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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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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228                                         公司简称:广州港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544,531,351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324,414,848.0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2年以来,中国经济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新发展理念深入人心,高质量发展坚定有力。面对复杂局面和诸多超预期因素冲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高效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保通保畅、保供稳价、退税减税、援企稳岗等一揽子政策及时出台、落实落细,着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

  2022年,中国外贸进出口克服了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的挑战,在上年高基数基础上实现了稳定增长,进出口规模、质量、效益同步提升;规模首次突破40万亿元关口,连续6年保持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国地位。据海关统计,2022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42.07万亿元人民币,比2021年增长7.7%。其中,出口23.97万亿元,增长10.5%;进口18.1万亿元,增长4.3%。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数据,2022年全国港口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96亿标准箱,同比增长4.7%;完成货物吞吐量156.85亿吨,同比增长0.9%,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46.07亿吨,同比下降1.9%。受供应链危机、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港口吞吐量增幅不大,集装箱比其他货类增速更快,但增速有所放缓。2022年,全国沿海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01.31亿吨、集装箱吞吐量2.61亿标准箱,同比分别增长1.6%、4.6%。广东沿海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7.5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6490万标准箱,同比分别增长-4.3%、1.0%。

  2022年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历史性超过100亿吨,同比增长1.6%,低于原预期,主要原因是超预期因素影响导致全年GDP增速低于原预测增速,使得港口生产和运输需求低于预期。港口生产全年走势与宏观经济一致,季度呈现恢复趋势。一季度港口生产实现平稳开局,吞吐量同比增长1.8%,二季度经济增长放缓,吞吐量同比下降1.5%,其中4月、5月分别同比下降2.8%和1.9%。随后在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的带动下,经济发展持续恢复,港口吞吐量也延续恢复态势,三季度同比增长2.5%,其中7月增速为5.5%,四季度加快至3.9%左右。交通运输全力保障物流供应链稳定畅通,港口生产月度不平衡性系数基本恢复。

  2022年全国港口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96亿TEU,同比增长4.7%,基本实现了原预期增长。全年走势有所波动,一季度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同比增长2.4%,实现平稳开局,4月出现反复,吞吐量同比下降0.2%,5月份以来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地实施,港口集装箱生产总体向好,7月受需求回升以及基数等因素影响,增速达到11.2%,二季度、三季度分别同比增长3.6%和5.8%。四季度,国际经济增长放缓,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增速有所放缓。

  公司以码头运营为主,主营业务包括集装箱、煤炭、粮食、钢材、商品汽车、金属矿石、油品等货物的装卸、仓储,并提供物流、贸易、拖轮、理货等综合性服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节前述“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3-009

  债券代码:163743.SH、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

  债券简称:20粤港01、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

  (三)会议时间:2023年4月6日17: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4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名。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应海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均衡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现金分红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2023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定价依据充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2023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定价公允,符合市场规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发生情况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2023年度公司拟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预算,理由充分,定价依据充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公司关联方广州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控股子公司融资渠道;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公允,符合市场规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执行,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运行,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风险防控积极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情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温东伟先生、何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可以连选连任。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对温东伟先生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对何楠先生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8日

  附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温东伟先生,1963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83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港务局新港学校中学部教师、筹备组副组长、校长,广州港务局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兼技工学校校长、委员会书记、纪委书记,广州港集团新沙港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部长、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职工董事,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监事。

  何楠先生,1982年4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经济师、政工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200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港公安局刑侦支队科员、监察室科员,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副部长、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副部长。现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副主任。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3-011

  债券代码:163743.SH、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

  债券简称:20粤港01、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80,144,542.40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323,769,257.84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91,392,332.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544,531,3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4,414,848.0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㈠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㈡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均衡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现金分红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㈢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均衡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现金分红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制定,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3-013

  债券代码:163743.SH、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

  债券简称:20粤港01、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2023年4月6日,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前审议了该项议案相关资料,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对该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下称“中远海集团”)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为正常经营所必需,其定价公允、合理,且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2023年度与中远海集团之间发生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经济效益,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市场规律,不存在向关联股东输送利益及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3. 2023年4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且定价遵循了公正、公平、公允的原则。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2022年度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确定公司2022年度与中远海集团之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24,000万元。

