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3-02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22,099,38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主要是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另外,公司参股了金融控股、银行、产业基金等金融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在台山海宴镇投资建设500MW光伏发电项目,首期200MW光伏发电项目已于2021年12月28日正式并网发电;二期300MW项目于2023年2月底正式并网发电。目前,公司在汕头市投资的潮南陇田400MW项目、潮阳和平150MW项目建设正在积极推进中。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评级维持AA,无变化。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坚决履行国企责任,全力保发电、保供热,彰显黄埔铁军风采。2022年,公司顶住电煤及天然气成本飙升的巨大压力,克服各种困难,精心组织发电供热生产,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全力以赴保障区域电力、热力稳定供应。公司所有机组全力满发,向区域140家工业用户提供优质的集中供热服务。同时,千方百计降本增效。完成广州市下达的年度“双控”目标任务,精心维护好环保绿色品牌,实现机组连续安全运行5693天(其中公司机组6173天,下属发电公司机组厂5693天),未发生人身、设备、火灾和交通安全事故,未发生职业病例,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连续十五年被评为环境信用“绿牌”企业。
2.大力推动区域绿色能源新发展,亮点纷呈、多点开花。
在建设绿色低碳清洁新能源方面:一是加快推动煤电机组升级改造为超超临界机组的前期工作,得到了省市区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二是恒运东区2×460MW气电、白云2×460MW气电、知识城气电等项目纳入广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其中:2022年完成东区2×460MW气电项目建设总进度74%,并实现厂用受电,力争2023年上半年投产;白云2×460MW气电项目已完成所有项目核准文件的准备工作,并于2023年3月3日成功摘牌项目用地。三是广东台山海宴镇50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于2023年2月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2022年度整个台山海宴镇500MW光伏项目累计发电量超4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约1.6亿元。四是汕头潮南陇田、潮阳和平550MW光伏项目截至2022年底完成打桩量27%,接入系统报告获省电网公司评审会通过。五是全面拓展阳江、湛江、海南等地区光伏项目。
在大力推动氢能示范应用方面:一是携手现代汽车氢燃料电池系统(广州)有限公司(简称:HTWO广州)、开发区交投推动成立氢能合资公司,助力广州氢能规模化发展。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正在积极筹建项目公司,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2月11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现代氢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的公告》。二是与HTWO广州、文远知行签订氢能无人驾驶合作协议,三方将联合打造全球首个无人驾驶氢能汽车示范区。三是与中石化合作规划建设加油、加氢、充电、光伏发电、非油品“五位一体”综合能源站15座。目前已建成2座,正在建设2座。
在大力发展储能业务方面:设立专门的储能公司,积极实施“智能制造+储能产业”的业务计划。启动建设1GWh储能产品生产基地。整合收购厂区调频储能项目,提升了电厂机组的调频性能。全力推进首个用户侧储能电站的建设。积极布局一批独立储能电站,完成中新知识城储能项目备案,筹划在汕头等地建设新型储能项目。加强与储能龙头企业的合作,打造制造和投资一体的储能综合平台。
3.优化产业布局,非公开发行助力新能源发展。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58%股权的议案》《关于出售广州开发区国企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31%合伙份额的议案》《关于出售广东美的智能科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9.6015%合伙份额的议案》。公司出售部分涉房涉金融业务公司的股权,旨在进一步立足能源主业,专注新能源产业发展方向,有效发挥上市平台融资功能,优化资产结构,保障股东权益。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募集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246,629,815股),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用于潮南陇田4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潮阳和平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入光伏发电项目,旨在大力发展新能源业务,提升公司清洁能源的装机规模及占比,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增强电力业务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是顺应国家发展绿色清洁能源,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的重要举措。该事项随着注册制的全面实施,已由证监会平移至深交所审核,目前深交所已受理公司所提交申请材料。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法人代表):许鸿生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3—019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上午9:30在本公司恒运中心18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董事陈跃先生因公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张存生先生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董事长许鸿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22实现净利润为191,521,429.32元。本年度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9,152,142.93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172,369,286.39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22,099,38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元(含税)现金分红,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7,546,956.88元,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1,910,113,207.0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经营、盈利、发展和资金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财务预算方案》。
2023年度上网电量65.89亿千瓦时,供热量415.00万吨,营业总收入为48.45亿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1、向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上市公司不超过80亿元(含到期额度续订)。
2、在上述额度内,由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负责与各合作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授信额度及签署有关决议。
3、由公司董事长负责签署综合授信及其项下有关融资的法律文件。
4、该决议有效期至上市公司下一年度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相关决议出具之日止。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资金内部调拨的议案》。
1、资金调拨范围及余额:授权集团范围内100%控股(含直接及间接)的母子公司(正向及反向)以及100%控股的子公司之间资金调拨余额不超过20亿元。
2、资金调拨利率:为保证各方的利益,遵循公允交易原则,资金提供方按同期实际贷款利率,每季度按实际使用时间收取利息。
3、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决定资金内部调拨的审批方式、审批权限等具体事宜。
4、本次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3-025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下午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3年4月2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3年 4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本公司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审议情况详见2023年4月8日公司公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特别说明: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四)由于提案七只选举一名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2年修订),不需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按非累计投票提案进行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秘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3年4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本公司16楼董秘室。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 系 人:廖铁强、陈韵怡
