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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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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属耐火材料制造行业,从事定形和不定形耐火材料以及各类耐磨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综合服务,产品服务于玻璃、水泥、钢铁以及有色、电力、石化等行业,主要产品包括熔铸耐火材料、烧成耐火材料、不定形材料以及各类耐磨材料等。公司业务分为玻璃行业用、水泥行业用、钢铁行业用耐火材料三大业务板块。玻璃板块主要产品包括:熔铸耐火材料、碱性耐火材料,用于平板玻璃、日用玻璃及其他特种玻璃窑体的砌筑,并可为用户提供包括窑炉设计、材料配置、材料提供、技术咨询在内的成套服务;水泥板块主要产品包括碱性耐火材料、铝硅质耐火材料和不定形耐火材料等,公司在该板块致力于推广总包服务模式,即为客户提供从耐火材料的设计、选型、配置、供货、安装施工、技术改造、后期维护的一站式综合服务;钢铁业务板块主要产品有炼钢系统用耐火材料、炼铁系统用耐火材料、连铸用功能型耐火材料,产品品种较为齐全,同样可为用户提供总包服务。

  (二)行业发展现状

  报告期内,在国际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国内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经济恢复基础仍不牢固的情况下,我国宏观经济大盘基本稳定,经济总量有所扩大,发展质量有所提高。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3.6%。

  耐火材料行业的下游行业中,建材行业面对世界变局加快演变等多重考验,全行业高效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全年生产总体稳定。但需求收缩、成本高企等压力依然较大,外部环境动荡对行业经济平稳运行影响明显,1-12月份,建材主要产品生产下降,出厂价格略有增长,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下降。国家统计局数据表明,2022年1-12月份,规模以上建材及非金属矿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2%,利润总额同比下降20.4%,降幅均有扩大。2022年,中国钢铁行业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极为严峻,行业运行也遇到了较大的困难和挑战,整体呈现出“需求减弱、价格下跌、成本上升、利润下滑”的运行态势。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粗钢产量10.13亿吨,同比下降2.1%,连续第二年下降。协会重点统计会员钢铁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5875亿元,同比下降6.35%;实现利润总额982亿元,同比下降72.27%。

  报告期内,耐火材料行业受宏观经济形势以及下游建材、钢铁等行业经济效益下滑、需求减少的影响,行业运行压力比较大。1-9月按照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统计口径,全国耐火材料制品产量1710.65万吨,同比降低5.07%。前3季度经营数据最主要的特征是,“量能”变化不大,但“利润”大幅下滑,应收帐款额度急剧上升。

  瑞泰科技是具有央企背景的耐火材料企业,行业规模、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均居领先地位。公司积极应对各种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主动适应下游行业的绿色低碳发展新需求,在工信部公告的行业规范条件生产线、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等的评选中,瑞泰科技各级企业都位列其中。2022年,公司实现收入利润双增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的第六节“重要事项” ,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要事项。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宋作宝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2023年4月9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宋作宝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2、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余兴喜、赵选民、李勇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暨经理层对董事会授权事项行权报告》。

  4、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预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6、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7)刊登于本公告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全文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8、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

  9、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马振珠、侯涤洋、宋作宝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0、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同意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42.80亿元,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2)授权公司董事长与相关银行签订授信合同,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11、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公司为下属公司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该事项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2、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3、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公司向部分下属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14、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5、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湘潭高级硅砖有限公司商誉及往来账务核销的议案》。

  (1)同意公司对湘潭高级硅砖有限公司商誉12.80万元进行核销,核销后对当期损益无影响;

  (2)同意公司对湘潭高级硅砖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往来账务522.37万元进行核销,核销后,预计当期确认收益(营业外收入)343万元;

  (3)本次关于湘潭高级硅砖有限公司商誉及往来账务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16、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现根据其实际工作情况,确认公司向其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17、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2年绩效考核与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8、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提名余兴喜先生、郑志刚先生、李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全文刊登于本公告日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9、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提名马振珠先生、侯涤洋先生、宋作宝先生、孙祥云先生、陈海山先生、邹琼慧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3名独立董事、6名非独立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换届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就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的津贴方案为:每位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9.6万元/年(税前),每月发放8000元(税前)。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1、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2)。

