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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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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515                                                  公司简称:东风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未来经营发展及多个项目后续持续投入的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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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新能源新型材料行业

  材料工业作为我国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制造2025”重点发展的十大行业和科创板六大领域之一,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制造强国和国防工业发展的关键保障。新材料产业由于其技术密集度高、研发投入高、产品附加值高、国际性强、应用范围广等特点,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国力与科技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在国家政策的引领与支持下,5G、半导体、新能源技术、可降解材料等板块未来发展前景清晰,其中多数行业国产化替代进程持续推进,给相关行业上游原材料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近年来,全球市场“绿色低碳”发展趋势驱动锂电材料在新能源汽车、储能等应用领域的需求快速提升。随着全球范围内双碳目标的不断明确,各国新能源政策频出,有力促进了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大力支持锂电产业以及下游应用市场即新能源汽车及储能等领域发展,相关政策为中国锂电产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新能源汽车的高速成长和锂电池产业的市场规模扩张,也为锂电池隔膜行业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历史性发展机遇。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调研显示,中国锂电隔膜出货量124亿平米,同比增长59%。而未来随着储能市场的快速增长,将进一步带来湿法和干法隔膜的增量市场。

  新型材料业务的发展依托于企业长期的研发投入与技术积淀,公司新型材料业务以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汕头市鑫瑞奇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作为主要实施主体,在传统基膜业务的基础上,深入拓展新能源、高阻隔、可降解材料相关领域,并与行业内领先企业进行合作,在技术研发、产能提升、客户积累等方面已经形成了较好的竞争优势,未来也将持续提升产品附加值、扩大产能、提升市场占有率,沿着新能源、高阻隔等具备高成长性的赛道进行布局,加速公司转型,贡献新的利润增长点。此外,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从事干法隔膜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报告期内随着博盛新材盐城工厂的投产,产品的出货量持续增长。同时,博盛新材研发团队也不断对生产工艺进行提升及对设备进行改造,单线产能持续提升,有效提高了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竞争力,未来拟将博盛新材从隔膜供应商向电池包安全解决方案综合服务商转型。公司将依托博盛新材的业务,快速将公司主业聚焦到新能源新型材料板块,并持续加大投资规模及投资强度,基于隔膜产品,逐步面向其他综合材料投入,有效提高公司在新能源新型材料产业化前沿应用方面的研发能力。

  (2)I类医药包装、药用辅材、医用耗材、医疗器械行业

  I类医药包装、药用辅材、医用耗材、医疗器械行业是公司近期外延式并购发展重点关注的领域。医药制造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是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其发展进程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高度关联。

  2022年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国家经济发展、国计民生等诸多方面做出规划,其中医药行业维持创新、医保基金高效使用的主基调不变,强调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并对中医药、医疗服务等行业提出持续发展的要求。一致性评价、集采、质量监管、准入监管、合规监管、研发监管等政策全面铺开,向纵深处推进,吹响了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冲锋号。在国家十四五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相关部委陆续发布了多个医药医疗行业相关的“十四五”规划,对于规范和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111.4亿元,利润总额4,288.7亿元。从中长期来看,在高质量、高层级的供需作用下,随着医药行业的竞争格局优化与产业升级的不断加深,医药制造行业作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行业发展长期向好的整体趋势不变。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包装业务核心管理平台上海东峰医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对旗下医药包装业务板块子公司的统筹管理,充分整合各公司I类医药包装、药用辅材、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业务,充分实现客户、管理、资金等全方位的协同。报告期内华健药包拟投资人民币5亿元实施的高阻隔药品包装材料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以及首键药包拟投资人民币4亿元实施的年产120亿只药用瓶盖、120亿只药用吸管智能制造基地项目,预计投产后均将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生产规模与经营效益,优化其产品结构,并进一步提高智能化生产的水平,从而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报告期内,已经批量供应外资药企阿斯利康、费森尤斯卡比,与赛诺菲的业务合作已提供样品并试机通过且签署年度供货协议、与拜耳昆明工厂、启东工厂、北京工厂的业务合作也已完成供应商建档等程序。此外,完成了国内黄海制药、步长制药的铝塑组合盖、PVC、铝箔、复合膜产品的现场审计,以及日本武田制药的现场审计和基于psci标准的CSR审计,并成功中标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999”感冒灵等行业知名产品的包材供应。同时,公司针对高分子阻隔新材料、提升药品包装用阻氧阻水性能的高端材料进行了研发,并取得了相关国家药审中心的审核,为供应国内高端制药产品、MRNA疫苗产品等打下了良好的技术基础,并且已经与石药集团、吴太制药、华素制药、诺华制药、亿腾医药、强生制药进行了样品及稳定性测试。

  公司将持续加大对医药包装板块各子公司的投资力度,支持其对外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提升生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向高毛利类的产品发力,提振该板块的整体毛利、净利水平,同时,依托东峰药包的产业平台化管理及品牌效应积极拓展外资药企客户,进一步优化客户结构,进入外资药企的供应链,提升产业规模,促进I类药包材业务板块的提速发展。

  (3)印刷包装行业

  报告期内,国内经济发展整体形势稳定,下游烟草行业整体经营态势平稳,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1-12月国内卷烟累计产量达到24,321.5亿支,同比增长0.6%。

  随着卷烟产品品牌结构不断升级,烟草客户对烟标产品的防伪技术、环保要求、设计与品牌传达力要求日益提高,烟标生产企业的经验与资质、研发创新能力、设计能力愈发重要。同时受烟草客户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及招投标政策的影响,烟标印刷包装行业内也在持续进行行业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下游烟草产品结构调整的趋势,积极设计、开发新产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布局其他各类社会包装及2C端的印刷业务,不断加强印刷包装板块的产品多样性和覆盖广泛性。

