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睿昂基因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睿昂基因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睿昂基因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部分系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取得的收益所得。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29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2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3,985,769.9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2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9,725,873.85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商誉、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2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4,259,896.12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3,985,769.97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23,985,769.97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其他说明
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31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32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817弄147号睿昂基因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睿昂基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熊慧、上海伯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力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大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4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817弄14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彦
电话:+86-21-33282601
传真:021-37199015
电子邮箱:zqswb@rightongene.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817弄147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三)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33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睿昂基因”)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谢立群女士和何俊彦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及充分了解谢立群女士和何俊彦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谢立群女士和何俊彦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经理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同意聘任谢立群女士和何俊彦先生为公司副经理。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谢立群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7年7月至1995年5月任上海精细化工研究院研发人员,1995年6月至2004年3月任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高级工程师,2004年3月至2010年3月任上海申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主管、高级工程师,2010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上海源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者代表,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注册总监,2021年7月至今任上海睿昂云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7月至今任长春技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谢立群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已获公司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5万股,通过富诚海富通睿昂基因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13%,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何俊彦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士。1996年至1997年任黄浦区中心医院肿瘤科住院医师,1997年至2017年分别在先灵葆雅(Schering-Plough)、礼来公司(Eli Lilly and Company)、赛诺菲(Sanofi)、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艾伯维(中国)(AbbVie China)等跨国企业从事药品销售管理及市场部工作,2016年至2019年负责国内医药企业亿腾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国销售、市场、商务、大客户等多个岗位的管理工作。2019年6月至今在睿昂基因负责武汉思泰得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思泰得精准(北京)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及上海思泰得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筹建、日常管理及实验室项目推广销售工作,2019年9月至今任武汉思泰得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4月至今任上海思泰得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思泰得精准(北京)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1月任北京思泰得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何俊彦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已获公司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4万股,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35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3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袁学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3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0)。
4、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3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
6、2022年3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更正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7、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由于34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38,150股;4名激励对象放弃归属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600股。
2、由于19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904股;21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或“E”,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5,160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1,814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涉及的134名激励对象所持287,076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 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36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资子公司:上海睿昂云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昂云泰”)
●增资金额:以自有资金向睿昂云泰增资4,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睿昂云泰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5,000万元,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昂基因”或“公司”)仍持有睿昂云泰100%股权。
●本次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完成后,对睿昂云泰后续的增资事项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进行审议披露。
●本次增资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本次增资对象睿昂云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睿昂云泰的生产经营正常,业务稳定,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睿昂云泰为睿昂基因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睿昂云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为支持睿昂云泰后期发展,提升产能和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睿昂云泰增资4,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睿昂云泰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5,000万元,公司仍持有睿昂云泰100%股权。
(二)审议情况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睿昂云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7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H3WYD0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伟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860号10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生物科技、医药科技(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睿昂云泰100%股权;本次增资后,公司仍持有睿昂云泰100%股权。
增资方式:公司自有资金
睿昂云泰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可满足睿昂云泰未来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强全资子公司的资本实力,促进全资子公司良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部署及长远利益。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对象睿昂云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睿昂云泰的生产经营正常,业务稳定,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26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睿昂基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关联董事熊慧、高尚先、熊钧、高泽、徐敏均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5人,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意见:本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阅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的合法经济行为,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注2:“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总额;
注3:上述金额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上述占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三位小数。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注2:上述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基本情况
1.熊慧
■
2.高尚先
■
3.徐敏萱
■
4、上海辉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5、上海万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6、杭州云医购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销售货物、租赁不动产以及提供劳务。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或合同。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董事会、监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系出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28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以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税前)。
2、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目前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和经营效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30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投资金额: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4月17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4月17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4月17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障投资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障投资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开展以及资金安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34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87,076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30万股,约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557.706 万股的2.34%。其中首次授予104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87%;预留26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7%。
(3)授予价格:32.16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32.1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93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草案时在本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预留授予26万股,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业绩基数,对2022-2024年定比业绩基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业绩基数,对2023-2024年定比业绩基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2023年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E(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3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袁学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3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0)。
(4)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3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
(6)2022年3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更正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7)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向19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04万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3月24日向79名激励对象授予26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4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7,076股。
董事孙彦波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3月28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3年3月28日至2024年3月27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34名激励对象归属287,076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34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7,076股,归属期限为2023年3月28日-2024年3月27日。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归属手续。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3月28日。
(二)归属数量:287,076股。
(三)归属人数:134人。
(四)授予价格:32.16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134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3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287,076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归属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涉及的134名激励对象所持287,076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37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12:00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3wwi8rQsoM进行会前提问,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3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业绩、发展战略和现金分红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熊慧女士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彦先生
独立董事:袁学伟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3wwi8rQsoM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12:00前通过上述途径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彦
电话:021-33282601
传真:021-37199015
邮箱:zqswb@rightongene.com
六、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查看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