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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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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原持股5%以上股东杨军先生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杨军先生持有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0,45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4月9日收到股东杨军先生发来的《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杨军,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42112319881010****,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

  2、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杨军先生于2023年4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本次权益变动后,杨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45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具体权益变动如下:

  ■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杨军先生已按规定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军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60,800的股份,其已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杨军先生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33证券简称:碳元科技公告编号:2023-021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杨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3月11日,公司披露了《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杨军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091,85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23年4月9日,公司收到杨军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杨军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杨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6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2023年4月9日,公司收到杨军先生的告知函,因个人原因,杨军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33  股票简称:碳元科技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碳元科技

  股票代码:603133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军

  住所: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4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元科技”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碳元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杨军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自身资金需求决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安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资金需求,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继续减持其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碳元科技的股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指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6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459,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7%,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事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成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复印件;

  (二)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杨军

  签署日期:2023年4月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杨军

  签署日期: 202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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