  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涵盖新能源新型材料、I类药包材、印刷包装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以及产品结构的持续优化,公司产品涉及新能源隔膜、PET基膜、PVA高阻隔膜、PVC硬片、PVDC硬片、药用包装瓶、易刺铝盖、铝塑组合盖、药用SP复合膜、药用包装铝箔、成型冲压复合硬片(包括冷冲压成型铝、热带型泡罩铝)等多个产品品类,已形成以印刷包装、I类药包材为基础,加速转型新能源新型材料产业的业务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转型提速、重点投入、优化布局”的经营理念,积极发展新能源新型材料等未来核心业务板块,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2023年2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博盛新材之全资子公司湖南博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计投资人民币40亿元,在湖南省娄底市、江苏省盐城市建设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隔膜及其他综合材料生产研发项目。后续项目的建成投产将极大地加速博盛新材产能扩张,进一步提升产能及产品交付能力。同时上述项目将配套建立研发中心,有效提高公司在新能源新型材料产业化前沿应用方面的研发能力。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顾军、陈燕、深圳市博睿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博昱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双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熊杰、曾斌、樊华合计持有的博盛新材51.05653%股权。该项目是公司加速向新材料板块战略转型的重要举措及基石业务,将进一步优化公司在新能源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等领域涉及新型材料的产业布局。未来公司将全面聚焦到新能源新型材料板块,持续加大投资规模及投资强度,并基于隔膜产品,逐步面向其他综合材料投入,持续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及产业布局。

  (2)公司经营模式

  新能源新型材料方面,公司根据现有产能规划、年度销售目标、客户订单周期制定年度、半年度、季度及月度生产计划,并在每季度末根据下游市场反馈的具体情况,动态调整库存管理,实行“以销定产”的订单生产模式。同时,采取自动化生产线提升规模化生产的稳定性及一致性,从而合理控制生产成本和提高成品产出效率。后续公司也将依托核心竞争优势,持续开发优质下游客户资源,并通过新项目的投产完成产能爬坡,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能及产品交付能力,加速公司转型。

  I类药包材业务方面,主要经营模式是在通过对公司资质、体系、生产现场等方面的考核后成为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并通过产品打样、报价及与其他供应商的技术及产能的综合评定获取订单,按照客户的订单组织生产和销售,其中药包材产品在正式供货前还需要与制药企业进行产品关联申报,完成关联审评审批备案。在新型材料及医药包装业务的经营过程中,不断拓展开发优质客户是经营模式的核心。公司采用一站式服务的客户经营模式,实现“一个客户、多种产品”多次高频的交叉式销售,在提升客户忠诚度的同时也保证了利润水平的可持续增长。

  印刷包装业务方面,主要基于印刷行业的下游企业目前广泛实施的招投标政策,通过参与下游企业组织的招投标获取订单,并按照客户的订单组织生产和销售。公司已建立起覆盖纸品、基膜、油墨、涂料、电化铝、镭射膜、镭射转移纸、印刷包装设计和生产的全产业链条,产业链的布局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不仅有效满足集团内部对于包装印刷生产原料的需求,而且形成了规模化的对外销售,为公司在成本控制和产品质量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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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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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黄晓佳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中7,422,872股系通过沪股通方式持有,已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期末持股数量中减少计算该部分股份,并将其归在黄晓佳先生名下。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各个主要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如下:

  (一)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新能源新型材料业务

  新能源新型材料业务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投资,优化在新能源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等领域的产业布局,加速公司向高景气赛道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增资及收购股权等方式投资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合计持有博盛新材47.21347%的股权,已实现对博盛新材的控股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加速公司在新能源动力及储能材料领域的布局优化。博盛新材主要产品为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隔膜材料,报告期内其发展情况良好,湖南生产基地逐步放量处于满产状态,江苏盐城生产基地投产后出货量也持续快速增长,随着公司研发团队不断对生产工艺进行提升,逐步对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单线产能的增量也将得到持续释放。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以及目前博盛新材主要客户的需求,为有效提升博盛新材产能,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博盛新材全资子公司湖南博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及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计投资人民币40亿元,在湖南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分期投资建设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隔膜及其他综合材料生产研发项目。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充分利用博盛新材在锂电池领域的团队优势、客户优势和技术积累,能够有效扩充其产能及提升新产品研发能力,提高优质客户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并抓住以动力电池、储能电池为核心的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契机,优化在电池隔膜及其他复合材料等新型材料的产能布局,从而有力地支撑公司该业务板块的盈利能力及持续竞争力。

  报告期内,除投资博盛新材料并共同合作拓展新能源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材料领域外,公司也在围绕其他新型材料细分领域及产品进行投入,不断优化产品矩阵,提升市场竞争力:

  功能膜材料方面,报告期内鑫瑞科技研发的新型膜材应用于新能源锂电池隔膜产品、电子电路板产品、汽车漆面保护膜和窗膜行业等领域,已开始批量供应下游客户,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同时,为满足全球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趋势对包装材料的要求,鑫瑞科技控股子公司汕头市鑫瑞奇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研发出可回收单一材料(PE)、耐水煮APE材料等,均已进入产品测试阶段,鑫瑞奇诺将结合自身研发技术能力和产品优势,坚持走产品差异化发展路径。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鑫瑞奇诺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暂定),在汕头市濠江区投资建设新型功能膜材料项目,引入新的生产设备,生产、研发及销售新型功能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材化PE膜产品(MDO-PE基膜等)、镀氧化铝膜及涂布膜等产品。本次拟对外投资的新型功能膜材料项目,将结合在工艺、涂料等方面的优势,形成基于可循环高阻隔材料的核心产品体系,可根据客户需求逐步深化拓展创新产品,预计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新型材料相关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项目实施完成并达产后,公司新型材料业务在高阻隔产业链上的纵深将得到进一步的优化,实现对基膜生产、涂布工艺、镀氧化铝工艺等多个核心工艺环节的全面覆盖,技术壁垒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鑫瑞奇诺作为公司在新型材料业务板块的主要投资主体之一,经股东之间友好协商,报告期内鑫瑞科技受让了江苏百瑞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鑫瑞奇诺15%的股权,鑫瑞科技持有鑫瑞奇诺的股权比例由70%提升至85%,对于鑫瑞奇诺的控制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防伪包装材料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开发多种环保工艺技术,包括水性化涂层工艺、UV镭射转移工艺、无溶剂复合工艺等,同时升级包装防伪技术,通过应用进口光刻设备及制版技术制作真彩色动态、2D/3D动态,沙银、激光再现、摩尔加密、同位异像、缩微图文等镭射图文,搭配高精度的涂布/局部镀膜加工技术,实现难以复刻的精美图案与隐蔽防伪效果,打造具备环保特性及高精度要求的防伪产品系列,于下游包装生产领域获得广泛认可。