联系电话:020-82068252 传真:020-8206825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1;投票简称:恒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提案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在“同意”、“反对”、“弃权”其中一项打√):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本公司/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加盖印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有限期限: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简称:穗恒运A 证券代码:000531 公告编号:2023—020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形成了监事会对2022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与会监事仔细核查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签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22实现净利润为191,521,429.32元。本年度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9,152,142.93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172,369,286.39元。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22,099,38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元(含税)现金分红,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7,546,956.88元,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1,910,113,207.0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经营、盈利、发展和资金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由于监事会主席易武先生已达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股东单位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李靖辉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结束,下届监事会产生为止。
感谢易武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截至目前,易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候选人须提交股东大会,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选举产生监事(由于只选举一名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2年修订),不需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按非累计投票提案进行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部分监事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3—022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22实现净利润为191,521,429.32元。本年度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9,152,142.93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172,369,286.39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22,099,38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元(含税)现金分红,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7,546,956.88元,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1,910,113,207.0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相关说明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经营、盈利、发展和资金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加网络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 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3、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3—021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刘贻俊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陈宏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7日上午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附件:刘贻俊先生简历
刘贻俊先生,197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现任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近五年历任本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粤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
刘贻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担任党委副书记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如下表: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4.41%,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6.67%。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投融资与担保管理、资产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年度计划与全面预算、日常运营与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合同及法律事务管理、印章管理、基建工程管理、关联方管理、内幕交易管理、投资者关系与信息披露、子公司管理和内部审计与监督。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投融资管理、采购业务、日常运营与安全管理、关联方管理、内幕交易管理、基建工程管理、投资者关系与信息披露、子公司管理及内部审计与监督。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管理活动中存在重大舞弊;
2) 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 控制环境无效;
5) 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6) 因会计差错导致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重要缺陷”,以及存在“重大缺陷”的强烈迹象:
1) 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2) 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
3) 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一般缺陷”,以及存在“一般缺陷”的强烈迹象:
1) 非关键岗位人员舞弊,或业务操作人员未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规定执行作业程序,但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未产生重要影响;
2) 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未产生重要影响;
3) 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一般缺陷进行纠正。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同时,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 企业重大事项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2)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3)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许鸿生