  三、备查文件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

  1、余兴喜先生,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学士,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企业法律顾问、基金从业等资格。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等院校兼职教授等职务。

  曾任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现为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整体上市的 A+H 上市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新闻发言人、财务部长、投资部经理及下属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等职务。

  余兴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余兴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余兴喜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郑志刚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博士。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特聘教授。

  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应用金融系主任、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安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郑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郑志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郑志刚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李勇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冶金建设协会工程材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硅酸盐学会耐火材料分会副主任委员,《硅酸盐学报》编委。

  曾任原中钢集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职务。

  李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李勇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马振珠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导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中央企业劳动模范。

  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曾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副主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院长助理,中国建材院测试技术研究所副所长、所长等职务。

  马振珠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前述职务。马振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马振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2、侯涤洋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

  曾任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院长)、副院长等职务。

  侯涤洋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担任前述职务。侯涤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侯涤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3、宋作宝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建材中岩科技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曾任中建材中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

  宋作宝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中建材中岩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前述职务。宋作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宋作宝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4、孙祥云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经济师。

  现任公司董事,莱州祥云防火隔热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莱州明发隔热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烟台明发铝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贵阳明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耐火材料分会副理事长,中国硅酸盐学会耐火材料分会副理事长,莱州市工商联副主席。

  曾任莱州祥云防火隔热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莱州保安得防火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孙祥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孙祥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5、陈海山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公司东方运营管理中心党委书记、总经理,瑞泰马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华东瑞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马钢耐火材料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瑞泰马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副会长等职务。

  陈海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陈海山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6、邹琼慧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

  现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曾任中建材中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工董事、总经理助理兼综合管理部部长等职务。

  邹琼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邹琼慧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2023年4月9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占监事总数的 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俊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预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4、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8)刊登于本公告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能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其内部稽核、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对《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7、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湘潭高级硅砖有限公司商誉及往来账务核销的议案》。

  (1)同意公司对湘潭高级硅砖有限公司商誉12.80万元进行核销,核销后对当期损益无影响;

  (2)同意公司对湘潭高级硅砖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往来账务522.37万元进行核销,核销后,预计当期确认收益(营业外收入)343万元;

  (3)本次关于湘潭高级硅砖有限公司商誉及往来账务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8、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现根据其实际工作情况,确认公司向其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9、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研究,监事会同意提名冯俊先生、刘登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冯俊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会计师,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会员。

  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曾任中广核铀业斯科有限公司副 CFO、 CFO、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专家、国际财务专家等职务。

  冯俊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担任前述职务。冯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冯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2、刘登林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会计师。

  现任公司监事,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中建材中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中建材科创新技术研究院(山东)有限公司董事、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监事、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科建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曾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财经资产部副部长、企业发展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凯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刘登林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中建材中岩科技有限公司、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建材科创新技术研究院(山东)有限公司、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科建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前述职务。刘登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刘登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15,283,024.7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2,805,019.73元,减本期提取盈余公积2,247,800.5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0,230,204.48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23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本次共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 18,480,000.00元。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2 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定的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现金分红水平具有合理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分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部分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瑞泰”)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为下属公司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为下属公司的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

  上述担保将分别办理,担保期限自公司或下属公司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之日起计算。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以上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选择金融机构并与其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如下:

  ■

  授权华东瑞泰的法定代表人胡建坤先生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徽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安徽瑞泰”)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2日

  住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环南路48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龙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赛隆结合耐火陶瓷功能材料、耐火材料定形和不定形制品、耐火水泥、耐火原料及添加剂深加工,高效耐磨节能材料、工业陶瓷制品制造、销售,普通机械加工,窑炉制作,高温闸阀制作,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销售,窑炉工程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房屋、机器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安徽瑞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2.13%。

