,000千元,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区府路188号1幢1号553室。主营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由于公司副总经理任小波过去12个月内曾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三)关联方的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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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通过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按各项业务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书;

  (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3-015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普华永道中天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8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3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64人。

  3.业务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8.2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3.7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8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8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5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2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沈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2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十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并曾任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颂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现担任中国内地风险及质量管理部合伙人。1995年起从事审计业务,历任多家上市公司审计项目合伙人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具有二十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以上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22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2年审计费用为基础,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业务实际情况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师报酬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书

  (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公告编号:2023-017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0日09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4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0日

  至2023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9、10、11、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国际码头(宁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

  (二)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 与会股东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四) 会议联系方式:

  1、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5042)

  2、联系人:杨强电话:0574-27686159

  传真:0574-27687001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3-012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593号文《关于核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8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34,569,5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668,870,288.8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638,891.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51,231,397.2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0年8月19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75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35,441,477.0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328,280,533.52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96,081,882.86元;该金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1,226,868,980.84元,为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45,000,000.00元并减去收到的扣除手续费后的银行利息人民币118,131,019.16元后的净额。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2043号文《关于核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22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46,971,02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113,777,882.23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714,016.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01,063,866.03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2年9月19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80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101,063,866.03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101,063,866.03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20.74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120.74元为收到的扣除手续费后的银行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0年8月26日,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06020119200820065。

  鉴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本公司各分、子公司开展,本公司、保荐机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以及各分、子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后续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各子公司业务定位,公司对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中的部分募投项目于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实施主体变更。基于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

  ■

  注:已销户的情况说明如下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90114022910003500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7月注销该账户;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2170000100000221188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1年9月注销该账户;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403978507114和377978511346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9月注销该等账户;本公司之分、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50678512022和367578516705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使用完毕,并已于2021年12月注销该等账户;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40397851595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10月注销该账户;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5587882449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5月注销该账户。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06020129200839094。

  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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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发生了变更,详见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0604号)结论性意见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宁波舟山港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2020年、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结论性意见如下: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本事项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遵守了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款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发表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普华永道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续)

  ■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续)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穿山港区1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已完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实际效益为1,732万元,未达到预期效益1,883万元,主要系公司于2022年1月获得的临时外贸口岸开放证,有效期至2022年7月13日;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重新获得临时外贸口岸开放证的批复;2022年7月13日至8月24日期间,公司外贸集装箱装卸业务无法正常开展,因而未达到预期收益。

  注5: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项目已完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实际效益为142万元,未达到预期效益802万元,主要系公司正在打造内贸集装箱中转枢纽港,因此下半年的业务结构发生变化,外贸业务下降,内贸集装箱吞吐量大幅上升,而内贸业务的平均单价低于外贸业务,因而未达到预期效益。

  注6: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人民币22,004万元,主要系拖轮购置项目的承诺投入金额计算时点系拖轮交付并投入使用时点,但实际情况中,由于公司与拖轮制造企业签署合同后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支付进度款项等原因,存在提前支付于2022年及之后交付的相关拖轮的进度款的情况,因此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

  注7: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人民币-17,733万元,主要系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的承诺投入金额计算时点系购置设备时点,但实际情况中,存在分期付款、设备调试后付款等原因,因此实际投入金额低于承诺投入金额。

  注8: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9: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本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36,446万元,拖轮购置项目变更转入6,400万元、节余转入10,865万元,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变更转入24,500万元、节余转入10,639万元,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节余转入11,742万元,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项目节余转入34,328万元,穿山港区1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节余转入8,095万元,目前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43,015万元。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3-016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20,128千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124,596千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12,460千元,提取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12,136千元。

  依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统筹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和投资者利益,经董事会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将2022年度可分配利润2,812,136千元的60%,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按照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454,388,399股计算,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0.87元(含税)。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1,692,532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将在本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上述股利分配方案。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制订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进行了充分的酝酿和讨论,既保证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均无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3-018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1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倪彦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倪彦博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倪彦博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倪彦博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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