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监事会意见
2022年度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六、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3-24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为夯实资产管理基础,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对经营过程中形成的长期挂账、催收无果的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一、本次坏账核销情况
本次坏账核销共涉及20家单位,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长期以来,公司积极通过法律诉讼等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因涉及相关单位已无可供执行财产等客观因素,上述款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仍未收回,后期回收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拟对上述款项予以清理核销。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核销坏账8,465,406.94元,其中,包含单位1在内的18家单位的应收款项,公司在前期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另有2家单位的应收款项,经核实无法收回,本期内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后核销。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坏账核销后的管理
本次坏账核销后,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采取账销案存的方法进行管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保留对款项的追索权,并通过落实责任人员等方式,及时掌握债务人偿债能力情况,发现对方具备偿债能力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对方履行清偿责任。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2022年度坏账核销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2022年度坏账核销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六、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3-25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梳理,现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3年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1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公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671.590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68元,共计募集资金132,341.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342.2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6,998.8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公司于2013年11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6,998.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3〕000339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差异金额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192.41万元
(二)2016年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公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804,01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13元,共计募集资金204,759.2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628.1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9,131.1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交易对方支付的本次并购交易中的15%现金对价共计36,186.92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2,944.2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41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差异金额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1.99万元,暂时性补流金额21,9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3年募集资金
1.2013年度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公司于2013年11月1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4年1月2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召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人民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高新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高新路支行,账号41001522328050202234和中信银行南阳人民路支行账号7397210182200005879,已经于2022年通过决议永久补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永久补流资金未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注2] 定期存款账户属于主账户附属账户
(二)2016年募集资金
1.2016年度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公司于2017年1月2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6月2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与存放红宇专汽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7月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存放北方向东募集资金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存放北方红阳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人民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存放北方滨海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存放北方红宇募集资金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7月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机特种、中信证券分别与存放江机特种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江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驻吉化公司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0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七天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七天存款账户为募集资金账户附属账户,不用作其他用途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2.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项目建设需要进口的高端先进研发、检测、试验仪器设备采购周期延长,到货延迟。待设备到货后,还需经过安装、调试等,并涉及外方人员隔离等,导致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延迟。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将“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1年6月30日调整至2022年6月30日。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817.89万元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鉴于为了更好的履行强军首责,为高质量的转型升级打下坚实基础,同时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年12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216万元。已完成部分设备的合同签订及购置、部分厂房、生产线的改造等工作,机加区搬迁工作已完成