  安徽瑞泰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

  安徽瑞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以上2022年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安徽瑞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瑞泰(广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瑞泰国贸”)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2日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8号二层之二

  法定代表人:刘立秋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贸易代理、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瑞泰国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80.00%。

  瑞泰国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

  瑞泰国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以上2022年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瑞泰国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都江堰瑞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都江堰瑞泰”)

  成立日期:2007年2月8日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太阳岛路4号

  法定代表人:曾海军

  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保温材料、耐火材料(不含石棉制品)的生产、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成套工程承包及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都江堰瑞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8.85%。

  都江堰瑞泰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

  都江堰瑞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以上2022年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都江堰瑞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宁国市开源电力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开源耐磨”)

  成立日期:2006 年12月29日

  住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畈村路

  法定代表人:白雪松

  注册资本:2,352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耐磨金属及其零部件、机械配件、铸钢铸铁件、合金结构钢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破碎、粉磨系统节能技术服务;废旧钢球及合金铸钢件的回收;提供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厂房租赁;自营本公司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开源耐磨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1.02%。

  开源耐磨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

  开源耐磨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以上2022年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开源耐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河南瑞泰耐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河南瑞泰”)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21日

  住所:新郑市薛店镇花庄村S102省道26公里处

  法定代表人:陈雪峰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耐火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与此相对应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包建材专业及热工窑炉工程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派遣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技术人员(以上项目凭许可证件在有效经营期限内经营);租赁业务;再生资源回收;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河南瑞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7.99%。

  河南瑞泰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

  河南瑞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以上2022年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河南瑞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宜兴瑞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宜兴瑞泰”)

  成立日期:2013年5月7日

  住所:宜兴市宜城街道南园村

  法定代表人:钱蛇大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耐火保温材料制品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耐火保温材料、特种陶瓷的制造、销售及与此相对应的工程承包;金属材料的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系:宜兴瑞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的子公司,其中华东瑞泰占其注册资本的57.43%。

  宜兴瑞泰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

  宜兴瑞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以上2022年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宜兴瑞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宜兴市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宜兴耐火”)

  成立日期:1992年2月27日

  住所:宜兴市芳桥街道夏芳村

  法定代表人:胡建坤

  注册资本:3101.01340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宜兴耐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宜兴耐火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

  宜兴耐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以上2022年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宜兴耐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尚未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担保议案后一致认为:公司为下属公司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保,是出于其实际发展需要,有助于其减少下属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成本,缓解资金压力。

  在评估下属公司的偿债能力后,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公司的经营情况稳定,偿债能力有一定的保证,担保风险可控。

  反担保情况:被担保公司的少数股东将以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将依据《担保收费管理办法》收取担保费用。

  上述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为下属公司的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保。

  (二)公司子公司对下属公司担保

  宜兴耐火和宜兴瑞泰向银行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宜兴耐火和宜兴瑞泰是华东瑞泰的子公司,华东瑞泰对其有实质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反担保情况:由于宜兴耐火是华东瑞泰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无需提供反担保措施;宜兴瑞泰的另一股东——宜兴市张泽耐火电瓷厂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宜兴瑞泰股权向华东瑞泰提供反担保。

  此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华东瑞泰对宜兴耐火和宜兴瑞泰的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为下属公司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为下属公司银行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其筹措经营发展资金,减少其资金风险,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如实对外披露担保事项,不存在违法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被担保公司的少数股东将以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公司将按担保收费办法收取担保费。

  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华东瑞泰为宜兴耐火和宜兴瑞泰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目标。

  由于宜兴耐火是华东瑞泰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无需提供反担保措施。宜兴瑞泰的另一股东——宜兴市张泽耐火电瓷厂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宜兴瑞泰股权向华东瑞泰提供反担保。

  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包括此次担保在内,公司和下属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7,2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均为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及下属公司对其子公司的担保,除此外无任何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和下属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统借统还对象:公司部分下属公司

