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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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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82,225,09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数据中心关键基础设施产品

  公司作为最早进入数据中心产品领域的国内企业之一,经过多年深耕发展,亦已成为业内数据中心基础设施产品品类最齐全的公司之一。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数据中心产品已趋向多元化、集成化发展,主要包括:不间断电源(UPS)、高压直流电源、精密空调、通信电源、精密配电、蓄电池、网络服务器机柜、动力环境监控等设备和系统,广泛应用于金融、通信、IDC、互联网、政府机构、轨道交通、工业制造、电力、医疗、教育等行业和领域,着力保障数据中心信息安全、维护其稳定可靠持续运行。针对细分场景需求,公司推出的适用于工业环境应用的工业UPS机型,在相关行业得到良好应用。针对行业数据中心建设的特殊需求,公司在标准化、模块化的数据中心产品基础上,结合集成机柜系统、密闭冷通道系统、供配电系统、制冷系统、监控系统,通过高集成智能化设计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数据中心解决方案,主要包括微型数据中心解决方案(IDU)、小微型数据中心解决方案(IDM)、大中型数据中心解决方案(IDR)、一体化户外柜(IDU)以及集装箱预制化数据中心(IDB)。公司数据中心产品及一体化建设方案能有效满足用户高效节能、快速部署、提升运维效率等方面的需求。

  公司以自主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以“直销+渠道”相结合方式,针对不同市场,实施不同的营销战略。市场方面,在深耕传统优势行业的同时竭力突破5G通信电源、边缘计算、预置化数据中心等新兴领域市场,持续跟进东数西算项目落地,寻求新的合作方向,并着重布局高端中大功率UPS市场,进一步提升扩大高端产品市场占有率。渠道方面,公司继续坚持以渠道销售为业务发展的主动能,进一步强化核心渠道建设,促进细分行业和区域市场的同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参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相关设备集采执行,公司相关核心产品在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等金融客户成功选型入围。公司成功交付实施华章数据、攀西大数据、华安证券、工总行、中行总行等IDC数据中心项目。此外还参与包括成都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保障项目,南昌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及续建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项目等。公司凭借着产品的高可靠性、技术的行业领先性及科士达的品牌效应,实现在各行业及领域市场的持续深耕、重点突破。2022年度,公司数据中心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18,421.26万元,同比增长1.55%,保持着较为平稳发展态势。

  2、新能源光伏及储能系统产品

  公司以电子电力转换技术为沉淀积累,是最早一批涉入光伏行业的企业之一,并在近几年重点投入布局储能业务。公司现有光伏、储能产品包括: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组串式光伏逆变器、智能汇流箱、监控及家用逆变器、模块化储能变流器、集中式储能变流器、工商业储能系统、户用储能系统、逆变升压一体化集成系统、第二代储能系统能量管理及监控平台、调峰调频系统、大型集装箱式储能集成系统、光储充系统等;户用储能一体机方案集合了公司在电力电子、储能领域的优势,调试安装简单,降低系统成本,提供系统可靠性,解决海外安装服务成本高的痛点,并支持虚拟电站(VPP)模式,已取得英国、德国、意大利、法国、荷兰,比利时,西班牙,澳大利亚等目标市场国家的认证,更多目标区域国家产品认证正在逐步完善中。

  在业务发展中,基于产品方面,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在更高系统效率、更低系统成本、高安全可靠性、光储融合、主动支撑电网等方面进行更加积极的探索和研究,并在工商业储能系统、户用储能系统、光储充系统、调峰调频系统、箱逆变一体化集成及1500V大功率逆变器产品等细分市场推出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基于渠道建设方面,公司也在积极进行团队扩建、加快海内外渠道完善,设立海外分公司及办事处,以紧抓新能源产业全球市场发展契机。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大型光伏电站、工商业/户用分布式光伏及储能都取得显著成绩,与国家电网、中核集团、国能集团、中石化、正泰安能等关键客户开展项目合作。公司户储系统产品定位于中高端细分市场,报告期在海外市场竞争中取得突破性进展,与海外电力安装商、户用光伏和储能运营商等客户深入合作,迅速占领市场。发挥公司产品技术及生产制造优势,与众多头部跨界企业开展ODM合作,提供户储产品系统解决方案。2022年度,公司新能源光伏及储能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83,685.79万元,同比增长465.06%,业务呈现出高增长性。