  经统计,公司2022年度与中远海集团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83,067万元,控制在预算额度内。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23年度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与中远海集团将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总金额预计为103,000万元,比2022年实际增加了19,933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直接持有公司3.24%的股份,并通过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海码头”)间接持有公司3.27%的股份。中远海控合计持有公司6.50%的股份(本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中远海控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四)的规定,中远海控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的关联方。中远海控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一)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2月05日,注册资本为1,100,000万元,国务院出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地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628号。经营范围: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自有船舶租赁;船舶、集装箱、钢材销售;海洋工程装备设计;码头和港口投资;通讯设备销售,信息与技术服务;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船舶、备件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股权投资基金。

  (二)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主要关联企业

  1.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28日,注册资本为153,657万元,注册地为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58号7层。主营业务:国际船舶集装箱运输、国内沿海及内河内贸集装箱运输,国际海运,国内沿海、长江水系及珠江三角洲普通货船、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内地各对外开放港口至香港、澳门的船舶运输业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商务咨询,台湾海峡两岸间海上直航集装箱班轮货物运输,从事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货物运输代理;汽车销售,销售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润滑油。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6.3.3条的规定。

  2.广州中远海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2月1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荔香路10号1505、1602房。主营业务:船舶代理;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运代理;货物检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水上救助服务;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不涉及旅行社业务);船舶人员救助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6.3.3条的规定。

  3.广州中远海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85年1月8日,注册资本为1,4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8号4楼A、B室。主营业务:货物检验代理服务;国际货运代理;联合运输代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货物报关代理服务;房屋租赁;国内水运船舶代理;国际海运船舶代理。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6.3.3条的规定。

  4.中国船舶燃料广州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84年3月19日,注册资本为8,5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黄埔港前路509号。主营业务:港澳航线货物运输;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危险化学品储存;成品油(柴油)零售(仅限分支机构);船舶补给供应服务;内贸液货危险品运输;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成品油批发(具体经营项目以许可部门核发许可证或批文为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燃料油销售(不含成品油);润滑油零售;润滑油批发;石油制品批发(成品油、危险化学品除外);燃气经营(不设储存、运输,不面向终端用户)。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6.3.3条的规定。

  5.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7日,注册资本为87,666万元,注册地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才汇街4号。主营业务: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燃料油销售(不含成品油);沥青及其制品销售;润滑油批发;钢材批发;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批发;仪器仪表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劳动防护用品批发;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装卸搬运;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海上船舶溢油清除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检测服务;水上运输设备批发;应急救援器材修理;专用设备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成品油批发(具体经营项目以许可部门核发许可证或批文为准);成品油(柴油)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酒类批发;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船舶补给供应服务;船舶污染物接收、围油栏供应服务;收集、贮存、处理(港口、船舶)含油废水;预包装食品批发;化工产品批发(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6.3.3条的规定。

  6.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8日,注册资本为212,665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保税区东江大道282号康胜大厦。主营业务:国际船舶代理;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水上运输设备批发;金属船舶制造;非金属船舶制造;船舶修理;装卸搬运;海洋工程建筑;提供施工设备服务;工程环保设施施工;工程围栏装卸施工;土石方工程服务;工程排水施工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通讯设备修理;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物业管理;汽车租赁;律师及相关法律服务;广告业;海运及海运辅助业人员培训;室内装饰、设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房地产咨询、中介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贸易代理;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五金零售;沿海货物运输;远洋货物运输;职业中介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人才中介服务;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国际船舶管理;专业停车场服务;酒店住宿服务(旅业);非酒精饮料、茶叶批发;酒类批发;非酒精饮料及茶叶零售;酒类零售;烟草制品零售。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6.3.3条的规定。

  7.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7日,注册资本为2,142万美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红安路2号。主营业务:金属结构制造;钢结构制造;钢铁结构体部件制造;集装箱制造;金属日用杂品制造;金属压力容器制造;集装箱维修;金属制品批发。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6.3.3条的规定。

  8. 珠海中燃石油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91年6月12日,注册资本为15,725 万元,注册地为珠海市万山区桂山岛二湾三湾油库综合办公楼。主营业务: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零售;柴油的批发;船舶淡水及物资供应(不含许可经营项目);其他商业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储);货物专用运输(罐式);货运代理;港口经营。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6.3.3条的规定。

  9.广州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85年1月8日,注册资本为14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8号4楼A、B室。主营业务:货物检验代理服务;国际货运代理;联合运输代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货物报关代理服务;房屋租赁;国内水运船舶代理;国际海运船舶代理。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6.3.3条的规定。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在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将按各项业务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发生,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收益,有利于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5.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3-014