  公司新型材料业务板块在围绕新能源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及高阻隔材料等细分领域及产品进行投入的同时,公司也在持续研究更广域的新材料赛道,通过与高等院校展开产学研合作,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重点技术研发和资金投入,努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新产业方向的市场化落地。其中,公司与中科院长春应化所黄埔先进材料研究院合作设立高端功能薄膜材料联合实验室以来,双方优势互补,通力合作,将汽车漆面保护膜顶涂层、TPU粒子、TPU基膜等系列产品作为主要研发方向,在汽车窗膜领域也同步合作开发特殊功能涂层材料,为功能膜产品创新提供全方位的助力,也为公司业务板块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

  2、I类医药包装、药用辅材、医用耗材、医疗器械业务

  为进一步夯实公司大包装产业的基础,公司充分利用集团化和产业链的优势,切入高附加值细分赛道,积极做大做强I类药包材产业,保持行业领先地位,通过前期的战略布局,目前公司在医药包装业务板块已成立上海东峰医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医药包装产业的核心战略平台,并购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江苏福鑫华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四家控股子公司,在I类药包材领域已实现对PVC硬片、PVDC硬片、药用包装瓶、易刺铝盖、铝塑组合盖、药用SP复合膜、药用包装铝箔、成型冲压复合硬片(包括冷冲压成型铝、热带型泡罩铝)等多种药品包装材料的全面覆盖。

  公司医药包装业务板块子公司于前期及报告期内,已启动多个项目的投资建厂扩产,助力医药包装业务板块整体的提速发展:

  (1)公司于2021年12月经审议通过,同意控股子公司福鑫华康拟投资人民币1.2亿元,在江苏省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区内取得项目用地并投资建设医药包装硬片生产项目;

  (2)公司于2022年5月经审议通过,同意控股子公司华健药包拟投资人民币5亿元,在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内取得项目用地并投资建设高阻隔药品包装材料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3)公司于2022年8月经审议通过,同意控股子公司首键药包拟投资人民币4亿元,在重庆涪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取得项目用地并投资建设年产120亿只药用瓶盖、120亿只药用吸管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报告期内上述项目持续落地推进,预计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首键药包、华健药包、福鑫华康在I类药包材领域的产业布局,在进一步提升生产规模的同时,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从而为其巩固行业领先地位提供保障,并进一步提升其经营效益。

  为确保华健药包对外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与华健药包其他股东经友好协商,于报告期内共同对华健药包进行增资,其中公司分两次合计向华健药包增资人民币5,840万元,持有华健药包股权比例也从70%提升至76%。

  报告期内,公司在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的同时,依托全产业链协同、规模化采购与集团授信等多种方式加快医药包装业务板块子公司生产规模的提升,并通过东峰药包的专业管理团队,加强对整个医药包装产业板块的统筹管理,改进管理措施,并嫁接匹配客户资源、开发优质外资药企客户,从而通过集团化管理为千叶药包、首键药包、华健药包、福鑫华康的发展赋能,加快建立与集团一体化管理相适应的生产管理模式,依托产品品类与客户结构的优化,不断提升其经营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包装板块通过了国内黄海制药、步长制药的铝塑组合盖、PVC、铝箔、复合膜产品的现场审计,完成了日本武田制药的现场审计和基于psci标准的CSR审计,并成功中标华润三九的“999”感冒灵产品的包材供应。在外资药企客户的开发方面,目前已向阿斯利康、费森尤斯卡比等客户实现批量供货,与赛诺菲的业务合作已提供样品并试机通过,与拜耳的业务合作也已完成供应商建档等程序。公司医药包装业务板块的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并有效贴合东峰药包为客户提供整体供应链服务的理念,取得了越来越多高质量客户的青睐。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包装业务国内主要客户涵盖北京科兴中维、北陆药业、北京卓诚惠生、远大生物、上海联合赛尔、正大天晴、汉森制药、复星医药、上海上药集团、民海生物、鱼跃医疗、丽珠集团、以岭药业、东瑞制药、同济堂、国药集团、广药集团、太极集团、好医生药业集团、步长集团、苏中药业、葵花药业、一洋制药、康泰生物、康弘药业、海正药业、昆药集团、北京同仁堂、华润三九、海力生制药、金陵药业、修正药业、香雪制药、天津武田药品、济川药业、汇仁药业、新疆维吾尔药业、葫芦娃药业、桂林三金药业、康恩贝、石药集团欧意药业、安邦制药、精华制药、山东鑫齐药业、华兰生物、海天制药、辅仁药业、药友制药等多家知名药企,外资客户主要覆盖阿斯利康、费森尤斯卡比、赛诺菲、拜耳等优质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I类药包材业务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58,202.98万元,同比增长8.17%。

  3、印刷包装业务

  报告期内在下游烟草行业全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及降本增效的背景下,公司一方面依托生产基地区域布局优势、产业链及成本控制优势、集团协同管理优势、质量控制优势等综合竞争优势,以烟草客户的需求为导向,以招投标工作为核心,有效统筹各个区域性生产基地的经营管理,通过参与招投标努力拓展客户、品牌、系列和区域市场,实现业务板块整体的平稳发展;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布局其他各类社会包装及2C端的印刷业务,不断加强印刷包装板块的产品多样性和多行业覆盖。另一方面,公司也根据战略转型的规划,对于印刷包装业务板块的资产及业务进行相应的优化配置,为公司的转型以及重点项目的投入提供资金支持。

  2022年,公司充分发挥在产业链、生产基地布局、管理协同等方面的优势,深入推动内部降本增效工作,积极参与下游烟草行业组织的招投标,持续获得烟标印刷包装业务的新订单。报告期内,公司共参加15家烟草客户发起的合计50个项目投标,依托生产管理服务能力及综合竞争优势,公司合计中标项目23个,其中包括“芙蓉王”、“白沙”、“石狮”、“黄金叶”、“长白山”、“万宝路”等知名卷烟品牌。

  顺应下游烟草行业的发展趋势,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发力烟草创新产品业务,2022年生产细支烟、中支烟、短支烟、爆珠烟等烟标产品约65.92万大箱,实现销售收入约人民币7.79亿元,同比实现较好增长。