  3、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品

  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品系列齐全,主要包括:充电模块、一体式直流快速充电桩、分体式直流快速充电桩、壁挂式直流快速充电桩、交流充电桩、监控系统等。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品具有模块化设计、高智能化、高利用率、高防护性、高安全性、高适应性等优势,搭载智能充电系统、配电系统、储能系统、监控系统、安防系统、运维管理系统形成一体化解决方案,能够满足各类应用场景使用,同时可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持续深耕传统能源、城投交投、交通运输、充电运营商、车企等行业领域,参与中国石化、中国铁塔、中国普天、南方电网、国家电网、无锡市政、长沙交投、徐州交控、溆浦城投、营口交运、沈阳安运、信阳公交、长安汽车等项目。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系列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00.20万元,同比增长33.20%。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政、杨梅、彭建春及离任独立董事周启超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00,689,542.4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6,477,344.96元,基本每股收益1.1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220,214,112.6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546,676,257.62元。上述财务指标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453,974,239.04元,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5,397,423.90元,截至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57,978,772.82元。因此,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582,445,39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220,300股后股本582,225,0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03,778,782.9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目标测算,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敞口类授信额度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00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00万元,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00万元,上述额度总计人民币480,000.00万元。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敞口类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期限为1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士达(越南)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分行申请敞口类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期限为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德时代科士达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敞口类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期限为1年。该三笔授信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科士达(越南)有限公司均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德时代科士达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 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降低公司未来偿债风险,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业务规模不超过20,000万美元,额度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投资额度。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在2023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拟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即用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程宇先生、刘玲女士、陈佳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为:

  1、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相应岗位领取职务薪酬,不另领取董事薪酬;

  2、公司未对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发放薪酬;

  3、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含税),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履行职务时发生的其他必要费用按照公司标准据实报销。独立董事津贴实行年薪制,按季度平均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拟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5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上午11:00在深圳高新区软件园1栋4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立扬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涛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票据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在2023年开展的票据池业务能有效优化流动资金管理和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为1万元/年。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人员,除领取监事津贴外,按照岗位领取职务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制定的《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因此,同意通过《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累计不超过20,000万美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针对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防范公司及其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中面临的汇率风险, 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保证日常营运资金需要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

  二、主要业务品种及涉及币种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计划在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港币。

  二、交易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将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20,000万美元,额度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投资额度。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交易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保证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安全、顺利开展,公司借鉴优秀企业进行汇率风险管理的经验,进一步细化了外汇套期保值的工作流程、内部管理机构,并引入更多专业部门进行宏观形势、外汇市场的分析,加强内部宣导,严格执行董事会的授权。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信息披露、信息保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和风险进行了有效规范和控制。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控制业务风险,保证制度有效执行。

  2、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董事会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一定体量的外汇收入,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六、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符合实际经营的需要,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在2023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现针对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它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

  4、实施额度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减少现金支付,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能存在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票据池专用保证金账户,这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公司可以采用以新收票据入池来保证未到期票据额度的方法消除该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可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等;

  2、具体票据池业务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为票据池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票据池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票据统筹管理,有利于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票据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在2023年开展的票据池业务能有效优化流动资金管理和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在不超过40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安全资金存量高效运作,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400,000万元。

  3、投资品种

  公司以获取财务性收益为目的,并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资金投资于风险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资产,其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的投资。

  4、投资额度使用期限

  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通过与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 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4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中低风险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不超过4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士达新能源”)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敞口类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期限为1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士达(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科士达”)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分行申请敞口类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期限为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德时代科士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科士达”)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敞口类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期限为1年。该三笔授信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合计担保金额26亿元,担保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科士达新能源、越南科士达、时代科士达系公司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地: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园西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研发大厦9楼

  3、法定代表人:刘程宇

  4、成立日期:2010年05月06日

  5、注册资本:37,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逆变器/控制器、风能逆变器/控制器、燃料电池逆变器、交直流配电柜、光伏支架、光伏电池和组件、光伏发电系统、节能减排产品的研发与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的设计及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7、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科士达新能源100%股权,科士达新能源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8、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9、科士达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科士达(越南)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科士达(越南)有限公司

