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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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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29,189,3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28,417,048股,以此计算2022年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42,139,018.68元(含税)。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724,513,822.62元,视同现金红利。加上该等金额后,公司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1,066,652,841.30元,占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0.99%。

  2、公司本年度不向全体股东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期权行权、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7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做出的合理利润分配,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采取以现金方式回馈上市公司股东,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亦充分保障上市公司股东稳定的投资回报。同时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的现金分红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充分保障了公司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理回报,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3-037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2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远,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其来,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方贵新,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成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质控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本期审计费用1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2万元,因业务需要发生的费用由本公司另行全额支付,本期审计费用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考虑本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专业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3年4月7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审计相关业务资格,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能独立、客观、公正进行审计业务,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准则,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独立、客观、及时的完成审计任务。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出具审计报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顺利及时的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双方所约定的审计费用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过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其表决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该事务所对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7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的服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三次会议决议;

  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事前认可函;

  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董事意见函。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3-035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9.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及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12.1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2.3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89.80亿元。上述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57.29亿元)的比例为59.36%,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本公告日,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4月7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9.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详情如下:

  ■

  同时同意本公司为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等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等下列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2.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情如下表:

  ■

  ■

  注:1、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江公司)另一股东--珠海中汇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新北江公司股权8.44%)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新北江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8.44%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2、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兴公司)另一股东--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福兴公司股权75%)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福兴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75%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3、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公司)的股东--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宁夏公司股权100%)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宁夏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100%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4、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田福兴)另一股东--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持有古田福兴股权75%)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古田福兴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75%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5、珠海市丽珠中药现代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现代化)另一股东--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持有中药现代化股权25%)、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持有中药现代化股权25%)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中药现代化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25%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本次担保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12.1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2.3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89.80亿元。上述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57.29亿元)的比例为59.36%,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深盐路2003号

  法定代表人:林楠棋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许可经营项目是:粉针剂(含青霉素类),片剂,硬胶囊剂,原料药,无菌原料药,吸入制剂(吸入溶液),粉雾剂,药用辅料,研发技术服务,检测技术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海滨制药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97.87%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健康元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持有其2.13%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2、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朗山路17号太太药业办公楼101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工业区太太药业大厦一到二楼

  法定代表人:林楠棋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口服液、片剂(激素类)、气雾剂(含激素类)、吸入制剂(吸入溶液)(含激素类)、鼻喷剂(激素类)、中药提取车间{粤20160146号}的研发;保健食品的研发;消毒产品的批发。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口服液、片剂(激素类)、气雾剂(含激素类)、吸入制剂(吸入溶液)(含激素类)、鼻喷剂(激素类)、中药提取车间的生产、销售;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太太药业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3、健康元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辉路11号

  法定代表人:谢友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不动产租赁。,许可经营项目是:化学原料药(含中间体)及药物制剂的研发、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吸入溶液用低密度聚乙烯瓶的生产;开展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健康元海滨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25%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滨制药持有其75%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4、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焦作市万方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林楠棋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工业酶制剂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生物饲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焦作健康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75%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5、新乡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新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德东街坊

  法定代表人:幸志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7,000万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不含中成药、中药饮片)(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中不包括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的领域)(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新乡海滨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滨制药直接持有其75%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6、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

  法定代表人:徐晓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诊断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生物制品、生化试剂、医药中间体、保健食品、基因工程产品、化工原料、化妆品、技术转让成果、吸入制剂(以上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別管理措施内容,涉及法律法规必须报经前置审批的,凭前置审批文件方可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7、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保税区联峰路22号

  法定代表人:郑滔

  注册资本:人民币12,828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无菌原料药、原料药、医药制剂、医药中间体、化工产品(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从事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零售(不设店铺)和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化工产品的技术服务、仓储租赁。(以上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内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8、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行政大楼5楼513、515、516、517室

  法定代表人:陶德胜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经营范围:中西药制剂及原料、医药中间体等商品的进出口(具体按省经贸委粤经贸进字[1994]157号文经营);批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8月15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9、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清远市人民一路

  法定代表人:温军贤

  注册资本:人民币23,988.77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药品的生产(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兽药的生产(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生产许可证》);一般经营项目:医药中间体的制造,化工原料及产品的制造,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制造,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医药相关产品及健康相关产业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翻译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培训服务,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10、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工业集中区南港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为民

  注册资本:美元4,170万

  经营范围:药品、原料药、医药制剂中间体、食品添加剂及医药生产用的化工原材料(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的生产、批发、零售;药品生产技术的研发、服务、转让(以上经营范围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灸、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外文翻译服务;医疗器械、机械设备及零配件、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厂房、机械设备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11、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平罗工业园区301省道南侧头石公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罗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L-苯丙氨酸、精氨酸;辅酶Q10;卡那霉素的生产、销售;兽药:盐霉素钠、盐霉素预混剂、恩拉霉素;盐酸林可霉素、洛伐他汀;霉酚酸、美伐他汀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厂房、设备租赁。(涉及许可证的按照许可证核准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控股子公司新北江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12、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外北街56号

  法定代表人:蔡信福

  注册资本:人民币14,9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中西药、中西成药,研究、开发新产品;销售本公司产品;批发保健品;中成药的生产、技术转让(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未取得前置许可证的不得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13、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住所:广东韶关市工业西路89号

  法定代表人:黄文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6,156.101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保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饲料研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14、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住所:焦作市马村区万方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郑滔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医药中间体、化工产品(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以上范围中凡涉及专项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生产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15、珠海市丽珠微球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微球大楼3楼

  法定代表人:唐阳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35,348.685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16、珠海市丽珠医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横琴国际商务中心901-9024室

  法定代表人:唐阳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17、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住所:古田县黄田镇松峰村

  法定代表人:王为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2,670万元

  经营范围:原料药(单硫酸卡那霉素)生产;非无菌原料药(硫酸新霉素)生产;中间体(卡那霉素碱)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18、珠海市丽珠中药现代化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横琴新区豆蔻路1号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科研总部大楼412室

  法定代表人:唐阳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生产;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尚未与上述授信银行签订正式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3年4月7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本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共计259.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并同意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等向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2.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时同意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就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签署有关文件,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本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业务需要,经审查,上述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

  2)本次授信担保相关少数股东将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担保风险可控;

  3)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其审议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公司的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27,854.7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98,101.16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担保总额为129,753.54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312,182.04万元)的24.99%:其中对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290,014.70万元,对本公司联营企业金冠电力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37,84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董事意见函。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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