  2022年,公司烟标产品合计对外销售336.46万大箱,同比增长1.35%;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245,079.27万元,同比下降0.43%。

  报告期内,按照“转型提速、重点投入、优化布局”的经营理念,公司也通过以下经营举措,优化在烟标印刷业务板块内的整体布局:

  (1)报告期内,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成立全资子公司汕头东风印刷有限公司,承接原汕头本部生产基地的业务与人员,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架构;

  (2)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东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安徽三联木艺包装有限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安徽屺峰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安徽三联股权;

  (3)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7日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转让合同》,拟将其拥有的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大道18号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以及与上述不动产相关的附属设施、设备等资产转让给长沙经开投控。通过此项资产处置的实施回笼资金,为公司的战略转型提供支持。

  4、乳制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转型提速、重点投入、优化布局”的经营理念,在持续加大对重点项目投资力度的同时,也结合业务板块的现状及未来规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为了加快公司控股子公司尼平河乳业的发展,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尼平河乳业有限公司股权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澳洲福瑞与其他方签署《股份买卖协议》,由澳洲福瑞将持有的尼平河乳业全部股权转让给奥纯冠,并由奥纯冠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转让对价。截止报告期末,本次交易涉及股权交割等相关手续已全部完成,公司全资子公司澳洲福瑞持有奥纯冠19.14%的股份,并由奥纯冠100%全资持有尼平河乳业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尼平河乳业与奥纯冠将实现深度合作,有利于整合双方资源优势,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加快业务发展,预计将对公司经营指标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5、新型烟草业务

  公司已成立新型烟草事业部统筹新型烟草板块的整体发展,布局涵盖雾化与加热不燃烧(HNB)两个方向,以颗粒加热不燃烧(HNB)为主,从基材、调香、设备自主研发到品牌、生产、销售等进行全产业链布局。

  随着国家监管政策的逐步落地,公司将坚决拥护监管,严格贯彻落实包括电子烟口味规定等一系列新型烟草新政要求,在符合国家政策和标准的基础上为消费者打造更好的产品,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消费者权益,在政策引导之下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持续关注并探索进一步优化在新型烟草相关业务板块的发展。目前,公司已布局了深圳佳品健怡科技有限公司(品牌:FreeM)、深圳市绿新丰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品牌:CIGOO喜科)、深圳美众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智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品牌:Soyee小叶,包括小叶品牌雾化烟及PLA滤嘴)等行业内领先企业,其中深圳美众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绿新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智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收到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6、消费投资基金业务

  公司消费投资基金布局了涵盖奈雪的茶、百果园、茶颜悦色、钟薛高、三顿半、WonderLab、寻味狮、气味图书馆、笑果文化、卓正医疗、天音互动、唱道文化、Marryling、艺画开天、Starlink、OOAK、哆吉生物、蒙天乳业、左点、花知晓、果子熟了、落饮等主流新消费品牌。其中,奈雪的茶及百果园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众多项目均呈现稳定向好的发展态势,部分项目处于高速成长期,预计将实现良好的投资收益。随着消费投资基金进入退出期,公司将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接下来公司也会将获得的投资收益用来进一步加大对新能源新型材料、I类医药包装、药用辅材、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相关业务领域的投资,加快公司转型升级。

  截至报告期末,成都基金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其中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1.5亿元,出资比例为50%,该基金累计对外投资约人民币2.63亿元;中小微基金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其中公司通过深圳基金持有的中小微基金出资额为人民币2.5亿元,间接出资比例为20.83%,该基金累计对外投资约人民币10.91亿元。

  (二)其他经营事项

  1、技术研发情况

  为实现技术引领发展的新发展格局,公司一直将技术研发工作作为经营管理的核心工作之一,报告期内随着收购博盛新材股权并实现对其控股,博盛新材也成为公司技术研发的重点布局以及重要组成部分。博盛新材的团队在隔膜行业拥有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技术沉淀,在研发过程中充分结合下游客户的市场需求,主要对原材料、生产设备、工艺方法以及前瞻性技术储备项目进行研发,同时积极配合客户完成定制化开发,联合研发新产品,注重研发成果转化。其中,基于研发团队在原材料和生产设备方面的专利技术储备,公司能够保证快速地完成隔膜产品应用端的开发,以及工艺方法包括材料加工、涂覆工艺、制浆配方以及制程参数的开发,顺利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产品的同时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良率。

  博盛新材的研发导向以满足客户需求、解决客户痛点、拓展应用场景为目的,始终立足于自主创新,坚持高质量发展。其中,博盛新材首创的隔膜抗皱技术已在多类型产品中得到头部电池厂商的实际应用,其隔膜产品能够有效改善电池界面性能进一步提升电池安全性。博盛新材也凭借前瞻性技术布局,入选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并紧盯行业趋势、紧抓行业机会,于报告期内全面加速新能源新型材料多领域、多维度合作项目的推进,充分整合产学研合作资源,在实现项目量产的基础上,着重加大研发投入,保持核心竞争力。

  除了通过博盛新材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新型材料业务板块的研发实力外,报告期内公司集团技术研发中心以及无锡创新研究院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以及自身的实际情况,推进重点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构建公司的技术壁垒,夯实公司的技术储备。

  报告期内,集团技术研发中心围绕数字印刷油墨、智能制造、新材料研发三个重点领域,开展了以下工作:

  数字印刷油墨方面,集团技术研发中心在去年研发出的Onepass UV喷墨油墨的基础上,研发出另一款耐折型低气味Onepass UV喷墨油墨,同时研发建立适用于数字印刷的接单、印前、印刷过程的流程控制信息系统,其中印前、印刷过程的流程控制信息系统已于报告期内投入测试。此外,集团技术研发中心自研的中等幅宽OnePass工业型彩色数字印刷机,在完成大量工艺测试后,于报告期内开始尝试接单生产个性化相册,实现新的突破。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引进了5条UV数字喷墨油墨生产线,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产能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智能制造方面,集团技术研发中心负责的汕头本部智能立体库项目进入稳定性测试阶段,并适时开展AGV智能车的引进与研发工作,以此解决厂区内物流智能输送问题;同时,引进商业智能BI系统,研发相关数据模型,探索应用于财务经营数据方面的综合分析;并研发先进排程APS算法,探索解决生产排程等关联性问题。