[注2]2021年4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由于公司正在研制的多个新型产品研制流程严格,研制周期长,产品工艺技术较为复杂,目前仍有部分产品技术成熟度不高,项目研发设计、工艺试制和测试条件的部分设备设施还不具备实施条件;另一方面,近年来公司为了更好的履行企业使命,为实现高质量的转型升级打下坚实基础,同时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2年12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379万元。已完成现场网络测评、完成现场财务决算审计、完成现场档案验收,完成环保、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已基本具备验收条件
[注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设计批复的全部建设内容,并完成了现场竣工验收工作,项目的环保、消防、安全设施、职业卫生、建安工程质量和项目档案等已按规定和要求通过了地方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组织的专项验收。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3,141万元,实际完成投资总额3,033万元(含尚未支付的设备质保金4万元)
[注4]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因目标客户需求变动,北方向东放缓了项目建设速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年12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416万元。项目已基本完成主要生产工房、成品库等主体结构施工,总装等生产线正在进行安装调试,其余建设内容按照计划逐步开展
[注5]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对项目进行了再梳理及统筹优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高效化及规范化,该项目建设周期延迟到2023年12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867万元。项目主要完成了生产工房及研发办公楼的建设,同时围绕轻量化厢板生产线及生产线柔性化生产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其他建设内容正按计划实施中
[注6]2021年4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及建立健全高端产品体系,形成常规产品与高端产品并举的科研生产格局的发展定位,公司自主或合作研发了多个型号的产品,产品研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由于研制难度大,周期长,不可控因素多,目前多个型号产品的研制进度出现不同程度延期,产品未按预期实现转产,针对具体研制型号产品的加工、测试试验设备不具备实施条件;另一方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分建设用地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土地置换、利用性质变更和规划等手续,此类手续办理周期超出预期,项目建设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基于规避市场风险,谨慎投资的考虑,公司放缓了该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年12月。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815万元。主要对科研开发、信息化、数字化生产等方面进行建设投入,其他建设内容正按计划实施中
[注7]近年来项目受市场环境制约,公司放缓了后续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线投资和建设进度。为保证该项目更为稳健的投入,逐步释放效益,公司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2022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116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项目工艺设备及部分生产工房改造等,其中关键设备智能激光切割机、行走机构焊接系统、结构件智能制造生产线、轻型工字梁自动化生产线已安装完成。其他建设内容正按计划实施中
[注8]2021年4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近年来,公司加大了高端产品科研市场的开拓力度,科研项目均取得重要进展,多个产品有望成为行业主打产品。但这部分新产品所需的研制手段,需在产品研制进展到一定程度,方可提出明确的技术指标及实施方案,因产品从研制到批产,有着严格的研制流程,研制周期超出预期,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其次,项目中多条复杂生产线建设需要客户参与生产(产品)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转产,鉴定程序复杂且周期长,导致从建线到交付使用的周期拉长;再次,公司结合国家信息化发展趋势,加大了数字化制造和数字化管理基础的建设,项目数字化生产线需要根据科研开发生产条件的成熟度配套搭建,但由于产品研制进展未达到理想,导致本部分建设内容实施受到一定的影响。鉴于以上情况,为确保项目建设能更好地服务高端产品研发和试制生产,降低投资风险,按照募集资金使用中股东收益最大的原则,公司调整了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年6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8,524万元。基础工程建设方面,已完成危险品库等工程建设;热压树脂合成工房及其配套内容已建设完毕。生产线建设方面,已完成塑料机加大件自动化生产线等多套设备的安装调试,部分生产线完成验收。其余建设内容按计划推进中。其余建设内容按计划推进中
[注9]2021年4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本项目设计时间较早,在实施过程中,客户对订货的产品种类进行了调整,产品技术标准和环保要求有所变化,并对制造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满足客户需求,公司按照产品工艺要求,需对已完成的部分工艺设备及生产线进行调整,对暂未完成的生产线进行优化论证和调整;另一方面,中国制造业正在积极转变,行业内出现了更高性价比的设备和生产线,为提升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取得最好的投资回报,公司需对部分热处理等工艺设备方案进行优化论证;同时,按照客户最新要求,公司在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后,将组织完成生产线内部使用条件的鉴定,并严格按照该行业特殊过程控制标准申请现场认证,通过客户认可或认证后,项目新建的生产线方可具备正式批量生产的条件,因该行业特殊过程认证周期较长,对项目建设周期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鉴于以上情况,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变化以及募集资金整体效益,为充分保证公司股东及公司利益,以便高质量融入该行业制造产业链,稳定客户需求,将零部件制造、热处理和表面处理发展成为产业化的生产规模,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调整了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年6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4,161万元。截至目前,本项目建设内容已基本完成,开展了三同时验收现场勘查工作,并接受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3-26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兵红箭)内部控制手册及其相关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基于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负有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上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责任;公司监事会负责监督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综上所述,公司管理层认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本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关键控制点、高风险领域得到有效控制,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题、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为公司所有部门及其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的实际情况,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流程及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流程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职责划分,设立综合办公室、改革与发展规划部、科技与信息化部、经营管理部、质量安全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金融部、证券事务部、审计与风险管理部、党群工作部、纪检部等职能管理部门。在公司党委和经营管理层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权责事项,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着力构建通畅的沟通协调和业务对接机制,同时在本单位业务范围内指导、协调子公司开展相关工作,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2.发展战略