2023年4月8日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本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6次,出席股东大会7次,列席董事会议13次,审查公司定期报告、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1、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2、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
3、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设立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5、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和发表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其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尽力尽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勤勉诚信,奋力拼搏。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季报、半年报、年报等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项目和重大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未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6、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相关规定,价格公允,交易公平,符合市场化的原则,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规规则, 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并在内幕信息披露前各环节相关知情人员做好登记,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
三、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履行法定的各项监督职能,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监事会全体成员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公司业务的了解,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监督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8日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核实了《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8日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核实了《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3—024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部分监事的公告
■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7日上午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部分监事的议案》,同意:
由于监事会主席易武先生已达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股东单位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李靖辉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结束,下届监事会产生为止。
感谢易武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截至目前,易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候选人须提交股东大会,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选举产生监事(由于只选举一名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2年修订),不需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按非累计投票提案进行表决)。
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8日
附件:李靖辉先生简历
李靖辉,男,198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现任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兼广州高新区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历任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广州恒创氢能科技园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州恒新氢能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
李靖辉先生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监事候选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绘就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这一年,在全体股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公司董事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有效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规范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全年共召开董事会13次,组织召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7次,对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重大事项履行了决策程序。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均勤勉尽责。
一、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回顾
报告期内,面对广州三年来最严峻复杂的外部经营环境以及燃料成本飙升的巨大压力,公司上下勠力同心,在全国大部分发电企业亏损的环境下,公司千方百计减损增效,取得了难能可贵的成绩。全年完成上网电量58.9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88%;售汽量380.37万吨,同比减少2.7%。实现营业收入39.32亿元,同比增加0.1%;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0.57亿元,同比减少135.71%。
(一)党建铸魂的举旗定向作用更加彰显
2022年,公司各级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在强化政治建设、从严治党管党、抓好基层建设、深化业务融合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大力弘扬担当作为的作风。三是全面锻造公司党建品牌。四是加强宣传阵地。
(二)“电、热、氢、储”主业实现新发展,制造强企更有势头
1.坚决履行国企责任,全力保发电、保供热,彰显黄埔铁军风采。2022年,公司顶住电煤及天然气成本飙升的巨大压力,克服各种困难,精心组织发电供热生产,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全力以赴保障区域电力、热力稳定供应。公司所有机组全力满发,向区域140家工业用户提供优质的集中供热服务。同时,千方百计降本增效。完成广州市下达的年度“双控”目标任务,精心维护好环保绿色品牌,实现机组连续安全运行5693天(其中公司机组6173天,下属发电公司机组厂5693天),未发生人身、设备、火灾和交通安全事故,未发生职业病例,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连续十五年被评为环境信用“绿牌”企业。
2.大力推动区域绿色能源新发展,亮点纷呈、多点开花。
在建设绿色低碳清洁新能源方面:一是加快推动煤电机组升级改造为超超临界机组的前期工作,得到了省市区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二是恒运东区2×460MW气电、白云2×460MW气电、知识城气电等项目纳入广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其中:2022年完成东区2×460MW气电项目建设总进度74%,并实现厂用受电,力争2023年上半年投产;白云2×460MW气电项目已完成所有项目核准文件的准备工作,并于2023年3月3日成功摘牌项目用地。三是广东台山海宴镇50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于2023年2月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2022年度整个台山海宴镇500MW光伏项目累计发电量超4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约1.6亿元。四是汕头潮南陇田、潮阳和平550MW光伏项目截至2022年底完成打桩量27%,接入系统报告获省电网公司评审会通过。五是全面拓展阳江、湛江、海南等地区光伏项目。
在大力推动氢能示范应用方面:一是携手现代汽车氢燃料电池系统(广州)有限公司(简称:HTWO广州)、开发区交投推动成立氢能合资公司,助力广州氢能规模化发展。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正在积极筹建项目公司,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2月11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现代氢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的公告》。二是与HTWO广州、文远知行签订氢能无人驾驶合作协议,三方将联合打造全球首个无人驾驶氢能汽车示范区。三是与中石化合作规划建设加油、加氢、充电、光伏发电、非油品“五位一体”综合能源站15座。目前已建成2座,正在建设2座。