  新材料研发方面,集团技术研发中心聚焦PE单材高阻隔膜功能材料,进行了大量涂布与性能验证,现已进入业务拓展阶段,有望实现在部分领域的替代性应用。

  报告期内,无锡创新研究院聚焦可持续绿色包装发展趋势,围绕“降解、循环、回收”方向,分别开展了功能性双向拉伸聚乳酸薄膜(BOPLA)新材料、可食性包装新材料、功能性可持续包装新材料三个项目,其中功能性双向拉伸聚乳酸薄膜(BOPLA)新材料项目完成项目技术路线调研以及资源配置工作;可食性包装新材料完成技术路线调研、材料预研工作,研发出可食性包装膜产品;功能性可持续包装新材料项目完成涂料4个大类9个细分产品,预涂膜3个大类11个细分产品的研发,并且通过部分终端企业的上机验证使用,助力公司新型材料业务板块的全面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共新增申请包括智能制造、数码印刷、医药包装等方面在内的专利合计107项,其中发明专利42项、实用新型专利64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合计申请专利841项,其中发明专利274项、实用新型专利538项、外观设计专利29项;累计获得授权专利642项,其中发明专利109项、实用新型专利505项、外观设计专利28项。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1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55项。

  2、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拥有全资、控股子公司21家、参股公司8家,以及与天图投资及相关方共同发起设立的“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天图东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两个消费投资基金。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转型提速、重点投入、优化布局”的经营理念,结合各个主要业务板块的发展趋势与实际需求,从集团层面进行了整体统筹,实施了包括新增投资、资产优化配置等在内的一系列针对性的经营举措。接下来公司也将进一步提升业务的聚焦度,将资金和资源聚焦在新能源新型材料及I类药包材等主要业务板块,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公司战略转型的提速。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6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9日以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3年4月7日发出补充通知,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调整。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晓佳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3]523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255,701.31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496,797,296.00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公司应当提取净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故本年度按母公司净利润496,783,331.00元的10%提取49,679,729.60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06,748,089.38元,减去已分配2021年度现金股利691,089,138.90元,本年度母公司剩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962,776,516.88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未来经营发展及多个项目后续持续投入的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黄晓佳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5月1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拟选举产生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新一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拟提名下列七位董事候选人:提名黄晓佳先生、王培玉先生、李治军先生、谢名优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哲先生、王海燕先生、林长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候选人经由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其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职的完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其继续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确认支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1.34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1.80万元(含税)。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的审计工作量情况议定其审计费用。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的议案》;

  1、鉴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汕头东风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有限”)、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科技”)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汕头市鑫瑞奇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奇诺”)自身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作为母公司担负集团资金统筹、增信子公司职能(子公司同行授信将占用母公司授信额度),且公司及鑫瑞科技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中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的融资授信额度期限均将于2023年6月底到期届满。

  提请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东风有限、鑫瑞科技、鑫瑞奇诺四家企业合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中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分别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各人民币8亿元、5亿元、5亿元及2亿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并购借款及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上述四家公司管理层与上述四家银行在各自融资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2、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盛”)因生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深圳博盛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5亿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深圳博盛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3、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博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博盛”)因生常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湖南博盛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10亿元,并由湖南博盛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和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湖南博盛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4、公司控股子公司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博盛”)因生常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盐城博盛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10亿元,并由盐城博盛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和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盐城博盛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5、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千叶”)因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贵州千叶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1.5亿元,并由贵州千叶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贵州千叶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6、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首键”)因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重庆首键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2亿元,并由重庆首键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和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重庆首键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7、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华健”)因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常州华健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3亿元,并由常州华健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和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常州华健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8、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福鑫华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鑫华康”)因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福鑫华康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1.5亿元,并由福鑫华康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和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福鑫华康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9、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福瑞”)因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湖南福瑞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4亿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及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湖南福瑞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10、公司全资子公司延边长白山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边长白山”)因生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延边长白山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1.2亿元,并由延边长白山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延边长白山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11、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西牛王”)因生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贵州西牛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1.2亿元,并由贵州西牛王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贵州西牛王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12、公司控股子公司陆良福牌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良福牌”)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陆良福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并由陆良福牌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陆良福牌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优化管理架构,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孙公司广东可逸智膜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科技”)对全资孙公司广东可逸智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逸智膜”)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可逸智膜于2020年12月取得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及《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于2020年12月取得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及变更登记后的《营业执照》,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本次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可逸智膜的事项已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原合并报表层面对可逸智膜的商誉转移至鑫瑞科技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拟对鑫瑞科技原对可逸智膜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商誉形成过程

  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于2014年8月收购原可逸智膜(收购时可逸智膜公司名称为“汕头可逸塑胶有限公司”)100%股权,可逸智膜自2014年8月3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鑫瑞科技对收购可逸智膜100%股权所支付的股权收购对价款大于购买日取得的可逸智膜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44,782,706.55元确认为商誉。

  2、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

  原可逸智膜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对应的产品主要为膜类产品,2023年以来,全球经济低迷,国内出口需求减速,膜类产品下游客户的终端产品市场需求急剧下滑,业内市场竞争无比激烈,膜类产品价格下降。现因市场原因鑫瑞科技膜类产品出现订单不足,导致产能利用率明显下降,2023年以来鑫瑞科技膜类产品订单下降、价格下降、营收下滑、成本抬升,预计在一段时间内将持续且无法完全恢复。由于未来经济前景不确定性、市场需求难以恢复,鑫瑞科技膜类产品的未来经营和业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其原收购可逸智膜形成的商誉现已存在减值迹象。

  鑫瑞科技基于上述原因及期末财务报表判断,原可逸智膜资产组组合所对应的业务未来主营业务及盈利能力将出现下滑,未来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明显低于预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在2022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基于谨慎性原则,聘请了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原可逸智膜商誉和相关资产组合的可回收价值进行估值。

  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原广东可逸智膜科技有限公司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3)第1037号),鑫瑞科技(原可逸智膜)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为6,122.40万元(包含商誉),采用收益法评估后其可收回价值为1,600.00万元。鑫瑞科技于2014年8月确认对收购可逸智膜100%股权所形成的商誉44,782,706.55元,故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本期应计提收购原可逸智膜100%股权所对应的商誉减值准备44,782,706.55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拟于报告期末2022年12月31日,对上述持有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鉴于鑫瑞科技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为相应减少当期利润总额44,782,706.55元,减少当期净利润44,782,706.55元。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决定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城公司E区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的议案》;