“十四五”期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践行强军首责,围绕特种装备、超硬材料、专用车及汽车零部件业务板块,以优化调整空间布局、健全产业链系统、建强核心能力和打造智能化、信息化、规模化、低成本的研制生产能力为重点,以“黑灯工厂”“一线多品”为方向,充分发挥核心优势,大力推进协同创新,体系化推进改革发展、生产经营、党的建设、质量安全等各项重点工作,倾力打造布局合理、高效安全、技术先进、产业链系统完备装备研制生产基地和国际一流的超硬材料创新发展基地、高端专用汽车重要生产基地,为国防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3.人力资源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企战略,持续强化推进人才队伍体系化建设、员工素质、能力提升、多元化薪酬与绩效激励等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公司以目标任务为导向,适时修订相关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不断强化和提升管理效能。优化骨干人才选拔流程与标准,围绕公司发展需求推进三支队伍体系化建设和技能员工素质能力提升建设工作,高层次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与优化,引领和保障作用发挥明显,多元化的激励政策激发了骨干人才队伍干事创新活力,员工履职创效能力不断提升,全员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
4.社会责任
公司认真履行好社会责任,以安全生产、绿色发展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安全环保工作。在安全产方面,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人机隔离、机器换人、黑灯工厂”专项任务、生产线安全生产流程化管理建设为主线,扎实开展“再反思、再认识、再分析、再评估、再强基固本”专项工作,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在生态环境方面,持续开展减污降碳硬件能力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环保节能监督管理、“三网降耗”专项行动等工作,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报告期内,公司严守安全环保底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形势整体平稳有序。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5.企业文化
公司始终重视培育具有鲜明特色的企业文化,围绕公司总体战略发展,以文化软实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作为兵器集团公司所属上市公司,传承红色基因,始终以讲政治的高度不折不扣履行好强军首责,始终作为国家安全的战略基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积极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把“把一切献给党”的初心使命和价值理念融入到生产经营各领域,固化到每个人的行为之中,实现了文化与发展战略和谐统一、企业高质量发展与员工发展的和谐统一,有力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6.资金活动
为有效提升资金管控有效性、保障资金安全,公司构建了事前有规范、事中有控制、事后有评价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分级监管、有效监督、相互制衡的工作体系。公司制定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资金内控监管办法》《票据管理办法》等制度,对资金活动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实施与执行、监督检查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对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大额资金集体决策、不相容岗位分离及资金管理重要岗位的定期轮岗等制度,资金内控监管作用得到有效的发挥。
7.采购业务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流程,公司持续建立健全采购管理体系,不断提升采购管理水平。公司组织开展供应商动态考核评价,从采购源头降低风险;梳理上网询价采购情况开展风险识别,排查风险隐患,剖析问题,挖掘根本性原因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完成整改;组织采购管理专家前往重点子公司开展督导检查,对照检查标准和问题清单逐项核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真抓实效,严格防范采购风险。
8.资产管理
为加强各项资产的管控,保证资产安全,公司定期梳理资产管理流程,及时发现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建立严格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验收制度和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每年至少清查盘点一次,明确资产权属,确保实物与财务账面相符。对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照制度要求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在保证资产完整、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资产的使用效能。
9.销售业务
为建立规范、高效的市场营销管理体系,保证市场的开发及客户的维护,加强对市场营销工作的管控,相关子公司制定了市场营销管理制度,对市场营销管理机构、销售计划和实施、产品价格管理、客户分类管理、客户授信管理、销售合同的签订及发货管理、销售确认及收款管理、客户的开发及维护管理、样品的领取和产品退回管理等内容做出了详细规定,规范了市场营销体系。
10.研究与开发
公司贯彻落实科技创新工作新要求,加强两个体系建设,统筹牵引子公司开展科研项目研制和关键核心工艺技术攻关,推进科技创新,实现子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覆盖,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等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相关子公司制定了《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科技进步奖励实施办法》《科技成果评定办法》等管理制度,对相关业务流程进一步细化,有效降低研发风险,调动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科研开发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11.工程项目
公司高度重视工程项目的基础管理,针对项目决策、实施、验收等过程,制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制度体系,并严格贯彻执行,保障了项目的顺利推进。2022年,进一步加快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并取得实效,全年投资计划圆满完成;组织开展投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对发现的风险问题立行立改,形成投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对部分建设项目开展评审、批复、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加强投资项目过程监督检查,定期组织专家组到相关子公司开展安全、招投标、资金使用、建设程序等监督检查,充分识别风险、积极应对,全年未发生失控现象。
12.担保业务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风险评估、合同管理、信息披露等程序,规范了违规担保的责任追究制度,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上,严格防范违规担保对经营造成的重大风险,构筑了防范重大风险的堤坝。
13.业务外包
为规范业务外包管理,加强外包产品质量管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相关子公司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将业务外包纳入了质量体系管理范畴,对采购过程实施了严格控制,对供应单位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定和跟踪。采购部门组织并编制了合格供方名录。未经检验合格的外购、外协产品,不得投入使用。
14.财务报告
为切实发挥财务报告全面反映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功能,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补充规定,结合管理要求,制定了《财务报告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报告管理体系。同时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年度财务报告等财务信息的披露进行了规定,明确了财务报告违规责任追究的情形及责任承担方式,增强了财务报告在评价过去、预测未来、改善决策等方面的有用性、可靠性。
15.全面预算
