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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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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0,主要是募投项目仍处在建投期,未达到使用状态,暂未实现效益。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0,主要是募投项目仍处在建投期,未达到使用状态,暂未实现效益。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纯集成”“系统集成”)、珐成制药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珐成制药”) 、上海波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汇信息”) 、至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至纯”) 、合肥至汇半导体应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汇半导体”)、广州市浩鑫洁净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浩鑫”)、上海至纯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纯半导体”)、上海至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纯精密”)、上海至嘉半导体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嘉半导体”)、上海砺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砺致科技”)、江苏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系统集成”)、上海波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汇科技”)、天津波汇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波汇光电”)、江苏启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启微”)、合肥至微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至微半导体”)、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微科技”)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2022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400,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实际担保余额为158,775万元。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550,0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至纯科技”)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

  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70亿元,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亿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如下:

  ■

  注:“波汇软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波汇软件有限公司;“NFX Systems Inc”为公司控股的加拿大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总额为677,495.7717万元,在年度预计授信总金额的范围内。

  二、2023年度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

  为保证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2023年度预计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此金额为各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予公司总的融资最高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融资金额。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抵押贷款、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信用证、贴现、汇票承兑、融资租赁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子公司运作效率,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为26.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为28.5亿元。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自有房产及土地抵押等资产进行融资业务。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根据可能的变化,由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并调剂具体的融资担保事宜。调剂方式为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

  被担保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如下:

  ■

  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及股东大会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担保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相关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文件。以上事项有效期为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资信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及办理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该事项董事会决议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8,7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5.60%;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计算,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蒋渊女士、赵浩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公司2022年年度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关联人开展业务合作,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测算,但由于市场、客户需求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影响,使得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了一定差异,上述2022年度实际发生额已经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QPC Laser Inc.

  QPC Laser Inc.为境外公司,由Light Plus LLc持股70%股权,注册资本/认缴出资为1000万股,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激光器芯片及激光器件的设计、制造和销售。

  Light Plus LLc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由公司董事赵浩先生持股100%,构成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00万美元,负债总额1,430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650万美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20万美元,净利润为140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平湖波科激光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赵浩

  注册资本:828.0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日

  注册地址:平湖经济开发区新兴一路725号20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光学仪器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赵浩先生直接持有平湖波科激光有限公司股权30.1869%;通过上海合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合复”)及其他企业间接持有共计32.9049%股权,合计持有63.0918%,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685.15万元,负债总额4,720.5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720.59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12.68万元,净利润为-265.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平湖科谱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许明

  注册资本:1176.4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7月1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一路669号内一楼10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赵浩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任平湖科谱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436.82万元,负债总额2,218.1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18.18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6.61万元,净利润为-1,394.3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上海江尚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盛云

  注册资本:16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9月1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戊楼4123室

  经营范围:商务咨询(除经纪),投资管理,物业管理,保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江尚实业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陈盛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蒋渊女士的配偶,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14.63元,负债总额147.8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47.88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0.15万元,净利润为-106.2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各关联人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以及接受、提供劳务服务、租赁办公场地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及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该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是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2年末合伙人人数为59人,注册会计师共31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4,763.8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4,075.2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7,476.3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5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370.80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至纯科技同行业客户共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7次(涉及24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孙红艳,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6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3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明珠,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卞文漪,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199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2家。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红艳、郑明珠,质量控制负责人卞文漪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 独立性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红艳、郑明珠,质量控制负责人卞文漪符合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该项费用系基于众华提供审计服务所投入的专业服务,综合考虑项目团队专业能力和经验以及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协商确定。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1.3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4.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6.50万元),与上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2023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众华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17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4日

  至2023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相关公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3、 集中登记时间:2023年4月21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170号证券部。

  登记邮箱:dong_ban@pncs.cn (邮件登记请发送登记文件扫描件)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及股东代表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80238290

  邮箱:dong_ban@pncs.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 170 号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04-08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50.4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与102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160万份股票期权与82万份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为40万份股票期权与20万份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发布的《至纯科技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2、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6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6日发布的《至纯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19-048)。

  3、2019年7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公布的《至纯科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4、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并确定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8月30日。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发布的《至纯科技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至纯科技关于首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5、2019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6、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授予限制性股票20万股,授予价格为16.58元/股(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16.494元/股);授予股票期权40万份,行权价格为33.16元/股(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33.07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发布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

  7、2020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二期股权激励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第二期股权激励51名激励对象共计24.525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上述股份于2020年9月28日解锁并上市流通。

  8、2020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9、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56 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51元/份调整为18.4244元/份。公司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合计40.20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10、2021年6月21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全部行权结束,新增非限售流通股402,000股。

  11、2021年7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6名激励对象共计1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7月23日上市流通。

  12、2021年8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51名激励对象共计24.525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于2021年9月27日上市流通。

  13、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16363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3.074元/股调整为32.91037元/股,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4244元/股调整为18.26077元/股。

  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合计37.8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相关行权事宜;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合计17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14、2022年8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6名激励对象共计10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于2022年8月5日上市流通。

  15、2022年9月29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全部行权结束,新增非限售流通股5,480,000股。

  16、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1名激励对象共计32.7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述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0月21日解锁上市流通。

  17、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合计17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二)第二期股票期权的历次授予情况。

  ■

  (三)股票期权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8万份,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由160万份调整为152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由22人调整为21人。

  2019年9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最终授予登记数量为 152万份,授予人数21人,行权价格为人民币 18.51元/份。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8.4244元/份。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16363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4244元/份调整为18.26077元/份。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情况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56 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51元/份调整为18.4244元/份,且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18名激励对象于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1日完成本次行权,合计40.2万股。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17名激励对象于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1日完成行权,合计37.8万股,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13名激励对象于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12月19日完成本次行权,合计17万股。

  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1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本次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

  二、本次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已届满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登记完成日为2019年9月26日。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登记完成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间隔18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每期间隔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第三个等待期已届满,本次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40%。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权日:2019年8月30日

  (二)行权数量:50.4万份

  (三)行权人数:17人

  (四)行权价格:18.26077元/股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本次可行权情况

  ■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层面 2021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股权激励成本计入管理费用。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各项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己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人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20,000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解锁暨上市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额的30%办理解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13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20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1年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2021 年 1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43万股限制性股票、466.2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5、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案》,决定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考核不合格,将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尚未解锁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14.5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2.5万份股票期权。

  6、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10 月 8 日为授予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8.83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1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90万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16363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4244元/份调整为18.26077元/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3.074元/份调整为32.91037元/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52元/份调整为35.35637元/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案》,决定因13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9.1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14.3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

  8、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2年7月18日,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一个解锁期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流通。

  2022年11月7日至2023年1月12日,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全部行权结束,新增非限售流通股1,292,700 股。

  9、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第三期股权激励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三)第三期股权激励之限制性股票历次解锁情况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共计12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7月18日上市流通。

  本次解锁为第三期股权激励之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截至目前,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存在因分红、送股、转股等导致解锁股票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二、第三期股权激励之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说明

  1、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依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该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

  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

  本次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为“优秀”,因此没有出现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情形。

  三、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人数为2人,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000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同意提请董事会办理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锁期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手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核认为: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已达到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经考核符合个人层面的解锁条件,因此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满足,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对第三期股权激励的2名激励对象共计1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鉴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公司监事会同意对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共计1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七、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锁的各项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己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解锁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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