  11、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听取独立董事所作述职报告。

  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将另行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7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惠平主持。

  经全体与会监事讨论和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3]523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255,701.31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496,797,296.00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公司应当提取净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故本年度按母公司净利润496,783,331.00元的10%提取49,679,729.60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06,748,089.38元,减去已分配2021年度现金股利691,089,138.90元,本年度母公司剩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962,776,516.88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未来经营发展及多个项目后续持续投入的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5月1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拟选举产生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经资格审查并征询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监事会拟提名马惠平女士、赵庚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候选人以及职工代表监事均为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员工,已在公司或全资子公司领取相应的职务薪酬,根据勤勉尽职的原则,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期内拟不再额外领取监事薪酬。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优化管理架构,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孙公司广东可逸智膜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科技”)对全资孙公司广东可逸智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逸智膜”)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可逸智膜于2020年12月取得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及《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于2020年12月取得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及变更登记后的《营业执照》,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本次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可逸智膜的事项已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原合并报表层面对可逸智膜的商誉转移至鑫瑞科技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拟对鑫瑞科技原对可逸智膜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商誉形成过程

  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于2014年8月收购原可逸智膜(收购时可逸智膜公司名称为“汕头可逸塑胶有限公司”)100%股权,可逸智膜自2014年8月3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鑫瑞科技对收购可逸智膜100%股权所支付的股权收购对价款大于购买日取得的可逸智膜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44,782,706.55元确认为商誉。

  2、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

  原可逸智膜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对应的产品主要为膜类产品,2023年以来,全球经济低迷,国内出口需求减速,膜类产品下游客户的终端产品市场需求急剧下滑,业内市场竞争无比激烈,膜类产品价格下降。现因市场原因鑫瑞科技膜类产品出现订单不足,导致产能利用率明显下降,2023年以来鑫瑞科技膜类产品订单下降、价格下降、营收下滑、成本抬升,预计在一段时间内将持续且无法完全恢复。由于未来经济前景不确定性、市场需求难以恢复,鑫瑞科技膜类产品的未来经营和业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其原收购可逸智膜形成的商誉现已存在减值迹象。

  鑫瑞科技基于上述原因及期末财务报表判断,原可逸智膜资产组组合所对应的业务未来主营业务及盈利能力将出现下滑,未来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明显低于预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在2022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基于谨慎性原则,聘请了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原可逸智膜商誉和相关资产组合的可回收价值进行估值。

  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原广东可逸智膜科技有限公司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3)第1037号),鑫瑞科技(原可逸智膜)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为6,122.40万元(包含商誉),采用收益法评估后其可收回价值为1,600.00万元。鑫瑞科技于2014年8月确认对收购可逸智膜100%股权所形成的商誉44,782,706.55元,故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本期应计提收购原可逸智膜100%股权所对应的商誉减值准备44,782,706.55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拟于报告期末2022年12月31日,对上述持有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鉴于鑫瑞科技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为相应减少当期利润总额44,782,706.55元,减少当期净利润44,782,706.55元。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8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3]523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255,701.31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496,797,296.00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公司应当提取净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故本年度按母公司净利润496,783,331.00元的10%提取49,679,729.60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06,748,089.38元,减去已分配2021年度现金股利691,089,138.90元,本年度母公司剩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962,776,516.88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未来经营发展及多个项目后续持续投入的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高度重视现金分红,并将现金分红作为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重要途径,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08.54%、48.59%、73.12%、88.03%,现金分红的比例持续居于较高的水平。

  因目前公司正处于战略转型加速推进的关键期间,预计未来数年在新能源新型材料及I类药包材、药用辅材、医疗器械等重点业务板块需要持续大额投入,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需要为公司战略转型及重点业务板块的投入储备相应的资金,确保公司战略转型的顺利实施,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规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未来股东利润分配,以及通过合规方式支持子公司以下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

  (1)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博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拟在湖南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的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隔膜及其他综合材料生产研发项目;

  (2)公司控股子公司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在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投资建设的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隔膜及其他综合材料生产研发项目;

  (3)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汕头市鑫瑞奇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拟在汕头市濠江区投资建设的新型功能膜材料项目;

  (4)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拟在重庆涪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投资建设的年产120亿只药用瓶盖、120亿只药用吸管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5)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拟在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内投资建设的高阻隔药品包装材料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6)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福鑫华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拟在江苏省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区内投资建设的医药包装硬片生产项目。

  上述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周期不同,目前尚无法进行准确的收入测算,公司也将持续关注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使项目按照建设规划建成投产。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2022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战略转型及资金投入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通过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为未来发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股东长远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8日召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未来经营发展及多个项目后续持续投入的资金需求,目前公司下属子公司在新型材料及医药包装业务板块有多个项目处于建设期间,拟投资总额较大,为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需要储备相应的资金并以合规方式支持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因此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效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8日召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9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5月1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拟选举产生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本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五届董事会相关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选举的程序、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有四名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程序

  (一)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前向召集人提出股东大会提案;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前向召集人提出股东大会提案,或者依照规定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通过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方式提出;

  (三)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

  提名董事时,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将提名提案、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候选人的声明或承诺告知股东,并发布“董事选举提示性公告”,详细披露董事人数、提名人资格、候选人资格、候选人初步审查程序等内容,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确认其被公司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五)公司应在选举董事相关的股东大会上增加董事候选人发言环节,由董事候选人介绍自身情况、工作履历和上任后工作计划,加强候选董事与股东的沟通和互动,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三、董事的选举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股东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在累积投票制下,独立董事应当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开进行选举。

  四、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下列七位董事候选人:提名黄晓佳先生、王培玉先生、李治军先生、谢名优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哲先生、王海燕先生、林长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候选人的工作履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五、其他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候选人履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

  黄晓佳先生:2002年至2008年任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8年至2010年担任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王培玉先生:2003年至2009年任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0年任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2014年担任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集团总裁、汕头东风印刷有限公司经理、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峰医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治军先生:2000年至2007年任职于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兼扬州事务所副所长;2007年12月加入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兼集团财务总监、汕头东风印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谢名优先生:2008年至2010年担任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兼集团副总裁、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汕头市鑫瑞奇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天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