  统借统还额度:30,000万元

  统借统还期限:不长于相应外部融资期限

  利率:不高于相应外部融资利率

  还款方式:按季结息,到期还款或续借

  一、概述

  (一)统借统还基本情况

  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拟向公司部分下属公司以统借统还形式提供资金支持,拟定统借统还额度为30,000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

  根据公司下属公司(包括未在上表中列示的其他下属公司)全年的资金实际需求,在30,000万元的总额度里综合平衡,办理统借统还贷款。如有涉及财务资助的,公司届时将按照深交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将根据实际取得融资资金的利率水平和期限,向下属公司以不高于支付给外部融资机构的利率和期限办理统借统还贷款。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公司向部分下属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的议案》。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统借统还对象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河南瑞泰耐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21日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雪峰

  经营范围:耐火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与此相对应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包建材专业及热工窑炉工程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派遣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技术人员(以上项目凭许可证件在有效经营期限内经营);租赁业务;再生资源回收;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河南瑞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7.99%。

  河南瑞泰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

  河南瑞泰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

  以上2022年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公司名称:宁国市开源电力耐磨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2352万元

  法定代表人:白雪松

  经营范围:耐磨金属及其零部件、机械配件、铸钢铸铁件、合金结构钢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破碎、粉磨系统节能技术服务;废旧钢球及合金铸钢件的回收;提供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厂房租赁;自营本公司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

  与本公司关系:开源耐磨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1.02%。

  开源耐磨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

  开源耐磨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

  以上2022年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公司名称:都江堰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2月8日

  注册资本:6,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海军

  经营范围:保温材料、耐火材料(不含石棉制品)的生产、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成套工程承包及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都江堰瑞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8.85%。

  都江堰瑞泰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

  都江堰瑞泰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

  以上2022年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公司名称:宜兴瑞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5月

  注册资本: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钱蛇大

  经营范围:耐火保温材料制品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耐火保温材料、特种陶瓷的制造、销售及与此相对应的工程承包;金属材料的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系:宜兴瑞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的子公司,其中华东瑞泰占其注册资本的57.43%。

  宜兴瑞泰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

  宜兴瑞泰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

  以上2022年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统借统还形式向集团内所属单位提供的资金支持中,按不高于支付给外部融资机构的利率向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税。

  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符合统借统还的条件,有利于保障下属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发展建设的资金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四、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统借统还贷款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对公司下属公司提供过统借统还贷款;没有对外提供统借统还贷款。公司不存在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3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议案》。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核销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公司对于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大力度清理。遵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5】67号)精神,公司及下属企业按《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第十三条要求对于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成为事实损失的应收款项进行账务核销:

  ■

  本次核销后,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财务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如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二)核销的依据和原因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对上述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相关应收账款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同时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应收账款经确认后予以核销。核销原因一是因产品出库重量与客户收货重量的过磅误差,造成结算金额差异等原因,后续大多数客户无业务往来,账龄在5年以上(甚至达10年多);二是因客户经营不善,到期应收拖欠,由我公司方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因无偿还能力,取得法院终止执行裁定;三是因质量存在异议,双方达成协议;四是因客户注销,导致尾款无法收回;五是因客户实际控制人变更,第三方(律师事务所)机构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六是因客户经营不善,已停产多年,第三方(律师事务所)机构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上述坏账均为购销商品等确认的债权。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嫌利润操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所涉及的其他债务人与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三、董事会审计和风险委员会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和风险委员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核销事项。

  四、监事会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说明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核销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应收账款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六、备查文件

  1、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委员会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说明。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定于2023年5月5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7日

  (八)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7)、《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于2022年12月24日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担保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以及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

  提案12中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12、13、14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3名独立董事、6名非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均为等额选举。股东需对每一位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每一提案中,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方式、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3年4月28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2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4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3年4月27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公司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六)会议联系人:郑啸冰

  电话:010—57987958   传真:010—57987805

  电子邮箱:zhxb@bjruitai.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4

  (七)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八)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362066、瑞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14,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是()否(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说明: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不可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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