  2、注册地:越南海防市

  3、法定代表人:刘柏杉

  4、成立日期:2019年08月20日

  5、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6、经营范围:UPS不间断电源、制冷空调设备、一体化计算机机房设备、太阳能逆变器、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储能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蓄电池的销售。

  7、与公司关系:科士达(香港)有限公司持有越南科士达100%股权,公司持有科士达(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即越南科士达系公司之二级全资子公司。

  8、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9、越南科士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宁德时代科士达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宁德时代科士达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霞浦经济开发区松山路8号

  3、法定代表人:刘程宇

  4、成立日期:2019年07月15日

  5、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储能装置材料及器材研发;储能装置及其管理系统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其他未列明的电子器件制造;锂离子电池制造;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其他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其他未列明的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未列明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时代科士达80%股权,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时代科士达20%股权,即时代科士达系公司之控股公司。控制关系图如下:

  ■

  8、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9、时代科士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科士达(越南)有限公司、宁德时代科士达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担保金额:为科士达新能源担保不超过50,000万元;为越南科士达担保不超过10,000万元;为时代科士达担保不超过20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科士达新能源、越南科士达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均在公司完全控制范围内;时代科士达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且在担保期内公司有能力控制时代科士达的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确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故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本次对子公司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行为系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各项法律文件。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270,500万元,全部系上市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2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实际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审议本次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公司之子公司的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柏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历史沿革: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12月11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业务资质: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2、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负责人:兰滔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裙楼540、541、544号房

  历史沿革:深圳分所成立于2014年2月13日,持有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分支机构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3、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末,中勤万信拥有合伙人70 名、注册会计师 351 名,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数量186名。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勤万信实施一体化管理,总分所一起计提执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1年末,中勤万信共有职业风险基金余额4,154万元,未发生过使用职业风险金的情况,此外中勤万信每年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责任保险,未发生过赔偿事项,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21年度):40,731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021年度): 35,27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021年度):7,882万元

  最近一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22年):31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6、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中勤万信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二份,无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陈丽敏,注册会计师,从2010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以来,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改制及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报务业务。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计10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建航,注册会计师,自2014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和拟IPO企业改制及申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报务业务。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计5份。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王猛,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为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为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IPO 审计) 等多家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签字项目合伙人陈丽敏、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建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猛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勤万信及签字项目合伙人陈丽敏、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建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勤万信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3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人民币。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勤万信2022年度在为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较为熟悉,我们认为中勤万信具备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能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审核,中勤万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进行公司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3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人民币。

  5、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或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于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特别说明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7.00、13.00、14.00、15.0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独立董事徐政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议案13.00、14.00、15.00)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4日(星期四)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邮件、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23年5月4日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范涛、张莉芝

  联系电话:0755-86168479

  传真:0755-21389007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

  邮编:518057

  电子邮箱:zhanglz@kstar.com.cn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8”,投票简称为“科士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受托人可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说明:

  1、上述议案的投票方式:在每个议案表决栏“同意”、“反对”、“弃权”内,选择一栏打“√”;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自委托日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徐政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徐政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士达

  股票代码:002518

  法定代表人:刘程宇

  董事会秘书:范涛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401、402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电话:0755-86168479

  联系传真:0755-21389007

  电子邮箱:fantao1@kstar.com.cn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

  注:上述提案编码系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的对应编码。

  3、本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政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徐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日本九州工业大学电气工学系,博士。徐先生先后任职于上海交通大学电力系统及计算机科学系、日本九州工业大学、日本松下电器马达公司、清华大学电机系副教授,现任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副教授、深圳市海司特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天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工程师、青岛斑科变频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3年4月27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需提供下述文件:

  ① 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④ 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需提供下述文件:

  ① 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 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并来电确认: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401、402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电话:0755-86168479

  联系传真:0755-21389007

  联系人:科士达证券部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徐政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

  

  附件: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政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的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情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准则解释第15号》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准则解释第16号》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继续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前海全景财经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22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程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陈佳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范涛先生,财务负责人高罕翔先生,独立董事徐政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15: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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