  李哲先生:曾就职于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会计学院学术交流中心主任,中国管理会计研究中心成员、燕京理工大学特聘教授,并兼任河南伊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南新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博纳斯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海燕先生:2012年9月至今任职于中南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副系主任等职务,专长为材料化学及电池电化学等相关方向,并于2016年2月至2018年2月任职香港科技大学担任香江学者,曾获得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际先进材料协会会士、中国化工学会侯德榜青年科技奖、湖南省自然科学二等奖、重庆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在内的多个奖项和荣誉。

  林长鸿先生:1999年10月至今从事律师工作,现任职于广东明祥律师事务所,为该所合伙人,并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0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5月1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拟选举产生公司新一届监事会。本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选举的程序、任职资格以及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两名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监事会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和程序

  (一)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候选人;

  (二)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监事候选人,在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前向召集人提出股东大会提案,或者依照规定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通过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方式提出;

  (三)监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

  (四)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确认其被公司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三、监事的选举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股东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监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四、本次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资格审查并征询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监事会提名马惠平女士、赵庚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的工作履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五、其他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2、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已选举陈小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陈小春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1日

  

  候选人履历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履历:

  马惠平女士:1991年3月至2014年11月担任公司物资部经理,2014年12月起任职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历任采购供应中心经理、副总经理职务。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赵庚生先生:2011年3月至2016年3月担任佛山市顺德区奥格威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2016年4月至2017年9月历任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财务经理职务,2018年3月入职公司,现任公司监事、集团审计监察部总监。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1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5月1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拟选举产生公司新一届监事会。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选举陈小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陈小春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监事会之日起计算。

  陈小春女士工作履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职工代表监事履历

  陈小春女士:2013年6月至今先后任职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广东凯文印刷有限公司财务部、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财务部及上海东峰医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集团财务部资深财务经理、并兼任上海东峰医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江苏福鑫华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2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正常经济往来,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晓佳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此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晓佳先生、黄晓鹏先生需回避表决。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619310459R

  住所:广西贺州市富川县富阳镇民族路30号

  法定代表人:张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19,110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7月19日

  经营范围:制版印刷(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49%股权

  2、公司名称:广西真龙天瑞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0771332238

  住所:南宁市西乡塘区高新三路43号

  法定代表人:张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8月29日

  经营范围: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场地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49%股权

  3、公司名称:汕头东风智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MA4X8QWL4T

  住所:汕头市台商投资区濠江片D02单元西侧A1厂房

  法定代表人:李飚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纸制品、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包装机械、环保包装制品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包装方案设计;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印刷品印刷(出版物印刷除外);广告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49%股权

  4、公司名称:灰小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7FQ07P4T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055号11幢5层

  法定代表人:孟雷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花卉种植;电池销售;包装服务;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数据处理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塑料制品销售;箱包修理服务;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34.30%股权

  5、公司名称:汕头鑫瑞雅斯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MA4UUM3M46

  住所: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区13-02片区F座1002室

  法定代表人:万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9月7日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零配件、汽车用品、建筑材料;汽车美容;建筑装饰工程;建筑窗膜、建筑节能材料的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30%股权

  6、公司名称: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2MGB89L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科学城天府菁蓉中心C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天图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王永华)

  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3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7日

  经营范围: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合营企业,深圳天图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本公司对其共同控制

  7、公司名称:俊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证编号:1742046

  住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200号新银集团中心16楼1603室

  董事:黄炳文、黄晓佳

  注册资本:港币1元

  成立日期:2012年5月9日

  经营范围:投资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炳文全资控股的企业,黄炳文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与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产品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协商拟定。供方向需方供应的产品价格应不低于供方向其他任何企业单位供应的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也不高于双方在商定价格时,需方在市场上可得到的同类产品的价格。

  2、公司与广西真龙天瑞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产品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协商拟定。供方向需方供应的产品价格应不低于供方向其他任何企业单位供应的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也不高于双方在商定价格时,需方在市场上可得到的同类产品的价格。

  3、公司与汕头东风智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确定。

  4、公司与灰小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确定。

  5、公司与汕头鑫瑞雅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定价原则,产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确定。

  6、公司与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提供管理服务费收入遵循了公允、合理定价原则,按行业通行标准,以《合伙协议》确定。

  7、公司与俊通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定价原则,租赁价格以香港美联测量师行出具的《物业估价报告》为基础,参考同类或类似的物业租赁案例,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公司与广西真龙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本公司及广西真龙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定价政策,双方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并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与广西真龙天瑞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公司与真龙天瑞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本公司及真龙天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定价政策,双方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并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与汕头东风智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委托汕头东风智能包装提供贴盒产品加工劳务,2023年度贴盒产品加工劳务关联交易预计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公司与汕头东风智能包装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市场委托加工行为,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定价原则,提供劳务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4、公司与灰小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系结合双方业务发展情况经估算确定。公司与灰小度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市场商业销售行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合理定价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5、公司与汕头鑫瑞雅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科技”)向汕头鑫瑞雅斯销售“SOV”品牌系列窗膜产品,2023年度销售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鑫瑞科技与汕头鑫瑞雅斯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市场商业销售行为,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合理定价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6、公司与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提供管理服务费收入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以《合伙协议》相关条款确定。

  7、公司与俊通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2023年度关联租赁预计额,系根据全资子公司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与俊通投资于2022年10月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的月租额港币13.30万元进行估算。该关联租赁交易可满足全资子公司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3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历史沿革: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创立于1996年5月;1999年10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7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2月2日,经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14-16层;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合伙人数量(截至2022年12月31日):44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截至2022年12月31日):32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截至2022年12月31日):187人;

  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0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2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05亿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5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涉及行业包括且不限于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银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总额0.79亿元;1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苏亚金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苏亚金诚2022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还在审理中,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可能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苏亚金诚近三年(2020年至今)未受到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20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1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阚宝勇,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6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3月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年11月至今在苏亚金诚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天宇,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7月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宜峻,2002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7月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16家、挂牌公司4家。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确认支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1.34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1.80万元(含税),费用系依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的审计工作量情况议定。