  债券代码:163743.SH、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

  债券简称:20粤港01、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年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2023年4月6日,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李益波、黄波、苏兴旺、宋小明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4票。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前审议了该项议案相关资料,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对该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财务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的交易原则,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同时,根据公司于2020年9月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外)的贷款总额不超过财务公司股本金、公积金和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以外的其他公司存款总和;截止2022年末,未超出协议约定的承诺范围。该项交易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及其他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度,公司将继续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这有利于为公司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并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和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情形,不存在公司资金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均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3.2023年4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 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下称“协议”),期限为2020年9月-2022年12月。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可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结算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其中,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收入)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每日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利息支出及手续费)。

  经统计,2022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日存款余额为20.94亿元,最高日贷款余额为21.04亿元,财务公司为成员单位提供了结算服务,但免除了相关费用,结算服务费为0元,没有发生其他金融服务,发生金额均在协议范围内。

  (三)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为2023年1月-2025年12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按照协议约定,2023年度,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收入)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每日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利息支出及手续费),授信总额不超过80亿元,结算服务费不超过20万元,其他金融服务费不超过2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31日,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法定代表人:李军武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8、410号201部分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78H24401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T3FE7B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其中:广州港集团出资2.55亿元,占比51%;公司出资2.4亿元,占比48%,广州金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出资0.05亿元,占比1%。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6.3.3条的规定。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一)存款利率

  按/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且原则上不低于中国境内主要商业银行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二)贷款利率

  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且原则上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中国境内主要商业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三)结算服务费率

  按照规定收取的结算费用,不高于中国境内主要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用标准。

  (四)其他金融服务费率

  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保监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中国境内主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就同期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并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5.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3-015

  债券代码:163743.SH、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

  债券简称:20粤港01、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

  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关联方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担保公司”)、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2023年度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授信服务,每日最高担保额度分别不超过3.5亿元、3.0亿元,平均年化担保费率均不高于2.0%,授信有效期自本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业务类型涵盖贸易融资业务担保、信用证开证担保、贷款担保、保函业务、咨询服务等。具体担保额度以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实际发生额为准,担保费用按实际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计收。

  ●截止2023年4月6日,合诚担保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178.31万元,财务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00万元。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其他关联交易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和披露义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需求,在2022年合诚担保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基础上,新增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授信。由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每日最高担保额度分别不超过3.5亿元、3.0亿元的担保授信,有效期自本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担保费用按同期市场行情收取,平均年化担保费率均不高于2.0%。前述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要求反担保。上述授信额度以各控股子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为准。

  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均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合诚担保公司69.76%的股权,持有财务公司51%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3年4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该等额度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F5PQ1J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983号广州国际港航中心1518

  法定代表人:李军武

  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

  2.公司名称: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T3FE7B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78H244010001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8、410号201部分

  法定代表人:李军武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担保公司资产总额为43,355.15万元,负债总额为721.77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2,633.38万元,2022年营业总收入为1,045.78万元,净利润为348.82万元。(以上数据为审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427,195.93万元,负债总额为370,052.61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7,143.32万元,2022年营业总收入为12,181.73万元,净利润为4,688.51万元。(以上数据为审计数据。)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提供担保授信服务,可拓宽控股子公司融资渠道,推动业务发展。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按平均不高于2.0%/年标准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计收担保费用,低于广州市同行业平均收费水平,收费标准公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存在利益输送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益波、黄波、苏兴旺、宋小明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交易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合诚担保公司和财务公司提供担保授信服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其定价公允、合理,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均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控股子公司融资渠道。该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其定价公允、合理,且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五、截止2023年4月6日,合诚担保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178.31万元,财务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4.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5.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3-008

  债券代码:163743.SH、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

  债券简称: 20粤港01、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3年4月6日15:0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其中副董事长黄波以通讯方式参加。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益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含税)。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544,531,3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4,414,848.0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2022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3%。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2023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申请2023年度债务融资额度合计为人民币140亿元。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委托贷款、发行公司债、融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出口押汇、票据贴现、融资租赁、保险融资等。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批准债务融资额度内,实施债务融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品种、资金用途、资金时间、资金期限、资金利率、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以及相关文件的签署事项。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75,00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李益波、副董事长黄波、董事苏兴旺、宋小明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4票。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03,000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在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收入)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每日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利息支出及手续费),授信总额不超过80亿元,结算服务费不超过20万元,其他金融服务费不超过200万元。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李益波、副董事长黄波、董事苏兴旺、宋小明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4票。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李益波、副董事长黄波、董事苏兴旺、宋小明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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