在大力发展储能业务方面:设立专门的储能公司,积极实施“智能制造+储能产业”的业务计划。启动建设1GWh储能产品生产基地。整合收购厂区调频储能项目,提升了电厂机组的调频性能。全力推进首个用户侧储能电站的建设。积极布局一批独立储能电站,完成中新知识城储能项目备案,筹划在汕头等地建设新型储能项目。加强与储能龙头企业的合作,打造制造和投资一体的储能综合平台。
3.优化产业布局,非公开发行助力新能源发展。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58%股权的议案》《关于出售广州开发区国企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31%合伙份额的议案》《关于出售广东美的智能科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9.6015%合伙份额的议案》。公司出售部分涉房涉金融业务公司的股权,旨在进一步立足能源主业,专注新能源产业发展方向,有效发挥上市平台融资功能,优化资产结构,保障股东权益。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募集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246,629,815股),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用于潮南陇田4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潮阳和平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入光伏发电项目,旨在大力发展新能源业务,提升公司清洁能源的装机规模及占比,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增强电力业务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是顺应国家发展绿色清洁能源,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的重要举措。该事项随着注册制的全面实施,已由证监会平移至深交所审核,目前深交所已受理公司所提交申请材料。
二、公司面临的困难和应对措施
1.安全环保压力凸显风险。公司作为区域重要的电力、热力生产企业,在各地安全事故多发的形势前面面临一定的安全生产压力,同时随着监管部门对节能减排的工作要求日趋严格,电力热力主业的安全环保生产压力更加凸显。公司将抓严抓牢抓细安全生产、夯实安全生产根基,保障生产经营长期稳定正常开展;并积极推进能源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清洁新能源,减轻环保压力,为助力区域实现“双碳”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2.燃料成本高位运行风险。2022年,受国际形势影响,能源价格不断飙升。目前电煤价格仍维持高位运行,公司通过科学研判燃煤价格走势,加大与煤炭长协供应商的稳定合作,合理安排燃煤采购,同时加大对燃煤、日耗、库存实时情况的监测力度,加大经济煤种掺烧力度,多措并举努力控制煤炭采购成本。
3.电力现货交易冲击风险。随着我国电力市场改革进程进一步加快,现货市场试点全面推进,新能源开始平价并入市场,电力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从而对售电价格带来严峻的竞争压力。公司将加强经济形势和电力供需形势分析,做好现货交易试点的筹划与应对,合理安排机组发电及检修计划,加强完善电力营销和生产管理的协调沟通机制,努力减少冲击压力。
4.储能、氢能等新能源领域目前尚处于发展初期,但发展前景好,公司将从长期视角,顺应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充分利用相关政策,坚定信心发展新能源业务。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形势和发展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中,为我国能源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新能源和信息技术紧密融合,能源发展模式加快转向低碳化、智能化。展望2023年,我国新能源正踔厉奋发:一是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十四五”发展思路明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统领性文件已发布,新能源领域的多项支持政策密集出台,各地方政府层面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相继出炉。二是装机消纳持续向好,制造业势头强劲。根据中电联分析预测,预计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左右;在新能源发电快速发展带动下,预计2023年新投产的总发电装机以及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将再创新高,全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规模有望达到2.5亿千瓦左右。三是面向未来,清洁能源供给持续扩大。我国正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推进风、光、水、核等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建设。
(二)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1、坚持以实体经济为本,立足能源产业强链补链,加快构建“电、热、氢、储”四大板块战略布局,为打造区域新型能源体系担当作为
(1)加快“大能源”产业链布局。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握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向制造强区迈进的重要机遇,坚定信心决心,紧紧抓住重点能源项目发力,谱写主业发展新篇章。加快培育提升“电、热、氢、储”产业,着力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充分利用能源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进一步促进光能、氢能与储能的协同发展,通过“绿电+绿氢+储能”的发展模式,实现清洁能源的多能互补和相互协同。
(2)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加快传统电厂转型升级,积极谋划建设新的超超临界大机组。大力推动综合能源销售业务及碳交易业务,为区域用电大户、用热大户提供“电、热、氢、储”的一揽子配套服务。积极寻求合作开发、收购新的光伏项目,成为新能源行业的区域领军企业。发挥氢能链长单位作用,积极推动与韩国现代汽车、文远知行等合作。大力推进储能产业发展,加快推出自身品牌的储能产品。进一步拓展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机电工程总包业务。积极开拓智慧能源系统和微电网,探索抽水蓄能电站、风能等领域。强化用电需求侧响应,推动下属企业积极参与虚拟电厂试点。
(3)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坚持生产要素跟着项目走,确保已开工项目加速投产,已落地项目加速建设。把握数字经济契机,加快建设智慧能源管理平台。以点带面,建立全业态数字化管控模式,迈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2、坚持实施精细管理、降本增效,抓好投融资管理和资本运营,构建中国式现代化能源企业黄埔样本
(1)着力构建优质的投资生态圈。认真把握政策趋势、行业前景、市场走势,认真做好年度投资规划,确立清晰的投资方向和导向。将投资重点放到能源主业及相关板块,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强以投资风险分析和财务风险防控为重点的全过程管理,努力实现预定的投资收益。及时对已投重大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
(2)着力构建高效的营运机制。将提质增效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抓好。努力“发好电”,想方设法降低发电成本,提升发电效益。努力“卖好电”,进一步加强电力营销方案的筹划和实施,并防范现货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市场风险。努力“省好电”,实施节能节碳技术改造,降低设备检修维护成本。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合理配置融资工具,压减融资成本。
(3)着力打造安全示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督促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法规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到位。进一步夯实安全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和保密管理,确保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安全。
(4)着力抓好各类风险防控。以合规管理为重点,加强对重大经营决策、投资建设、财务收支、资金使用、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重要环节的风险管控与防范。
3、坚持科技强企和人才强企,以多维度融合培养锻造黄埔能源铁军,将创新优势转化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1)以科技创新助推能源事业。聚焦氢能、光伏、储能等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进一步加强能源项目产学研合作。探索通过股权激励或分红等措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以筑巢引凤实现人才强企。让公司各级干部职工有动力、有压力、有活力。
新年新使命,新年新气象。公司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敢人为先”的开发区精神和新黄埔铁军精神,认真落实“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科技创新强企”工作要求,强化使命担当,凝心聚力,善谋善为,团结奋斗,推动公司科学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