  公司2021年度支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94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1.80万元(含税)。

  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的审计工作量情况议定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职的完成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独立性和专业性。基于上述原因,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拥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独立性和专业性。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已对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同意《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三)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4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相关规则规定,现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股份”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2022年度内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1号)文件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1,320,13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6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9,999,999.9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861,657.37元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0,138,342.55元。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3日出具了苏亚验[2021]2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7,635,248.6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1,873,673.09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23,168,250.44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效益,切实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及募集资金的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营业部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专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2021年11月10日,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三家专户存储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另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的“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9日与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

  (三)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6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资金主体为东风股份,但属于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湖南福瑞进行增资并提供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披露的《东风股份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5)。

  2、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披露的《东风股份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1,873,673.09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及置换情况

  2021年1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1,694,146.2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1年11月18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1]42号)。

  截至2021年11月29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三)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0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集团财务总监及集团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披露的《东风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1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等支付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共置换金额人民币11,505,595.69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东风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3]9号)。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东风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东风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制度,有效执行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风股份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东风股份在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及承销费、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986.17万元。【注2】:东风股份收购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75%股权和东风股份收购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70%股权两个募投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之孰低确认值。

  【注3】:东风股份收购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2022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94.38万元,本年度实现效益未达到本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350.00万元的业绩承诺。

  【注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和使用计划,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2,000.00万元(含人民币122,0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013.83万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了调整。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5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的公告

  ■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具体安排如下:

  1、鉴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汕头东风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有限”)、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科技”)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汕头市鑫瑞奇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奇诺”)自身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作为母公司担负集团资金统筹、增信子公司职能(子公司同行授信将占用母公司授信额度),且公司及鑫瑞科技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中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的融资授信额度期限均将于2023年6月底到期届满。

  提请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东风有限、鑫瑞科技、鑫瑞奇诺四家企业合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中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分别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各人民币8亿元、5亿元、5亿元及2亿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并购借款及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上述四家公司管理层与上述四家银行在各自融资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2、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盛”)因生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深圳博盛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5亿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深圳博盛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3、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博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博盛”)因生常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湖南博盛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10亿元,并由湖南博盛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和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湖南博盛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4、公司控股子公司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博盛”)因生常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盐城博盛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10亿元,并由盐城博盛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和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盐城博盛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5、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千叶”)因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贵州千叶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1.5亿元,并由贵州千叶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贵州千叶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6、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首键”)因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重庆首键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2亿元,并由重庆首键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和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重庆首键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7、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华健”)因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常州华健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3亿元,并由常州华健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和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常州华健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8、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福鑫华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鑫华康”)因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福鑫华康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1.5亿元,并由福鑫华康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和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福鑫华康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9、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福瑞”)因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湖南福瑞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4亿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及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湖南福瑞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10、公司全资子公司延边长白山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边长白山”)因生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延边长白山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1.2亿元,并由延边长白山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延边长白山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11、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西牛王”)因生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贵州西牛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1.2亿元,并由贵州西牛王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贵州西牛王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12、公司控股子公司陆良福牌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良福牌”)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陆良福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并由陆良福牌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陆良福牌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6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原收购广东可逸智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478.27万元。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及影响;

  为优化管理架构,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孙公司广东可逸智膜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科技”)对全资孙公司广东可逸智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逸智膜”)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可逸智膜于2020年12月取得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及《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于2020年12月取得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及变更登记后的《营业执照》,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本次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可逸智膜的事项已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原合并报表层面对可逸智膜的商誉转移至鑫瑞科技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拟对鑫瑞科技原对可逸智膜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商誉形成过程

  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于2014年8月收购原可逸智膜(收购时可逸智膜公司名称为“汕头可逸塑胶有限公司”)100%股权,可逸智膜自2014年8月3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鑫瑞科技对收购可逸智膜100%股权所支付的股权收购对价款大于购买日取得的可逸智膜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44,782,706.55元确认为商誉。

  2、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

  原可逸智膜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对应的产品主要为膜类产品,2023年以来,全球经济低迷,国内出口需求减速,膜类产品下游客户的终端产品市场需求急剧下滑,业内市场竞争无比激烈,膜类产品价格下降。现因市场原因鑫瑞科技膜类产品出现订单不足,导致产能利用率明显下降,2023年以来鑫瑞科技膜类产品订单下降、价格下降、营收下滑、成本抬升,预计在一段时间内将持续且无法完全恢复。由于未来经济前景不确定性、市场需求难以恢复,鑫瑞科技膜类产品的未来经营和业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其原收购可逸智膜形成的商誉现已存在减值迹象。

  鑫瑞科技基于上述原因及期末财务报表判断,原可逸智膜资产组组合所对应的业务未来主营业务及盈利能力将出现下滑,未来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明显低于预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在2022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基于谨慎性原则,聘请了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原可逸智膜商誉和相关资产组合的可回收价值进行估值。

  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原广东可逸智膜科技有限公司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3)第1037号),鑫瑞科技(原可逸智膜)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为6,122.40万元(包含商誉),采用收益法评估后其可收回价值为1,600.00万元。鑫瑞科技于2014年8月确认对收购可逸智膜100%股权所形成的商誉44,782,706.55元,故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本期应计提收购原可逸智膜100%股权所对应的商誉减值准备44,782,706.55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拟于报告期末2022年12月31日,对上述持有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鉴于鑫瑞科技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为相应减少当期利润总额44,782,706.55元,减少当期净利润44,782,706.55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系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符合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情况,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原广东可逸智膜科技有限公司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3)第1037号);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城公司E区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2日

  至2023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披露的临2023-016号、临2023-017号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4月11日披露。上述公告及披露信息指定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晓佳先生、黄晓鹏先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时间:

  2023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会议登记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3、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9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经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上述办理参会登记所需的证件资料,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人:秋天、黄隆宇;

  4、联系电话:(0754)-88118555;传真:(0754)-88118494。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8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至4月2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dfp.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11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并拟于2023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情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4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黄晓佳先生,公司董事、集团总裁王培玉先生,公司董事、集团财务总监李治军先生,公司集团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秋天先生,公司独立董事沈毅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至4月2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dfp.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联系人:秋天、黄隆宇;

  电话:0754-88118555;

  电子邮箱:zqb@dfp.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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