为推进公司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全面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行效率效益,公司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全面预算管理体制机制。同时,公司遵循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构建原则,建立了完善的目标考核责任体系。坚持目标引领,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强科技创新,深化调整改革,不断提高发展能力,积极防范各类风险,充分发挥了全面预算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战略引领能力。
16.合同管理
为了规范公司市场经济运营行为,防范和控制经营法律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始终坚持合同统一归口管理原则,确保合同法律审核100%,做到未经法律审核的合同不签署、不盖章。一是组织各子公司开展合同管理重点领域自查,全面梳理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加强合同重点环节、重点事项和重点岗位的管理,全面提升合同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按照合规管理工作安排,起草合同风险清单及合同管理领域内负面清单;三是加强合同专用章管理工作,建立用印登记台账,只有通过法律审核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2022年度实现合同审核率100%。
17.内部信息传递
为进一步规范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等管理制度。2022年根据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要求,修订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内部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通过合理筛选、核对、分析和整合,确保信息的准确、快速和有效传递,确保信息传递过程得到有效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泄露和扩散。
同时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网和OA办公平台,使公司能够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信息,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员工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传递更顺畅,沟通更便捷、有效。
18.信息系统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为确保公司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使得信息系统使用和维护过程中不会造成数据丢失和泄密,制定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保证信息系统对生产经营环节有效的信息支撑,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建设、运维工作,确保信息系统高效稳定运行。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内部评价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规定,按照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组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重大缺陷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③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牵头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是指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3)一般缺陷:是指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认定标准
■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②未依程序及授权办理,造成重大损失的;
③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全国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⑤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⑥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⑦招致监管层的计划外检查、审计或调查;
⑧或处罚金额大于100万元(含)。
(2)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②未依程序及授权办理,造成较大损失的;
③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媒体出现负面新闻,影响控制在省内,还未达到全国范围;
⑤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⑥重要管理台账未建立,重要资料未有效归档备查;
⑦招致监管层要求公司提供书面报告,或处罚金额大于50万元。
(3)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程序及授权办理,但造成损失较小或实质未造成损失的;
②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③媒体出现负面新闻,影响控制在本地区内;
④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⑤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管理台账建立不全,资料归档不规范;
⑦招致监管层的处罚(指口头干预,非罚款或停办业务之类的处罚)。
4.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主要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确定,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认定标准。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建议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存在一般缺陷4项。分别是:
缺陷一:
缺陷描述:个别复合片销售收货成交单格式不统一。
整改情况:相关子公司统一制定复合片产品发货清单模板,客户收到货核对无误,在发货清单上盖章确认并反馈公司销售部门,作为财务入账依据,该模板已于2022年12月3日起正式使用。目前已整改完成。
缺陷二:
缺陷描述:个别子公司未建立固定资产的保养制度。
整改情况:相关子公司制定印发《公司设备运维管理办法(试行)》制度,并建立设备运维体系。目前已整改完成。
缺陷三:
缺陷描述:个别子公司存在设备调拨、设备退库未及时更新固定资产台账,个别固定资产设备编号重复的情况。
整改情况:相关子公司已将固定资产台账和实际存放点进行核对,根据核对结果及时更新固定资产台账,并按照财务固定资产卡片对设备编号重复情况进行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
缺陷四:
缺陷描述:个别子公司存在产品出库单编号重复的情况。
整改情况:相关子公司产品出库单更新为正确的编号。目前已整改完成。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说明事项。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3-27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5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4月2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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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2023年4月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4月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其中,议案7、议案8、议案9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与该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现代控制技术研究所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登记和表决时:法人股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4日上午12: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新华,周颖
联系电话:0377-83880277,0377-83880276
传真:0377-83882888
通讯地址: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邮编:473000
8.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9
2.投票简称:中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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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面的方框中选择一项,以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含当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